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独生子女逐渐增多,教育费用也逐年升高,为了减轻教育支出给家庭带来的沉重负担。不少家长着手为孩子准备教育资金,以应对将来高额的教育支出。于是,人民币教育储蓄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人民币教育储蓄是指为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实行优惠利率,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服务。作为一种为孩子积累教育资金的重要方式,为许多家长所熟悉。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目前,我国的人民币教育储蓄存期为一年、三年、六年。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人民币教育储蓄存款利率
1.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客户按约定每月存入固定金额,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3.提前支取,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客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客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4.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5.人民币教育储蓄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人民币教育储蓄开户的相关常识
一、开办储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适合于在校的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六年期教育储蓄适合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开户,三年期教育储蓄适合初中以上的学生开户,一年期教育储蓄适合高二以上的学生开户。
2、教育储蓄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存期分一年、三年、六年三种。开户时储户与银行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否则视为违约。教育储蓄在存期内至少要存储两次;
3、只限办理人民币。
二、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违约:
1、教育储蓄存款违约后的存款支取时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时,不能提供学校开具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的,按普通零存整取定期利率计息,且征收利息税。
三、领取条件
教育储蓄到期后,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
A 型保单对营业场所、 业务经营、 产品、 完工以及合同责任风险进行承保。A 型保单的保险条款包括了很多除外责任条款。如果对被保险人的索赔符合所有保险合同上的规定并且不在除外责任条款之中, 则将在保单限制的金额和条件内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A 型保单的保险协议
A 型保单的保险协议包括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两个承诺: (1) 承诺为被保险人赔付第三人的损失和(2) 承诺为被保险人的责任诉讼或者责任索赔进行辩护。
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
保险协议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做了很多限定。所有以下条件必须被满足:1 . 被保险人必须在法律上有责任进行赔付。2 . 第三人发生的损失必须由保单中所述的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造成。3 . 保单必须适用于这一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4 . 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必须由一 “事件” (其定义将在下面介绍)造成。5 . 这一事件必须发生在承保地域之内。6 . 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这一点在提出索赔式保单中有所不同)。
1 . 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被保险人是否在法律上有责任进行赔付可以在法庭上解决, 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调查加以确定。保险公司的调查经常会证明被保险人是有赔付责任的。如果保险公司也相信索赔属于保单承保的范围, 则保险公司将试图与第三方进行协商以实现庭外和解。法庭可能会判决被保险人进行的赔付包括以下几种基本类型:●特别损害赔偿金,通常易于用货币衡量, 如医疗费用和工资损失●一般损害赔偿金,这主要应用于那些无法加以量化的伤害如疼痛和精神上的折磨●惩罚性伤害赔偿金,主要是为了惩罚被告虽然保险公司将为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进行所有的赔付, 有一些州却不承认惩罚性伤害赔偿金的概念,还有一些州则不允许保险公司对惩罚性伤害赔偿金进行赔付。即使有些州允许保险公司对惩罚型赔偿金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在庭外和解的情况下也不太可能支付。
2 . “身体伤害” 和 “财产损害”
CGL 保单将身体伤害定义为 “身体伤害、 疾病以及任何时候由此而造成的死亡” 。疼痛和精神上的折磨也是一种身体伤害。保单对财产损害的定义包括:●对有形财产的物质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能使用该财产带来的间接损失。比如由于作为被保险人的承包商的过失造成了火灾, 从而对客户的房屋的损害。在这个例子中,由此产生的间接损失则是客户在房屋修复以前由于不能使用该房屋而造成的收入流失。●对有形财产的非物质损害。比如由于事业公司的过失使一个股票经纪人公司的设备有数小时不能正常运作,由此造成了商业收入的损失。
3 . 伤害或损害是否适用保单
如果索赔属于 A 型保单的除外责任条款规定的范围或者有任何索赔不属于承保范围的其他原因,保险公司没有义务赔付。
4 . 由某一 “事件” 造成
