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柳州未办审批异地就诊,申请报销时也是需要看理赔条件

2020-08-19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从7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柳州市职工医保新政中,新增了因故未办手续自行到异地就诊的医疗待遇报销政策,这是和原政策相比的一个重大突破。这一政策具体如何操作,一旦发生又该怎样报销?就此咨询了柳州市社保局。

柳州市医疗保险原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需要转市外医院治疗的,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未办转院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给报销。这是基于规范转诊转院行为的需要,全国各省市都是这样规定。但由于医保政策相对复杂,加上有的参保人员平时总认为自己身体好,并不关心这些政策,尽管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宣传,还是有不少参保人员对这些政策不太了解。当疾病来临时,往往情急之下就随意到外地就诊住院了。等病治好了,回来却无法报销,个人损失巨大。

为了使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更加人性化,本次政策调整后规定:凡是疾病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因各种原因未能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加大个人支付比例(区内为20%,区外为40%)后给予报销。

比如,某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符后转诊转院标准,如果到广西医科大附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是5万元,经过办理转诊转院手术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74万元,大额补助报销0.34万元,合计报销4.08万元,报销比例达到81.6%。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32万元,大额补助报销0.045万元,合计报销3.36万元,报销比例为67%。

柳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这一新政策并不是说参保人员可以随意到外地就诊住院,其前提必须是疾病本身符合转诊转院而未办理手续。如果疾病本身很轻,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完全可以解决的,自行到市外就诊仍然不给报销。至于是否符合转诊转院标准,按柳州市目前的医保政策规定,是由本市有转诊转院资质的三级医院专家来确定。

今年7月1日医保新政实施以后,一旦发生未办审批手续的异地就诊,参保人员过后可按原来的报销渠道,到社保局业务大厅递交相关材料、票据。在经专家审核后,如果符合转诊转院标准,就给予按相关标准报销费用;如果不符合标准,则不予报销。因此,参保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诊应先在柳州市三级医院就诊后,由三级医院的专家确认是否应该转院,然后办理转院手续。否则,到时因不能报销而造成重大损失。

现在有不少参保人员都有这样的经历,被公司长期派驻到其他地区开拓业务,但还在柳州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也有部分退休人员跟随子女在异地长期居住,但医保关系依然保留在柳州市。对于这部分人员,可选择先在柳州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的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参保人员在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采取先自行垫付,后报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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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提交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长期异地安置退休参保人员,简化异地安置就医申请经办流程,自4月1日起,退休参保人员申请长期异地安置就医业务实行网上办理。

据介绍,退休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就医信息登记备案、医院变更和取消备案等三项业务,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调整为网上直接申请办理,即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自行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按相关步骤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就医手续,不再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安置就医网上备案申请人群目前主要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

注册成功并进入个人办事界面后,用户根据需求选择点击“异地安置就医首次申报”或“异地安置就医信息变更”,哈尔滨城镇医保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可网上办理,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即完成网上申请的第一步。如异地安置就医申请期限已满一年,可以申请“异地安置就医信息取消”,选择后审核即时通过,不需再进行结果确认。

据了解,“异地安置就医首次申报”或“异地安置就医信息变更”提交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应自申报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后,按原步骤登录查看,显示“通过”即为提交申请成功,显示“不通过”即为提交申请失败,同时系统会提示申请失败原因。申请期限满一年后,可办理变更或取消申请。申请成功的异地安置就医人员,在办理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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