参保人员,养老险新增病残津贴

2021-02-08
寿险养老险保险规划

本报讯(记者童江华)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有哪些社会保险待遇?昨日,市人社局在回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两大问题时说,《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是一个新的待遇项目,也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进步。

为何要新增病残津贴这一项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而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生活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其他家庭成员,如果参保人员同时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参保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时,养老保险基金应当给予帮助。

“病残津贴就是给参保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该负责人解释,病残津贴属于新的待遇项目,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国家制定配套政策予以明确,然后我市再根据国家的精神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届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是否有社会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说,该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地说,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死亡丧葬费标准为2000元。

此外,遗属抚恤金是对死亡职工的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按我市现行政策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离休人员,2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费;退休人员,15个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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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手续?


参保人员增加:参保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包括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鉴证。外地、外省市调入职工携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同时调入职工的个人帐户基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转入我市社保处。企业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申报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并在次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初次参保的职工需带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的减少:企业必须携带减少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报材料如退休审批表、解除合同的证明、死亡证明和原始火化发票等(若交通事故死亡还须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到就业处职介所一楼大厅或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企业需于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减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退工手续,办理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手续,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发放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单。若在职人员死亡除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外,带需附报资料到退管科办理供养直系亲属、丧葬抚恤待遇审核手续,经审核后凭支付凭证并带收据到社保处财务科领取丧葬抚恤等费用。

参保人员,如何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如何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方式多种,与你分享。

1、网上查询

参保人登陆当地社保中心的官网,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在进入查询页面后,参保人员需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和历史缴费累计情况。但需要指出的是,要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就必须先行开通网站的查询密码。

2、电话查询

12333是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参保人可以拨打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进行信息查询。

3、自助查询终端查询

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业务经办大厅中均设有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终端设备的证件感应区,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账情况。

4、社保服务大厅查询

参保人员仍然想了解得更详细,还可以到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咨询接待室进行当面咨询。当然,如果要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应当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参保人员,邢台银行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开通多种服务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邢台银行作为唯一代扣代缴指定银行,日均接待客户数量陡增。开通24小时夜间缴费、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尽快完成缴费,近日,邢台银行开通多种服务方式,搭建多渠道缴费平台,进一步便利参保人员办理业务。

所有营业网点均开通缴费业务开设一家24小时夜间缴费网点

昨日9时30分,在邢台银行营业部,一进门记者就看到,大厅服务台张贴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相关知识,大堂经理不时给办理业务的市民讲解着办理流程。大厅里,很多市民在等待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记者看到,所有窗口都全部开通,方便市民办理缴费。不时有工作人员给老人和孩子送去热水和面包等。市民张力是给女儿的医保缴费的,她说:“怕人多,一早就来排号,快轮到我了。”

中午12时,工作人员给正在等待但还未办理好业务的市民送来免费盒饭。

邢台银行运营部总经理聂英杰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相对比较集中,为了参保人员方便办理业务,该行简化业务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增设窗口,增加业务人员,协调县域分行职工充实窗口办理业务。目前,市区所有营业网点的全部窗口均已开通,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如果您白天工作繁忙不便办理业务,不要紧,该行开设了一家夜间缴费网点,位于中兴大街的邢台银行营业部24小时接受参保人员缴费业务。提醒您注意的是,23时至次日1时为系统日终结账时间,不可办理业务。

家门口就能缴费五大街道办事处设有办理点

昨日上午,住在羊市街便民市场附近的居民张红,直接在西大街办事处“办理点”办理了医保缴费。她说:“真是方便,不用再跑到银行排队了,家门口就交了。”

不用去银行排号,也许您在家门口就能缴费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邢台银行携带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业务。目前,邢台银行在西大街办事处、南长街办事处、西门里办事处、北大街办事处、泉东办事处五处设立了“办理点”,如果您离“办理点”比较近,可直接去“办理点”办理。

该行营业部负责人李辉说,桥西区户籍的参保人员要去该行桥西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桥东区户籍的居民要去桥东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移动终端机办理业务不受限制。

在这需注意的是,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参保时需要先全额缴纳费用,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残疾部门申领财政补助。对今年新参保和转入人员的要求是缴费后需在缴费期内把缴费回单和“代扣代缴”协议交回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否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视为参保失败。

