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a、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b、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c、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持相关资料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或建筑造价,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壹年内办理提取。
(2)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7)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8)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9)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1)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2)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13)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哪些情况下济宁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提取济宁公积金时需要哪些资料?
济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首次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因患有重大疾病(本人及配偶患有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济宁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及相关材料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网上备案确认书、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若需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配偶、未婚子女)的,还应出具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取得购房合同12个月内办理提取,整个购房过程限提取一次。
(二)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协议、过完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取得契税发票12个月内办理提取。
(三)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提供建房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批准建房文件、所建楼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分房方案、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统一办理提取。
(四)购买单位定向开发房的,应提供所建楼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分房方案、职工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规定的首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统一办理提取。
(五)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城镇的应提供提取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的应提供提取人《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与《宅基地使用证》所在地一致的户籍证明、村委会开具的建房或翻建的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自取得购买建筑材料发票12个月内办理提取。
(六)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提取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技术评定书》以及工程造价书、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自取得购买建筑材料发票12个月内办理提取。
(七)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应提供《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交差价款收据。在取得补交差价款收据12个月内办理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1-4级)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其移民批准文件原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首次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下列材料并满12个月提取一次。
(一)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管理中心办理自动提取还贷手续。
(二)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银行印鉴的还款流水明细表、还款计划、末期还款凭证。若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应持管理中心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或绿卡救助的,应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或绿卡证,12个月内提取一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人事、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
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的,应提供职工新调入单位证明及户口变更证明。如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应提供职工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转移开户证明。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调动工作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应提供医院、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死者原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判刑的,应提供刑事判决书、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职工原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二级以上(不含二级)医院盖章的病例证明、提取人与患者关系证明(户口簿)、住院证明及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取得住院结算凭证12个月内办理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提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同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资料不同,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一)职工购买自住房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契税完税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房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原房屋拆迁,按规定购买安置住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定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缴款总金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房改办批准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文书、房改部门批准的购房职工认购单(清册)、购房发票(收据)。原则上要求单位统一办理。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提取的金额不超过购买自住房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契税完税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一次性付款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契税完税证所核定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5、办理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或《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房的首付金额,以后累积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1、 建造、翻建自住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1)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2)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应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提供)、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相关证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大修自住房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限取1次,自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取;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三)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1、偿还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省直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对冲”业务的无需提供);自筹资金全部提前还贷的,还须提供还款凭证。
申请提取的时限:(1)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超过3万元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对冲”业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部分提前还贷,每年提取1次;(2)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全部提前还贷(自筹资金还清的,在贷款全部提前还款后12个月内提取)。
申请提取的额度:每次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还贷本息额且账户内至少保留1元余额。
2、偿还自住房商业性按揭贷款或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偿还年度还款本息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提取的资料:首次提取时须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的贷款账户最近12个月内已还款流水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次年提取时须提供以上合同原件(无需复印件)、上年度提取时省直中心返还的电脑打印提取单回执、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打印的贷款账户最近12个月内已还款流水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
申请提取的时限及额度:每年提取1次,首次提取在还贷1年(12个月)后,以后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最近12个月内已还贷本息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多种情况下,西安职工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很多人目前仍旧对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不是很了解,本文将对此进行介绍。
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委托手续,以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提取人书面同意材料。
西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交的资料
职工因支付房租,首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一下相关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购买住房合同或者有关协议;(二)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原房屋产权证明;(二)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三)用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相关费用的票据;(四)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所称大修住房是指,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大修住房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合同;(二)借据或还款计划表;(三)最近一次还款证明。
