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分红险介绍

2021-04-23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几款中国人寿热卖的分红险。

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帮父母给孩子足够的呵护,让保险伴随宝宝长大;30岁前,成长金岁岁涨;18岁至55/60岁,享有高额保障金;55/60岁后,更有丰厚养老金;从小保到老,福禄享一生。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资金保全,祝您抵御风险;财富增值,让您稳定获利;疾病意外,给您身故保障,同时还可享有分红收益和保单借款功能。

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

国寿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保证收益、节节稳当;领取自由、事事省心;弹性支取、面面灵活;意外双倍、多多呵护;账户透明、天天放心;收益稳定、朝朝生息;持续奖励、年年生金;长期持有、月月获利。

国寿鸿丰B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范围广:老少皆可投保。

人性关爱浓: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20%的关爱金。

人身有保障:幸福生活两全保障。

红利领取灵活:可现金领取,可累积生息,多重选择乐享财富收益。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生存保险金,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享受分红,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保单借款,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保额的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交费至15周岁止,年交保费8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人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成人保险金5万元。

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创业保险金5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5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满前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合同终止。

扩展阅读

中国人寿分红险收益的稳定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逐渐普及和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中国百姓的风险意识和理财意识不断增强。中国人寿分红因兼具保险保障、保底收益和增值红利而备受青睐。

每年第二季度,很多分红险消费者分外关注各公司即将派发的《红利通知书》:中国人寿分红了多少?和银行利率相比是不是亏了?有些人甚至会因为红利低于预期而退保,蒙受损失。业界一再呼吁:消费者一定要充分了解分红险的保障本质,理性看待其保险收益。

保障才是“核心”价值

中国人寿分红提供的产品收益包括三个部分:保险保障、保证收益和红利。其中能给予消费者的“确定回报”,一是保险保障,如消费者在生、老、病、死、残等方面的保障需求,二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收益,俗称“保底收益”,目前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上限为保监会1999年确定的2.5%。在“确定回报”的基础上,保险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分配来自公司经营盈余的红利。根据监管规定,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可分配盈余的高低,受资本市场、资产规模、投资策略、责任赔付及成本开支等因素影响,每年的盈余有波动,红利也随之波动。

因此,中国人寿分红险其本质是保险,产品主要功能是保障,分红只是额外受益、附加功能。消费者在选择分红险时要以长期保障诉求为主,不应过分追求分红回报,尤其不应把短期分红指标看得过重。保险公司在推销时也要实事求是,不能过分夸大分红。

公司实力决定分红能力

市场上分红险林林总总,由于各险种的保费在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分配比例不同、红利计算基础不同以及各公司投资、分红理念不同,对各险种一时一地的“分红力度”做简单对比并不科学。投保时,为保障功能计,应选择实力雄厚、产品开发能力强的公司;为长期收益计,应考察承保公司的投资能力。

作为目前中国最大的寿险企业之一,中国人寿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分红险的开发与创新。自2000年4月在国内率先推出个人分红保险产品至今,公司已建立起较为成熟的分红险产品线,在售分红保险产品达42款,涵盖两全、终身寿险、年金等产品类型,覆盖生、老、病、死、残等风险责任,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人寿分红险投资资产快速稳定增长,到2011年底累计已经超过万亿。作为固定收益市场重要的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公司具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定价能力,通过对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创造了长期稳定的利息收入。作为A股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公司也有机会通过投资股票获得超额收益。因此,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资本市场跌宕起伏,但中国人寿分红险的投资收益率却能够保持相对稳定。

一般来说,保单红利是一个变动的数字,长期持有才能获得超越平均水平的收益。若投保者为一时收益下降退保,不仅保障利益和保证收益有折损――需单方面承担较高的退保费用损失,也享受不到长期坚守所收获的较高收益。

中国人寿加大投资另类领域

值得期许的是,近几年来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放开加速,保险资金有了更多的增值渠道和更广阔的获益空间。2009年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放开,2010年非上市股权及其相关金融产品,不动产及其相关金融产品的放开,都为保险资金拓宽渠道,分散传统渠道投资风险,匹配长期负债创造了条件。

中国人寿分红近期已经加大了另类投资领域的投资,特别是将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收益高、期限长的投资品种,优先配置在分红险账户,为长期收益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告,保险资金运用新政还将陆续出台。保险资金将有望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投资对象、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也有望不断扩展,将有助于提高中国人寿分红险收益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让投保者将实实在在地从经济发展的“大蛋糕”中分享到属于自己那一份美味。

