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 市民就医仍可享医保

2020-08-14
非车保险规划

24日,记者从威海市物价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由各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市民到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仍可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医疗保险。

据了解,7月底前,市属及各区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将正式向社会公布,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均实行市场调节。同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中药煎药(人工、机械)、医学美容整形、美容性口腔正畸等项目也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成本、市场供求、服务情况等自主确定。公立医疗机构中的治疗性和美容性医疗服务项目将区别对待,治疗性整形及口腔正畸医疗服务项目,仍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报销政策执行;美容性医疗服务应根据患者意愿,实施服务前与患者签署书面协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患者自行负担,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此外,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论哪种性质的医疗机构均须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在显著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到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仍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报销,其报销范围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谈判确定。

非公立医院自行定价也不是完全脱离监管,凡属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公立医院名录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物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提供医疗服务收费的项目依据。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解,或自立项目;需合并、或组合项目的,须经所在地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从严审批。

相关知识

定点医疗机构,南漳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加大医保现场稽核力度


去年以来,南漳县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现场稽核力度,采取“三对、四问、五查”堵塞医保基金漏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营。截至去年底,该县医保局现场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12712次,通过“三对、四问、五查”抽查在院医保患者614人次,查出冒名顶替住院3人次,分解住院41人次,拒付违规费用37.43万元。“三对”就是对人与证,看有无冒名顶替住院行为;对床头卡与入院登记记录,看是否有挂床情况;对住院病历与一日清单,看有无不合理用药、检查、治疗、收费行为。“四问”就是问入院情况,看病历是否真实,有无编造病历、夸大病情、放宽住院指征行为;问住院诊疗情况,看各项医嘱、收费项目是否属实,有无虚记费用、搭车开药、串换药品行为;问出院办理情况,看是否即时结算,有无让医保患者提前出院、分解住院,有无让医保患者自费检查或购药、额外收费等行为;问医保患者满意度情况,看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为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提供依据。“五查”就是检查药品进价,看有无违反物价政策乱收费情况;查住院病历,看有无放宽住院指征,入院办理不规范行为;查相关科室登记记录,看是否与住院病历记录一致;查一日清单发放情况,看一日清单制度是否落实,医保患者对每天费用是否知情;查外伤住院病人受伤情况,看有无骗保行为。

医疗机构,太原29家医药机构获医保定点资格


记者今天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太原市有4所医疗机构和25家零售药店通过了严格评估,获得市医保定点资格。同时,还有40多家医药机构正在接受实地勘查,预计下周公示评估结果。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扩容,将使百姓购药就医越来越便捷实惠。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以来,该中心全面受理各医药机构的申请,经严格的资料评估、实地勘查、专家讨论后,确定准入的定点医药机构有29家(4所医疗机构、25家零售药店)。

4所医疗机构为:太原市小店区690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西龙城医院;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原良医堂中医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25家零售药店为:太原市昂生大药房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泽鑫康维大药房;山西新亿群药业有限公司香雪大药房;古交市恩济药房;山西荣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4个分店(敦化南路二店、迎新街二店、张家巷店、众纺路店);太原市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3个分店(清源紫林路分店、清源美锦大街分店、晋阳街分店);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4个分店(太原双塔北路店、太原绿地世纪城店、太原亲贤街店、太原东岗南路店、太原太铁佳苑店、太原云水大厦店、太原龙山大街店、太原向阳店、太原小井峪店、太原学府街店、太原康乐街店、太原太白巷店、太原娄烦南街店、太原胜利桥东店。)

医疗机构,太原通过评估的医疗机构看病买药也可刷社保卡


3月3日讯: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符合条件的诊所等医疗机构,经过评估后,也能成为医保定点机构,患者就医时,将能使用社保卡。

根据国家部署,太原市全面取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今后,要成为太原市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用再到人社部门进行审批。此举在于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和类别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

