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全面改革 切实减轻民众医疗负担

2020-10-06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日前,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和联动机制,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等综合措施,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该省明确,除中药饮片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须按进价零差率销售。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疗服务类的诊察费、会诊费各项目价格,在现行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幅度调整;长期门诊病人诊察费减半;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疗服务类的护理费、临床诊疗类的手术治疗各项目价格在现行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2%的幅度调整;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临床诊疗类的临床各系统诊疗中的治疗类各项目价格,原则上在现行基准价基础上按不超过10%的幅度适当调整;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综合医疗服务类的床位费各项目价格,各地上调幅度不超过8%;其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注射费不调整。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通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出院者医疗费用、医保病人自费率等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绩效考核目标。

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要求如下:一是坚持对口支援工作的原则要求;二是推动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更紧密联系;三是全面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四是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相关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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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北京医改已率先进入深水区,改革任务也随之变得繁重而艰巨。继未来5-8年北京医改“总规”发布后,今年医改的实施路径也逐渐清晰。

昨日,北京市医改办主任、市发改委委员韩晓芳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各界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分级诊疗以及医改如何与居家养老对接等问题一一回应。由此也进一步明确,今年北京医改不仅要啃价格改革的硬骨头,还要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以及和居家养老产业对接。

要啃价格改革硬骨头

在医改中,价格改革因牵动多方利益而进展缓慢,迟迟未达到预期。对此,韩晓芳指出,此前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执行1999年标准,至今已16年未调整,不能客观反映医疗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总体来看,医药行业有虚高、水分较大的问题,也存在过低问题,所以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应把医务人员服务价格提高到合理水平,同时也要挤掉水分,把过高的价格压缩”。

韩晓芳还进一步介绍,改变医疗服务价格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解决价格体系扭曲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将利益机制调整过来。以往,医生在医疗服务上挣不到钱,只能靠检查、药品赚钱,而将医疗服务调整至合理价格,也可以杜绝过度用药、检查、治疗等。

几天前,在参加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联组会时,北京市副市长张建东也曾透露,现在正在制定“有升有降”的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方案,包括诊疗、护理、手术、病理、中医,价格要适当提高,同时降低部分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检测和检验项目价格,挤压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中虚高的价格空间。

至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出台时间表,韩晓芳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今年将成熟一批推出一批。而所谓的成熟是经过多方测算、分析达成价格共识,同时出台诊疗行为规范,还要有医保报销、财政政策的统一,最后还要公开征集意见。

分级诊疗将强基层

除了价格改革这块硬骨头,“看病难”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众多患者。“大医院永远人满为患,主要是因为大家都跑到大医院看病,但是按照国际经验,患者就医应该分层次分类,也就是要分级医疗。”韩晓芳直言。

市人大代表李海丽等人提交的议案中指出,社区卫生机构作为政府构建的健康服务体系的基础,承担着常见病、慢性病、重症康复、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等功能。但是绝大部分居民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也到三级医院就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使用方面受医保药物目录所限。

韩晓芳认为,最主要的问题还是老百姓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不信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好医生少、药品不够,所以不愿到基层看病。下一步分级诊疗的方向就是强基层。

对于具体的措施,“基层的服务能力提升起来,需要配套一系列的改革,首先是人事制度改革,要有好医生下来,解放医护人员让他们逐步转变为职业医生,就是希望整个的医疗资源可以流动起来,把医疗人员搞活让他们在基层也能有很好的视野;其次不断调整药品制度,北京基层用药1400多种,在品规上为1万-2万种,但不少用药目录中药品没有下放至基层,所以要完善基层用药,按照服务功能配备基层用药;同时要在用药流通配送使用中进行改革;此外在相应的薪酬制度中进行改革。”韩晓芳分几方面介绍道。

此外,韩晓芳指出,要明确医疗层级的沟通定位,让普通门诊的病人到基层看病,今年开始要逐步压缩大医院普通门诊数量;大医院要提高急难重症的诊疗技术。

创新模式升级居家养老服务

在深化医改过程中,随着居家养老条例即将出台,政策制定方在“强基层”的过程中,也将考虑与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进一步对接。

购买商业人寿医疗保险 减轻医疗负担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用商业医疗保险平衡社保医疗保险,减轻医疗负担,成为现代人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主要原因,此外,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更大、报销范围更多,也是人们选择商业医疗保险的原因。

人寿医疗保险即医疗费用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终身健康险

市场上短期的健康险产品大多需要每年续保,有的产品还会因理赔或者被保险人身体出现问题拒绝续保,而且这类产品的续保最高年龄一般为65岁,但一个人60岁或65岁以后花费的医疗费用,大概占人一生的50%。所以往往在投保人最需要医疗保障的时候,这些保险产品却无法提供。

