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有关乘用车保值率的分析

2020-07-28
有关保险知识的

进入2009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多项宏观产业政策和实施细则极大地刺激了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内乘用车产销量连创新高,二手车市场也随之行情看涨,汽车保值再次成为乘用车市场消费者,尤其是广大私家车用户倍加关注的话题。

作为一个偏重于汽车金融业务的考察标准,汽车保值率这一概念对市场和普通消费者来说并不十分陌生,但就整个市场而言,汽车的“保值性”作为一个消费者购车、用车的重要指标,尚未得到足够全面和深入的认知。在日前某网站进行的一项关于汽车保值话题的网络调查中,我们形象地见证了这一点。

观点一:价格越坚挺,车型越保值(支持率:88.27%)

根据汽车保值率的定义,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车型价格受到上市时间、企业运营、产品换代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总的说来这些因素是宏观的,不会轻易发生改变的。除非企业在自身运营方面出现了问题,例如戴-克分家引起的300C、铂锐价格下跌;通用破产引起的车型滞销等等,这些因素对车型价格和保值率的影响是有限的。此外,产品换代可能导致老款车型价格的正常下跌,这对于车型的保值率是没有太大影响的。

观点二:品牌知名度越高的车型越保值(支持率:76.62%)

显然很多消费者被企业所做的品牌公关深深地影响了,如同吃饭穿衣都要认牌子,买车自然也要相信品牌的力量,但正如前面例子中的克莱斯勒,曾经是全美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终究难逃与戴姆勒分道扬镳、自谋生路的命运,而遭受损失的,正是曾经迷信其品牌知名度的忠实粉丝。

观点三:汽车平时保养得越好越保值(支持率:74.28%)

毋庸置疑,良好的保养维护是车辆获得较高残值的直接保证,在不考虑品牌和市场的前提下,但就产品而言,这个观点是绝对的真理。

观点四:价位越高,保值率越高;价位越低,保值率越低(支持率:48.50%)

显然,这是众多网友意见分歧最大的项目,且不论对错,让我们考察一下市场上活生生的例子。

微车中最具典型性的就是奥拓,其新车价格本来就不高,加之市场份额之大,几乎占据了微车市场的半壁江山,在二手车市场上一直拥有不错的销量,就保值率而言,一辆2003年购买、原价不到4万的快乐王子在开行6年10余万公里之后还能买到2.2万的“高价”,6年保值率达到55%。

相比之下,同样购于2003年的奔驰S600当年的价格不低于200万,而在6年之后的二手车市场上,成交价格介于60万到90万之间,6年保值率仅为40%左右。

最后看看以雅阁为代表的中级车,一辆2003年购买的雅阁2.0,原价20万左右,6年之后在二手车市场上售价约在12万,6年保值率竟高达60%!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保值率与产品价格的关系并不是呈线性比例的,而是呈现出一个驼峰形,在某个价格区间内,这一类产品的保值率是最高的。

观点五:汽车可以起到投资、保值的作用(支持率:10.15%)

作为全场获得支持率最低的一项调查,这也恰好暴露出我国汽车用户在对待汽车与金融关系上的薄弱之处。

重农轻商的思想观念在中国由来已久,作为一个代步工具,除了购车、燃油和保养维修之外,很少人会把汽车和投资这样的经济生活挂起钩来,就像商业贷款刚刚在中国兴起的时候,很多人还不习惯“寅食卯粮”一样。我们通常以为,汽车从购买那天起就开始赔钱,却很少想过汽车可以像房产一样作为质押来换取贷款,这对于有着创业计划的人来说尤其重要:一方面汽车可以帮你更快的达成目标;另一方面它还可以为你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在个人创业的思想方兴未艾的今天,及早的认识到汽车的投资保值作用,你也许就能及早的获得事业上的成功。