今后,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评估申请。包括医院、已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增加的分院、分病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等。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执行,比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等。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明确,为了统筹安排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资料审核、组织专家实地勘查评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等工作,具体受理医药机构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一、二受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申请;每周三至周五受理零售药店的申请。

各申请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真实有效材料,接到实地勘查组的电话后,主动引导勘查组到达单位,配合做好现场勘查。

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自评估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定点医疗机构,兰州市:集中整治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获悉,即日起,城关区医保局将对辖区,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城关区医保局制定了《城关区集中整治医疗卫生服务与医保问题行动方案》,针对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存在的“挂床住院、冒名住院,伪造病历、医嘱,以药易药,变通记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依据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市、区两级联合基金支付监管工作机制,城关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每季度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实地督导检查,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条款,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有计划、有目的的督察行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常态化。

据了解,就医病历的评审是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重点,城关区医保局特别成立了病历评审医学专家库,聘请了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等领域的医学专家10人组成评审小组,集中对城关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和长期门诊病历进行全面审核。

此外,城关医保局将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部纳入审核范围,从全面审核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入手,对重特疾病、单病种住院病历进行重点审核。同时,成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小组,对兰大一院、三爱堂、市二院等36家定点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情况、用药管理情况、服务管理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反馈,考核结果将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兰州市医保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兑付本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考核预留保证金。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城关辖区内260余家定点药店的医保服务、规范刷卡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打分情况上报市医保局,由市医保局根据考核结果兑付本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考核预留保证金;对城关辖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70余家门诊统筹工作和医保刷卡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工作人员将在督查中对定点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当场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医疗结构提出限期整改。

此次开展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将城关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逐步纳入正规化、科学化管理模式,有力推进了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工作,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稳步运行,保障了广大群众医疗保险切身利益。

定点医疗机构,市民的福音 河南焦作调整医保结算方式


我市首批329个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11月16日起,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进行调整,试实行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式结算办法,就是以总额预算为基础,住院按单病种结算,家庭病床治疗按床日结算,危重病人住院按服务项目结算,既管住总费用,又管住“过度医疗”和“大处方”。

记者从11月16日出台的《关于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实行总额预算下复合式结算办法的通知》中了解到,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财政厅、人社厅、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进行调整。

多元复合式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单病种结算、按人头结算、按床日结算和按服务项目结算等。

单病种付费结算。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明确、诊疗技术较成熟的疾病,包含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疾病,实行单病种结算。

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不设起付线,不受医保“三大目录”限制,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城镇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城乡居民支付比例低于城镇职工5个百分点。

据悉,我市首批公布的单病种结算的病种有329种,费用限额标准为住院总费用限额标准。第一个年度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病人实行单病种结算的病例数,分别不低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病例数的40%,以后逐年扩大覆盖范围,力争到2020年纳入单病种结算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单病种入径完成率不得低于85%,不得以改变疾病诊断等方式规避临床路径管理。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本着质量优先、成本控制的原则,探索按病种付费的路径和模式。

“单病种付费结算,明确规定治疗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从而避免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等情况发生。”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按床日付费结算。对开展家庭病床治疗的疾病,实行按床日结算。开展家庭病床治疗的疾病,每床日统筹费用定额标准为60元。

按服务项目结算。对病情危重、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实行按服务项目结算。次均住院总费用高于按人头结算费用定额标准10倍以上的疾病,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办机构按程序审批后,按服务项目结算。

“过去,普通门诊主要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保报销项目只限于癌症晚期化疗等重特大疾病,保障项目较少,而住院报销的门槛又较低,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使得一些患者可能出现即使是小病也要住院治疗的情况,客观上造成了‘过度医疗’。”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实行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既管住总费用,又管住“过度医疗”和“大处方”。

按人头结算。对于不适合按单病种、按床日、按服务项目结算的住院病人,实行按住院人次定额结算。次均费用为次均住院总费用。对于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统筹费用及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实行按人头付费,付费标准按具体政策执行。

