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抱怨看病难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医疗费用的过高。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与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大大加重了居民负担。
人吃五谷杂粮,就会生世间百病,而一旦生了病,就需要就医。但现在医药费居高不下,随便去门诊看一下抓点药,动辄就要几十块钱;若再住上十天半月院,好几千块钱就搭进去了;倘若再不幸,碰上个什么大病,譬如肾病、癌症的,动一次手术就得好几万甚至几十万,这对大多数工薪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怎么缓解咱工薪族的看病压力?小算盘为你支一招,对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老百姓来说,补充医疗保险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今天,就让小算盘详细地给大家介绍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常识●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是由个人自愿参保的。目前成都市现行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补一、补二和补三。补一主要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补二适用于减轻职工患慢性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风险,而补三则适用于减轻职工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承担的医疗费用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实行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很多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的地方还将范围扩大到事业单位。这几类补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起,共同成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满足医疗消费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哪些人可以买?
今年11月1日调整后的文件规定,以下三类人群可以参与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1.在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社保和医保的人;
2.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包括了大成都的概念;
3.参加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
●如何买?
符合参保范围的三类人员,需要办理下面的手续:
1.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社保局的人员,凭身份证、社保卡到成都市社保局直接购买。
2.基本医保关系在成都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凭各区(市)县参加基本医疗的证明、身份证到成都市社保局直接购买,比如在金牛区办理了社保和医保的人员,必须凭身份证、社保卡以及社保机构开具的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到成都市社保局可以办理。
3.参加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由单位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
●住院后怎样报销?
1.查看所购买的保险是否已经生效
成都市各补充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如下
补一:办理手续之日起12个月以后住院的;
补二:办理手续之日起12个月以后住院的;
补三:初次参加保险缴费满6个月以后。
2.在60天内到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生效后,在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点住院,一次性住院治疗出院之日起,参保人员应于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补充医疗保险单(补三凭缴费单),以及出院证、住院费用收据、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参加省和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还须持省和所属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情况证明,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申报手续,逾期则不予报销。相关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报销。
3.不予报销的范围
有一些是属于不予报销的范围,分别是:
异地安置人员以及因探亲、休假、因公出差等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医疗机构(指未与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
康复疗养、康复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未生效期限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在对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了解清楚之后,补一、补二、补三,我们究竟该买哪一种呢?下面,我们就把1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文件给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三种住院险请你对号入座
补一适合于患重大疾病的人
●特点:适用于减轻职工住院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风险。一次性缴费,终身有效。
●缴费:1.以份为单位进行购买;
2.每一份缴费标准为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乘以5%,按照2004年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计算,缴费为731.9元。
3.年龄在55周岁以上者,每超过1周岁加收10元,比如购买之日已经年满57岁,那么缴费标准将加收20元。
●报销:
报销前提:初次参加本补充医疗保险满12个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报销标准: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减去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自费项目以及自负费用外,余下部分报销30%,最高报销额为5万元。
●提醒:本补充医疗保险可同时购买多份,每次报销只能使用1份保单,每份保单也只能使用1次。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一般而言,医疗保险主要有普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住院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对门诊医疗费规定每次门诊的最高给付限额,对住院医疗费规定每次连续住院期间的最高给付限额,在限额之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附加险时,保险期限与基本险相同,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治疗期限一般为90天、180天或360天,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日起算,可以延迟到保险期限结束之后。
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可以团体投保,也可以个人投保。
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相关链接商业医疗保险有哪些种类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包括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作为中国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部分,大病医疗保险有着极其特殊的地位和意义。医学证明现代人患大病的几率越来越高,面对高额的大病医疗费用,众多贫困群体无力承担。大病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它是集社会微薄力量于一体,集中救治最需要帮助人群的一种策略,同时,还参杂着各级政府和社会保障单位的支持。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
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筹资机制
(一)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细测算,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三)统筹层次和范围。开展大病保险可以市(地)级统筹,也可以探索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相比而言,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主要具有几个优势:
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第二,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
第三,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
从卫生部了解到,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报销比例不低于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那么到底什么是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建立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何在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农村大病医疗保险进行深入了解。
什么是农村大病医疗保险?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是针对农村五保家庭以及无业、家庭成员确有患大病的特殊情况等进行大病救助的一种措施。具体实施办法会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水平做适当的安排。
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
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建立农村大病医保制度的意义在于什么呢?
建立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一,从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实看,建立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制度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目前,除极少数农民参加了各种商业医疗保险外,绝大多数农民是自费医疗。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肿瘤等大病、重病的发病率呈增长趋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日益突出。所以,建立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制度显得非常必要。从先进地区成功的实践看,建立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制度符合民心,切实可行。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切实研究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第一,要研究制定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第二,做好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第三,做好农村大病医疗统筹保障工作,要让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由此可见,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是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关键措施,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农村大病救助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凡参加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具体报销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不属于报销范围的有哪些?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相关推荐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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