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无过失责任原则。所谓无过失责任是指在各种工伤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赔偿。只要事故发生,不论雇主或雇员是否存在过错,无论责任在谁,原则上,受害者都可以受到赔偿,即无过错赔偿。
(2)损失补偿原则。工伤保险以减免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导致伤亡或疾病时遭受的经济上的损失为主要目的。劳动者付出的不仅是经济收入损失,而且是身体与生命的代价。因此,工伤保险在确定给付待遇时应坚持损害补偿原则。
(3)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费,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区别之处。工伤是劳动者在创造社会财富时鲜血和生命的额外付出,所以理应由企业(或者雇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补偿费用。
(4)严格区别工伤和非工伤原则。意外事故实行无过失责任原则并不意味着取消因工和非因工的界限。劳动者受伤害,一般可以分因工和非因工两类,前者是由执行公务,或在工作生产过程中,为社会或为集体奉献而受到的职业伤害所致,与工作和职业有直接关系。后者则与职业无关,完全是个人行为所致。严格区分因工和非因工界限,明确因工伤事故发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而且医疗复康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怃恤待遇均比因疾病和非因工伤亡社会保险待遇优厚。这样做有利于对那些为国家或集体奉献者进行褒扬怃恤,也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因病和非因工伤亡的保险待遇要区别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5)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增进和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必须把经济补偿和医疗康复以及工伤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工伤保险最直接的任务是经济补偿,保障伤残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同时要做好事故预防和医疗康复,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社会安定和生产发展。
新手车主面对十几个车险附加险种,不少车主不知如何选择。
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搭配险种,同时注意以下“两大原则”。
其一,先保人再保车。现在,车主主要是将车辆作为自己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因此车主是重点需要保障的对象。如果没有其他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车主,应为自己投保一份司机险,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保险专家说,车主根据“先保人再保车”原则并且购买了相应车险险种后,再购买一份车损险,一辆新车的保险保障基本实现。
其二,优先投保三责险。保险专家说,在所有的汽车保险险种中,第三者责任保险最为重要。因为汽车撞坏了可以修,但是如果开车撞伤了人,而且对其造成了严重伤害,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足以摧毁一个普通家庭。因此,除了交强险属于必须缴纳的车险之外,在商业车险中,三责险是首选,而且要足额投保。
保险专家提醒,除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基本险种外,在十几个附加险中,比较适合私家车车主购买的附加险主要有四种,即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和划痕险;至于其他车险险种,车主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投保。
在保险从业实践中,经常都会遇到客户问什么保险比较好,哪种保险适合我的问题。在这里,我想以自己买保险和“卖保险”的亲身经历,与您一同探讨买保险应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无论您参加了哪个公司的保险,也无论您在哪个业务员那里买了保险,只要遵循了以下的四个原则,那么,您买保险的大方向就不会错,只是在方案的执行方面尚需要与业务员沟通探讨。
1、先基本、后补充,先急后缓;
意外、健康和寿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也是保险精髓的体现,它的功能是其他的金融工具无法取代,为此,如果计划用来参加保险的预算有限,就应该先考虑意外险、健康险和寿险,养老保险、分红型理财保险、教育金保险都是保险的衍生功能,并不是我们第一需要的保险。
2、先大人,后小孩;
中国的父母是全世界最有贡献精神的父母,购买保险时也不例外,我在展业中就曾经常遭遇这样的案例,夫妻二人没有任何保险,但却为小孩每年供几千元到上万元的保险。对于此,我也只能是感慨;因为当年我们家买保险也是从我小孩开始的,不过当时友邦的业务员提醒我(我先是友邦的客户,后因认同保险加入友邦),只要大人健健康康,保障较好的赚钱能力,小孩有事也有大人在扛着;但如果大人生病了,小孩却是什么忙也帮不上,而每年的保费还要照交(儿童保险中的豁免功能只针对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状况),这时小孩的保险可能会成为一个负担,缴存保费可能会有困难。经业务员这一提醒,我对保险又更多了一层认识,当时马上为我先生加保了一份即将停售的寿险附加重疾险。
3、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保险是一个人的金融生命,也代表了一个人身价的高低,它使我们在离开家人后的生命价值可以得以延续。家庭成员中,谁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大,谁就应该考虑先买,而且保障额度要够;因为家庭经济支柱一旦出现意外、疾病或身故,家庭的收入来源就可能中断,这对一个家庭的影响是巨大的。为此,保障与收入成正比,这是通用的保险原则。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怎样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专家表示: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消费者在买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二、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三、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业术语小贴士:
1、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其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所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说,是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资格的人。
2、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1、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二:先给一家之经济"支柱"买保险,保"支柱"就是保家庭!
3、先买意外险、健康险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三:先意外,再健康、教育、养老、分红及其它可选险种!
4、先买保险再买房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四: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买保险,保护的是你也是你的家庭!
5、年轻也要买保险
风险好像总是那么无情。可是如果等风险到来时再想起保险已经晚了,保险是未雨绸缪的一种科学规划。
作为年轻人或者他们的父母,应该及早地树立起这种风险意识,综合起来,年轻人有这样几条理由要买保险:
1、意外。刘红斌的父亲将这个很残酷的问题提出来了,他只有一个儿子,现在儿子出意外走了,年年迈的他们养老谁来管?
父母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每一个孩子的身上都担负着赡养父母的责任。
2、疾病。如上案例一所述,重大疾病险能化解关键时的大额医疗费风险。
3、科学规划。可以预见,将来没有保险寸步难行。那么既然将来要上保险,不如现在上保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包括有收入和无收入的年轻人)。因为随着年龄增长,保费增长,年轻时买保险更“划算”。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五:年轻更要买保险,买的是一份责任和对未来科学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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