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不少小伙伴也有自己的担心:小保险公司,靠不靠谱?会不会倒闭?倒闭了保险公司还能赔吗?
小公司的产品是挺诱人,看着挺便宜,保的还很多,但是俗话说“便宜没好货”,这这这这靠不靠得住啊?
我也意识到了大家的担忧。不要怕,我今天就让你把心放回肚子里!
从以下3点来打消大家的疑惑。
——小公司会不会倒闭
——小公司产品保障过不过硬
——小公司产品能不能理赔
会不会倒闭
首先,保险公司倒闭的几率极低。
我国对保险公司的监管相当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从最开始的2家,发展到如今的160多家,经历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机,都没有发生过一起破产案例!
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承保的保险公司真的破产倒闭了,那么保单怎么办呢?
别怕,监管部门规定,保险公司倒闭,保单将转移给其他公司。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所以保险公司就算破产,也有接盘侠,我们的保单权益依然有效。
保障过不过硬
便宜没好货的这一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保险产品也是如此吗?
老斯基明确告诉大家:不是的!
写进合同里的条款,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的责任。
所以保障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条款。
以重疾险为例,一款好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需要包含25种高发重疾+9种高发轻症;
就拿常见的高发轻症——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脏支架来说,
某大公司的重疾险就没有这项保障,也因此闹出了不少拒赔新闻,还被媒体点名批评过。
反而很多小公司的重疾产品都包含了此项责任。
老斯基想说,大公司产品不一定不好,小公司产品也不一定好。
区分产品好坏是要看条款好不好,而不是看公司大小。
理赔难不难
规模大小与理赔无关,小公司理赔一点也不难!
保险和其它商品的区别在于:保险产品的本质属性其实是契约。
大公司实力再强也不会赔你保险合同外的一分钱;
小公司实力再小,只要符合条款也不会少赔一毛钱。
那么,小公司的理赔效率咋样,会不会拖着不给赔?
不用担心,保险是一个监管非常严格的行业,有关部门对理赔的过程和时效都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后,需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达成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必须要在30日内给出结果,确认理赔后10日之前把钱给到位!
除了法律上的规定,咱还有数据支持!
北京银保监的官网公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北京寿险公司理赔时效。
▲第一季度北京寿险公司理赔时效
从这张图可以看出来,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绝大部分理赔时效只需1-2天,效率还是相当高的。
老斯基说
瑞幸咖啡在纳斯达克上市,其中的广告语就是:你喝的是咖啡还是咖啡馆?
其实买保险也是如此,不妨想想,你买的是保障还是保险公司?
保险一旦生效,一切都以保险条款和特殊约定上的黑纸白字为准。
产品的好坏,与保险公司的大小没有关系。
理赔方便不方便,与保险公司大小没有关系。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诞生,都是经过层层审核和筛选出来的优质公司,不会轻易倒闭。
与其担心出了险赔不赔,不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自己掌握投保原理。
不要人云亦云,被别人忽悠着乱买保险。
和命运一样,你挑选保险的权利也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中!
广州的赵女士最近想给全家做一份保险计划,但让她犹豫不决的是,目前广东市场上保险公司多达十几家,有中资的也有外资的,面对这么多保险公司,到底选哪家比较适合自己呢?
保险专家向赵女士建议,选择保险公司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考察保险公司实力的最重要因素。保险公司只有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证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有足够的资金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从而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以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远远高于监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要求。
二是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保险经营必须讲究诚信经营,才能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赢得客户的信任。投保人考量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可通过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自己的朋友那里了解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和理赔服务等情况。
三是依据投保险种进行选择。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有差异,投保时也应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一般来看,一些大型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种类比较齐全,服务比较便捷,可以作为首选目标;而有些小型保险公司虽然产品种类不多,但由于提供个性化产品,如有特殊需求也可进行针对性的挑选。
四是比较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建议从两个方面注意其服务质量:一是营销员和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行为比较规范,不夸大事实,介绍比较客观,相对来说比较可靠;二是保险公司服务地域的差别。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几家较大型保险公司有能力提供全国性服务,客户办理售后服务就会比较方便一些。
西安的赵女士最近想给全家做一份保险计划,但让她犹豫不决的是,目前西安市场上保险公司多达十几家,有中资的也有外资的,面对这么多保险公司,到底选哪家比较适合自己呢?
