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有如下四种途径:
1.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
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代表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保险营销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通过从业资格考试。消费者可以要求保险营销员出示资格证和展业证,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核查营销员的身份。消费者可以请保险营销员为自己提供专业建议,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设计灵活、全面的保险计划。
2.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代理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的网点分布比较广,方便消费者就近购买保险产品。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通常比较简单,投保方便。
3.通过专业中介机构购买
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4.保险公司直销
目前,部分保险公司采取了公司直销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即保险公司通过电视、电话、广告信函或互联网等方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随着电信、电脑网络、互动媒体等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直销方式近年来发展较快。
二、购买各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购买分红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如果投保人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了解分红保险可分配给投保人的红利是不确定的,没有固定的比率。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好于预期,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如果实际经营成果比预期差,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进行盈余分配。不要将分红保险产品同其他金融产品(如国债、银行存款等)等同或进行片面比较。
2.购买万能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如果投保人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收益的测算纯粹是描述性的,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3.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如果投保人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收益的测算纯粹是描述性的,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
三、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险公司进行核保及核定给付、赔付的重要原始资料,因此,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电话等内容按照投保时的实际情况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与身份证或户口簿上所登记的内容相符;在填写地址时,要详细写明地址全称。一般情况下,应填写常用的通讯地址,以便保险公司联系。
2.准确填写要求投保的产品名称、保险金额及相关信息。
3.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如实回答投保单上所提的问题,对投保单上要求提供详细情况的问题,应在投保单备注栏中说明详情或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4.投保人在填写完毕后,应对投保单内容进行复核,确认内容真实完整,并应亲笔签名确认。必要时,被保险人也需要亲笔签名确认,如签订以身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合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切勿在空白或未填写完整的投保单上签字。
四、如实告知义务是什么?不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即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被保险人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需要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一般会在投保单上列出,投保人需如实回答投保单上所提的问题。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五、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在提交了投保单、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承保后,投保人将收到保险公司正式签发的保险单。在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审核保险公司提供的整套保单材料
一般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都包含有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副本)、送达回执、客户服务指南、首期保险费发票等。长期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还有现金价值表,提供减额交清功能的产品还有减额交清保额表。应逐条核对保险单及首期保险费发票上的所有项目,如有错误,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予以更正。
2.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有关说明
收到保险单后,应注意了解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期间、每年的交费时间,并认真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现金价值表以及退保约定等内容。
3.妥善保管整套保单材料
保险单及有关单证票据务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蛀。若保单材料丢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挂失补办。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把重大疾病保险(即重疾险)作为自己购买保险的首选险种之一,专家建议,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根据自己的险种,避免以下误区:
误区一,保障范围越广越好。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从7种到40种不等,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投保重疾险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某些疾病;另外,重疾险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越高。投保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疾病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能满足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误区二,保障额度越高越好。据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投保时,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较合适,低于10万元保障功能太弱,超过30万元对一般消费者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可以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作适当调整。
误区三,投保重疾险没有年龄限制。重疾险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两种,前者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岁、70岁时保障会终止,但投保人如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可获一定金额的返还;后者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有效期直到身故为止,不受年龄限制,满期可获一笔满期给付金。但重疾险的投保保费会随年龄的增加而提高,由于不需承担无限期的保险责任,在相同保障额度下,前者一般为后者保费的30%。因此,年轻人宜选择定期重疾险,而老年人宜选择终身重疾险。
据友邦保险近期公布的2009年理赔数据显示,因重大疾病导致的女性理赔件数明显高于男性理赔件数,占总理赔数量的59.3%。其中,31~50岁是重大疾病赔付较集中的年龄段。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女性的生理特征决定了她们的平均寿命比男性更长,但是罹患各种疾病的几率却比男性高好多,有许多疾病是女性特有的,如乳腺癌、子宫癌、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重疾发病率越来越高,而目前普通重疾险中,此类女性重疾不在保障范围内,建议女性购买保险时将重疾险与女性重疾险混合搭配,可获得更充足的保障。
重疾险+普通重疾险保额至少20万元
不少女性购买保险时,选择普通重疾险,而忽略了一些女性特有重疾的保障,目前不少保险公司针对女性专门设计推出了女性重疾险,可将普通重疾险中不涵盖的女性特定部位原位癌、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纳入保险范围。因此,女性投保时不妨混搭。
有统计数据显示,一般妇科癌症治疗费用为8万~20万元,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费用分别在5万~15万元、3万~10万元之间。因此女性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额起码要20万元。
已婚女性保障应更广
女性年龄阶段及在家庭中所处地位不同,购买的险种也应该有区别,中意人寿有关保险专家指出,20多岁到30岁的单身女性,正处于个人事业的打拼期,收入少且不稳定,还要考虑进修、旅游、未来结婚的经费等等。此阶段应多以保障自己为前提,建议在选择纯保障型的健康类保险的同时,增加意外险保障,如能同时享有红利生息,就更加值得考虑,建议保费支出一般不超过个人年收入的10%~20%。
已婚女性通常已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对生活有更长远的规划。此时,可结合另一半的经济状况,从家庭健康、子女教育和退休养老三方面综合考虑。一般而言,医疗、意外等保障类产品应首先考虑,其次再考虑养老和投资类产品。同时,建议已婚女性的保费最好和全家共同规划,如果家人选择的保险产品已涵盖了全家人都能享受的医疗保障,则可以适当改变投保重心,全家年保费支出建议占家庭年收入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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