正如我们在前面分析的那样,在这项网络调查的最后,广本雅阁毫无悬念地当选“最保值车型”,作为国内中高级轿车的代表,获得这个殊荣可谓是实至名归。

在汽车保值的问题上,很多人都是知道一些不知道一些,其实这些并不重要,其实创业与否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更加理性的面对汽车消费,充分挖掘其中的潜力,为己所用。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困境的制度分析


我国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但造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缓慢、逐渐萎缩的各种障碍依然存在,尤其是内外部制度的不健全已成为农业保险发展的瓶颈,使农业保险发展陷入困境。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障碍,为农业保险发展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困境

(一)农业保险的政策性目标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經营目标相矛盾

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看,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农业保险越发展,就越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这决定了农业保险的目标应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利益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而不应以经营者的盈利为目的。但开办农业保险及最近启动的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保险试点的主体大都是商业性保险公司,即我国农业保险仍实行商业化经营。而商业保险公司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其最终经营目标,这必然引发农业保险政策性目标和保险公司商业化经营目标的矛盾。虽然此次农业保险试点中,试点公司大多与地方政府签署了协议,由政府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进行保费或经费补贴,有的地区甚至提出由当地财政对农业保险亏损兜底,但补贴的实质性支持措施并未到位,制度性和技术性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因而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和随机性,所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保险商业化经营引发的矛盾。一旦农业保险经营失败而又得不到政府的支持使保险公司出现亏损,保险公司就不得不减少或放弃农业保险业务以维持自身经营的稳定性。

(二)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限制了发展的规模与速度

农业保险的发展与需求总量的扩展成正比。需求总量来自于有保险需求的消费者数量及其保险需求的欲望与购买保险的能力。从农业保险情况看,我国约有7亿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63%,存在着有农业保险需求的巨大的消费者群。同时农业既存在严重的自然灾害又面临日益加大的市场风险的弱质性,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客观需求巨大。加入WTO后我国现行农业保护政策的不适应性使农业保险的需求进一步增大。但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及长期以来的农村金融抑制使农民收入低且增长缓慢,而由于农业生产的损失率高,农业保险的费用率高,导致了高费率,一些贫困地区农民资金无积累,往往无力缴纳保费。而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人均纯收人较高,能交得起保费,但其收人大多来源于非农产业,他们对经营农业没有多少兴趣,对农业保险有限的预期利益及侥幸心理阻碍了他们的投保热情。由此可看出,我国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购买能力和需求欲望都很弱,这无疑严重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现有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严重滞后于客观需求

农业保险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的特点及对农业保险实行纯商业化经营,致使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连年亏损,不得不缩小或放弃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和机构迅速萎缩。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0.98亿元,占财产险保费收入比重为0.95%。并且在2004年我国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成立之前,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原新疆兵团保险公司)两家。这与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极不相称。

(四)农业保险费率不合理,但其调整面临困难

首先,现行农业保险费率不能真正反映承保标的的真实风险水平。按照厘定保险费率的公平性原则,保险费率应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相一致,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程度高,就应实行较高的费率。农业保险费率是依据以往一定时期农业生产的平均损失率计算出来的,是假定所有符合条件的标的全部投保,反映的是农业生产面临的平均风险水平。而在农业保险实务中存在严重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表现为低风险者不参加保险,参加保险的面临着高风险,或者人们按低费率参加了保险后又从事高风险项目等,其结果是保险费率低于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这必然导致保险公司按低费率收取的保费不足以应付将来可能发生的赔款,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所以对保险人而言,农业保险费率过低。但是,如果提高农业保险费率则意味着农业保险价格的提高,而这又会进一步减少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

其次,现行农业保险费率水平已大大超过农民的支付能力。即农民有客观保险需求,但受制于较低的收入,他们买不起保险。所以对投保人而言,现行费率水平偏高。但由于农业保险的商业化经营,没有政府的支持,农业保险降价空间极小。

