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保险销售员的赋税有待降低

2020-09-29
保险的知识

今年3月9日,伦敦金融城公布了“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上海名列第31位,虽然领先于中国内地其它城市,但继续大幅落后于中国香港、东京、新加坡等城市。

分析人士认为,在影响金融中心发展最重要的14项竞争力因素中,除了法律体制尚不健全、人民币仍不可自由兑换等原因之外,欠缺“具备优秀人才以及灵活的人才市场”被认为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2008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明确指出:“上海金融从业人员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程。当前上海金融人力资源建设,尚有诸多课题亟待研究和求解。”

《蓝皮书》认为,金融人力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决定了一国或一地区金融业的竞争力,因此,它构成了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评估的首位指标。相应地,上海金融人力资源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的建设,就无疑成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首要工程。

那么,上海想要“晋升”为合格的国际金融中心,其金融人才的缺口究竟有多大呢?从总规模而言,世界上众多金融中心,金融从业人员占就业人口比重均为10%以上,伦敦和纽约占比为11.5%,中国香港为14%,而上海金融业员工约20万(包括劳务派遣工),仅仅占全市就业人口的1%。

《蓝皮书》认为,上海金融业面临“双紧缺”,既紧缺通晓金融、外语、法律、电子商务及熟悉WTO游戏规则的复合型金融人才,也紧缺熟悉私人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程、保险精算、核保审赔、保险经纪、产业研究、风险资本运作、资产信托、期货业务的金融专才。因此,从长期来看,作为拥有1200万就业人口的上海来说,按照国际金融中心人才占比就业人口计算,金融从业人员及其配套复合型人才缺口至少100万以上。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对内地的金融行业而言,金融人才的税负可能有些过重,所以上海会在未来进一步降低这方面的税负。我们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来上海工作。”

通过以上这些,让我们看到:

1.金融人才不是一般的缺少,而我们自己能否在此时此地分得一杯羹呢?我们现在在华康的平台上,已经实现保险行业内的跨险种销售了,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在这场金融人才抢夺战中打胜仗。

2.降低保险营销员的税负是有希望的啊!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保险销售员待遇需重视,提升归属感不可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向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提案,从保险营销员的根本权益出发,呼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保险营销员不合理税收和社保缺失的问题,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险营销员的生存现状如何,面临着怎样的机遇和挑战?记者采访了中国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业务总监李群。

初入保险业亲友避之不及

前日上午11时许,李群刚给保险营销员做完培训,还没来得及吃早饭。不时有营销员走进李群的办公室,等待她签名;请教如何跟客户沟通。通过电话,她提前预约一位经理吃午饭。有别于其他保险公司业务员白天拜访客户,李群所带领的团队还会在晚上对客户进行拜访。“团队人员几乎没有周末。”李群说,两年前,她把早上的培训时间从8点30分延到9点30分,“至少让他们好好吃顿早餐。”

15年前,李群从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进入成都一家国企工作。1995年,平安将个人寿险首次带入成都市场,李群毅然辞职参加竞聘。她从700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平安人寿第一期35人中的一员,很多李群的同期同事如今已成了众多保险公司骨干。

35名新人挤在磨子桥一间不大的办公室,和一家舞厅同用一个门。得知她辞职做保险,亲友难以理解,有人唯恐避之不及,“生怕被说服掏钱买保险”。这就是保险业初入成都时,一个保险人最真实的记忆。

没有保障代理人频繁跳槽

“老百姓反感的不是保险本身,而是代理人制度这种营销模式。”李群说,代理人制度是舶来品。国外保险行业发展近百年,也只是逐渐改善制度本身并不是取消它,可见它有存在的合理性。很多保险营销员对毫无归属感的代理人制度充满质疑。一些新型保险公司也提倡“雇员制”,但在李群看来,实现的可能很小,成本管理都是问题。

保险营销员没有社保,除缴纳营业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没有归属感,频繁跳槽给顾客留下“孤儿保单”。“代理人的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的收入很不稳定。”李群说,尽管公司制度在不断改进,也为代理人买了很多商业团体险,但社保部分都是代理人自己购买。

马明哲的提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保险营销员不合理税收和社保缺失的问题。李群评价为:“真实地反映了保险营销员的心声。”或许生活基本保障问题解决后,个别保险营销员就不会为了佣金,夸大保险的收益,使得客户权益