综合量化指标结算。一个年度内,对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报销比例、自费项目占比、人头人次比等指标,实行量化管理。综合指标不达标的按比例核定不合理费用,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决算指标中进行扣减。

此外,住院期间的外配处方及院外检查、治疗费用,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结算并纳入总额预算指标管理。对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地经办机构要逐步将异地就医费用统一纳入总额预算管理。

通过实施结算方式,我市参保居民在入院治疗后,出院时简单化便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即时结算。目前,在我市多家定点医疗机构逐步实现此结算方式,优化了报销流程,简化了报销手续,真正实现了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定点医疗机构,“三措并举”切实规范定点服务机构行为


日前,今年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要点指出要稳步提高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通过继续推行“总额控制”、加强基金支付监控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实时稽核等三措施,切实规范定点服务机构行为,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一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对定点医疗机构付费实行“总额控制”的管理行为。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做好医疗费用的及时结算,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合理控制了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二是加强基金支付的真实性核实,实施费用报销全程监控。对工伤保险住院支付管理和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市外住院费用报销实行事前申报(备案),事中监控、事后核实(稽核)的全程监控,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市外实地核实、网上查询核实、电话询问核实等,保证了基金支出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三是规范稽核工作运行,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对“两定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实时稽核。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吃透医保“总额付费”政策,作到“三个合理”和“一个优先”,即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优先使用医保目录药品(诊疗),正确引导和规范两定机构的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平安进入医疗领域,开始筹办医院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大举杀进医疗领域。

本网获悉,平安集团透过旗下平安信托,在去年四月份,与中大控股投资成立了广州宜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宜康),双方分别持有其百分之八十与百分之二十股权在管理上,宜康聘请香港康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管理顾问,并委任主要管理团队负责日常运营。

八月五日,记者在宜康总经理李植悦的办公室,李指着墙上的营业执照跟记者说,“我们今天刚把换了名字的营业执照拿回来了。”

从原“广州宜康连锁诊所有限公司”到现在的“广州宜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便是中国平安这样的资本大鳄,进入资源垄断的医疗领域,也不得不将步子放慢了下来。

保险办医院:宜康模式

实际上,在中国保监会于今年六月出台《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之前,保险公司不能直接参与管理医疗机构,因此平安集团决定透过平安信托来参股、管理宜康。而对于另一方——中大控股,则是由中山大学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网了解到,宜康首期投资为2亿元,目标投资额最高为5亿元。平安信托将视项目的进展情况逐步投入。

平安不仅仅是宜康的投资者,也是其业务合作者。

曾在平安健康保险广东分公司任职、后被委派到宜康的销售负责人宋兰告诉本网,在宜康的角色中,平安方面主要负责客户、销售与渠道的开拓管理。

具体来说,平安将提供客户资源——利用平安的销售支持、广泛的客户资源与品牌影响力来为宜康开拓市场。例如,宜康与平安集团的客户资源共享,为平安健康险、寿险等客户提供体检服务,或者把宜康的服务以折扣价优惠打包给平安,转而销售给客户,或者作为平安客户的一种优惠服务。

对于平安来说,“商业保险应该要有自己的医疗服务平台。”宋兰说。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拥有自己的医疗平台,也是出于控制风险、降低赔付率的考虑。在医疗机构拥有“话事权”,就可以更加有效地评估病人与实施健康管理,也能a够控制治疗过程中的各种误诊的问题。

宜康总经理李植悦对记者表示,“从国外的经验看,商业保险进入医疗行业,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以香港医疗开支为例,其中有百分之四十五的比例来自于私人出资,而这部分比重很大程度上是与医疗保险结合在一起的。“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改过成中‘谁买单’的问题。”

今年四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意见》提到,将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作为落实新医改精神,中国保监会于今年六月出台《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支持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先行探索,投资医疗机构,“促进保险业与医疗服务产业优势互补”。

