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专家解读两种类型保单

2020-09-30
保险规划保单

IMPORTANT要点1

随着年龄的增长,两者所占比例有很大不同

到底如何调整“廉价”的消费型保险和“昂贵”的返还型保险之间的购买比例。

最为简单的情况就是100%的购买消费型的保险,但是更加周全的计划,比如四六开,三七开的购买计划,就需要代理人的沟通了。

对于20岁到30岁的投保人而言,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和消费型重大疾病险的价格相差非常大,投保后者的保费很低廉。对年纪尚轻、事业处于成长期,消费开支较大的人群,应该加大消费型重大疾病的比例,某些阶段甚至可以将该比例控制在95%甚至是100%。

而在35岁至45岁阶段时,消费型重大疾病险在保费方面相对于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已经不占很大优势。尤其是过了40岁,身体素质开始下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消费型重大疾病险的保费开始大幅提升,但是返还型重大疾病险的保费提高比例却相对不高。这个阶段,可以逐渐降低定期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的比例,同时增加在返还型重大疾病险上面的投入。

过了45周岁之后,返还型重大疾病险的比例需要逐步提高到95%甚至是100%,当然一些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强体力工作低收入者,危险环境工作低收入者,可支配收入较少者)。

IMPORTANT要点2m.Bx010.com

谁更需要消费型保单?

这样的人群最需要消费型保单:最没有钱、最缺钱、最缺现金的人(比如企业家)和投资高手、企业家最需要把公司和家庭财务分开;对年纪尚轻、事业处于成长期收入较低以及消费开支较大的人群,甚至可以将消费型比例控制在100%。

在某些特定的阶段,或者是某些特定的人群,比如经济能力有限,工作状态不稳定,工作地点不固定,以及“空中飞人”先选择租房也许会是明智之举。同样的,消费型保险也是如此,有时候投保“租”比“买”好。

其实这样类似的问题,不仅那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会遇到,那些刚贷好款买房的兄弟姐妹,生意中有一笔较大的固定投资者,以及刚刚养育子女的父母,甚至是年近60即将退休的父辈都可能面临。个人或家庭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将出现经济比较紧张的状况,此时他们所能够抵御的风险有限,非常惧怕突如其来的意外的“光临”,所以,非常需要保障类别的保险用于抵御风险。但是,如何去挑选充足的必须的而且适合现状紧急出现的暂时性的(经济紧张)的保险,就是一个非常严峻而且专业的问题了。

IMPORTANT要点3

必不可少的意外险、定期寿险

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的意外险都是消费型的(当然也有返还性的意外保险),同时也是可以单独予以购买的。

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各种莫名其妙的意外事件总是突如其来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带来一系列的医疗、残疾甚至死亡。医学统计数字表明:在所有去世的人群中,意外事故引发的去世占总数的20%左右,而占总数80%的是疾病死亡和自然死亡。

所以,为了确保自己和家人的经济生活,单纯购买意外伤害险还是不完全的,需要加强定期寿险的额度和加大定期寿险的比例。

定期寿险也分返还型和消费型两种。返还型的定期寿险具有储蓄返还甚至是分红功能,所以保费往往比较高。消费型定期寿险虽然保费相对较低,但和消费型重大疾病险不同的是,该险随着年龄变化的幅度比后者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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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如今私家车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的生活,私家车在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的同时,汽车保险也随之热销,但是很多私家车主对于汽车险种的了解有限,以下是网对车险种类的全面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车主而言,汽车保险是一项用车时必须支出的费用。为汽车投保险后,我们在使用车辆时所面临的财产风险得到了一定的化解。但对于不少新手司机而言,汽车保险仍然显得较为陌生。接下来我们为大家介绍一下汽车保险的情况。

汽车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面对众多险种,车主可能会不知所错,该上哪个不该上哪个,哪些是必须上的。我们将对每个险种进行解释。

基本险: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陪偿。

车辆损失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由此造成的车辆部分或全部损毁,以及对事故车辆进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负责赔偿。

附加险: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车上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这个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无过失责任险是指投保了该项保险的车辆在使用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给予赔偿。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

车辆停驶损失险的定义为: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造成保险车辆停驶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负责赔偿车辆由于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失。当车辆发生碰撞等意外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是指除车辆原有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负责赔偿。

除交强险外,车主应尽量购买的车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相关链接:花最少钱买最值车险

个性订制:在投保车险时,虽然保险公司会给出很多的商业险种,但车主注意了,不是每个险种都要上,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车险组合。为了尽可能多地服务更多的车主,我们选择总结了三个类别的车主,为他们提供上险服务。

三年内新手新车险种组合: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3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发动机涉水险(选投)适合范围:新手新车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三年到五年司机(包括车型)险种组合: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万-2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选投)+玻璃单独破碎险(选投)+不计免赔险适合范围:三年至五年内车主和车型,车主驾驶技术娴熟。五年以上司机(包括车型)险种组合: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不计免赔险+自燃险(选投)适合范围:五年以上的车主及车型,具有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

保险知识,专家支招如何让保单变废为宝


在商场里买衣服,发现不合适后可以调换大小,更换款式,直到令你称心为止。如果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发现不合适怎么办?除了退保,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黄先生是一位生意人,曾购买过一份高额投资型定期寿险。但是由于今年全球遭遇金融危机,A股市场持续低迷,他投资的股票大赔特赔,几乎搭上了老本,自己的生意也每况愈下。在这种状态下,黄先生已经承担不起高额的保费。黄先生的保险应该怎么办呢?是否需要退保?

