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名词解释】不计免赔特约险

2020-08-22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

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通常是指车主在投保购买此险种后,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给保险公司,车主领到的理赔额会更多。但不计免赔险只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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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特约险购买须知


现在,买车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可是,买车险却成了不少车主很头疼的事情。很多有车一族对于车险的种类并不了解,尤其是车险附加险。有种车险附加险叫“不计免赔率特约险”,许多车主购买后,在出险时却得不到全额赔付,产生许多误解,因此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既延误时间又吃力不讨好。所以,在这里,向车主介绍一下这款保险的一些相关情况和注意事项,可以让其更好的发挥作用。

不计免赔率特约险或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经过特别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个车险附加险条款。该险种本身并不涉及具体的保险金额,但可将车损险、三者险和盗抢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移给保险公司,使车主能领到更多的理赔款。

那么,在购买不计免赔特约险时,有哪些是需要知道的呢?

首先,车主应该知道什么是绝对免赔率,即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公司在符合规定赔偿金额内可以有绝对免赔额度: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比如需赔付为1000元,车主如果是负主要责任,则保险公司只需支付给车主850元,以此类推。所以,车主要是有购买绝对免赔险,便能够拿到全额赔款,不需要考虑绝对免赔率的问题。同时,这个险种保障全面,且费率较低,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车主欢迎。

其次,不计免赔险也并不是万无一失,车主在投保时,还要注意这个险种的四种不赔情况:一、加扣免赔率;二、附加险免赔率;三、找不到第三者;四、事故责任难确定。保险公司在条款内都会对“不计免赔”的除外责任进行明确说明,车主在投保时要详细阅读了解。

还有,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并非强制条款,专家建议:新手驾车经验少,平时较容易出车险事故,比较适宜投保该险种。而驾龄比较长,驾车熟练的老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投不计免赔险。

保险知识,名词解释保险词汇


现在我就来说说保险条款中常见的字眼:

宽限期:是指选择分期缴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未在规定的日期缴付,自缴费日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

现金价值:寿险合同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保险人为履行保险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如退保手续费)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

主险(基本保险):指各种保险条款中载明可单独投保的险种。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附加险:在主要险别上加保的险别。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自杀条款: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在投保2年内自杀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义务,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但在2年后自杀,保险人可承担保险责任。

退保:指在保单有效期内(一般为十天)投保方要求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费自动垫缴:投保时选择保险费垫缴方式的,分期缴付的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且此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足以垫缴保险费及利息,保险人将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险费及利息,合同继续有效。

失效(合同效力中止):投保人超过规定缴费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去效力。

等待期(观察期):健康保险的保单中常规定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等待期或观察期多为18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任。等待期或观察期结束后,健康保险责任才正式生效。

健康保险:指被保险人在患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保费豁免:根据具体条款规定,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付保险费期间,被保险人满足某些条件(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可申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原合同继续有效。

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年金给付条件的一种年金保险。(人寿保险的一种)

贷款条款:人身保险合同在保费交满一定时期后(一般是1年或2年),投保人可凭保单向保险人申请贷款,其贷款的额度连同利息不得超过该保单上的现金价值。贷款条款设立的目的是维持保单的继续率,解决保险人暂时资金紧张的困难。

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复效:指已经失效的保险合同恢复效力。投保方可在保险合同失效后的两年内申请复效,申请复效的被保险人必须具备可保条件,经保险人同意并由被保险人交付欠交的保险费本息后,合同始能恢复效力。

索赔时效: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自动消灭。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自动消灭。

免赔率:保险人对某些保险标的规定在一定限度内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的比率。

免赔额:保险人对某些保险标的规定在一定限度内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的金额。凡超过这个免赔额而进行全部赔偿的叫“相对免赔额”,只赔偿超出免赔额部分的叫“绝对免赔额”。

定额给付:人身保险所特有的给付方式。保险事故发生时,按预先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作为保险标的,而人的价值难以评估,所以保险事故发生时只能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指由于被保险人风险程度较高不能按标准费率承保,但可附加条件承保的人身保险。

犹豫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退保,保险人退还其所缴保险费。

不计免赔特约险中的猫腻


“去年一年都没出过险,今年的保险考虑不用全险了,省一些是一些。”义乌的陈小姐在给车辆续保时这么说,和她想法一样的人不在少数,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车保是一年一保的,流动性较大,续保率一般在60%左右,那么在续保时哪些险种要选哪些不选呢?小编走访了业务人士,做了一些总结,供车主们参考。

“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通常是指车主在投保购买此险种后,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给保险公司,车主领到的理赔额会更多。但不计免赔险只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

续保时最好补上不计免赔险

不同于新车,续保的时候,多数人都是将服务和价格列为首要考虑因素,并不求全。因此,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盗抢险这些可以按自身情况选择,而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则需要投保。

