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由于它具有强制性,因此每一次关于交强险费率的变动都会引起车主们的关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浮动联系起来,郑州作为我国重要城市,自然也不例外。
郑州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实行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具体规定为:一、凡上一保单年度内有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录的,续保时费率上浮15%/次;凡上一保单年度内有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录的,续保时费率上浮30%/次;二、除酒后驾驶费率调整系数外,其他郑州原有规定的交强险费率优惠及费率上浮的相关办法继续有效。
看到这里一定有朋友会问,郑州交强险为何与酒驾挂钩呢?其实,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在酒驾事故频频发生却屡禁不止之时,国家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并倡导全社会全面提高认识了解酒驾的危害,尊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
因此,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相信郑州交强险将与酒驾挂钩这一制度的实施,相信一定能有效抑制酒驾。
与此同时,各位车主也应尽量避免酒驾,为爱车的安全、自身和家庭的幸福着想。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北京市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北京市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具体办法为:每发生一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保费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驾车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保费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交强险保费将由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及浮动办法的规定,并依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提供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记录,统一计算后缴纳。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和违章挂钩的浮动费率将和酒后驾车浮动费率累计计算。
看到这里一定有朋友会问,北京交强险为何与酒驾挂钩呢?其实,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酒后驾驶一直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都有数万起,而造成车祸死亡事故中一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害。
在酒驾事故频频发生却屡禁不止之时,国家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并倡导全社会全面提高认识了解酒驾的危害,尊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机动车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对连续发生交通违法的机动车辆上浮保险费率。
因此,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严管酒后驾驶长效机制、预防酒后驾驶发生的重要制度。
与此同时,各位车主也应尽量避免酒驾,为爱车的安全、自身和家庭的幸福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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