受到损害。

对于人员的频繁流动,李群有着深刻的体会。2001年,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同业挖角之风越演越烈,李群的团队也因此受到重创。“这是我入行以来最大的一次挫折。”在没有任何的征兆下,李群的团队就被挖走了两个业务骨干。

中国保险业正处于上升期

“也许之前的成功都是偶然的。”李群决定跳出圈子来反思。为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她考取了电子科技大学MBA,她开始思考如何建立一支挖不走的团队。此后,每次面试均由李群亲自出马。“我越来越看重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她给自己的团队总结了一套经营哲学:培养众多有责任心、专注,有道德感的优秀保险金领人才。她要求团队的营销员绝不能因为不专业让客户在理赔时发生拒赔,这是一个保险从业人员最大的失职。

中国的保险业正处于上升期,且随着市民收入增多和理财意识提高,预计五年后保险行业将会有长足发展,而服务市民的营销员素质也需要提升上去。

保险销售员,为什么说保险是骗人的?看完这4种卖保险的情况,确实骗了不少人!


前段时间,我和朋友们在外吃饭聊天,聊着聊着,突然聊到买保险。谁知一个朋友非常气愤的说:别给我说保险,一说到保险,我就想到我被骗了事,恨不得去把他(卖我保险的人)打一顿!我差一点就这么做了,但我忍住了!

于是我就问了,买个保险至于生那么大气吗?她气愤的道来,原来:是她听信了保险公司的人的片面之词,买错了保险,损失了不少钱!

说完,她看着我,很严肃的说:真想打他!这样的人,你说该不该打?!我回答道:该!之后便转移了话题!

OS:虽是好友,怕气出我身呀!毕竟小编是个根正苗红的保险人!

结束聚会的这几天,小编一直在想朋友的经历,加上小编经常看到的一些吐槽!小编列举如下现象,大家来看看,这样的保险公司销售员该不该打?!

只想存款,却被忽悠买了保险

存款变保单,这个事情,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甚至有些人深受其害!

就前段时间的一个例子:

有位大爷去存款,本来就想整存整取三年的。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存款利息太低了不划算,你买保险吧,利息稳定,还有分红!于是在其不断的劝说下,购买了保险。

之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又游说老人说,你之前的存钱利息太低了,你放在保险里面,还安全,老顾客能给你10%的利息,分三年,三年之后可以利息、红利和本钱一起拿走。

在这个过程中,老人并不知道自己买了什么保险,等到期去领,才傻眼了,变成了女儿的身故保险金!

其实,网上这种例子,不止一例,可谓铺天盖地。比如:

一般常见于中老年人,本来是到银行存款,一不小心,却被银行或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夸大宣传误导后办理了保险业务。

这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尤其是不懂保险的人,该不该打!

小编觉得:该打!(你觉得呢?可留言分享......)

对此,小编要提醒大家,特别是中老年朋友,到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贪图小便宜,避免掉入存款变保单的陷阱。

当不了解时,一定要坚定自己的初衷,我就是要存钱!不然,到时候钱是怎么飞的都不知道!

只想买一个保障,非硬塞给我一个啥都保的产品

有不少朋友会把他们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拿过来,让小编分析给他们看。

有一位朋友说:因为我经常出差什么的,原本打算买份高额的意外险保障一下的,但是保险销售员告诉我说:这个产品什么都保!得了病,赔!出了意外也赔!还能用于养老什么的,我觉得很好,就买了,你看看咋样呢?

小编看后,发现,他买了一份保障超全的万能险。确实是什么都保,但由于所交保费的一大部分被拿去做了理财,保障功能被严重削弱了,基本上也属于什么都不保!根本满足不了这位朋友的需求。

最终,这位朋友只能选择退保,损失了几万元!非常生气!

其实,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只想先买一种保障,谁知却被保险销售员忽悠买了一堆保障不说,还不顶事!

保险销售员这种硬塞保险的行为,该不该打!

小编觉得:该打!(你觉得呢?可留言分享......)

对此,小编要提醒大家:买某个保险前,先去稍作了解,在沟通,有任何疑问都不购买!

给我说:没病退钱,有病赔钱

我只想买个管疾病的保险,保险销售员告诉我说,你买个这个产品,到期了不生病,交的钱可以退还回来,生病的话,就赔付你几十万的保额。

我还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后来才发现这个保险就是个两全保险,比只买个疾病的保险贵了一万多!