二、我国农业保险陷入发展困境的制度根源

(一)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滞后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农业保险法律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制度保证。我国从1982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农业保险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但至今仍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或相关的农业保险实施条例。这是造成农业保险陷入发展困境的最根本的制度原因。因为法律制度的滞后引发了许多问题,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1.农业保险身份不明。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其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经营手段及管理规则与商业性保险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农业保险立法的滞后,而现行《保险法》又忽略了农业保险,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至今仍未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而在实践中则由商业性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得不到政府应有的支持,导致目前“农民保不起,公司赔不起”,农业保险整体发展水平低的严重局面。

2.农业保险依法不当。由于对农业保险实行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也被视为商业保险行为,在实践中则运用《保险法》进行规范。但商业化经营模式并不能改变农业保险本身固有的政策性,用来规范商业保险行为的《保险法》,从根本上来说并不适用于农业保险。另外,《农业法》的有关规定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因为农民收入低而农业成本高,削弱了自愿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基础,强制保险成为发展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农业法》则规定“农户在自愿基础上参加保险,任何组织不得强制”,这又进一步加大了现阶段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难度。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医疗覆盖率高 强化医保的作用


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务院医改办宣布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总参保人数增加到12.8亿人,覆盖了90%以上的城乡居民。专家分析认为,下一步医改的重要目标就是整合制度安排,改变我国医保制度“碎片化”的现状,强化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作用。

短短三年的时间,我国参保人口增加了1.54亿人。覆盖了90%以上的城乡居民,我国织起了世界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世界银行卫生经济专家张硕说,过去三年我国医改扩网建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90%背后,还存在保障制度不均衡的问题。

张硕:农村进展的比较快,新农合的覆盖率达到97%-98%的水平,几乎是实现了全农村居民的参保。那么,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呢,(覆盖率)数字相对要小一些,大概是70-80%的水平,离理想的状态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正如张硕所言,我国现在实施“3+1”的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再加上城乡医疗救助,分别覆盖不同人群,在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但互相割裂的三个保障制度,导致医保纵向“碎片化”。

张硕:覆盖不同人群的三个基本医疗制度,他们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不公平性。比方说,新农合今年的缴费水平大概是200元,城市职工的平均缴费水平大概是人均1700-1800元,之间的差距将近10倍。因为碎片化,不同的保障制度,大家享受的保障水平是不一样的。

与此同时,当前的统筹层次比较低,中国有将近2800个县,在县级统筹的背景之下,保险体系在横向上碎片化。多元分割的制度安排不仅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分散疾病医疗风险,并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障制度自身的财务稳定,而且极易衍生交叉、重复、缺漏参保的不公平现象。

张硕建议将医保统筹从县级提高到省级,同时分步骤统一三个医保制度。

张硕:城市居民和新农合,这两个筹资水平比较接近,他们是不是可以通过一些体制进行整合,下一步在差距进一步缩小的情况下,把城市职工整合进来,把三个保险最终整合成一个。

除了改变保障体系碎片化,公立医院改革和管理创新、重构药品流通体制等,都将是医改面临的实际难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认为,还应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医疗保险机构应当代表参保人群体对医疗服务方提出明确的服务需要与要求,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减少乃至杜绝医疗浪费与低效现象。

目前很多省市已经开始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吉林省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毅强介绍说,该市已经开始尝试改变“不问价、只买单”的医保管理模式。

张毅强:我们首批在全市40家定点医疗机构,把3233项常规诊疗项目拿出来进行谈判,通过团购这种形式,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议价。下降的幅度在发改委限价的基础上平均下降了23%,最高的降价达到61%。

此外,上海、河南、江苏、宁夏等地探索实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天津、重庆、宁夏等省份,以及成都、杭州、厦门等40多个城市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城乡统筹;广东湛江、河南洛阳、贵州六盘水等地创新经办管理服务,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实现医保管办分离。