这时,您可以选择“终身健康险”,它的出现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短期健康险的缺陷。其保费采取均衡费率,不会因为投保者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变化而增加,投保人无需担心保险公司提高保费或拒保。

短期健康险大都为消费性产品,只能提供短期的保障,而终身健康险大多与长期寿险产品捆绑,有身故保险金设计,相当于为投保人建立一个“基金”或“账户”,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可以领取总体保额扣除已领取的赔付后的剩余金额。

购买商业人寿医疗保险的注意事项

重复投保不会重复理赔

为获得超过治疗费用的理赔金,胡先生分别在4家保险公司买了4份保额均为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险。前不久,他因车祸入院治疗,花去5800元医疗费。本以为能获得4份保单共计两万多元理赔金,岂料最后只拿到医保报销的3800元以及一家保险公司报销的2000元,总共获赔5800元,“不亏不盈”。

一些消费者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数份商业医疗保险,出险后并不能拿到所有保单的赔付。因为,医疗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一旦发生理赔要参照补偿原则,即保险金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便在多家险企投保医疗保险,也只能依次理赔,获赔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

投保商业险看清免责范围

吕小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三种医疗补偿保险,今年2月,她因宫外孕住院,申请保险赔偿时,该保险公司称宫外孕属免责的妊娠范畴,不该赔付。吕小姐咨询医生后得知,宫外孕是妇科急腹症,不属于产科范畴,双方在赔付问题上僵持不下。吕小姐认为,保险公司有责任在保单上对宫外孕做出具体解释,而不是到理赔时“抠字眼”。

其实,与所有的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业有免责条款,因此看清除外责任如有的医疗保险产品规定:怀孕、流产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腰间椎盘突出症、视力矫正手术等不在理赔范围内。再如,有些医疗保险产品的保障仅限于社会医保规定的范围。因此,建议消费者选择可以覆盖部分自费范围的医疗保险产品。

中意保险 减轻您的医疗负担


中意乐温馨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障(B款)计划二

保障年龄:180天-60周岁,可续保至65周岁

基本信息

产品亮点:

低价保障型

住院前后门诊报销

社保外用药报销

国内外医院均保

住院费用报销

适合人群:没有社保的人士

保障区域:境内外(含港澳台地区)

保障年龄:180天-60周岁,可续保至65周岁

保障权益

住院前诊断费400元赔偿被保险人因疾病(一般疾病的等待期为30天,特定疾病的等待期为90天)经急诊或因意外事故入住医院前60天内发生的为诊断疾病或身体伤害而进行的X光、心电图、血液化验等检验的费用,但不包括治疗药物和治疗的费用。(只有因为同一疾病或伤害随后入住医院治疗,保险公司才会赔偿住院前诊断费)

每日床位费200元赔偿被保险人因疾病(一般疾病的等待期为30天,特定疾病的等待期为90天)经急诊或因意外事故入住医院的,赔偿住院期间一张医院病床的每日费用,包括空调费和重症监护病床的每日费用,连续住满24小时算为住院一日。(相同疾病或每次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住院天数累计以210天为限)

住院期间费用根据保险责任规定赔付赔偿被保险人因疾病(一般疾病的等待期为30天,特定疾病的等待期为90天)或意外事故入住医院病房(不包括门诊、急诊、观察室和康复病房),在住院期间因接受治疗而发生的、已支出的且医疗必需的病房内支出费用、手术及麻醉费(不包括被保险人非因医疗必需而离开医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相同疾病或每次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住院天数累计以210天为限)

急救车费根据保险责任规定赔付赔偿被保险人使用医院或合法注册的急救中心的医疗专用救护车辆护送入住医院发生的费用,包括在急救车内发生的治疗和药物费用。

癌症门诊治疗费10000元赔偿被保险人因癌症住院治疗,自出院之日起180天内,在医院门诊接受与同一癌症直接相关的放射或化学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与放射或化学治疗相关的检查及化验费。

肾脏透析门诊治疗费10000元赔偿被保险人因终末期肾功能衰竭住院治疗,自出院之日起180天内,在医院门诊接受肾脏透析所发生的肾脏透析费用,包括与肾脏透析相关的检查及检验费、输血和药物费。肾脏透析包括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特定门诊手术费用根据保险责任规定赔付赔偿被保险人未入住医院,在医院住院部手术室内并在麻醉专科医师实施全身麻醉或脊椎管内麻醉下进行的手术所需的费用,包括手术费、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及手术后监护费。(不包括女性生殖器官(包括乳房)的手术及14周岁或以下年龄的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手术)

每保单年度赔偿限额50000元赔偿被保险人因疾病(一般疾病的等待期为30天,特定疾病的等待期为90天)经急诊或因意外事故入住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和特定门诊费用,每次事故的免赔额是300元,全额赔偿金额是5000元(对于超出全额赔偿金额的部分,给付90%,每保单年度内累计赔付总额不超过50000元)。

