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女性婚姻保障的议论声音从来就没有间断,所谓“爱情保险”更是应运而生。日前“全球首款女性爱情婚姻保险”高调开卖,据介绍,这份标榜“保障婚姻爱情”的分红险自10月份销售以来,第一笔保单就卖出100万元。有人质疑其“旧酒装新瓶”,那么该款保险与普通分红险究竟有什么不同?爱情婚姻险是否真能让爱情婚姻“双保险”?
投保人不同分配也不同
该款年金保险条款上写明,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须为女性。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庆元告诉记者,如果该份保单的投保人是女性本人的亲属或是配偶父母,则无论该女性与配偶之间婚姻关系存续与否,该份保单所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分红收益等都属于女性个人。
如果是丈夫帮妻子购买该份保险,根据婚姻法,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保单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和各种分红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双方婚姻关系破裂,该收益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据该保险宣传,其不仅生存金、满期金、红利等保单有效时的利益全部约定归属女性,而且以后万一退保,退保现金价值权益也约定归属女性被保险人。那么该保险是否与婚姻法相悖呢?
建议投保前作约定
福州平安保险专家表示,上述约定意味着,在丈夫替妻子购买该份保单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将退保后合同现金价值交由被保险人即妻子。但根据婚姻法,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保单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和各种分红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双方婚姻关系破裂,之前的所有收益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退保产生的保单现金价值也应合理分配。
专家表示,保单上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和保险条款中的“解除合同手续”将保险公司的责任规定为在双方退保时将现金价值分别直接交由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即可,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于这笔退保金的归属权是有争议的,所以建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签署该份保单之后也可将退保现金价值的归属做一个事先约定。
如果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但是仍想将保单依然合法有效继续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即女方应当及时进行投保人变更,以获得离婚后保单的生存金及各项分红。
退保金是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返还的费用。根据保险缴费是否满2年,退保金有所不同。在保险公司返还退保金之前,还要扣除8个项目的费用。
▆ 退保金定义
退保金是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按退保金保险条款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退保金。
▆ 退保金额度
1、缴费满2年
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缴费未满2年
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 退保金扣除项
保险公司至少有8个因素需要从解约的投保人那里收取退保费以弥补由于客户退保所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这8个因素也就是退保金内要扣除的项目。
1、手续费用
无论签约过程,还是退保金的支付过程,保险公司都会花费一定的人力物 力,有一定的额外费用支出,因此要向违约的投保人收取手续费。
2、佣金成本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投保人购买保单的第一年或最初几年向代理人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的佣金,一旦投保人中途退保,已经支付出去的佣金将无法收回,而保险公司在佣金上的损失是要由违约的投保人承担的。
3、保障扣除
保险合同生效到退保前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也就是说在退保前保险公司已经提供了一段时间的风险保障,因此需要投保人的保费对价。这些保费需要在退保时从退保金中扣除。
4.、投资折价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后,要进行与负债相匹配的投资管理,要投资出去。而任何投资都有一个预先根据险种和保费收入预设的投资期,投资期的长短对应着期望收益的大小。保险公司提前把这笔钱从资本市场或货币市场拿回支付给客户所造成的投资市场上的折价也需要退保的客户来承担。
5、利率调整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除了一部分按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投资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存在银行。如果投保人退保就相当于储户提前提取在银行里的定期存款,银行只能按活期利率计息。同样,保险公司也就不能按照原来的预定利率向退保的客户支付退保金了。
6、体风险
一般而言,低风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更容易退保,当低风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退出时,剩下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总体风险水平会升高,意味着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着收不抵支的风险,所以保险公司要向毁约的投保人收取一些费用,以使收支相抵。
7、付金额
有些保单在退保时,保险公司曾经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或其他条件的达成支付过保险金,在一些险种中已付金额也影响退保费的多寡。
8、他因素
有时保险公司为了遏制退保,还要通过收取退保费向违约的投保人收取一定的罚金。此外,保险公司已向投保人支付的红利、提供的风险管理和理财服务、低息保单抵押贷款等等也是保险公司收取退保费的因素。
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退保,很多人咨询退保金如何算?那什么是退保金呢?专家建议大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退保是会带来损失,是不划算的。
退保金是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退保金。 投保人解除合同时,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1)正常退保: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未建立农保制度、农转非或在缴费期间死亡,可以作正常退保处理。退保时将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服务费后,按规定的退保利率计息退还个人或法定继承人。