中国人寿养老分红保险介绍


在西方发达国家,老百姓保险意识都比较强,普通民众每人至少拥有一张养老保险保单,但在国内养老观念仍然比较传统。由于养老险是长期的储蓄险种,因此,在目前的低利率时代,投保人还是应该选择有分红功能的产品比较合适。因为它能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而其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也将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不受保监会规定的年预定利率不超过2.5%的限制。给大家推荐中国人寿的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交费方式: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

另外,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市场的升息预期非常强烈。分红型养老险的一个明显优势,就是随着利率的上升,客户有可能通过投保来抵御通货膨胀,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商业养老保险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要提前30年或更长的时间进行养老规划,也就是说,商业养老保险具有内在的紧迫性。

相关新闻:中国人寿推顶级养老分红保险 险种集双高特点

中国人寿 将推出一款全新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福禄满堂”。据悉,该险种集养老金领取和分红收益双高特点,兼具疾病和双倍意外保障于一体,填补了商业养老保险的空白,堪称一款顶级养老保险产品。

“福禄满堂”投保范围较广,从出生30天到64周岁皆可投 保。该产品领取灵活,缴费期间可靠选择10年或20年,开始领取年金可选择50岁、55岁、60岁或65岁,领取方式可选择按年领或按月领,养老年金可以选择平准固定金额领取,或确定一个标准金额逐年5%增额领取。不论何时领取,保证最少领取20年或至85岁。

该险种还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每年享有中国人寿经营红利。此外,客户购买该保险后身患疾病或意外身故均有保障。

目前,我国居民的养老方式主要由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理财养老组成。由于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均寿命延长,中国人的养老成本在不断攀升。专家表示,完善的养老保障应该由30%的社会养老保险、30%的企业年金和40%的个人理财养老组成。

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养老保险三层含义

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分红型介绍


保险已经成为很多人选择保障自身利益的方式,许多投保人都倾向于购买分红型保险,希望在获得保障的同时取得一定的收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分红险怎么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从事企业年金管理的专业化养老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保险险种有少儿险、健康险、养老险、保障险、两全险、意外险、附加险、分红险、团体(企业)年金等。工薪阶层购买保险应首选取选医疗型险种和保障型险种,这样在生病或意外伤残时,可以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购买时一定要注意险种的搭配组合,力求保障全面。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分红型产品推荐

中国人寿的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

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国人寿养老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夏女士,今年28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万元,交费期间10年,选择60岁开始平准领取20年。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

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两倍收益 保证领取

客户从60岁年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0260元直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0年共计领取205200元,是所交保费的2.05倍;若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

若客户不选择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那么可获得养老年金累积生息和红利累积生息。

专家理财 坐享红利

中国人寿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让您省时、省力获得稳定回报。

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这款保险的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

两款中国人寿儿童分红保险介绍


产品名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凡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产品特色: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和教育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使孩子有一个美好灿烂的未来是每个父母的心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拥有良好投资回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只要您的孩子出生满30日以上、14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为您提供:

1、成人保险金:您的孩子18岁成人时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成人保险金。

2、创业保险金:22岁走向社会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创业保险金。

3婚嫁保险金:25岁将获得等于保险金额的50%的婚嫁保险金。

4、保单红利,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轻松享受专业理财。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5、保单借款: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解您燃眉之急。

投保示例:1岁女孩作为被保险人投保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10万元

每年交费:9170元

交费期:交至年满十五周岁

保险期:合同生效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成人保险金50000元;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创业保险金50000元;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婚嫁保险金50000元,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十八周岁后身故保障金10万元;投保人每年可以享受本公司经营成果即红利分配,可复利累积生息。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您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产品特色: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投保示例: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50000元,10年交费,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年金领取金额为26840元,可获得如下收益:

交费有期限,领取至终身。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每年交费5万元,只要交满10年,生存即可享受从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至终身。

年年养老金,红利终身领。若张先生生存,从60周岁开始,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领取26840元直至终身;另外每年享有红利分配权,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累积生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保单可借款,身故有保障。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方便资金周转,以解燃眉之急;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畅享退休后,颐养天年时。张先生60周岁退休后可以定期领取高额年金和红利,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畅享退休后的悠闲和惬意。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罗先生为他刚出生的宝宝投保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9,250元,保额10万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1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6万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国人寿少儿分红型保险产品介绍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简介: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孩子提供三次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障金的保障,您还可享受公司分红、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的功能。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

产品特色:

五金相伴,悉心呵护;保单借款,资金多用;保费豁免,人性关怀;享受分红,稳健理财;三倍返还,多重关爱。

生存保险金

在孩子成长至18、22、25周岁可分别领取基本保险金额80%的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当孩子成长到30周岁,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60%的满期保险金

保费豁免和成长保险金

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或高残,可以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50%的成长保险金至18周岁,延续关爱。