非社保用药费用2500元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中,对于不属于就诊医院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百分之八十进行补偿,且保单年度内不超过2500元。

医疗服务,高端医疗服务成焦点 相关政策商讨实施


一直以来,高端医疗服务都是现行医疗服务的焦点。最近,中国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成功实施该项服务。据了解,本月,高端医疗服务正式实施,届时,当地的市民及非中国籍人士都可享受这种服务,就医人士可根据自身情况来自由选择为自己治病的医生,居住环境也任意选择,甚至于在治病过程中有专业人员看护。

院方表示,国际医疗中心相关医疗费用将按照市场定价,参考香港同类中上水平,遵循“用者自付”的原则,全部自费,所得净收益将全部用于反哺医院的公共医疗服务,保证港大深圳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

患者可指定医生看诊

国际医疗中心位于港大深圳医院V栋。记者昨日参观了国际医疗中心看到,中心共分5层,一层为接待大厅、门诊部和体检部,25层为病房,共计238张病床,包括单人病房、1间双人病房、套间、豪华套间、特别套间和重症监护室,相比医院的普通病房,医疗中心的病房要豪华不少,部分套间堪比星级酒店的豪华套间。地下一层还设康复健身中心和营养餐厅。

国际医疗中心由国际知名的血液内科专家、港大深圳医院医务总监朱知梅教授担任部门主管。而医疗中心提供的服务也将是纯港式私人订制医疗服务,患者可指定医生看诊,全程有专人陪同,医院将提供个人化健康咨询、英语等服务,并可加速就诊流程,增加就诊私密性,痊愈后对健康状况定期随访。

朱知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医疗中心的主诊医生将由来自香港乃至全球的优秀医学专家担任,包括香港大学的资深医学专家及教授,计划向社会提供全面的各医学专科门诊和住院服务。其中,运营初期首先开放住院体检和全科门诊。

不能使用医保支付诊疗费

同时,医院亦希望通过开展此项服务,缓解公立医疗服务的成本压力,探索公立医院补偿新模式。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大型公立医院,目标是为深圳市民提供基本的公共医疗服务,目前各个医疗项目的价格,均执行深圳市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统一规定。在此基础上,作为国内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港大深圳医院开创了全科130元和住院180元打包收费的新模式,并实行固定薪酬,医生收入与看诊、开药、检查的数量完全无关,以避免患者的过度诊疗。据悉,这些制度的探索也为港大深圳医院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经过测算,总体上打包收费的价格并不能覆盖医院付出的成本。目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运营上仍处于亏损状态,医院的亏损也由深圳市政府补贴。根据香港大学和深圳市政府签署的协议,政府给予的特殊补贴将逐年减少,在运营5年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要自负盈亏。

而国际医疗中心的“用者自付”服务将成为一个崭新的尝试。医院希望通过此项探索,按照市场定价的医疗服务获得更多收入,补充资金缺口,反哺按照政府公益原则定价的公共医疗服务,最终保证医院的公益性质。

不会影响医院公益性质

据港大深圳医院护理总经理黄成辉介绍,国际医疗中心将执行市场定价,参考香港同类中上水平,遵循“用者自付”原则,患者的所有诊疗费用均要“自掏腰包”,不能使用医保。而中心的全部净收益将用于补充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资金。据了解,港大深圳医院最终开放的病床为2000张,而国际医疗中心所占的床位比例约为全部病床资源的12%,超过了一般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10%的标准。

国际医疗中心特需医疗服务的开业是否会影响医院的公众基础医疗服务呢?朱知梅还表示,高端医疗服务的实行,并不会与现有公共医疗服务有太大差异,也并不影响一些知名的医科专家及教授继续为社会大众服务。到目前为止,来该医院享受高端医疗服务的病人还比较少,病人可自由选择,后期就算人数增多,医院也可以灵活变通,不会让社会大众的医疗利益受到损害。

民生人寿 减轻您的医疗负担


产品名称:民生人寿附加每日住院给付医疗保险

产品类型:附加险

险种类别:商业医疗保险

所属公司:民生保险

投保年龄:3至6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1年

民生·每日住院给付·产品特色: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九十天后因疾病住院治疗,本公司对其在住院治疗期间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

实际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有社保报90%;无社保报70%)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治疗跨保险单年度时,本公司承担住院治疗起始日所在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若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赔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取得赔偿,本公司给付的保险金不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已获得各种赔偿后的金额。

民生·每日住院给付·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九十天后因疾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每日住院给付金额并按扣除三天后的实际住院天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每保险年度每日住院给付天数最多为一百八十天。

被保险人同一次住院治疗跨保险单年度时,本公司承担前一保险单年度的保险责任,给付每日住院保险金同样以累计一百八十天为限。被保险人在三天之内因同一原因重新住院的,视为同一次住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0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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