退保损失难以承受

“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退保。”保险业的资深人士大多会这样建议投保人。一般在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解约申请,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首先就要承担不同程度的退保费用。

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金额即为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的20%左右,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随着保险年度的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虽然会逐年增多,但还是要承受一定的损失。

另外,投保人损失保费的同时,被保险人也失去了保障。因此,应该反复权衡后再作打算。

保单转换激活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也许有人会推荐采用“减额缴清”和“保费垫缴”两种方式。但“减额缴清”虽然保证了保险期间与原保单一致,但保障金额会减少;“垫缴保费”虽能使保障金额不变,但保险期间不确定。若投保人希望风险保障额度能够维持不变,保险期间也能尽量长久些,那么保单转换就提供了这种选择。当储蓄型险种转换为纯保障型险种后,虽然储值功能大大减弱,但保障仍有效。

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险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保险专家说,“保单转换”的最大好处是,投保人不用重新投保,就可以随自身要求的变化来相应地调整自己的保险计划。比如,由于收入下降,投保人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障功能,此时,投保人可以通过“保单转换”,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保险专家说,与退保后再购买保险相比,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有两个优点:其一,投保人选择退保不仅会承担较大的退保损失,而且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将以购买时的年龄作为新的投保年龄;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新保单的投保年龄与原保单相同。其二,退保后再购买保险,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保,投保人面临被拒保和增加保费的风险。而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进行二次核保,并完全按照投保人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

保单转换有条件

保单虽然可以通过“转换”变“废”为宝,不过,专家同时提醒市民,这种转换对保险公司是有成本压力的,也不利于公司对该保单所收保费的资金运作,多数的保单转换条款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因此想要为保单“变脸”一定要及时行动。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规定,保单转换要在保单生效两年后才能开始。并且,有些公司的“可转换权益”规定,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有些公司还规定,原保险缴费期满前两年开始不再享有此权益。另一方面,有些公司的这类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也有条款规定原保险缴费期满前两年开始不再有此权益。如果有需要转换保单,就要好好把握中间这段时间。

另外,如果客户要行使保单转换这项权利,必须提供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缴费凭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即可要求公司办理转换手续。

保险的分类 保险分哪几种类型_保险知识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所谓商业原则,就是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前提,具有有偿性、公开性和自愿性,并力图在损失补偿后有一定的盈余。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会给予支持。两者比较,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以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商业保险的经办者要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

原保险与再保险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人通过订立合同,将自己已经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另一个或几个保险人,以降低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保险行为。简单地说,再保险即“保险人的保险”。

我们把分出自己直接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原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称为再保险人。再保险是以原保险为基础,以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补偿性保险。无论原保险是给付性还是补偿性,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的赔付都只具有补偿性。再保险人与原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无任何直接法律关系。原保户无权直接向再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再保险人也无权向原保户提出保费要求。另外,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人未支付赔偿为理由,拖延或拒付对保户的赔款;再保险人也不能以原保险人未履行义务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保险人系统中分摊风险的一种安排。被保险人和原保险人都将因此在财务上变得更加安全。利用再保险分摊风险的典型例子就是承保卫星发射保险。该风险不能满足可保风险所要求的一般条件。保险人接受特约承保后,将面临极大的风险,一旦卫星发射失败,资本较小的公司极可能因此而破产。最明智的做法是将该风险的一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由几个保险人共同承担。

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

按保险保障的对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个人保险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以个人作为承保单位的保险。团体保险一般用于人身保险,它是用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向一个团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在团体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不属于团体的被保险人。另外,对于临时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保险人可接受单位对其提出的特约投保。

团体保险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健康保险等,在国外发展很快。特别是由雇主、工会或其他团体为雇员和成员购买的团体年金保险和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发展尤为迅速。团体信用人寿保险是团体人寿保险的一种,是指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已成为雇员退休福利计划的重要内容。近几年,美国有些雇员福利计划中还加入了团体财务和责任保险项目,比如团体的私用汽车保险和雇主保险等。我国保险公司也开展了团体寿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团体保险业务,但险种还不完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商业保险的作用将不断加强,团体保险应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采取自愿方式签订保险合同建立的一种保险关系。具体地讲,自愿原则体现在:投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保险、保什么险、投保金额多少和起保的时间;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承保的条件以及保费多少。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中途退保,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保险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但当前世界各国的绝大部分保险业务都采用自愿保险方式办理,我国也不例外。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在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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