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太原29家医药机构获医保定点资格

2020-05-28
一家三口如何规划保险

记者今天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太原市有4所医疗机构和25家零售药店通过了严格评估,获得市医保定点资格。同时,还有40多家医药机构正在接受实地勘查,预计下周公示评估结果。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扩容,将使百姓购药就医越来越便捷实惠。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以来,该中心全面受理各医药机构的申请,经严格的资料评估、实地勘查、专家讨论后,确定准入的定点医药机构有29家(4所医疗机构、25家零售药店)。

4所医疗机构为:太原市小店区690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西龙城医院;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原良医堂中医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

25家零售药店为:太原市昂生大药房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泽鑫康维大药房;山西新亿群药业有限公司香雪大药房;古交市恩济药房;山西荣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4个分店(敦化南路二店、迎新街二店、张家巷店、众纺路店);太原市春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3个分店(清源紫林路分店、清源美锦大街分店、晋阳街分店);山西国大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4个分店(太原双塔北路店、太原绿地世纪城店、太原亲贤街店、太原东岗南路店、太原太铁佳苑店、太原云水大厦店、太原龙山大街店、太原向阳店、太原小井峪店、太原学府街店、太原康乐街店、太原太白巷店、太原娄烦南街店、太原胜利桥东店。)

扩展阅读

定点医疗机构,长沙近200家医保定点年审合格 专家亲自考核医疗行为


截至10月底,长沙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经超过664万人。如何保证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如何维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昨日,长沙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副市长何寄华出席。

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超过97.6%。今年6月至10月,长沙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包括湘雅医院、省儿童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等10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内的专家,采取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现场督察、综合评估等方法,对长沙198家定点医院、4家特门定点药店全面开展了年审考核。

据介绍,年审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确认本年度和下年度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及续签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依据。经过重点抽查1.6万份参保住院病人病历、7千余份特殊病种门诊档案,人社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特门药店进行了综合评估。结果显示,194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审合格。其中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审评定等级为优秀的20家,合格的146家(含特门定点药店),整改后年审合格的28家,整改期内5家,未参加年审的3家。

定点医疗机构,南漳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加大医保现场稽核力度


去年以来,南漳县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现场稽核力度,采取“三对、四问、五查”堵塞医保基金漏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营。截至去年底,该县医保局现场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12712次,通过“三对、四问、五查”抽查在院医保患者614人次,查出冒名顶替住院3人次,分解住院41人次,拒付违规费用37.43万元。“三对”就是对人与证,看有无冒名顶替住院行为;对床头卡与入院登记记录,看是否有挂床情况;对住院病历与一日清单,看有无不合理用药、检查、治疗、收费行为。“四问”就是问入院情况,看病历是否真实,有无编造病历、夸大病情、放宽住院指征行为;问住院诊疗情况,看各项医嘱、收费项目是否属实,有无虚记费用、搭车开药、串换药品行为;问出院办理情况,看是否即时结算,有无让医保患者提前出院、分解住院,有无让医保患者自费检查或购药、额外收费等行为;问医保患者满意度情况,看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为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提供依据。“五查”就是检查药品进价,看有无违反物价政策乱收费情况;查住院病历,看有无放宽住院指征,入院办理不规范行为;查相关科室登记记录,看是否与住院病历记录一致;查一日清单发放情况,看一日清单制度是否落实,医保患者对每天费用是否知情;查外伤住院病人受伤情况,看有无骗保行为。

厦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厦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工作,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评审委员会专家现场考核、无记名投票决定,厦门海沧南岸门诊部等16家医疗机构、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后滨店等127家零售(连锁)药店获得通过,拟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这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布在厦门6个区,有不少都在居民区。

十六家医疗机构名单:

