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在很多地方仍然是城乡分设,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在当前我国实行全民医保的情况下,医疗保险管理城乡分割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全民医保的公平性。建立统一的城乡医保管理制度,是当前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党的十八做出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决策的要求。
一、当前,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筹资水平、报销范围、待遇支付水平都高于新农合,农村医疗服务提供水平也低于城镇地区。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全民医保的公平性。
二、城乡居民管理体制分设、制度分割,造成部分居民重复参保,国家财政重复补助。
三、经办机构分设,造成经办资源重复建设,增加了管理成本,浪费国家财力、物力,也降低了管理效率。
四、基金抗风险能力减小。医疗保险属于现收现付制,参保人数多,抗风险能力就越强。体制分设、制度分割就会造成参保人员分割,基金分算,抗风险能力减小。
五、管办不分难履职。新农合归卫生部门管理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难以正确的履行监管职能,无法真正约束和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
上述的五个问题是医疗保险管理城乡分割导致的很明显可以看到的,所以此问题对于和谐社会来说是急需解决的,党的十八大做的决策是为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医保管理制度,我们拭目以待。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该省从2017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这一方案要求,湖北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该省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
方案还要求,湖北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统一的医保制度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另外,还要求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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