参保人员,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青海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无锡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转移比照国办发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其到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员异地医疗保险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居民医保转移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最近,有人咨询:退休后想把自己的职工医保转到外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转出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在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接收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续:

①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②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③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及《信息表》邮寄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福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全覆盖


5月16日,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福州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将于近期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居民可自愿选择3个缴费档次的1种参保,今年参保每月最高可领取455元养老金。参保人员需年满60周岁具有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城镇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以参加这一保险。同时,上述人员还应符合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未按月享受无力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待遇、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障的相关待遇等条件才能参保。参保人员需一次性缴纳保险费用该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缴费能力选择其中1档缴费,同时政府将对参保老年居民按照不同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所选的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缴费的年限根据其参保时的实际年龄计算至年满7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缴纳;75周岁以上的按5年缴纳。缴费额度为月缴费标准乘以应缴费月数,但养老保险费需一次性缴纳。缴费的3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10%计算;第二档和第三档分别在第一档缴费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提高50元和100元。若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2258元/月计算,今年可供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分别为135元/月、185元/月、235元/月。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满15年的话,第一档需缴纳2.43万元、第二档需缴纳3.33万元、第三档需缴纳4.23万元,相对应的月养老金待遇分别为335元、395元和455元。养老待遇标准将随低保标准提高而提高《办法》还规定,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标准应适当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意味着今后该保险的养老待遇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而调整,尤其是随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参保人员在办理完相关手续,自足额缴纳参保费用后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若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去世,其个人账户储户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将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统筹基金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1000元。对于出现户籍从我市迁出,出国、出境定居等情况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退还本人或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员,兰州启动医疗保险退保人员账户进行系统自动返还程序


7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日前启动了医疗保险退保人员账户进行系统自动返还程序。今后,参保人员因死亡或转出等原因退保时,可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通过网上银行、ATM机、银行柜面等多种方式查询提取个人医疗账户返还金,免去参保个人或家属在社保机构和银行之间反复奔波之苦。

据了解,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因工作关系转出时,个人账户若有余额,申请后可一次性返还。其中,参保人员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直接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则按规定将余额并入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出而造成的退保,须由医保经办机构审定后再一次性返还。此次兰州市医保局启动的系统自动返还功能,退保人员可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通过网上银行、ATM机、银行柜面等多种方式查询提取个人医疗账户返还金。

参保人员退保后无需个人或家属再次前往医保局业务前台办理退保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业务,只需退保当月末使用社保卡金融功能提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返还金,对于退保后仍未划入医保账户的金额,将在下次账户划入后自动返还。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死亡、因工作关系转出时,个人账户若有余额,申请后可一次性返还。

保险知识汇总,为存档人员代办养老险


据了解,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由政府劳动部门确定,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处为方便广大存档人员顺利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特派专人协

助办理视同缴费工龄确定手续.工龄确定按企业,事业单位两类划分,每周五上午在沈阳市劳动局三楼大厅办理.

按企业单位确定依据档案材料,如实填写《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确定表》,其视同缴费年限为1992年9月30日前.

按事业单位确定依据档案材料,如实填写《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确定表》,并提供能证明您原来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批准文件,其视同缴费年限为2000年12月30日前.

需要由省人才中心为您代办养老保险的存档人员,需要存档人员提供《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确定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等,如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要交一张1寸照片及6元登记证工本费.

补缴2001年6月30日前费用,需要本人到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缴纳现金;2001年7月1日后费用,可存入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内,由银行直接划款.

参保人员,哪些人可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涉及确定转移资金标准和缴费工资指数,也涉及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以及参保人员欠费如何处理等问题。这些问题是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最大障碍。

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哪些参保人员可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

政策规定:返回户籍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但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都可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

转移资金标准怎么定?

参保人跨省转移,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含本息)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含本息)。

缴费工资指数怎么算?

跨省转移接续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缴费工资和待遇领取地相对应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本人的缴费工资指数,并以此计算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和基础养老金。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咋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保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社保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清退。

参保人员欠费怎么办?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前本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同时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负责转出包括参保人员原欠缴年份的单位缴费部分;本人不补缴个人欠费的,社保机构也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的各项手续,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参保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影响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本人欠费,只要按规定补缴了就应及时办理转续手续;本人确实无力补缴的,本人欠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3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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