1.厦门海沧南岸门诊部,地址:海沧区沧林东一里580号2.厦门海沧福林堂中医门诊部,地址:海沧区钟林路8号3.厦门海沧海福门诊部,地址:海沧区钟林路260号4.厦门海沧霞阳门诊部,地址:海沧区霞阳西路4号5.厦门集美东江门诊部,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叶厝居委会英瑶路399号6.厦门同安博爱医院滨海门诊部,地址:同安区西柯镇通福路680号7.厦门同安同仁门诊部,地址:同安区西柯镇潘涂村丁字街150号8.厦门同安仁济门诊部,地址:同安城南大街新都花园16号9.厦门翔安明德综合门诊部,地址:翔安区马巷镇西亭四里6号103-10610.厦门翔安中山妇科门诊部,地址:翔安区马巷镇巷东路67号11.厦门思明爱心口腔门诊部,地址:思明区汇文路51-59号第一层04B商场(二)12.厦门警备区医院门诊部,地址:思明区金榜南路19号13.厦门思明溢元堂中医康复门诊部,地址:思明区育秀里36号14.厦门思明华医馆中医康复门诊部,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59号15.厦门思明协和口腔专科门诊部,地址:思明区西堤南里15号106店面16.厦门湖里科技园门诊部,地址:湖里区湖里街道悦华东路163-169号