(2)非正常退保:非正常情况原则上是不允许退出保险。个别坚持要退出保险的,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服务费、不计息)。根据个人不参加养老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计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计入基金。
根据“退保”时间的不同和退保险种、缴费期的不同,计算的方式和退费幅度各有不同。犹豫期(又称“冷静期”)内退保(自投保人交费合同生效起10日、短期险除外),保险公司是全额退还保险费;若保险合同生效且过犹豫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退保,这是一种单方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毁约行为,法律特别赋予了保险合同投保人一方提出终止保险合同的权利,保险公司将根据保单退保价值(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保险合同终止。由于保险合同生效后,客户所交保费要纳入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退保会较大程度影响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和资金运用等正常经营,因而解约时“保单现金价值”一般会远低于(特别是意外外等保障类险种)所交保费,因此,建议客户一般不要选择退保,退保是一种“最不划算”的行为。
保户由于个别原因要求退保的,也尽量在缴足保费的两年后。因为在两年内退保,要扣除的退保费用很高,有的甚至几乎是分期所缴保费的全部。为了节省一点退保费用,请尽量选择在两年之后再退吧。
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险单后制作相关的现金价值表,根据每份保单的保险人具体情况,制定出各保险周年保单的现金价值。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在保单生效后,保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中,多交的保险费便作为责任准备金“存”在了保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险费,主要用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这样,当投保人中途退保时,保单的责任准备金被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即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
在实际操作中,当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是按照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现金。但在购买保险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承保、制保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保险费用开支较大,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
即使投保人在2年后其他任何时候中途退保,虽然保险单现金价值会随交费年期的递增而不断增加,但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满期给付的保险金。其实,退来退去都是保险消费者自己的钱。因此,一旦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在经济上都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退保金(Surrender Value)是指公司经营的长期人身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时,按保险条款规定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退保金。寿险退保,损失最大的就是客户,客户将因此蒙受很大损失,保险的利益,保险的售后服务已荡然无存。那么,导致退保金上升的原因是什么呢?归纳起来,无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影响退保金的因素有哪些?其中一家上市险企在年报中表示,退保率的影响因素广泛,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产品本身的吸引力、缴费方式、销售环节是否存在误导等;外部因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同业竞争、客户对保险的认知程度等。据分析人士透露,退保金大幅增长最主要的原因集中在销售误导以及超低投资收益。
退保金上升主因:销售误导让(经济)能力差的人“强”买了保险。对于一个吃国家低保,勉强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来说,可能买保险基本上是一种奢望(意外险除外),然而,却真的有人让这类客户买了保险,一年交一两千块钱,结果过不了多久,他只能要求退保了。让(经济)能力弱的人“多”买了保险。对于温饱不成问题、略有结余的家庭来说,他们会考虑自己基本生活以外的保障问题,但必须是适当的,钱不多,要花在刀刃上。可是,有些营销员无论是给什么样的客户做保险,一律是多多益善,这个经济能力并不是很好,但保险意识却很好的客户无意中多买了不少保险,有朝一日交不起保费了,就只能退掉一些“多余的”。让(经济)能力强的人“乱”买了保险。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在逐步拉大,许多较为富有的人是各家保险公司及其营销员争相追逐的对象。但是“风险无处不在”,对于一位商人或者企业家来说,最常见的还未必是意外风险,而是经营上的风险和经济(资金)上的风险,即资金周转上的困境,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他便会选择将那一摞摞的保单变成能够周转的现金,于是退保便不可避免了。不该买的人随意买了保险。现实中,有些营销员的自保件大都属于这种情况。这类自保件一般都是交费期长、佣金率较高的险种,因为上述所有考核均以“标准保费”或者首年佣金额度为计算标准,当营销员的上述目的达到以后,这类保件一般都不会被保留下来。退保金上涨的其他原因其他金融产品的竞争。特别是银行基金类理财产品不断推出,给寿险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一些保险消费者退掉老险种,转投更有吸引力的新险种;分红收益达不到预期,引发部分保单退保;部分保险机构为完成保费任务存在长险短做、虚假承保等违规行为,造成人为退保。退保金——相关资讯退保金大涨谁之过?无论是上市险企的一季度数据还是非上市险企4月的数据,都在说明同一个残酷的现实:退保金大幅上涨。
业内人士表示,投诉多、退保多,与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不成熟、对保险的认知度较低有关,但银行、保险公司、代理公司也需要负责任,因为他们是专业人士,消费者只能通过介绍来了解,信息严重不对称,而且消费者考虑的时间也较短。这也是在二、三级城市和村镇地区销售误导的现象更加多发的原因之一。
退保案例频发,在让投保人遭受损失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必然受到影响。《证券日报》记者对有可比数据的49家寿险公司进行统计后发现,43家退保金同比上涨,仅6家同比下降。退保金同比增长4倍以上的寿险公司达6家,同比增长2倍以上的及同比增长1倍以上的各有5家。让人尤为震惊的是,一家寿险公司的退保金超过了保费收入,退保金与保费收入之比为153.54%。
