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企业年金相关介绍及发展速度

2020-09-24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对于未来自己的保障,以中国人寿企业年金为例,它的迅猛发展及走势就表明了现在国人关注的焦点。那么关于中国人寿企业年金我们具体了解多少呢?在关于中国人寿企业年金方面,它的发展速度如何呢?

“过去两年中,中国人寿企业年金在获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账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三项资格项下取得较好成绩,累计中标业务规模达584.15亿元。”。昨日,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邀请省内100多家企业人士,举办经济形势报告会。记者了解到,业内龙头、中国人寿近年来企业年金业务发展迅猛。另据了解,去年中国人寿在江苏地区的寿险总保费达269亿元,以44%的市场份额占据江苏寿险市场主导地位;累计实现企业年金规模39.34亿元。企业年金份额达到52%,成为市场领导者。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林岱仁表示,东北电网是中国人寿养老获得受托人资格后服务的第一个客户,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年金基金的治理主体,作用贯穿于企业年金管理的全过程。中国人寿养老将充分履行好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企业提供全面、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企业放心,让员工满意,使员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更加丰厚的保障。为此,该公司拟将注册资本金从6亿元增加到25亿元。

日前,记者从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获悉,国家劳动保障部2007年11月19日公布的《关于公布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通告》(第10号),中国人寿养老金公司同时获得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两项资格,此前,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拥有了投资管理人资格。

至此,中国人寿共获得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三项资格,标志着中国人寿“三位一体”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模式正式形成,将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企业年金整体解决方案。

此举表明作为业内领头羊的中国人寿,在企业年金领域开始重拳出击。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谈道,“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为中国人寿在企业年金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并快速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奠定了基础。

该负责人介绍,企业年金是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之上,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制度。企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国务院对企业年金确立了市场化管理运营的原则。借鉴国际经验,根据中国国情,企业年金管理采用信托原则,引入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等多个角色,为银行、基金、保险等各类机构的业务发展带来机遇。

了解关于中国人寿企业年金相关介绍,帮助我们知晓更多关于中国人寿企业年金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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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理财型保险介绍


理财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中国人寿于2000年在业内率先推出的分红保险产品,已成为业界理财保险的主流,客户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

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现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万元,5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27360元,张先生选择祝寿金领取年龄为60周岁。

保险利益如下:

三年一返还,收益节节高: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4104元,第二次给付4924.8元,第三次给付5745.6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8208元,60周岁前领取生存保险金合计6156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收益更高。

约定返保费,领取更灵活:张先生生存至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25万元给付祝寿金;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和75周岁五种,张先生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

终身生存金,养老有所依:从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张先生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2736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特别生存金,一片关爱心: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1000元特别生存金。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广泛覆盖人群多:投保范围最高可达75周岁,为更多客户提供保险服务。

保险期间种类多:可选择5年、6年、10年多种保险期间。

稳健增值收益多:满期给付,周年红利,保全资产,稳健理财。

灵活周转功能多:新增保单借款功能,最高可达保单现价的80%。

重疾保障选择多:可附加《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享受20种重疾保障。

生活无忧幸福多:生存、身故双重保障,为您的幸福安康提供全面呵护。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

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于一身,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身故保障和投资回报的新型险种,具备费用低廉、账目公开、专家运作等特点,处处都照顾到客户的利益,充分体现出产品以客户为本的设计理念。

保障投资,相得益彰。让您在获得投资回报的同时还享有高达个人账户价值205%的意外身故保障。

实力运作,专家护航。专家的投资团队,强大的实力后盾,将为您创造一般人士所无法取得的优势。

弹性领取,高度灵活。个人账户设立后,可申请已卖出投资单位的方式(扣除手续费)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是资金运用灵活方便,满足不时之需。

日日评估,透明安心。投资账户日日评估,投资者买的明明白白。

账户转换,零手续费。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换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减少了您的交易损失。