127家定点零售药店

1.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后滨店,地址:思明区后滨路10号之七2.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东浦店,地址:思明区东浦一里33号之七3.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岩前店,地址:思明区岩前路8号博学楼103室4.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洪莲分店,地址:思明区洪莲里33号店面5.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湖明分店,地址:思明区湖明路22号A单元右侧店面6.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思北分店,地址:思明区大同路288-290号7.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双涵路分店,地址:思明区双涵路217号36D室8.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将军祠路分店,地址:思明区将军祠路28号18号楼一楼05单元9.厦门市思明区益忠药店,地址:思明区百家村58号之一15号店面10.厦门市思明区同泰药店,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821号之115号(能群新苑)11.厦门妙春堂药店有限公司,地址:思明区禾祥东路170号之二十四12.厦门市百泰医药有限公司嘉禾路分店,地址:思明区嘉禾路11号132店面13.厦门市百泰医药有限公司小学路分店,地址:思明区小学路142号B幢02单元之二14.厦门市思明区康祺堂药店,地址:思明区莲前街道潘宅路18号B单元之二店15.厦门市颐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思明区镇海路87号一层16.厦门施普康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思明区思明南路411号一楼17.厦门施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曾厝垵分店,地址:思明区曾厝垵北二路239号18.厦门市莲福堂药店有限公司演武店,地址:思明区厦大西村11-13号楼112、113店面19.厦门市思明区盛德本草大药房,地址:思明区镇海路103、105号20.厦门市思明区妙泰药店,地址:思明区莲前何厝下何7号之一2号21.厦门市思明区古今湖滨达悦药店,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168号之一底层22.厦门市思明区震春药房,地址:思明区洪文六里115号23.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中埔社分店,地址:湖里区中埔社1014号24.厦门市湖里区华福堂药店,地址:湖里区中埔社1017号25.厦门市湖里区祥禾堂药店,地址:湖里区县后社143号之一、之二26.厦门市湖里区鑫蕙好药店,地址:湖里区禾山镇后埔村薛岭社122号27.厦门市湖里区月善堂药店,地址:湖里区禾山街道围里450号一楼28.厦门市湖里区乐百姓药店,地址: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1192号之129.厦门市湖里区鹭兴堂药店,地址:湖里区后坑社区后社292号30.厦门市百泰医药有限公司西潘分店,地址:湖里区后坑西潘社280号之七31.厦门市湖里区鑫福康药店,地址:湖里区围里社242号32.厦门市湖里区济世堂药店,地址:湖里区围里社407号33.厦门市湖里区庭康药店,地址:湖里区五缘西三里134号110单元34.厦门市湖里区康保堂药店,地址:湖里区枋湖村林后社27号35.厦门市惠康堂药店有限公司,地址:湖里区南山路293号之一一楼02室36.厦门市湖里区德和堂药店,地址:湖里区钟宅村2078号一楼37.厦门市湖里区弘仁堂药店,地址:湖里区五缘湾泗水道617号宝拓大厦101室之B38.厦门市湖里区众健堂药店,地址:湖里区寨上2032号39.厦门市湖里区葆康堂药房,地址:湖里区后坑村西潘社81号之三40.厦门市湖里区民欣药房,地址: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社区4003号之一41.厦门市湖里区广发堂药店,地址:湖里区禾山镇后埔村后埔社村委会清洁楼旁42.厦门市湖里区妙萱药店,地址:湖里区殿前街道寨上综合楼一楼之一号店面43.厦门市湖里区祥康堂药店,地址:湖里区围里社482号44.厦门市湖里区益延堂药店,地址:湖里区枋湖村安兜社1184号一楼45.厦门市湖里区健盛堂药店,地址:湖里区枋湖西路枋湖村外口公寓11号店面一楼二楼46.厦门市湖里区本草阁药店,地址:湖里区金鼎里25号47.厦门市湖里区日康药店,地址:湖里区乌石埔新村3号店48.厦门市湖里区惠源堂药店,地址:湖里区县后东二里2号楼112店面49.厦门市湖里区康荣堂药店,地址: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村1109号50.厦门市德丰堂药业有限公司沧虹路分店,地址:海沧区海沧街道沧林东一里529、530号51.厦门市海沧区养源堂药房,地址:海沧区新安村西片149号52.厦门市海沧区百鑫鍀药店,地址: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西片149号53.厦门市海沧区百鑫得药店,地址:海沧区东孚镇山边村山边社97之四号54.厦门市海沧区鸿德堂药房,地址:海沧区新光路270、272、274号55.厦门市海沧区保和丰药店,地址:海沧区霞阳西路1号56.厦门市海沧区健怀药店,地址:海沧区沧林东三路74-76号57.厦门千年红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垵店,地址: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东社488号58.厦门市春草堂药店有限公司新阳店,地址:海沧区新垵北片300号3号店59.厦门市海沧区民济堂药局,地址:海沧区钟林里156号、157号60.厦门叶林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东片267号61.厦门市海沧区广德堂药店,地址:海沧区新安村西片70号62.厦门市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旭日海湾分店,地址:海沧区海沧街道滨湖东路558、560号63.厦门市海沧区福济药店,地址:海沧区新安村276号64.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蓝屿分店,地址:海沧区海沧街道嵩屿路80号65.厦门市海沧区漳鸿药店,地址:海沧区祥露西片61号66.厦门市德安药房有限公司蓝湾半岛分店,地址:海沧区沧林东一里567,568号67.厦门市集美区孩好来药房,地址:集美北区渡田路396号68.厦门市集美区杏銮药店,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勤学路82号69.厦门市集美区心善济堂药店,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扶摇路19号、19号之一东侧70.厦门市集美区祥缘康诚药店,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康成一里28号71.厦门市集美区广济堂药房,地址:集美区后溪镇永祥新城58号72.厦门千年红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黄庄店,地址:集美区灌口镇黄庄里路29号73.厦门市集美区好百姓药店,地址:集美区灌口镇黄庄社四组348号之174.厦门市集美区祥正堂药店,地址:集美区凤林居委会下头路113号75.厦门市莲福堂药店有限公司孙厝二店,地址:集美区孙厝乐安东路19号一层之176.厦门市集美区鹭昕堂药房,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甲园路82号之一77.厦门市集美区御恒康药房,地址:集美区灌口镇黄庄二里13、14号78.厦门市集美区康万家药店,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孙厝村新菜市场旁79.厦门市集美区福寿禧禄药店,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孙厝社区居委会乐安北里67号80.厦门市集美区诊安堂药店,地址:集美区叶厝里26号81.厦门市集美区医康堂药店,地址:集美区后溪镇港头一里106号82.厦门市集美区馨诚药店,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乐海南里106号83.厦门延生药业有限公司马銮分店,地址:集美区杏西路43号1037室84.厦门市莲福堂药店有限公司乐海分店,地址:集美区乐海南路133.134号85.厦门市集美区荣福堂药店,地址:集美区前场社区市尾23号86.厦门商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浒井分店,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浒井东里151号店面87.厦门市集美区忆康药店,地址:集美区杏林街道董任西里20号88.厦门市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集美北区分店,地址:集美区侨英霞梧渡田路414、41689.厦门市集美区同康堂药店,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凤林五组下头路112号90.厦门市集美区益安堂药店,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村寨内社内东路111号91.厦门市集美区杏西保安堂大药房,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后尾路118号92.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石鼓分店,地址:集美区石鼓路119号楼之一店面93.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锦园店,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路20号底层之三店面94.厦门市集美区永健堂药房,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村村仔社83号95.厦门市集美区裕健堂药房,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凤林村凤林中路196号96.厦门市集美区童仁堂药房,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村东山社7组105号97.厦门市集美区福寿堂药房,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瑶山中路83号98.厦门市集美区蓝丰堂药局,地址: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北路15号99.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凤山店,地址:同安区凤山路19号之82、83100.厦门祝强大药房有限公司乌涂店,地址:同安区新民大道888号之九101.厦门市同安区明华堂药店,地址:同安区西柯镇官浔村东官浔里364号102.厦门市同安区鑫昌健医药商店,地址:同安区新民镇梧侣村大社里132号103.厦门市同安区鑫莲福药店,地址:同安区新民镇西塘社大厝里26、27号104.厦门市同安区祥瑞堂药店,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城南大街新都花园6号店面105.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堂药店,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西湖社区山坪里93号106.厦门市同安区百和堂药房,地址:同安区凤山路1552号36号店107.厦门市同安区鑫溢诚药房,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泥山里12号108.厦门市同安区惠好康药店,地址:同安区新民镇西塘村集银路111之2号、111之3号店面109.厦门市同安区盛福堂大药房,地址:同安区西柯镇官浔村西官浔里42号1楼店面110.厦门市同安区福泰堂药房,地址:同安区西柯镇洪塘头村1里45号111.厦门市同安区昕汇鑫药店,地址:同安区西柯镇西柯村97号112.厦门市同安区明愈大药房,地址:同安区新民镇四口圳里之一之二113.厦门市同安区兴安堂药店,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社区双溪口里12号114.厦门市同安区舒馨堂药店,地址:同安区西柯镇洪塘头村前社11组70号115.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凤山店,地址:同安区大同街道凤山路华福楼114号116.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厦门梧侣店,地址:同安区新民镇梧侣村大社里9号之三117.厦门市同安区鼎福春大药房,地址:同安区新民镇后宅村前埔里81号118.厦门市同安区顶德药店,地址:同安区新民镇梧侣村大社里794号119.厦门市聚德堂药业有限公司马巷分店,地址:翔安区豆马巷镇西坂村西亭村26号120.厦门市翔安区诊鹭堂药店,地址:翔安区马巷镇同美村后柄41号121.厦门市翔安区诊翔堂药店,地址:翔安区马巷镇西坂社区西亭后壁沟95号122.厦门市翔安区翔燕康药店,地址: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90号92号123.厦门市翔安区福井堂药店,地址:翔安区春江里55号103124.厦门商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美分公司,地址:翔安区马巷镇同美下方里二号之一125.厦门市翔安区汇翔堂药店,地址: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五里21号126-128室126.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新霞分店,地址:翔安区新圩镇新霞路148号南店面127.厦门市翔安区旺家康药店,地址:翔安区马巷镇同美村万家村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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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43家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范围