在宜康总经理李植悦看来,宜康就是“在当前医改背景下保险业与医疗服务产业探索优势互补的一个尝试”。

实际上,之前平安已经有了相关探索——去年投资北京慈铭健康体检连锁机构,就是希望可以更好地掌握投保人的健康情况,因而减少骗保事件降低赔付成本,同时为日后进入高端健康管理市场打下基础。

除此之外,为了弥补门诊在治疗能力方面的不足,宜康将与医院合作建立医疗资源共享的平台。李植悦告诉记者,当前宜康医疗已经与中山六院建立了VIP病房试点:宜康出资装修,并提供管理与医护服务培训,相应的病房则优先接待由宜康转过来的病患。此外,亦与多家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签定了双向转诊、会诊以及其他技术扶植协议。

对于宜康模式——平安、中大控股与康健国际,广州市卫生局一官员曾这样评价:平安是国内保险巨头,中大控股有着良好的医疗资源,而康健国际则有着二十多年的业内管理水平,这在国内是很难复制的。

对此问题,李植悦则回应记者说:“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够快速布局。”

“鲇鱼”的困境:不差钱,就差牌照

然而,踌躇满志宜康与李植悦,很快就遭遇了制度上的障碍。“最大的问题,在于申请牌照。”李植悦笑称。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与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这意味着,一定人口的地区需要多少数量的医疗机构、对于人员与配备的要求等等,都在规划统管的范畴内。

这样的规划,是在假设所有医疗机构都由政府投建的基础上制定的。但是,在国家政策不断调低民资准入门槛、民营医疗机构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严密的规划,会把医疗服务机构统得太死,也滞后于市场的需求。”李植悦说。

当前来说,对民间资本开放的医疗机构主要有医院、门诊部与诊所三种。其他如社区服务中心则主要还是由卫生局自己操作。不管哪种机构都需要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通常所指的牌照。

然而,因为上述医疗机构的区域规划,相关部门严格限制了牌照的申请。

“很多地方,基本申请不了牌照。”李植悦说,尤其是市中心高度发展人口密集的地区,比如广州的中山一路、天河等,已经多年没有发放过新的医疗诊所牌照了。

另外,宜康定位为连锁医疗机构,需要一个关于连锁医疗的牌照。但是“连锁医疗”的概念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并无相关规定。

一开始,宜康曾设想由具有国资背景的投资方之一——中大控股出面,希望能批量拿下诊所的许可证。但是没有成功。

综合权衡后,宜康董事层不得不决定调整规划——按照原先规划,宜康要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广东省内发展八百家-一千家门诊部与诊所,进而建立覆盖广泛的连锁门诊医疗网络。

规划调整后,宜康放弃诊所,转而申请难度相似的综合门诊部网点。

门诊部与诊所的区别在于:门诊部的规模比较大,按规定至少要设定五个科室、必须开设化验室、配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建筑面积也需要大于诊所,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而诊所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但是没有上述门诊部相应的要求。

按李植悦的计算,从服务量上看,门诊部的服务容量为诊所的七到八倍。这样就可以保证原计划中服务能力的同时,减少所需申请的网点。“我们争取实现在年底前建立十个网点的目标。”李植悦说。

“申请一个牌照,就可能得花个一年半载的时间。假使一个一个地去申请,绝对没办法如期实现目标。”李植悦说。而在香港,成立一个私人诊所不需要申请牌照,只需要申请者持有注册医师资格即可。

此外,作为赢利性机构,原本卫生局批给宜康的名字是“广州宜康连锁诊所有限公司”。但是李植悦拿着这个名字去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时候,卫生局强调,各种医疗机构一定要有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由于卫生制度法规中没有连锁医疗机构这个概念,拿到相应的执业许可根本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宜康本身也不是医疗机构,只是作为管理机构运营。最后李植悦不得不将公司名字改为“广州宜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资本雄厚,自然不用担心资金链问题。我们更期待的是体制层面的突破。”李植悦告诉本网。