保险知识汇总,综合社会保险比较分析


城市流动群体尤其是城市农民工的保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以前的办法是要么将其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要么将其置身体系之外而毫无保障。事实上在实践中这一群体的绝大多数没有进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能否针对该群体的特殊性为其建立一种专门的社会保险?上海市于2002年9月1日出台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建立起专门针对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社会保险制度(业界一般将其简称“综合保险”或“综保”)。2003年3月1日成都市政府颁布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对在蓉打工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即农民工执行综合社会保险的参保办法。目前全国推行综合社会保险的城市仅上海与成都两市,大连市已经完成调研,准备推行该制度。其他不少城市正在观望中。

上海市综合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外来从业人员:“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即非上海常住户籍的从业人员,自然也包括外地城镇户籍在沪工作的人员。例如一位北京户籍的人士在上海工作而没有取得上海户籍,那么该人士需要加入综合社会保险。不过该群体的主体仍然是外来农民工。上海本地的农民工是否需要纳入综合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上海本地农民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上海人将其简称为“农保”)和小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家政从业人员也有专门的政策,故上海本地农民不需要加入综合社会保险。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的对象为本市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以及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但排除了从事家政服务和农业劳动的劳动力。将对象限定为進城务工人员,即农民工,成都本地农民进城务工者自然也被覆盖其中。外地城镇户籍来蓉工作人员则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系统。可见上海与成都综合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尽管都是城市流动性较强的群体(主要是农民工),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上海的综合社会保险对外地城镇户籍在沪打工人员不利,因为综合保险的待遇较城镇社会保险低,且两者不能衔接,故招致诟病甚多。成都综合社会保险是在参考上海有关办法基础上制定的,城镇社会保险与综合社会保险在成都市可以对接。

保险知识汇总,农村保险需要进一步的分析


一、引言

目前,我国农村保障的方式以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为主,辅之以社会养老保险。这种体制下,欠发达地区农村依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内部一部分较富裕的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过去集体较低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出现了差别。许多人认为,在中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时过早,风险太大,缺乏可行性。要统一上述不同认识,首先必须回答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我国农村目前的经济条件是否达到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为此,笔者就中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进行了比较,并对广元市元坝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宏观经济条件与财政条件进行了分析,最后根据当地农村现实条件提出了合理的构想。

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分析

有学者对较早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德国、法国等13个欧盟国家进行了专题比较研究认为,也有学者研究表明,在类似目前中国或更低的经济发展阶段时,这13个国家都已成功地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童星、赵海林,2002;卢海元,2003)。下面我们以四川广元农村为例.对元坝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与国外进行对比分析。

1.从国民收入分配总体上分析

(1)全区GDP到2004年已达到83188万元,是建区时的6。4倍.而且近五年(除2001年遭受特大旱灾,GDP略有下降外),均保持7%以上的增长速度,呈高增长态势,尤其是2004年比2003年增长22个百分点以上(见表1)。元坝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与整个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相联系的,元坝区国民收入分配能力已得到了整体提高。

(2)据统计,2004年全区人均GDP达到4349元人民币。按1998年国际购买力平价折算为3151国际美元,这个数据比欧盟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的最高9580国际美元虽然低6429国际美元,但比最低的1445国际美元高1706国际美元,比平均数5226国际美元低2075国际美元(见图1)。从人均占有国民收入水平上看,超过了欧盟13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起点。

(3)2004年农林牧渔业劳动力61147人(见表2),占全区劳动力的52%,这个数据比欧盟13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的最高55.3%低3.3%,但比最低的5.1%高46.9%,比平均数29.5%高22.5%。按全区劳动力来测算,也已经超过了欧盟13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的最低起点。

2.从农村居民收入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势头,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加之农民外出务工使现金收入增多,同时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和生猪屠宰税以及农业税,农民基本没有了负担。一方面,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有能力、有实力缴纳保险费;另一方面,农民负担在减轻,思想观念在转变,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参保意识与参保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1)农村经济总收入有了保障。全区200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6158万元,人均2117元;2004年51221万元,比2003年增长了11%。而且,2001年以来,呈现出一个较快的增长势头,到2004年农民人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375元(见表3)。