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本人患病的,还应当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严重疾病的范围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连续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明;(二)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西安如何查询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此种查询方式也最便捷,上网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客服号码是12329;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两台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13个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13家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6、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1、职工原购买住房为一手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发票、房产证(打开平铺印,缩印到原来的80%,三页都印)、身份证、银行卡(公积金龙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职工原购买住房为二手房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打开平铺印,缩印到原来的80%,三页都印)、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银行卡(公积金龙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对于房产证、购房发票只注明夫妻一方的,另一方提取公积金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为父母、子女购房应提供父子(女)关系证明。
5、资料排列顺序。按《住房公积金集中提取清册》中的编号顺序对每名职工的资料进行排列。职工提交的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①《资料审查报告书》;②《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③房产证复印件;④购房发票(一手房)/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复印件;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⑥结婚证复印件;⑦父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
6、双方为油田职工,必须提供另一方职工所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小票。
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一)基本资料
1.《萍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预留印章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二)其他资料
1.职工购买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距离支取时间在一年之内)和付款凭证(一次性付款的提供全额付款的完税发票;申请住房贷款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30%的发票;)如在中心申请住房贷款的需在贷款受理后放款时支取;在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银行征信报告;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还需提供《萍乡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在异地购房的须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地的户口及工作证明,已付清房款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和房屋交易费发票等原件;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征信报告;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屋产权交易机构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发票,以及已过户登记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3)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萍乡市公有住房全部产权买卖审批表》及交款凭证,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职工建造住房的
(1)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提交批准建房的有效批文和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交款凭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自建私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土地部门的批文以及工程预算书及费用支付凭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3.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危房鉴定书以及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修房证明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1)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
5.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余额证明。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应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颁发的房屋租赁证和支付房租凭证,同时还应提供夫妻双方单位提供的无房证明。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诊断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出示真实、有效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我们都知道,公积金对我们来说有重要的意义,接下来,我们就以上海为例,来说一说上海公积金提取应如何操作。
上海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在沪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帐户余额: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购买使用权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并且尚未超过三个月的;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
上海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一)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1、《购房合同》;2、《房地产权证》;3、购房发票;4、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 人员需提供)。
(二)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1、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1、外地户口本;2、身份证;3、上海市退工单。
外来人员如何提取上海公积金首先,就是准备好相关材料:A.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B.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这两样必须准备好一样。说一下,户籍证明如何办?去你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即可。贴上作者的户籍证明。能方便拿到自己户口本的,带上户口本原件即可;C.离职证明。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D.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其次,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就去上海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请根据参考资料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寻找自己方便的地点进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如果不需要排队等待话,办理过程不会超过10分钟。
最后,拿着第二步办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去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取现。
白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提取程序
【提取凭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下列证明: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售房单位账号;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手续;
(四)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交易证明和契税发票。
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要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职工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近期偿还住房贷款的凭证,用于清偿剩余贷款。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提取人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者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程序】
职工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职工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和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身份证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承办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职工夫妻一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办理代领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首先应该提供四份材料,根据不同提取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提取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农、中、建、邮储)银行卡或存折;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购买商品房还需要提供
1、商品房购房合同;
2、最后一次购房收款收据或购房发票;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还需要提供
1、房屋买卖契约或购房协议;
2、契税完税发票;
3、过户房产证;
如果是购买拆迁房,还需要提供
1、拆迁安置协议;
2、交房款“收款收据”或购房发票
如果是集资建房,还需要提供
1、集资建房的有效批文;
2、城建部门出具的成本价购房花名册或购房合同;
3、最后一次交款的收款收据
如果是在城区自建自住住房,还需要提供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用地许可证明;
4、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如果是在农村自建自住住房,还需要提供
1、配偶农村户口证明;
2、农村宅基地土地证;
3、村、乡两级部门出具的建房证明;
4、结婚证;
5、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如果是大修自住住房,还需要提供
1、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如果是离休、退休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劳动人事部门批文或离退休证
如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如果是辞职、辞退、开除的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被判死刑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法院判决书。
出境定居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
考取研究生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注:在职研究生除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借款合同、公证书、归还住房贷款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2、提前还款的还需提供《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审批表》《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审批表》或还款凭据。
生活困难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租房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如果是患有大病的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2、住院费结算票据;
3、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死亡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要提取,还需要
1、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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