“一般来看,车龄在2~8年的,续保时选择的险种都区别不大,而一些超过8年的老车,多数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险。”平安财险义乌支公司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提醒,选择附加险的时候,最好补上不计免赔率特约保险。因为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在事故损失额较大时,经济压力会减轻很多。

举例来看,一起损失额为1000元的双车碰撞,假如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时,保险公司会在1000元理赔款中减扣20%免赔率,赔付给车主800元,但如果车主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他将获得全额赔付。

买了不计免赔险并非100%有得赔

但是,买了不计免赔险并非100%有得赔,日前,广州番禺的刘先生将自己新买不久的别克车停在朋友家小区的路边停车区内,第二天他离开时发现车尾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撞出了一个大坑。由于停车的区域属于无人看管区,又没有小区监控可以查看,爱车被撞就成了一桩“无头公案”。不过,更令刘先生郁闷的是,对于修理厂定损的1200多元修理费用,保险公司方面虽然表示可以赔偿,但根据车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30%的免赔率,这也就意味着刘先生需要自行负担30%的修车费用,大概370元。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让刘先生颇为不解,自己的车投保的是全险,而车险合同里明明就包含了各种不计免赔险。他拿出自己的车险合同,其中规定“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车辆损失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不过,保险公司也拿出了他们赔付的依据,“根据车损险第十三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保险知识,保险专业名词解释


平均余命(lifeexpectancyatsomeage)

平均余命是余命的平均值,又称为生命期望值。所谓某年龄的余命指从该年龄至死亡止之期间。平均余命与可能余命(probablelifetime)不同,可能余命为某人的现在年龄与最可能发生死亡的年龄之间的余数。

赔款准备金(claimreserve)

指针对已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理赔者,保险公司在会计上须提列准备金,以作为未来赔偿给付之用,目前法定包括已报未决保险赔款(claimsinthecourseofsettlement)及未报未决保险赔款(claimsincurredbutnotreported)两种。

年金保险(annuitiesinsurance)

固定的年期内按一定的间隔期(按年、季或月)提存或支付的款项称为年金。年金保险则是指保险人承诺在一个约定时期以保险人生存为条件定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种定期给付可以按年、半年、季、月计,通常多为按月给付。如果保险金的给付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生存,就称之为生存年金,反之就是确定年金,即在约定时期内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未满期前死亡,则把剩余年金支付给其受益人。生存年金可以是定期的(支付一个固定时期或者支付到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为止,以两者先发生者为准),也可以是终身的(支付到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为止)。年金保险为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不能依靠自己收入维持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年金保险按被保险人的人数分类,有个人年金和联合年金;按保险费缴付方式分类,有一次缴清保险费方式购买和分期缴费方式购买;按年金开始给付的日期分类,有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按有无偿还特征分类,有纯粹终身年金和偿还式年金;按年金给付金额是否变动分类,有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自然纯保费(naturalpremium)

分别以各年岁的死亡率为基础所制定的该年岁的保险费。由于人在每一年岁的死亡率各不相同,而且随着人的年岁的增高而增高,因此各年岁的自然保险费也必将随着人的年龄的增加而增加,这样使许多人到了晚年都无力续保。保险人在制定保险费收取标准时,如按自然保险费逐年增加保险费,往往也不易为投保人所接受。因此自然保险费一般仅适用于短期性的团体人身保险或定期死亡保险。

年度续保定期保险型再保险(yearlyrenewabletermplanreinsurance)

一种年度续保的再保险方式。其保险金额为分保金额减去责任准备金,分出公司留存责任准备金,分人公司承担责任净额部分。

不计免赔特约险赔偿范围介绍


众所周知,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车险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由此可见,不计免赔特约险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不计免赔特约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不计免赔特约险赔偿范围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

不计免赔特约险责任免除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不计免赔特约险何时无效

有些时候,即使投了不计免赔也会不生效,下面我们分几种情况来看下什么时候不计免赔不生效:

1:应由第三方赔偿却找不到第三方。这一情况不难理解,比如你的车被别人车撞了,对方全责,本应由对方的保险来给你修车,但对方逃逸,此时虽然可以用自己的保险获得一定的赔偿,但不计免赔就不能生效,因此也就无法得到全额赔付了。

同理,我们车被恶意划伤,由于无法找到划车人,因此也无法证明当时车辆受损的原因和现场情况,因此也无法履行不计免赔进行全额赔偿了。

2: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比如双方机动车发生刮蹭,后经协商后挪到路边,但并没有保留当时的照片和位置记号,双方在报案时无法给出明确的证据和原因,那么此时即便投保了不计免赔,恐怕也无法获得全额赔偿。

3:频繁出险。这种情况不难理解,如果你过于频繁的出现,即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仍然会让投保人承担一定的损失,对于频繁出现这种危险并且不正常行为的惩罚。不过关于几次出现算频繁,车主承担一定损失究竟是多少,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太一样,这就需要投保时及时了解清楚。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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