保险专家向赵女士建议,选择保险公司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考察保险公司实力的最重要因素。保险公司只有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证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有足够的资金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从而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以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远远高于监管部门规定的最低要求。
二是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保险经营必须讲究诚信经营,才能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赢得客户的信任。投保人考量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可通过监管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自己的朋友那里了解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和理赔服务等情况。
三是依据投保险种进行选择。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也有差异,投保时也应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一般来看,一些大型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种类比较齐全,服务比较便捷,可以作为首选目标;而有些小型保险公司虽然产品种类不多,但由于提供个性化产品,如有特殊需求也可进行针对性的挑选。
四是比较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建议从两个方面注意其服务质量:一是营销员和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行为比较规范,不夸大事实,介绍比较客观,相对来说比较可靠;二是保险公司服务地域的差别。目前国内只有少数几家较大型保险公司有能力提供全国性服务,客户办理售后服务就会比较方便一些。
经常会有朋友问,一些不太怎么听过名字的保险公司,像什么华贵人寿、上海人寿、百年人寿、中意人寿等等,是不是都是小保险公司啊,会不会倒闭?以后我保单赔不了怎么办啊?
然后加上平安、中国人寿的代理人一忽悠,觉得是噢,大品牌就是有保障,于是乎掉坑了。
其实这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严格来说,保险公司经营不善是允许倒闭的。但放心,就算保险公司倒闭了,你保单的利益一样能保障得好好的。
因为中国银保监会可是做足了措施,为保险公司设立“三大安全体系”,大中小保险公司都一样,从成立到不幸破产都涵盖了。今儿小编就给大家说个透,让你们把心都放到肚子里。
【 事前把控 】
能成立保险公司的,都不简单
1、背景审核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这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而且还得信誉好、能持续盈利、实力雄厚。自然人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
像开头提到的几家保险公司,其实来头都不小,比如:华贵人寿的股东是茅台集团,隶属于贵州省国资委;上海人寿的大股东有中海集团(央企)、上海城投及上海电气(隶属上海市国资委);中意人寿为中外合资,大股东为中粮集团,同样是央企。
所以,这些大家没怎么听过的保险公司,背后都是实力满满的国资,根本不是平安那些代理人所说的什么小保险公司,哪一家央企或者省属国有企业会是小企业呢?
2、资金审核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资本。
股东审核通过了可不够,注册资本也要一次性出资。一般公司可以拿办公室、机器设备等作为注册资本,但保险公司不行,注册资本必须是真金白银。
【 事中控制 】
时刻监控、全面约束,大可放心
1、报表季度审核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设立成立了,但事才刚刚开始呢。一般公司都是审核年度的财务报告,但保险公司是季度审核,而且包括各种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一举一动,银保监会都盯得死死的。
2、偿付能力要求
《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当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
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踩红线了怎么办?这时候银保监会就会要求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暂停产品销售以及网点设置,必须把偿付能力充足率提上去才可以正常营业。比如百年人寿今年由于产品卖的太便宜而导致偿付能力下降,股东马上注资20亿。
3、责任准备金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把保险卖出去后,需要从保费中计提责任准备金,放到银保监会那里,这样就不怕理赔时缺钱啦~
4、公积金
《保险法》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利润作为公积金。
保险公司可能今年赚了,但明年亏了,所以这个钱是让保险公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或者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公司资本等。
5、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法》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是,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银保监会让每一家保险公司按照产品类型,根据保费收入的0.05%-0.8%上交保障基金,防止有些保险公司如果真的破产了、且储备的各
类资金都不够赔时,可以用这笔钱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
甚至,万一发生大地震或金融危机等影响整个保险行业的事件,也可以用这笔钱去弥补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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