这一万多,我存银行,到时候都比它返还的多!太坑人了!

不想我的损失很大,只能退保,还好只交了一年保费,不然损失更大!

其实,很多人都会被保险销售员的“没病退钱,有病赔钱”说动,最后发现,多花了很多冤枉钱!

保险销售员这种忽悠推销保险的行为,该不该打!

小编觉得:该打!(你觉得呢?可留言分享......)

对此,小编要提醒大家:保障为本,收益为辅,所以,千万别为了收益而忽视保障!

保险销售员告诉我:健康告知不用看,我能买

我属于超重的体型,买保险时候,保险销售员告诉我我能买,不用担心体型,后来,我生病了,去理赔,保险公司的人告诉我:我买的这款产品,超重的人不能买!不遵守健康告知,不理赔!

我只能回他说:当时你们的销售员说我可以买的,你现在又告诉我不能买,所以不理赔!

其实,这种现象不少见,有不少保险销售员为了达到销售拿提成创业绩的目的,所以欺骗消费者,拿到佣金!

保险销售员这种完全不顾消费者理赔的欺骗行为,该不该打!

小编觉得:该打!(你觉得呢?可留言分享......)

对此,小编要提醒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保险产品的健康告知,自己是否符合,别完全听信保险销售员的一面之词!

以上4点是比较常见,也是大家经常被坑、被骗的点!

大家如有感同身受的经历,在留言区分享下,也提醒他人哦!

最后,小编要特别说明一点:

保险产品本身不存在骗人和坑人的情况,保险条款和保障项目都放在那里!我们购买的是保险合同,所以一切以保险合同为准!

只是不同的保险产品适合不同的人群,而导致一些人购买了不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原因:由于保险公司销售员流失很大,加之,专业培训没几天便上岗了,导致很多保险销售员并没有专业系统的保险知识,无法真正的帮助到用户,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导了用户;除此之外,也有一小部分保险公司销售员为了完成业绩任务和拿到佣金,抱着“反正自己说不定哪天就不干了,出事了又找不到他,一切以保险合同为准!”的态度,巴不得咱们买下所有的保险产品,拼命夸大宣传、不从用户的需求出发,甚至虚假忽悠承诺!加之,很多用户不了解理赔规则和保障范围等,无从辨别,一昧的听从保险销售员的话,而导致被坑骗!

其实,保险产品作为一个刚需之物,每个人都需要购买!

但怎么去避免被坑骗的情况发生呢?

小编给大家几个方法:

1.主动了解保险知识

如果我们有一定的保险知识,就能够辨别销售人员到底是不是在忽悠你!

2.选择靠谱的保险销售人员

保险市场上的大多数保险销售员还是比较靠谱的!

我们要特别注意选择的保险销售人员是否根据你的家庭实际情况,为你选择合适的产品;如果销售人员不停地夸他家的产品多么多么好,而对你的家庭情况不闻不问,很显然他不行!

所以,在购买前可以多选择几个保险销售员进行对比,了解一下!

3.重视回访电话和保险犹豫期

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都是有录音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认我们是否清楚自己购买了什么保险,看看业务员是否存在误导行为;如果有疑问,可以及时向保险公司反映。

特别是要看保险合同,如果发现不适合自己,一定要在犹豫期退保,这样自己基本没损失!过了犹豫期退保,就会产生损失的!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

在当今文明的社会,面对任何事情,我们需要采用理性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但防止问题发生的根本在于:咱们不能闭着眼睛,只听信保险销售员的说法就购买,而应该好好去了解之后,再根据需求去选择保险产品!

毕竟,保险不是一时的东西,保费更不是一个小数目。

买到合适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

大家在购买保险时,有任何疑问也可以拿来询问小编哦。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教你识别保险误导销售_保险知识


隐瞒投资型保险的潜在风险

吴先生经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小王介绍,对一款投连险产生较大兴趣。尽管小王提示该产品有一定风险,也简单说明了投连险的基本原理,但并未对吴先生进行风险匹配测试,只一味强调该产品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当吴先生问能否提前支取,小王也只是称可以,却没告知他这样做会有损失。当吴先生正式办理投保手续时,小王还“提醒”他:“近期公司会有回访,到时你只要回答"知道"或"是"就行了。”