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


在北京推行新医改措施即将满月时,社会上出现了质疑取消挂号费增设医事服务费是变相涨价的声音。对此,4月24日,首都之窗披露了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的澄清。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事服务费不是挂号费变相涨价,它实质是对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的补偿,即对医疗服务、药事服务及部分管理服务(如挂号管理)的成本补偿,包含了原来的诊疗费,即包含了医师的技术劳务,以及药事服务和部分管理服务,不是“医师服务费”,而且属于定额报销范畴,不受医保报销起付线、封顶线限制。

4月8日起北京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改革就是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的内容,此举彻底改变北京公立医院持续了多年的传统收费模式。据悉,所谓“医事服务费”,主要指北京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车险投保人必须是车主吗】,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以三级医院为例,改革后,北京市医事服务费不受医保报销限制惹争议,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在本次改革方案出台时,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曾明确,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建立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对应的是原来收费项目中的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虽然当时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对新政实施后北京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变化用了“有升有降”来形容,但网络上有部分患者反映,由于去医院诊治相对日常的疾病时,很少会接触到价格下调明显的大型检查设备收费等项目,因此更多的感觉只是门诊费“变相”涨价了。

对此,市卫计委本次进一步明确,为了实现补偿机制的平稳转换,在过渡阶段,北京采取了“总量控制、费用平移”的原则测算设定费用标准,因此医改新政实施后,患者医药费用总体上应是平稳的,或者说改革的当期目标并非降低医药费用,而是转换机制。从医改政策实施以来的监测情况看,患者医药费用总体平稳,说明前期测算工作比较精准。

此外,市卫计委也明确,医事服务费不是对医疗机构药剂科和药剂师技术劳务的否定,他们的技术劳务价值已包含在医事服务费中。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患者关注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是否会占用门诊报销每年2万的额度”问题,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政策规定,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不累计待遇。

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医事服务费 为保障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相关待遇


昨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医事服务费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4月8日起,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按照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额报销,而住院医事服务费则按照结算方式的不同区别对待。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医改方案,4月8日起,本市3600余家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北京人社局:生育保险基金可定额支付医事服务费,市人力社保局明确,医事服务费也将同步纳入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通知》指出,对于门急诊,生育保险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所花医疗费用,其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纳入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门诊医事服务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支付4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支付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28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3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19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定额支付60元、48元、39元。

对于住院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分不同情形按三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结算,包括限额支付、定额支付及按项目支付。

对住院医事服务费,也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进行报销。具体包括,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的,其住院医事服务费不纳入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按定额支付方式结算的,其住院医事服务费纳入定额标准之内,按现有定额标准支付。按项目支付方式结算的,其住院医事服务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医疗机构,河南出台政策规范和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办养老医疗机构


审批手续简化,土地使用具有优先权,水电气暖享受收费优惠……24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送出12项“大礼包”鼓励社会办医、办养老医疗机构。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放开办医限制,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是私企还是个人,都可以申请开办多种类型的医疗机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和确定为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同时,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可以扩大到所有省辖市。

政策方面:各部门要一路绿灯

在审批方面,我省明确,发展改革、卫生、民政、商务、工商、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登记手续,不得设置地区壁垒和部门壁垒。

金融方面,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大型医疗设备融资租赁,当地政府可给予贴息支持。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融资进行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

土地方面,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价格方面:享受公立医院同等优惠

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可以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属于营利性质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凡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按程序及时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支付政策,并及时结算和划拨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

权利方面:可不参加药品集中采购

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不参加政府药品集中采购活动,拥有自主采购和使用药品的权利。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售价,不得高于同期、同厂家、同品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确定的限价。

我省还将进一步推动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等辅助检查项目委托给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实现资源共享。

另外,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对其投入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即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截留、挪用或侵占。

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后。河南省政府提出了多项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设,此次政策的出台大力推进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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