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卡是指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部分商业银行进行发放,方便持卡人办理各项社会事务、享受公共服务项目的集成电路卡。温州市民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具有市民卡的全部功能;副卡有记名、不记名之分,只具有部分公共服务和小额支付功能。市民卡手机副卡是市民卡副卡的一种形式,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发行。
温州市民卡申领办法1、温州市民卡申领对象
市民卡的申领对象为具有温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温州市民卡申领程序
(1)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向当地市民卡管理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统称市民卡服务机构),也可向受当地市民卡服务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提出申请。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殊人群的委托人只能是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并提供户口本或社区(村、居委会)证明等证明材料。
(2)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可由所在单位、学校统一组织,向受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合作银行申请。
(3)申请资料
①按要求如实填写的《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温州市范围内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在申领人同意的前提下,采用二代身份证照片;无温州市范围内二代身份证的申领人,由市民卡服务机构或者委托各合作银行(或其他第三方)进行采集;
(4)申领人在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时,可自主选择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账户功能是否开通,由申领人自行决定,银行不得强制开通。
(5)申领人个人信息与社保信息系统记录不一致的,应先至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变更信息。
3、温州市民卡相关费用
个人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卡片工本费,补卡或换卡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补换卡工本费。开通银行功能的卡免收银行卡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温州市民卡常见问题1、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具有温州市区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均可以申领温州市民卡。
2、申领市民卡需要带什么?
答: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另外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殊人群的委托人只能是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并提供户口本或社区(村、居委会)证明等证明材料。
3、办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个人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市民卡,免收卡片工本费,补卡或换卡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补、换卡工本费。
4、社会保障·市民卡能不能代替身份证使用?
答:不能。社会保障·市民卡主卡信息采用实名制,卡面上印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在一定领域内用于身份识别,但代替不了身份证。公民身份证由国家公安机关核发,其功能和性质与社会保障·市民卡不同。
5、温州市民卡的社保卡功能需要另行开通吗?
答:新领取的社会保障·市民卡,自动开通社会保障功能,不需要另行开通。
北京作为社保卡启动工作试点,北京参保人可体验到持卡就医的实惠与保障。根据明确规定,北京社保卡在就医时,只需花费个人负担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余的费用已不再需要垫付。为了使北京持卡人能正确的使用社保卡,下面就此社保卡流程问题进行相关介绍。
一、 申领参保单位社保卡流程
参保单位以单位捆绑的方式为其职工换发社保卡,办理社保卡流程的手续:
1、选定发卡银行,并与之签订发卡服务协议。2、单位专管员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服务点提出申领本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服务点工作人员核对单位专管员身份后,将相关资料交单位专管员带回单位,派发给参保人填写。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参保人二代证照片的,参保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参保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4、参保人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并及时交回单位专管员。5、单位专管员收集本单位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6、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单位专管员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单位专管员领取《社保卡申请登记汇总表》。7、单位专管员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8、单位专管员应于领卡后5个工作日内将卡交参保人签收,并提醒参保人尽快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到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卡片激活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卡激活手续必须由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二、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卡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含趸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下同)以个人为单位换发社保卡,办理社保卡流程手续:
1、在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的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点办理社保卡申请。2、服务点人员向个人提供《发卡服务确认单》,由个人现场确认发卡银行后,再打印申请登记表交个人填写。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页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4、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5、服务点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双方签名确认。6、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补(换)卡期间持证可手工报销
对申请补(换)卡的人员,由社保卡服务网点为其签发《领卡证明》。该证明除作为领取新社保卡的凭证外,在标注的期限内,申请补(换)卡的人员,可凭此证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符合医疗保险门(急)诊和住院报销范围的可手工报销。
市社保中心提示,参保人员在办理补卡手续后,应告知参保单位,社保卡流程是由参保单位持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和一张照片,到区县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重新打印医保手册中的就诊信息表。而医保手册丢失补领的,也需要参保单位携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到区县社保中心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以确保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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