市民孙先生告诉记者,当初在做保险的朋友推荐下,买了款两全保险,每年缴纳5967元保费,“但是现在自己急需用钱加上经济吃紧,觉得每年缴纳保费过高就不想继续买了。”结果咨询了保险公司才发现,交了2年共计1万多元的保费,若要提前退保仅能拿到保单现金价值上显示的1457元。
要细看现金价值表
像孙先生这样的投保人不在少数,面对市场上很多一买就得定期缴费几十年的寿险保单,不少市民往往认为“大不了可以中途退掉,反正就损失点手续费”。但是,事实上,当真去退保的时候,市民或将面临像孙先生一样的遭遇。保险专家表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内容,向销售人员咨询清楚保单“现金价值”的具体含义。对于传统的人寿保险来说,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保险合同上附加上一份现金价值表,投保人应仔细查看。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即保单在指定时刻所具有的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客户如果在这一时刻选择退保,他所能取回的钱。在孙先生的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表一页,记者看到,该险种第一年度末现金价值为850元,第二年度末为2000元。
广州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解释,退保后仅能获得少量现金价值的原因在于退保总是发生在保单生效后的短时间内,比如一年、两年,而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缴纳部分保费,保险公司为其承担保险责任会支出一定管理费用,所以通常会在前几年出现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相当低的情况。反之,如果是在保单生效较长时间后退保,年缴的保费已经累计了不少,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逐渐升高,甚至超出已缴保费总额的情况。
保险专家表示,除了退保时间的因素,保险本身的性质对于现金价值的高低也会有很重要的影响。相对于储蓄性质较强的分红型保险来说,保障意味更浓的保障型保险现金价值更低。因为保障型保险,保险公司在每一年为承担保障责任所花费的成本更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实际上在当年就用去很大一部分。而像纯保障型的定期寿险之类的险种,基本上就没有现金价值。
保险产品亏损原因:市场低迷保费绝对值在增加
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介绍,今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6个百分点。退保金额增长较快,特别是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与储蓄和理财产品直接对比的三年期、五年期趸交产品退保较多。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未能达到期望值。
记者查阅保险上市公司的报告也发现,今年以来退保金呈现高幅度增长。
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但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
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的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
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退保能损失多少钱?
保险不像银行储蓄一样,具有“保本”的概念,保险是用来规避风险,具有“助人”与“自助”的功能,因此,投保人就必须承担因退保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专家指出。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人寿保险合同都有保单现金价值,而消费型保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等。
那么,究竟人寿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呢?阳光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师赵宇平与北京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两全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较小
两全保险为储蓄性强、保障性弱的保险产品。赵宇平表示,退保时损失大小因险种而异。通常情况下,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退保时损失相对较小。例如,一款5年期两全保险,投保时趸缴保费1万元,如果被保险人5年内身故,将赔付10850元,如果第5年仍健在,将返还10850元。
上述5年期两全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150元,第2年退保即可赚45元。赵宇平告诉记者,这一类保险并没有想象中损失那么大,因为保额较低、风险成本较小,保险公司前期扣除费用较少。
重疾返还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过半
重疾返还保险为储蓄性与保障性均强的保险产品。“与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障型产品退保损失将会大很多。”赵宇平解释,保障型保险多为期缴产品,前期发生的费用较多,且保险金额较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应增大,支付的风险成本会很高。
例如,一款重疾返还保险,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8年,保障期间16年,保额为24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在16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付24万元,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返还9.28万元(见表二)。
这一款16年期重疾返还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4602元,一直到第12年退保仍损失本金962元,只有从第13年起退保所得才能多于本金。
分红险首年退保损失大半
与上述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相比,投资型保险退保将会怎样呢?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表示,投资型保险的投资功能更强,一般而言,这一类产品退保损失将低于保障功能强的产品。
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为记者介绍某家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的保障利益演示(以30岁男性为例):
该产品每年缴费为4.92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额10万元。投保人每缴费期满两年将领取生存保险金1.8万元,61周年后每5年还可领取177120元祝寿金,直至86岁,同时还可获得累积红利(见表一)。
从该演示表可见,虽然生存利益相当诱人,但如果客户投保当年退保仅能获得现金价值1.49万元,损失3.43万元,依次第2年退保将损失7.63万元,第3年客户可获1.8万元的生存保险金,但如果退保仍损失很大。
从投保演示来看,在保险期间中期以后(约缴费第15-20年)退保时所累计领取的金额(累计生存金+累计红利+现金价值)才将与保费支付持平。