专家提醒:购买投连险,需有正确的投资理念和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而且,购买投连险,除了要扣除初始费用,保单每年还要收取账户管理等费用。若投保人提前退保,只能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即保险金额扣除保险公司运营成本、保障成本、销售渠道费用后的数值,这将远低于投保人所交的保费。而在上述案例中,对于这些关键内容,保险营销员一概对投保人做了隐瞒,后者真被忽悠的不轻。

此外,投保人需重视回访工作,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要仔细听取问题,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应认真询问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如果回访时了解到的情况和购买产品时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不一致,就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仍要继续持有手中的保险合同。

教你识别保险误导销售

在保险行业中,销售误导仍是当前一大顽疾。保监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涉及人身险销售误导的消费者投诉2090起,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83.97%。今后,除了监管层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保险消费者来说,有意识地防范各类销售误导,不被保险营销员忽悠,同样至关重要。

50多岁的沈阿姨去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排队时,一位在银行驻点的保险营销员向她推荐一款高收益理财产品,称该产品最低门槛10000元起,年化收益率比一年期定存至少高一倍,从第二年起进行分红,存够五年后可一并取出。沈阿姨觉得,这款产品的收益比银行定存高,于是掏钱买了。但回家后仔细研究,才发现这是一款五年期的分红险。幸好,当时还在10天犹豫期内,她赶紧办理了退保。

专家提醒:虽然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但一些保险分支机构在展业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宣传现象。为扩大销售,部分保险机构在宣传产品时,故意混淆保险与储蓄的概念,将投保与存款进行比较,就此误导投保人,如上述案例中的保险营销员,就属于片面强调保险产品的收益性,却回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高收益”。此外,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均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投保人可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若超过犹豫期再退保,可能会有一定损失。

不具有保险利益者投保无效

67岁的张先生向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咨询寿险产品,对方称在售的寿险产品有年龄限制,一般为“出生3个月至65周岁”才可投保,而张先生已经67岁,不符合投保年龄。就此,营销员建议张先生给8岁的孙子投保一份分红险,称可在获得保障的同时,还能享受“高收益”,张先生遂按其“指导”为孙子购买了分红险。但之后,家人仔细查看保单才发现,该产品投保期限10年,虽然每隔三年有分红,但要完全取回保单现金价值,需等孙子70岁以后,若如在此之前退保,就要损失一部分保费,更别说“高收益”了。张先生这才发觉上了当。

专家提醒:一般来说,老年人应该首先为自己投保,如上述案例中爷爷为孙子投保,不仅存在销售误导问题,还存在保险合同能否生效的问题。按照《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该具有保险利益,只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才存在明确的抚养和保险利益关系。爷爷作为投保人、孙子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须得到直接监护人也就是孙子的父母同意。在未取得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效力将受到影响,理赔时极可能被认作是无效保单。

保险销售,保险销售洽谈


保险销售洽谈

洽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保险产品的销售,因此,在洽谈过程中,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要有良好的洽谈开端;二要能灵活机动地运用洽谈语言;三要巧妙运用一定的洽谈策略。

一、吸引准保户的注意

面谈的前30--60秒谈话常常会决定面谈的结果。准保户总是以第一印象来判断你。你要注意你的谈话内容和方式,你得思考如何以行动或资料吸引他们,如何引起他们的好奇心,每个人都喜欢听恭维的话。

吸引他人注意的说话内容

在面谈时,赢得准保户的信任是重点内容。要让对方对你有兴趣,还必须展示给他你与众不同的一面。可称为三A。三A就是Appearance(外貌)、Abilty(能力)Attitude(态度),这些都是形成良好形象的关键。

让准保户放松

让准保户放松下来,消除心理障碍,建立一种融洽的面谈气氛。

(1)、寒暄。寒暄要注意三点:一是礼貌的称呼对方,反复称呼对方的姓名和职务,既利于增加亲切感,又可记住对方;二是清楚的自我介绍;三是要恭维对方,恰如其分的恭维可以缩短与准客户的距离,但恭维一定要富有创意。

(2)、消除对方的戒心。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进行营销承诺,即一开始就向准客户表示是来推荐保险计划的,是否决定购买完全取决于准客户自己;二是时间的承诺,既表明在设定的时间内向其介绍,就不会影响他的正常工作。

