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其资格如何认定

2020-08-12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什么是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其资格如何认定?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且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时, 男性年满 50 周岁, 女性年满 40周岁, 经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上报,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 可以认定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并在《再就业优惠 证》上予以注明。

针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 有哪些再就业的援助?

各级政府要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女性 40 岁以上、男性 50 岁以上, 家庭收入接近或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就业困难人员, 重点提供就业援助。

( 1) 凡政府开发的岗位、财政承担工资的岗位以及由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所设立的岗位, 都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 积极开发诸如社区保洁、绿化、保安以及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 2) 对为就业困难人员专门开发的岗位, 劳动保障部门可从再就业资金中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按照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和计算, 个人缴费部分仍由本人缴纳。

( 3) 对安排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下岗失业人员, 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比例的岗位补贴, 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 4)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要列出名单,重点帮助,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根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特长和就业需求, 按年度制定专门的援助计划, 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服务, 并与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密切配合。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是否收费?

根据有关政策,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介绍上述人员就业成功的, 根据职业介绍机构的推荐证明, 被介绍人员的《下岗证》或《失业证》 等下岗失业证明, 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并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是否收费?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可享受免费再就业培训。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面向上述人员开展免费培训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其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后, 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培训补贴。

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招收下岗职工, 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新办 的服务型 企业 ( 除广告 业、桑 拿、按 摩、网吧、氧吧外) ,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 以上( 含 30% ) , 并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 30% 但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 = ( 企业当年所 招用的下 岗失 业人员÷ 企业职 工总 数×100% ) × 2。

新办的商贸企业招收下岗职工, 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新办的商贸企业 ( 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 以上 ( 含 30% ) , 并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 30% 但与其签订 3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 = ( 企业当年新 招用的下 岗失 业人员÷ 企业职 工总 数×100% ) × 2。

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招收下岗职工, 享受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现有 的服务型 企业 ( 除广告 业、桑 拿、按 摩、网吧、氧吧外) 和现有的商贸企业 ( 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 新增加的岗位,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 以上 ( 含 30% ) , 并与其签订 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 30% 。所以说下岗失业保险法律顾问目录

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蜀: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接续医保?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规定在三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的,享受医保待遇可不设等待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保关系可以按规定在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移……8月21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关于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跨制度参加和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

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得跨制度转移;下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可以重新选择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保关系按规定可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转移。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通知》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关系的便捷转移、顺畅接续,同时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用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施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按相应标准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医保关系按规定可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转移。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能跨制度转移,只有到下一个参保缴费年度,才可以重新选择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在就业年龄内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按当年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额度与当年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额度的比值为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省内跨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折算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应与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一并累计计算。

针对由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由城乡居民医保接续参加职工医保,其在就业年龄内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可以按照当年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额度与当年当地职工医保缴费额度的比值为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省内跨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医保折算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应与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一并累计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规定在三个月内接续医保关系的,享受医保待遇可不设等待期限。

为方便政策落实到位,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完善和推广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推进关系转移接续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地区共享,确保跨地区参保信息顺畅传递和互认。同时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程序,为参保人员提供及时高效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可以大大提高他们抵抗各类风险的能力,降低风险的程度,进而降低他们的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这对于我们改变当前储蓄过度而造成的国内需求不足具有积极的意义。另外,从长远来讲,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灵活就业人员中相当大比例的农村人即将成为城里人,那么尽快建立这些人的社会保障对我国社会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养老保险的办理方式是怎样的呢?据调查,不少灵活就业人员不知道如何进行办理养老保险。对此,下面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所需资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三)《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需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二)业务申请须在每月1-25日期间办理。

(三)申请人必须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通存通兑个人活期活期存折,同时保证该账户的余额足够次月的扣缴。当月扣款不成功的,不记录当月的缴费年限,所造成的缴费时段空缺不予办理补缴。

(四)申请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应提前两个月向我局待遇核发部(我局二楼服务大厅)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五)我局将不定期地通过网站和公共媒体向社会发布最新的社保消息,申请人可登陆当地社保局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查询。

*小编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之前,需对该养老保险进行全面了解,在当地社保局可得到最权威、最正确的信息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内容是什么?>>>>

社保补贴,临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13日起受理申报


保险网()6月14日讯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兰山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和社保补贴申报6月13日开始受理。

据介绍,申报条件为原兰山区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失业,并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成员等),从事灵活就业(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分二次受理,第一次受理时间为6月13日至7月31日;第二次受理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记者获悉,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兰山区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原始凭证等,其中,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低保家庭出具低保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另据悉,具体申报程序为,本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并携带据实填写的《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登记表》,首先要到居住地社区审查,符合条件的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复查,经街道(乡镇)人社所复查属实并签字盖章后,本人持以上材料到兰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4号窗口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信息如何查询?


说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很多人都不是十分了解。怎样才算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养老方面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信息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研究这些问题。

在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之后,每个人都会拥有一个自己的账户。想要查询其中的信息,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来查询结果。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信息如何查询?

1、网上查询

在当地的劳动保障网上查询。

2、电话查询

拨打当地社保中心的咨询电话查询。

3、实地查询

凭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的号码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查询。

说到这里,小编不得不再给大家说一说: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是什么?