终身寿险首年退保损失惨重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性较弱、保障性较强、保障期间较长等特点。由于这一类产品的保障功能高于返还型重疾险,因此风险成本较大,相对而言现金价值较小。
随着缴费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断增长。这一类产品保险费率相对较低,意味着投保保费会较少。
因此,在前期保险公司将要提升较高的所需费用,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前期退保将损失更大。如一款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险金额为32万元,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
这一款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寿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9108元,一直到第20年缴费期结束,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保费的50%,因此,在缴费期内任何时候退保都将损失严重,只有在首次缴费之后的第4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与保费相当。商报记者崔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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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都扣什么钱?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单的头几年,所缴保费要负担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赵宇平表示,如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体检、核保、保单制作等公司一系列的开支,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与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也产生一定的给付费用。
有时,这项费用的扣除是普通人并非一时能够理解的。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以一款万能险退保向记者进行解释。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也有相当明确、严格的流程,如在客户投保的前5年收取初始费用,第1年收取最高,一般为所缴保费的50%,逐年递减;风险保费,指保险公司每月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全残保障利益所收取的保障成本,如投保的100位客户,如果有1位出险,将由其他99位客户来分担风险保费;还有保单管理费、退保费用等。
因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客户投保后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因为犹豫期内退保损失较小。
专家观点
尽力避免退保,减少损失
据保险公司统计,在退保的人群中,70%以上都是由于“经济原因”而退保。
保险专家表示,客户如果在经济紧张无法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可以用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
在续期缴费时,还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果一时手紧,可以缓缴保费。不过,如果超过60天,保单就会失效。
保单还有一个“减额缴清”的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客户可以不缴保费,但保障金额会大大减少。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
退保的不利影响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将独自面对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甚至被拒保。另外,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再投保时缴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你给出的方案,保费怎么那么便宜?
你说的是消费型保险吧?
消费型保险,一年后续约怎么办?
......
这是我在为很多人设计投保方案时,接收到的共性问题,这其中有保险小白也不乏保险业务员的质疑。这里我们就来聊一聊消费型保险。
什么是消费型保险?
消费型保险的官方定义是一种消费型的保险,即客户(投保人)跟保险公司(保险人)签定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原先约定的额度进行补偿或给付;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返还所交保费。通俗讲,是一种不具备返还功能、提供约定时间保障的保险产品。
不具备返还功能,其实这里对应的是返还型保险。关于返还型保险已经说过太多次了,这里再一次重申一下我的态度,不建议投保任何返还型保险产品。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约定时间保障:
所谓约定时间保障指的是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障年限,如1年、20年、30年或保障至60周岁、70周岁乃至于终身。
看到这里,很多人一定禁不住要疑惑了,消费型保险不是只保障一年吗?我想反问一句,谁告诉你消费型保险只保障一年?跟着我继续了解一下消费型保险。
消费型保险真的只保1年吗?我们先来看看消费型保险的常见分类。
投一年保一年,可续保但不保证续保,保费根据费率变化,比如百万医疗险。
投保10年或20年保障至约定年限,比如保障20年,或者保障至70周岁,锁定费率保费不会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消费型保险的主要产品形体了,简单的将消费型保险定义为投一年保一年,显然是不正确的。
一年期/约定保障年限的消费型保险,如何投保?
1、常见的一年期的消费型保险有医疗险、意外险,这一类保险提供的是交一年保一年的保障。
医疗险会根据风险发生率调整费率,保费会有变化;大多数意外险(良心产品)也锁定了费率,只要在投保年龄范围内,保费都是一样的。对于有投保需求的人来说,这一类保险的性价比较高,而且后续因费率调整产生的保费变化影响不大。 一年期的意外险可投;一年期的医疗险可在上了社保的基础上酌情配置。
2、常见的约定保障年限的消费型保险有重疾险、寿险,是我们大多数人接触的常见保险。这一类保险提供的是约定年限的保障。重疾险/寿险锁定了费率,保险合同签署生效后,在今后10年、20年甚至于30年的缴费期限,不会出现保费调整。 消费型的重疾险或寿险,约定费率保证了保费的固定,可投保。
看到这里,相信我们大家可以下结论了
消费型保险不是只保一年的!消费型保险对应的是返还型保险,二者择其一,肯定选消费!
为什么很多人甚至保险业务员都不了解消费型保险?
因为过去许多年,人们购买保险的理念就是既存钱了又有保障。这种影响太过根深蒂固了,以至于很多人差点就相信了买保险就是存钱。
但保险其实是一份保障,以小博大的一份消费。
小结
消费型保险绝不仅仅是一年期的。
以重疾险为代表的健康险首选消费型。
消费型保险重在保障,保障是保险的本质,投保消费型保险是将保险保障功能最大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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