中国人寿分红险介绍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几款中国人寿热卖的分红险。

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帮父母给孩子足够的呵护,让保险伴随宝宝长大;30岁前,成长金岁岁涨;18岁至55/60岁,享有高额保障金;55/60岁后,更有丰厚养老金;从小保到老,福禄享一生。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资金保全,祝您抵御风险;财富增值,让您稳定获利;疾病意外,给您身故保障,同时还可享有分红收益和保单借款功能。

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

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保证收益、节节稳当;领取自由、事事省心;弹性支取、面面灵活;意外双倍、多多呵护;账户透明、天天放心;收益稳定、朝朝生息;持续奖励、年年生金;长期持有、月月获利。

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范围广:老少皆可投保。

人性关爱浓: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20%的关爱金。

人身有保障:幸福生活两全保障。

红利领取灵活:可现金领取,可累积生息,多重选择乐享财富收益。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享受分红,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保单借款,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保额的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成人保险金5万元。

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5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5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鸿寿保险年金保险


中国人寿鸿寿保险是一种为退休人员养老而提供的分红型的人寿保险,既为您提供死亡风险保障,还可以获得年金领取,满期时还可以获得丰厚的满期保险金。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适合人群:

本产品适合于有寿险保障需求和补充养老金需求的客户。

产品功能

养老储备:及早进行养老规划,用现在的投入赢得未来的幸福。

身故保障: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若合同满期依然生存,则可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祝寿金。

分享红利: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产品特点

养老年金,精彩依旧:按合同约定领取年金,让退休后的生活精彩依旧。

身故保险,后顾无忧:若遭遇不幸,将获得高额资金,以维持家人正常生活水平。

满期祝寿,贴心呵护:合同期满仍健在,可一次性获得可观的祝寿金,安享退休生活。

理性投资,轻松理财:分享专家投资成果,实现个人资产的更多保障。

保单借款,方便灵活: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合同规定获得借款。

中国人寿鸿寿保险投保案例

张先生,30岁时投保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3,100元,保额10万元,60岁开始领取。其保险利益如下:

养老年金

自六十周岁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在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每年给付5,000元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的、定期的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年金保险,同样是由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生存保险金的给付,通常采取的是按年度周期给付一定金额的方式,因此称为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的特点

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

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险人立即终止支付。

3、投保年金保险可以使晚年生活得到经济保障。人们在年轻时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年老之后就可以按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

4、投保年金保险对于年金购买者来说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而且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准备金储备制度保证,即使投保客户所购买年金的保险公司停业或破产,其余保险公司仍会自动为购买者分担年金给付。

中国人寿养老分红保险介绍


在西方发达国家,老百姓保险意识都比较强,普通民众每人至少拥有一张养老保险保单,但在国内养老观念仍然比较传统。由于养老险是长期的储蓄险种,因此,在目前的低利率时代,投保人还是应该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比较合适。因为它能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而其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也将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不受保监会规定的年预定利率不超过2.5%的限制。给大家推荐中国人寿的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

另外,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市场的升息预期非常强烈。分红型养老险的一个明显优势,就是随着利率的上升,客户有可能通过投保来抵御通货膨胀,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要提前30年或更长的时间进行养老规划,也就是说,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内在的紧迫性。

相关新闻:中国人寿推顶级养老分红保险 险种集双高特点

中国人寿 将推出一款全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福禄满堂”。据悉,该险种集养老金领取和分红收益双高特点,兼具疾病和双倍意外保障于一体,填补了商业养老保险的空白,堪称一款顶级养老保险产品。

“福禄满堂”投保范围较广,从出生30天到64周岁皆可投 保。该产品领取灵活,缴费期间可靠选择10年或20年,开始领取年金可选择50岁、55岁、60岁或65岁,领取方式可选择按年领或按月领,养老年金可以选择平准固定金额领取,或确定一个标准金额逐年5%增额领取。不论何时领取,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

该险种还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每年享有中国人寿经营红利。此外,客户购买该保险后身患疾病或意外身故均有保障。

目前,我国居民的养老方式主要由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理财养老组成。由于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均寿命延长,中国人的养老成本在不断攀升。专家表示,完善的养老保障应该由30%的社会养老保险、30%的企业年金和40%的个人理财养老组成。

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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