(3)、多听多笑多想。一是要保持耐心,全神贯注,做一个好听众;二是要脸带微笑,以诚待人;三是多思考,不要被客户牵离主题,思考对策。

寻找突破口

通过找到准客户的保险需求,从而找到其真正的购买点。

业务员通过搜集客户的资料,能了解客户的 需求点通过销售面谈让客户了解、明确自己的需求,并能将需求转化成渴求

(1)、要收集下列资料以深层地了解准客户的需求,,包括:准客户的家庭成员的有关资料、客户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子女教育需求,目前享有福利的状况、准客户的健康状况。

(2)、要有技巧的提问。多提开放性的问题。

引起准客户的不安,促使其产生购买保险的需求(拿走担忧,完成心愿)

(1)、引起准客户不安的方式:一是故事引入法,通过向准客户讲述日常一些灾难性的事故引起准客户对未来的不安;二是直接人生法,开门见山地向准客户谈起人生所必须面对的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问题,引起准客户的恐惧;三是挑战传统法,针对准客户对未来的经济准备----加以驳斥,指出只有保险才是最好的保障方法。

(2)、令准客户不安的技巧。 一是多提问,通过发散性的问题来引导准客户进行思考;二是处处留心,通过仔细观察准客户的表情和动作,找出其弱点和忧虑所在;三是避免争论,争论的后果是两败俱伤。四是举例要恰当,不要引起准客户的反感;五是主动控制提问的答案,不要离题太远。

保险销售人员,保险销售福音,揭秘六大保险销售技巧


保险的存在其实主要就是为了保障人们在生活中不同程度的风险而存在的一种社会福利待遇。但是,在中国,人们似乎对一些主动找上门来的保险销售人员的抗拒是巨大的,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们对保险本身就抗拒吗?也不是啊,现在中国已经实现了全民保险,当然知道保险其实是好东西,不至于产生抗拒心理,那么,原因肯定就是在于保险销售人员了。

影响销售的主观因素,可归纳为销售人员的态度和销售技巧两个方面,想要提升能力,拿下客户,就要从根本上改变思想。

1、不能真正倾听

销售新手常错将客户的沉默当做接受而滔滔不绝,然而过多的陈述一方面容易引起客户的反感。再者说,不了解客户诉求,别管你说的多么好也是无用的。

据统计,客户开口的时间应该是销售人员的两倍左右。这样比较容易形成良好的交流氛围,并有助于销售人员挖掘客户的需求。

2、急于介绍产品

我们经常看到销售人员向客户大力吹捧自己公司产品的特征和优点,而不管这个人是否对采购决策有影响。

一个万能版的产品介绍很难打动客户的心,恰恰目前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的好像无所不能。

多提问,则可以极大地改善介绍的针对性和效果。真正有必要介绍产品的时间应该不超过5分钟,只有在客户感觉有必要深入了解时才可详细说明。

3、过早涉及促销奖励

过早的涉及促销奖励对于最终达成有利益的销售是有害的,会丧失销售中的主动。要知道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断试探对方的底线是从古至今的商道。同时,任何产品都不可能百分之百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且肯定存在缺陷,这些都会变成客户要求给予更大利益的理由,过早言明的促销奖励无疑成为客户有的放矢的靶子。

所以,促销奖励的最佳时机是在沟通充分后,即将达成交易之前。这样,一旦报出就可以直接转入签约,减少了讨价还价的因素和时间。而且,在前期的沟通中,客户需求都明确了,产品的优点和缺陷都达成了谅解,这时候这些因素已不再成为客户追求更多利益的合理理由。

4、客户总是对的

“客户是上帝”是口号,不是商业活动的实质。因为,在很多时候,客户是无知的,或者是无理的,他们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如果一味听客户摆布,不但使自己处于完全的被动状态,而且不能得到客户的尊重。一呼即应的是仆人,而不会是平等的合作者。

在决定是否遵从客户的要求时,要区别对待,是基于“需求”还是一个随意性的“需要”。销售人员应该关注客户的长期目标,而非短期的需要;应该关注客户稳定的核心需求,而非随机的临时需要;应该关注能够满足的需求,而非无法满足或满足起来不经济的需求。以此为基础,才能合理对待客户的要求。

5、没有财务分析的习惯

财务分析的概念应该从两方面来认识:一是对客户财务状况的了解和评估,这需要财务分析专业学习的支撑;二是对客户流动资产进行计算和控制。搞清客户的财务信息是保险销售人员需要取得的最重要信息之一。