继首批45家村卫生所纳入并开通医保刷卡服务后,厦门市人社局日前又有98家实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被纳入医保服务范围,并将于近期陆续通过宽带开通与社保信息系统的实时连接,方便农村居民凭社会保障卡在村卫生所刷卡就医,即时结算医疗费。目前,厦门市社保中心已对200多名乡医进行医保业务培训,要求他们规范日常诊疗行为,用好政府的优惠政策,珍惜有限的医保基金,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保险知识汇总,南京医保定点机构增加十四家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院)、南京邮政医院、市级机关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等114家医疗机构被批准为南京市第四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全市二级及以下居民医保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放开,参保居民无需选择,可持卡直接前往任何一家首诊医院就诊。除此之外学生儿童还可直接前往市儿童医院和自己选择的一家儿童专科医院就诊,此次增加南京市鼓楼医院“儿童专科”服务范围。另外,新增加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居民“转诊”、“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抗排”服务范围;增加省级机关医院居民“转诊”服务范围;增加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居民“血液透析”服务范围。不过,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20多家专科医院不用参保居民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前往就诊(含住院)。

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郑宁兆表示,看普通门诊时,居民本人持卡在医院指定的医保窗口刷卡挂号、缴费,当年累计的普通门诊医保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系统会自动按40%比例减免医药费。