(2)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很快(见图2),现金收入有了保证。2001年农民外出务工收入9866万元,2004年达到13923万元,比2001年净增加4057万元,外出务工人员人均收入2897元。若按务工收入户均算账,2004年每户农民家庭从务工中得到的收人为2417元。这笔可观的现金收入对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

(3)2002年在全区农村推行了税费改革,2003年全部免除了农业特产税,2004年又下调农业税3个百分点,2005年则全部免除了农业税,加之已经免除的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等,现在的农民已经不再向区、乡两级政府缴纳任何税费了,这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是亘古未有的,因此,客观上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腾出了资金空间。据统计,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最高年份是2002年,达到1232万元(见表4),免除这两种税收后,农民人均可减少支出57.1元。

3.从区财政支出能力分析

(1)全区财政总收入已经有能力为农民提供保障了。元坝建区15年来,财政预算内总收入逐年增长,尤其是近4年来的增长速度最快,到去年全区财政预算内总收入达到15534万元,比1989年增长22.2l倍,年均增长148%(见图3)。全年人均财政预算总收入达到650.78元,人均可用财力为1.3万元。只要加强财政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杜绝资金浪费,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就能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2)2004年区财政开始实践对农民进行补贴。据统计,2004年全区农民直接从财政获得的现金达到1658.2万元,平均每个农民76.8元,每户287.9元。2005年.兑现给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将达到238万元,比2004年增长25%。元坝农民千百年以来,不但第一次不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任何税费,而且还能拿到实实在在的国家财政补贴,这些政策以后每年都将兑现

以上分析表明,在元坝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已基本具备,只要有正确的推行方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可以成功。

三、元坝区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构想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元坝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实行政府主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与国家财政支持为主,国家予以法律保障;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结合,辅之以商业保险;坚持农村务农与务工、经商分开的两套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确定时点在全区统一实施,不搞以点到面、逐步发展。

目前,在元坝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应当是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保险制度,这是由元坝区农村居民普遍比较贫穷决定的。按照《贝弗里奇报告》确定的基本原则应该是:

(1)公民普遍原则。无论居住地区、收入状况,每个农村公民均可获得同样标准的服务。

(2)最低标准原则。通过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每个公民不因疾病、残疾、性别、年老而使生活陷入最低生活标准以下。只有保障最低的标准,才能让广大农民进入保险的体制是最低的。因为,只有低保障才能是低进入,否则,门槛太高广大农民,尤其是西部农民难以步人体制内。

(3)中央行政权力介入原则。中央政府必须主导全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4)必须强调个人职责与权利对等原则。即农民必须缴费,才能享受权利,建立家庭账户,实行累积制。

作为“社会安全网”,元坝区当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满足大多数人的最低生活和生存要求,改善穷人、老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保障农村公民的基本人权。主要包括两大体系:一是为特殊人群提供帮助的“关照体系”,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二是为全体农村公民提供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以交纳保险费为基础提供服务。“关照体系”是国家、社会和个人联合建立起来的第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网络,主要维护社会中下层家庭的利益。

2.基本思路

显然,当前在元坝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能照搬国外经验,也很难仿效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应综合考虑农村社会、经济、人口、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适合农村的、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基于这一判断,目前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和途径,应充分考虑:

(1)它不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那种高福利型养老保障,而只能是低水平的、基本的保障,是一种救助式社会保障模式;强调所有农村居民家庭必须纳入国家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固定费率标准缴费,对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予以补贴,补贴额度依经济发展程度确定,5年进行一次测算,调整更换。

