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的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其实就是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网站,是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中心网站。下面为大家介绍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一些政策的解读。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落实产假天数调整规定,解决外国籍职工生育医疗待遇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2〕17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产假天数增加至98天。2012年国务院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规定,《通知》重新调整了产假天数,对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二是外国籍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社保法规定要解决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问题,根据社保法要求,《通知》明确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外国籍职工,可享受分娩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外国籍职工最多可享受两次分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三是调整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办法。为解决外地户籍职工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后,开具计划生育证明、方便申领待遇问题,《通知》重新明确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办理办法,参保职工既可选择在本市居住地,也可以选择单位在本市注册地办理《专用联系单》;同时解决了外地户籍男职工单方办理《专用联系单》的问题,确保其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待遇。
四是重新明确规范了现有政策,包括《生育服务证》和《专用联系单》的使用管理办法。同时规定参保职工在本市或外埠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次强调信息公开制度。《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包括定向招聘、专场招聘,以及各种人才招聘会等各种形式的招聘,都应严格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招聘公告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在市人力社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明确了及格分数线的划定、综合分数的计算和进入面试的入围比例。《通知》明确规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的,原则上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选应依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至1:5的比例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应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的权重合计而成。
三、明确了岗位空缺时的调剂原则。 为了节省招聘成本、缩短招聘周期,《通知》中明确了岗位空缺时的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应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对随军家属安置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政策支持。 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的,可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株洲劳动保障网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株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株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株洲县人民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下设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农保局等四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业务股室22个,现有工作人员66人。主要负责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以及劳动就业服务、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
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 (一)负责经办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工作...
株洲劳动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有所事、失有所保、病有所医、伤有所治、老有所养、规范用工”的总体目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株洲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株洲县被列为全国首批、株洲市地区唯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县。在株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组织、积极落实下,株洲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参保缴费率位居全省首位,成绩喜人。
株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始终秉承“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大力开展便民服务,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了劳动部门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先后获得“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第一名”、株洲市委、市政府“文明建设红旗单位”、“株洲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先进单位”、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株洲县县委办“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株洲县委、县政府“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2年以来关于工资拖欠的维权比例有所上升。记者从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目前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工资拖欠的,占到总投诉电话的60%至70%。讨薪投诉持续增多,而其中有一半以上是“白手讨薪”。由于农民工未保存有效欠薪证据或证据保存不全,导致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后工作受阻,调解有困难。
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要留好证据,及时、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做工时要与施工单位或项目部等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或劳务协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及方式等;做工时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如劳务协议、工资发放凭证、工作证等证明身份证件、考勤记录。工程竣工或到年底未结清工钱,要由项目部出具工资欠条并加盖印章,最起码也要由“包工头”出具工资欠条(能让项目部加盖印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最好),掌握施工单位负责人名字、手机号码等信息,尽快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提交欠薪依据,写清楚被投诉单位(项目)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所从事的工种、工作起止时间及被拖欠工资数额等。
为居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每一个政府的重要工作,常州市作为社保建设成功市区,近年来,为更多的市民带来了社保福利。
社会保障阔步走向全覆盖: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劳有所得。
常州市劳动保障网消息称,近年来常州市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转变,实现了从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的转变,实现了从由覆盖企业职工为主向覆盖全体居民的转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所有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都说低保群体生活困难,为什么常州的低保群体有保障;都说困难群体医疗难、上学难、住房难,为什么常州的困难群体在医疗、就读、住房,处处享受政府的关爱,答案就在财政部门。
常州社会救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当地财政部门舍得投入。近年来,常州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在民生投入上不惜力,2012年各类用于民生上的预算安排占整个预算的规模在55%以上,其中:市级财政2012年预算用于社会救助类的资金近1。4亿元。这些困难群众用他们自身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直接彰显出幸福常州的成色。
今年55岁的市民刘丽萍,家住常州,“现在我每月的养老金有2300多元了,四五年前还只有1500多元,近几年来涨得特别快,十八大报告让我对今后的生活很有信心。”
“年纪大了,得了糖尿病和高血压,一个月吃药要好几百,幸亏有医保,不然开销就大了。”家住金色新城朗园的张友忠今年已经76岁了,读了十八大报告,他还有一点小小的心愿,“医保的报销额度能不能再大点,让老百姓看病负担更轻一些。”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常州的现状】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司马双龙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框架的“2+2”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同时,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目标初步实现,全市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达97%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0。5万、 161。4万、94。7万、99。8万、87。7万。另外,88万城乡居民纳入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48。5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率均达100%。
“我市根据各类人群统筹考虑梯度安排,稳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今年市区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1849元,同比增长11。3%;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由220元/月提高到250元/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8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司马双龙介绍,我市还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今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达243元,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
【美丽新愿景】
司马双龙介绍说,到20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待遇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初步建成“15分钟社会保障服务圈”。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98%以上,档案接收率达93%以上,周期免费健康体检率达100%。
【常州未来计划】
常州财政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力打造社会保障最后一道防线。
一是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按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综合确定城乡低保标准,我市月人均收入低于500元的城市居民和低于390元的农村居民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建立医疗救助机制。将低保对象、三无人员、孤儿等七类城乡困难群体列为救助对象,大病门诊和住院起付线内费用全额救助,超出部分按70%救助,年度不超过5万元;其他门诊按70%救助,全年不超过300元。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已延伸至各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是建立低保边缘户救助机制。对虽不属于低保范围,但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发放价格补贴、年终一次性救济,给予享受医疗救助等待遇。
四是建立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在3%——5%之间时,按月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当地低保的1/12;涨幅在5%以上时,再增加50%。今年以来市区约4。2万人或户享受到价格补贴,累计发放近800万元。
五是建立住房保障救助机制。低保、特困家庭的廉租房租金补贴由每人每月12元提高至16元,其他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由10元提高至14元等,2012年已发放补贴1361万元,惠及370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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