1,他们没有固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为他们定期缴纳养老保险。

2,如果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数和比例相对较高,这就影响了他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3,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政策,但在实施上还有一定的难度。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国家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时,按照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来缴费。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必须满十五年。

第三,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照企业职工的待遇领取退休养老金。

*小编温馨提示

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还可以考虑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相当有力的补充。当然,这两种保险是完全不同的,不能轻易混淆。

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如何办理?


4月11日讯: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需多久办理一次?

卢中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每年都要办理一次。除了离退休人员办理资格认证的方式,我们每年还通过网络手段,与公安、民政部门进行数据对碰,了解、更新离退休人员的居住情况和生存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人员,办理资格认证的方式有什么不同?

卢中科:在我市领取离退休待遇的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主要为财政负担部分),每年的资格认证手续,由其单位负责办理。

不方便亲自办理的离退休人员,有什么其他方法?

卢中科:80周岁或以上的离退休人员,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协助认证手续的,可提供街道、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的健在证明及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协助认证手续;

因疾病、残疾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协助认证手续的,可由受托人提供医疗机构或单位、街道有关本人身体状况的证明及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协助认证手续。

逾期办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的,怎么恢复?

卢中科:逾期之后,再办理资格验证的,要等到次月才能恢复并补发其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注意每个月的20日是一个资料收集的关键时间节点,举个例子:如果7月20日之前办理资格认证,其待遇将于8月份恢复;如果7月21日办理资格认证,其待遇要到9月份才能恢复。

名词解释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是社保机构对企业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确认,由各级社保机构定期组织实施,采集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掌握其生存状况,进而杜绝养老金多领、冒领等现象,维护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失业人员如何缴纳医保


失业人员参加(接续)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合肥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按6.5%的比例缴纳,但不建立个人账户。同时应参加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缴费标准暂定每人每月6元,全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合肥市民:我以前是省城一国有企业职工,失业后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医保,我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直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003年5月1日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2003年5月1日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医保手续。

2、2003年5月1日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医保手续。

网友:我因病住院,当治疗费达到4000元左右时,医生告诉我要出院再办入院手续,或转往其他医院治疗,否则医疗费需自己支付。医生这种说法对不对?

医保专家:医生这种说法不对。按合肥市现行医保结算办法,医院每收治一名住院参保病人,医保经办机构即拨付给该院4294元(除个人自付及自费项目外,统筹基金的净额),从某一个重病患者的治疗费来说可能超过该标准,但从整个患病人群来说,并不是都超过4294元,有的要远远低于该标准。因此,该院应按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在该院所收治参保人群中调剂使用医保经办机构所拨付的费用。

此外,在年终结算时,如医保经办机构拨付医院的医保基金确实出现亏损,医保经办机构还要进行费用补差。所以,该医院如果这么做,是分解住院人次或推诿重症病人的违规行为,更是对参保病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应该纠正。

社保补贴,徐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根据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政策规定,今年上半年,徐州市市区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确认》、《灵活就业确认卡》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建设银行卡等相关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徐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即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时,已经参加个体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只要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准确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其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均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里。

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认定,条件符合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企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社保补贴申报平台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就业社保信息一体化系统自动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企业实体认定及享受补贴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有效核对,最终生成补贴金额,上报市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按季度通过银行拨付至各企业单位帐户。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什么?如何办理?


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什么是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呢?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养老保险的办理方式是怎样的呢?据调查,不少灵活就业人员不知道如何进行办理养老保险。对此,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

一、所需资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三)《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二)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需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二)业务申请须在每月1-25日期间办理。

(三)申请人必须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通存通兑个人活期活期存折,同时保证该账户的余额足够次月的扣缴。当月扣款不成功的,不记录当月的缴费年限,所造成的缴费时段空缺不予办理补缴。

(四)申请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应提前两个月向我局待遇核发部(我局二楼服务大厅)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五)我局将不定期地通过网站和公共媒体向社会发布最新的社保消息,申请人可登陆当地社保局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查询。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之前,需对该养老保险进行全面了解,在当地社保局可得到最权威、最正确的信息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困难可暂时中断

案例:市民刘先生今年38岁,从1997年到2003年在原单位买了5年养老保险,下岗后单位就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现在个人要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解答:对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职工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刘先生下岗后,如重新就业,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和其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刘先生下岗后,未实现再就业,续缴困难,可选择暂时中断缴费,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均可报销

案例:南昌市民王女士,今年42岁,之前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后来找到工作了,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报销费用?

解答:对于原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后,又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结算单中其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

什么是保险公估人极其资格认定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分工细化,保险公估人制度应运而生,我国目前阶段,由于保险公估在保险业界起步最晚,业内对其重视程度和应用情况都较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在保险业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今天,充分认识保险公估人的经济价值,重视组建高效、专业的保险公估人队伍,实现公估服务自我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什么是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员资格怎么认定?需要哪些条件呢?

什么是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在我国称为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保险公估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协助保险理赔的独立第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事故评估、鉴定服务。

保险公估于18世纪起源于英国,在国外80%以上的保险理赔工作是由保险公估完成的。早在19世纪20年代旧中国就有了保险公估机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内保险业务的停办,保险公估业也逐渐消失,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相继出现了一些保险公估机构,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已逐步对外开放,加快了我国保险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我国的保险公估人也将在保险市场上起到“裁判员”的重要作用。

保险公估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保险公估人员资格考试:

(1)具有经济、金融、理工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报名时,考生须向考点交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影印件)、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和影印件)、本人申明属实并亲笔签名的工作简历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2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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