定点医疗机构,“三措并举”切实规范定点服务机构行为


日前,今年全县社会保险工作要点指出要稳步提高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通过继续推行“总额控制”、加强基金支付监控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实时稽核等三措施,切实规范定点服务机构行为,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一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对定点医疗机构付费实行“总额控制”的管理行为。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做好医疗费用的及时结算,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调控机制,合理控制了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二是加强基金支付的真实性核实,实施费用报销全程监控。对工伤保险住院支付管理和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市外住院费用报销实行事前申报(备案),事中监控、事后核实(稽核)的全程监控,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市外实地核实、网上查询核实、电话询问核实等,保证了基金支出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三是规范稽核工作运行,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对“两定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进行实时稽核。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吃透医保“总额付费”政策,作到“三个合理”和“一个优先”,即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优先使用医保目录药品(诊疗),正确引导和规范两定机构的服务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兰州市:集中整治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获悉,即日起,城关区医保局将对辖区,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城关区医保局制定了《城关区集中整治医疗卫生服务与医保问题行动方案》,针对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存在的“挂床住院、冒名住院,伪造病历、医嘱,以药易药,变通记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依据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市、区两级联合基金支付监管工作机制,城关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每季度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实地督导检查,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条款,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有计划、有目的的督察行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常态化。

据了解,就医病历的评审是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重点,城关区医保局特别成立了病历评审医学专家库,聘请了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等领域的医学专家10人组成评审小组,集中对城关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和长期门诊病历进行全面审核。

此外,城关医保局将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全部纳入审核范围,从全面审核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入手,对重特疾病、单病种住院病历进行重点审核。同时,成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小组,对兰大一院、三爱堂、市二院等36家定点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情况、用药管理情况、服务管理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反馈,考核结果将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兰州市医保局可根据考核结果兑付本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考核预留保证金。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城关辖区内260余家定点药店的医保服务、规范刷卡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打分情况上报市医保局,由市医保局根据考核结果兑付本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考核预留保证金;对城关辖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70余家门诊统筹工作和医保刷卡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工作人员将在督查中对定点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当场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医疗结构提出限期整改。

此次开展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将城关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逐步纳入正规化、科学化管理模式,有力推进了定点医疗机构督察工作,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稳步运行,保障了广大群众医疗保险切身利益。

医疗机构,太原通过评估的医疗机构看病买药也可刷社保卡


3月3日讯:记者今日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符合条件的诊所等医疗机构,经过评估后,也能成为医保定点机构,患者就医时,将能使用社保卡。

根据国家部署,太原市全面取消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今后,要成为太原市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用再到人社部门进行审批。此举在于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和类别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

今后,符合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评估申请。包括医院、已纳入定点的医疗机构增加的分院、分病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等。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执行,比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等。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明确,为了统筹安排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资料审核、组织专家实地勘查评估、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等工作,具体受理医药机构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一、二受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申请;每周三至周五受理零售药店的申请。

各申请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真实有效材料,接到实地勘查组的电话后,主动引导勘查组到达单位,配合做好现场勘查。

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自评估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中医院,山西省将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制剂纳入医保 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


中医是我国的一大传统特色之一,中医对于疾病治疗起到治标治本的作用,能够帮助疾病痊愈的同时几乎没有什么副作用。但是由于中医相比较西医来讲见效比较慢,一直也是“受冷落”。为了弘扬我国的传统同时发挥中医的作用,在山西当地也开始了对中医的一系列的鼓励政策。

从山西省卫生厅获悉,近日出台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同时,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治疗性医院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在基本药物政策中,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山西补充目录中的中药品种。

据了解,为促进中医院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我省将强化中医专科特色优势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中医专科协作机制。使每个市级中医院都有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每个县级中医院都有4个以上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和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重视和保护名老中医药专家,建立“名中医”评选表彰制度,县级中医院设立“名医堂”,市级以上中医院设立“国医堂”。

对于中医一些项目纳入医保的报销将会推动中医的发展,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也为那些需要中医治疗的患者减轻了负担,全面推动了医保会利于民的好政策。同时也希望国内更多的地区可以推行此政策。

定点医疗机构,江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规定 属地原则成为重要考核标准


昨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官网发布《关于江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得分将与费用结算挂钩,如得分率<60%,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保证金将全部不予返还。《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办法》,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将按属地原则,由各市、区人社局会同属地卫生计生、食药监、发改、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自查与考核组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考核组每年将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在落实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及履行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管理、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管理等。

《办法》规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得分将与费用结算挂钩,只有当评审得分≥90%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责任保证金才可全额返还。如评审得分率介乎60%-90%(不含90%),责任保证金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扣减,责任保证金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返还。责任保证金被扣减的纳入工伤保险基金。如评审得分率<60%,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责任保证金全部不予返还,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工伤定点服务资格。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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