享受分红

专家投资,稳健理财,享受公司分红。

保单借款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为少儿提供的分红型人寿保险,为您的孩子提供成人保险金、创业保险金以及婚嫁保险金,解决您在资金紧张时大额资金要求。同时,该产品为您提供可观的周年红利,让您分享职业化投资和专业化经营成果。

产品特色:

宝宝也分红,全家乐融融;伴随成长,关爱无限;专家理财,增值无忧;享有保单借款,组合方便。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定。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保单价值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投保年龄:

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17岁。

中国人寿理财型保险介绍


理财保险最大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有理财功能。中国人寿于2000年在业内率先推出的分红保险产品,已成为业界理财保险的主流,客户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中国人寿的经营成果。

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先生,现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万元,5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27360元,张先生选择祝寿金领取年龄为60周岁。

保险利益如下:

三年一返还,收益节节高: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4104元,第二次给付4924.8元,第三次给付5745.6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8208元,60周岁前领取生存保险金合计6156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收益更高。

约定返保费,领取更灵活:张先生生存至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25万元给付祝寿金;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和75周岁五种,张先生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保险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

终身生存金,养老有所依:从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张先生生存至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给付2736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特别生存金,一片关爱心: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60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张先生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1000元特别生存金。

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广泛覆盖人群多:投保范围最高可达75周岁,为更多客户提供保险服务。

保险期间种类多:可选择5年、6年、10年多种保险期间。

稳健增值收益多:满期给付,周年红利,保全资产,稳健理财。

灵活周转功能多:新增保单借款功能,最高可达保单现价的80%。

重疾保障选择多:可附加《国寿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享受20种重疾保障。

生活无忧幸福多:生存、身故双重保障,为您的幸福安康提供全面呵护。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

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于一身,能够为投资者提供身故保障和投资回报的新型险种,具备费用低廉、账目公开、专家运作等特点,处处都照顾到客户的利益,充分体现出产品以客户为本的设计理念。

保障投资,相得益彰。让您在获得投资回报的同时还享有高达个人账户价值205%的意外身故保障。

实力运作,专家护航。专家的投资团队,强大的实力后盾,将为您创造一般人士所无法取得的优势。

弹性领取,高度灵活。个人账户设立后,可申请已卖出投资单位的方式(扣除手续费)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是资金运用灵活方便,满足不时之需。

日日评估,透明安心。投资账户日日评估,投资者买的明明白白。

账户转换,零手续费。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换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减少了您的交易损失。

中国人寿分红险—国寿鸿盈两全保险


作为首家在市场上推出分红险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10年来累计实现分红险保费收入已达1万亿元。分红险保费规模稳步增长,也稳固了中国人寿在国内寿险市场上难以撼动的龙头地位。据统计,自中国人寿首家推出分红险以来,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人寿十年来分红险保费收入的年均增幅达到126.57%,10年间,累计实现分红险保费收入达到10591.38亿元。而作为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中国人寿也为广大客户带来了不菲的收益。据统计,从2004年到2009年,中国人寿已经为客户分配红利 620.7 亿元。

虽然中国人寿已建立了比较丰富的分红险产品线,但是近年来却没有因此固步自封,他们以市场为导向,时刻保持对市场的敏锐视角和灵动反应,把握变化,不断提升产品的创新能力。以该公司2010年度推出的新款银行保险分红产品--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例,正是凭借着其与市场传统型分红产品相比所具备的独特优势,面市后迅速受到了市民的追捧,更是创下了单日销售额近千万的记录,再次掀起银保产品热卖的风潮。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高额疾病、意外身故保障,特别是特定交通身故保障高达3倍。获得满期保险金的同时还可分享公司的分红收益,让您投资投保一投两得。

产品特色

一是因特定交通工具导致的意外身故,将获三倍高额赔付。在疾病身故及意外身故的保险责任基础上,国寿“鸿盈”还加入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航班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可获三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条款。这对于广大消费者尤其是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具有极为现实的意义。

二是交费灵活,能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在交费方式及保险期间的选择上,较以往产品有了更大的空间。鸿盈产品为客户提供了一次交清以及三年、五年、十年分期交付的交费方式,以及六年、十年、十五年三种保险期间,供消费者灵活选择,能够充分满足消费者在子女教育、养老储备等方面的需求。

三是投保年龄有所扩展,增大了客户的选择范围。鸿盈产品的投保范围设计为“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较以往分红险只保到六十周岁的投保范围有了较大的扩展,为中老年消费者投资理财和建立保障提供了更多机会。

四是满期即获返还,理财收益稳定。保险期间届满时,即可获得总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的满期保险金,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创造投资收益。此外,该产品还可通过红利分派,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并可以选择现金和复利累积生息两种方式,实现对保单红利的自由支配。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1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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