(2)它不是城镇那种普遍的、代际代内资金调剂的统筹共济性保障,而只能是由自己缴费与子女、土地供养相结合的保障。

(3)它不是单纯面对“未来老年人”的商业性养老保险,而是兼顾未来和现实老年人,综合各种养老政策措施而形成的一个多层次保障体系,以兼顾理想与国情、未来与现实.以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农民的养老需求。

(4)农村社会化养老方式不能照搬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而应根据农村实际。探索特色,办法简单易操作。例如,保险缴费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记人家庭式账户,每个家庭发一个账户卡,实行“一卡通”。个人缴费容易出现一个家庭多个账户,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缴费,无形中加大了管理成本。同时,在家庭账户中,应以女性为缴费户主,这样可以降低计划生育在农村实行后造成的性别比失调问题。

(5)在推行的过程中,先将农村人口分为两类:一是农民;二是农民工。将农民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由政府和个人缴费;农民工则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由雇主、政府、本人三方缴费。选择农民工缴费的就不能选择农民缴费,选择农民缴费的则不能选择农民工缴费。而且.一旦选择农民工缴费则退出农村土地.让土地逐渐并到大户手中,增加土地效益。这样一来,整个保障政策实质上就分为城市与农村两块,不需要城乡统一,二者本身就应该有差别。

(6)将扶贫开发、民政局管理救济的这部分人和职能全部转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对农村人口的救助。在乡镇利用民政所、财政所的职能,负责收取、支付保费、登记建账及其它日常工作;村由文书代办,负责收取保费;各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费一律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而不是靠“吃”管理费。

保值增值,各种保险的作用


1、意外保障——

投保首先要考虑是意外保障,因为意外是最不能预料的,也是最突然的,意外的后果往往是不可挽回而对家庭又有毁灭影响的。小到有惊无险、大到人身伤残甚至是伤亡,意外可以说无处不在,最应进行保障。

据卫生部专家统计,24%的人因意外离开这个世界,只不过是发生的时间不同而已。任何年龄段都必须要考虑意外风险。意外保险一般都是不返还的,保费低,保障非常高,一般200元有10万保障。保额以5到10倍年收入为好。如果是在整体保险规划中,则可以在去掉其他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额保障后再计算意外险保额。

2、意外医疗——

拥有意外保障之后,然后是意外医疗,一旦有个小磕小碰的话,不用自己掏腰包,不给自己家里增添负担(社保医疗不保意外)。一年100元左右元就拥有1~2万元的意外医疗,包括意外门诊、意外住院、意外住院所有合理的费用。

3、住院医疗——

人生活在社会里,有个小病小灾是很正常的,住一次院,就要花费很多钱,现在医疗费用越来越贵,有了住院医疗保险,就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了。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有不同档次的选择,也属于不返还的,一般四五百元就有5000~10000元的住院报销和对应的住院补贴。

4、重大疾病——

人吃五谷杂粮,脚行四面八方,风险无处不在,疾病时刻会来。小病输掉一头猪,中病输掉一头牛,大病输掉一栋楼。现在住一次院,做个手术要多少钱吗,就拿脑血栓来说,一个手术没个七八万都下不来。疾病是人生必需支出的成本,辛辛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钱谁能给我们出啊(自己存?和人借?靠社会?),自己拿压力太大。大病保障是必须要有的所以自己有一个健康基金,是最把握的,既是对自己负责,又是对家人负责.30万保额是基本,50万保额是小康,100万保额算富有。

以上四种是基础保障,不论任何人,任何年龄都必须拥有的保障,是投保首先要考虑的。

基本的保障,就像房子的地基,没有这些保障,上面的都是空中楼阁,一旦发生了,不但帮不了家人,还会拖累他们,家庭陷入困境.