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坏必须由一 “事件” 造成。事件被定义为 “事故以及持续或者重复暴露在相同有害条件下” 。事故这个词并未在保单中有所定义。但是, 事件定义的含义是: 保险公司对任何有害条件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然后导致了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以及事情突然发生以后,立即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承保。在这两种情况中,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害都是由于 “事件” 造成的。有意实施某种行为, 但是其结果却在意料之外, 也是一种事故。比如, 水管工人用丙烷火把来融化客户冻结的水管(有意实施的行为) , 却意外地造成了房屋的火灾。相反,如果水管工人因为客户拒绝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支付而故意对客户的房屋纵火,则火灾不能被认为是事故以及 “事件” 。
5 . “保险地域”
A 型保单只承保发生在保单中规定的地域范围以内的事件。大多数保单限定的地域范围是美国境内(包括其所有领土)、 波多黎各以及加拿大。国际海域和空域一般也包括在承保地域以内,除非伤害的发生是在旅游或者运输途中, 而旅游或运输的目的地或者出发地不包括在承保地域以内。
保险地域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将扩展到全世界:●由属于保险地域以内的被保险人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居住在保险地域以内的人由于出差而在短期内离开了保险地域在以上的两种情形中,保险公司赔付的数额必须由保险地域以内的法院或者经保险公司同意的其他地方的法院来决定。
6 . 伤害或者损害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以内事故发生式保单要求伤害或者损害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以内才能被赔付。这种要求被称为事故发生式触发机制。也就是说, 伤害或者损害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保险期间内,而不论受害人提出索赔的时间是否在保险期间内。而提出索赔式保单则是另一种触发方式。这种保单要求索赔请求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一、保险商品的定义
当人们将保险作为一种商品来对待时, 就会发现保险商品是由保险人提供给保险市场的, 能够引起人们注意、购买, 从而满足人们减少风险和转移风险的需要, 必要时能得到一定经济补偿的承诺性服务组合。
这个定义包含了四层意思:
(1 ) 它能引起人们注意和购买;
(2 ) 它能转移风险;
(3 ) 它能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4 ) 它是一种承诺性服务组合。
因此, 保险商品的本质是满足消费者的保障与补偿的心理需要。它能为被保险人在发生不幸事故时提供相应的保障, 并能使人们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
二、保险商品的要件
一种商品若能够在市场上顺利流通, 必须既具有一般商品的共性, 又有其特殊性。理想的保险商品, 既要满足保险服务提供者的需要, 又要满足保险服务需求者的需要, 因此, 优良的保险商品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 ) 它是被保险人真正需要的;
(2 ) 它能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3 ) 保险商品的费率公正合理, 能令双方接受。
保险商品的种类及其规范水平, 是保险市场发达与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
目前, 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上可购买的保险商品多达数百种。随着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高涨、消费者地位的上升以及保险企业现代营销观念的增强, 保险商品将更趋灵活多样、丰富多彩, 保险市场也将日趋完善。
瑞典人文化素质较高、热情好客、纯朴诚实、谈吐文明、行为规矩、重诺守时,瑞典人十分重视环境保护,爱花、爱鸟和其他野生物,热爱大自然。雇员每年享受5周的法定有薪假期,每周工作5天,全年累计工作1500小时。人们喜欢利用闲暇时间到野外活动,到森林和田野远足,采摘蓝莓,到海湖去游泳、泛舟、垂钓;在昼长夜短的夏季,大家纷纷到国内外去旅游。瑞典已成为世界上外出旅游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体育活动更是瑞典人的爱好。
11世纪之前,瑞典人信仰挪威多神教,信奉阿萨神族的神灵,乌普萨拉神庙是瑞典的宗教中心。随着11世纪的基督教化,国家的法律也做了相应的修改,禁止信奉其它宗教,直到19世纪末期才废止。1530年代宗教改革后,瑞典不再信奉罗马天主教,信义宗取而代之。18世纪后期,信奉犹太教和天主教等其它教派的信徒开始被允许在瑞典生活和工作。1951年,瑞典将宗教自由写入了法律。大约75%的瑞典人属于瑞典信义会,不过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减少,定期去教堂的人亦然。据统计,瑞典人大约有275,000人属于自由教会,在瑞典生活的移民中约有92,000人信奉天主教,100,000人信奉东正教,500,000人是穆斯林。
瑞典学校都对学生进行宗教教育,教科书中也不乏有关宗教的内容。但平时普通路德派教徒仅有3%去教堂作礼拜,大部分教徒只在举行洗礼、婚礼、葬礼时才去教堂。每逢复活节和圣诞节时,大多数教徒都前往教堂祈祷。尤其是圣诞节,教堂显得十分热闹。
瑞典人以西餐为主,面包和马铃薯是他们的主食,其中特别喜欢黑面包。一般人的早餐是夹果酱和奶油的面包、咖啡、红茶;午餐有面包、肉、蔬菜、马铃薯和色拉等;晚餐与早餐的食物相仿,只加一份汤。瑞典人也喜欢吃中餐,如各种凉菜、花生仁、火腿扒白菜、红烧鱼、香酥鸭、酸辣海参、肉丝榨菜汤、烧卖、蒸饺、花卷、酥饼等,对加入火腿的广东菜尤其感兴趣。瑞典人对清鲜、嫩滑、焦香的菜肴非常喜欢,但口味偏重,食物的咸度以及甜品的甜度往往较高。爱吃瘦嫩肉和新鲜蔬菜,喜欢喝浓汤。其菜肴基本上以鱼为主,其中又以鲱鱼、鲭鱼为主,也吃鸡、鸡蛋、牛肉、猪肉、野味和其他水产品。
瑞典人在饮食上有一种独特的习惯,就是每天要吃固定的菜品。如星期四的菜品是“艾他鲁、米德、佛拉斯克”,这种菜以豆类和猪肉为主要原料。“西鲁布拉”则是星期一的菜品,以牛肉的鲱鱼为主要材料。他们还有一种代表性的吃法,即在一张大桌上摆上几十种菜,按自己的爱好分取,菜的烹调质量仅为中等,称之为“海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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