而优秀的保险代理人要做理财规划师,通过交流掌握客户的基本财务状况,很自然的切入到客户的预算决策流程之中,引导客户安排预算,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临时增加或重新安排预算。所以,通过CRM工具,长时间积累客户资料,了解客户的每一点信息,全面分析之后再去评估行动,是非常必要的。

6、没有下一步的行动安排

销售人员特别是新手,往往容易将销售活动隔离开来,缺乏连贯性的考虑。

其实,每一次拜访时,销售人员都应想法为下一次见面进行铺垫,设计再次见面的理由。比如,下次带建议书过来给客户看、带计算工具过来解答财务预算问题等。这些安排,如果能与客户事先沟通,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提高销售效率。

以上六点总结起来,就是要在充分了解客户的基础上,掌握好销售的节奏,将推销变为服务,从根本上改变“卖东西”的思维模式。要学会利用客户信息,计划好自己的销售“日程”,相信会有一个不错的结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_保险知识


公务员的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其目的在于满足公务员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务员保险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公务员保险制度为部分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帮助,使他们能够尽快恢复劳动能力,这对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二)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和逐步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公务员健康地工作并解除公务员的后顾之忧,这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把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之中无疑也是有利的。

(三)健全的公务员制度还可以使公务员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他们更加自觉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与公务员的福利制度一样,都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一种辅助形式,都是公务员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公务员保险制度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一是公务员保险的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以及应当由他们供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丧失劳动能力或待业原公务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三是保险的组织与实施都是社会化的。从公务员保险制度的这些特征看,公务员保险制度所遵循的是社会主义的物质保障原则。

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公务员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2.公务员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保险待遇;

3.公务员疾病的公费医疗和保险待遇;

4.公务员生育的保险待遇;

5.公务员退职退休的保险待遇;

6.公务员待业期间的保险待遇;

7.公务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保险待遇;

8.公务员集体保险待遇。

对上述公务员保险项目的实施范围、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国家都要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具体明确的予以规定,以便于使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实施依法进行。

捆绑销售,捆绑销售保险,是否可取?


在车站买票时,乘客时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车站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向乘客捆绑销售1元、2元的保险。虽然金额并不高,但有时却让乘客内心感到很不舒服。笔者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时常知情不知情地就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这种捆绑销售保险的行为合法吗?乘客在乘车时有必要额外购买一份保险吗?对此,笔者咨询了法律界和执法部门的专业人士。

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告诉笔者,我国的《保险法》规定,除了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外,保险本着自愿的原则购买。按照《民法》等现行法律规定,不管车票票面上有无标识,乘客的票价中,都包含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也就是说车票本身就是一种旅客运输合同,有强制性的保险条款。而车站另行捆绑销售的1元、2元保险则是补充保险,乘客可自愿选择购买。车站必须有经国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如果没有合法授权,车站自行销售保险属于违法行为。还有专业人士提醒,车站在捆绑销售保险时,必须事先向乘客说明,征得对方同意。如果乘客要求退保,车站应当场退费,不能拒绝,否则就损害了乘客的知情权,属于强制性消费。

在此,有****理财网网保险专家也建议,乘客在购票时无需额外购买保险,因为车票本身就是一种合同,已含有一定的保险费用。而作为车站方面,不能单纯为了经济利益,在乘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捆绑销售。销售时,最好向乘客明示投保自愿、保费、保额、售后服务及客服电话等内容,增加业务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保险知识,销售保险也要持证上岗了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此外,网络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与传统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中民保险网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事网络保险的运营,与传统的保险经纪大不相同,因此我们对员工的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民的员工不仅要精通保险行业知识,还要熟悉网络操作,并能进行适当的维护。对于从事网络安全工作,如防火墙的设置、保护客户信息等方面我们队技术人员更是有很高的要求。”保险经纪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保险经纪从业人员须取得《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据悉,中民保险网中80%以上员工都持有《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对于为投保人提供直接咨询服务的员工来说,持有从业证书更是其上岗的必备条件之一。自上线以来,中民保险网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投保人需求全力开拓网上投保新模式。因此为进一步完善网络保险服务,让客户有更好的用户体验,中民保险网一直都非常注重员工的整体水平,同时也加大了对员工培训的投入。从长远来看,随着保险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保险网销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既要掌握网络技术,又要精通保险理论与实务。在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外,对于保险电子商务平台自身来说,更需要提高员工的整体水平,才能在巨大的保险网销市场中屹立不败。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8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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