5、教育返还——

小孩一定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孩子上大学的钱,一定是年轻的时候准备的。我们现在一定要存钱,为孩子的教育,这些钱一定是安全稳定保值增值、抵御通胀的。早准备早轻松。

据调查北京市少儿教育费用,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普通型至少需要20万元,名牌型至少需要50万元,贵族型至少需要180万元。

6、养老保险——

老了是块宝还是根草,关键要看你口袋里有多少。年老的时候还要过有品质的生活,一定要趁年青时准备。越早买越便宜,早买早保障,早买早安全,早买早受益,早买早放心。30岁要开始考虑养老的问题。我们不必须考虑“千万养老够不够”,但是我只想说一句话,大家应该对养老的问题始终保有警觉,它只会越来越严重地挑战我们。

7、分红保险、投资保险——

理财是一种习惯,放在银行会贬值,投资房产也会折旧,做股票和房产又有风险,而且现在市场状况想必你也不会进行以上投资,现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是明智的选择,有专业机构专家帮你打理资金,投资稳健,且保值增值,收益还值得期待。人生最大的价值就是创造财富,对家庭和社会负责,钱要做到保值增值,用专心渠道打理你的资金,做到省时省力又省心,包赚稳赚持续赚。

人寿保险及人生风险的概念

1、人寿保险:是以人为保险标的,通过财务手段安排分散人生风险的一种先进的理财方法。

2、人生风险:人生风险无处不在,但就人寿保险能解决的人生风险无外乎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走的太急:

当不可控制的风险(意外及疾病)来临时,是不会和我们打招呼的,很多时候当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和家人道别,也没来得及安排生前的工作及债务时,就匆匆的被上帝叫去喝咖啡了,而留下来的债务及家人以后的生活保障等诸多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2)中途波折:

当人处在25岁—55岁这个年龄段时,正是收入的黄金阶段,也正是责任最重的时候,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也是家中的重要经济支柱。感冒、发烧这种小毛病有谁没有遇到过,但是这不足以把我们的幸福家庭击垮。倘若是比较严重的非一般常见疾病呢?其实,很多疾病已经是常见病了,例如:癌症、肾脏衰竭、心梗等等。试问一下,哪个病魔不是先要钱后要命的,又有多少家庭是因病至穷的!

(3)活的太久:

如果没有发生以上风险,那么此种风险是一定会遇到的。那就是退休后长时间的不工作而又要生存的这笔费用——养老问题。根据每个人生活品质的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养老规划。而到了晚年又有几个人能实现自己的养老梦想。一个人不论曾经多辉煌、多成功,如果到了老年没有存下足够的养老金,那样既不能安享晚年,又要拖累家人及社会。那就不能盖棺定论的说是成功的一生吧!

想想看,我们每天努力的工作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能更好的把握将来吗!只有在身体健康、风险没来时,为了家人、为了自己的未来,也只有今天为明天做了充足的准备,才有可能当风险袭来时坦然处之。

保险知识汇总,宁波农民医保覆盖率高达90%


来自市卫生局的消息说:截至目前,全宁波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370万人,参加率达96.5%。今年宁波人均筹资标准已达到129.7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40元,住院补偿率为30.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95%。这两项指标均居全浙江省首位。

宁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县为单位进行大病统筹,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参加对象为户籍在本县(市)区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业人口和已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障的人员。市财政按参加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县、镇二级财政不低于30元予以资助,同时各级政府还出资扶持五保、低保等对象参加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的住院费用及部分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住院费用起付线为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10%左右,采取分段累进补偿。同时,建设医疗救助体系,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市、县二级财政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农民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对经济欠发达乡镇和其他贫困村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50%的补助;对大病严重影响生活的给予救助。

各地还不断创新制度,宁波有9个县(市)区和大榭开发区推出门诊报销制度: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可享受门诊有效医疗费用10%至20%的减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势头,减轻了农民的就医经济负担。仅今年上半年,有7万余人次报销了住院费用,86.4万多人次得到门诊报销。今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可达一半以上。

据悉,今后宁波的农民看病更有保障:明年人均筹资水平将是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1.5%以上;合作医疗基金总额的15%以上用于门诊补偿。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1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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