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林毅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作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项重点工作,放在发挥医保效能的重要位置来抓。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有1200余人次在省定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直是困扰医保职能有效发挥的瓶颈,也是全市广大参保人员的迫切愿望和期盼。本着“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市人社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医保中心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方法途径,经过半年的联网测试运行,于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这项利民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过去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先行垫付,出院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系列繁杂程序。
在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中,市医保中心以畅通医保运行机制为目标,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制定社保“一卡通”就医结算办法,实现了医保患者不再为医疗费用结算而跑远路、费身心;对异地结算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业务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并实行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医保惠民政策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据了解,由于退休返乡、驻外工作、或因病需要转诊到省城就医的患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政策了。现与我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省城定点医院有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山西中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心研所)、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分)、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部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64医院等25所和部分地市定点医院30所。
12月23日上午,朔州市职工医疗保险转往太原、大同就医的参保职工分别在太原市山西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数据上传测试成功,这意味着朔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将实现医疗费联网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启动后,朔州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其他地市到朔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除自付部分外,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费用垫付多、负担重、报销不方便等问题。目前朔州市首批确定的四家定点医院为: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以全省“社保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市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把为老百姓办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工作出发点,在实现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市医保中心早安排、早部署,于10月份启用了全省“三个目录”统一编码,并成功接入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经办机构实时联网,并对县区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为一下步全市正式启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下了基础。
7月6日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7月1日起开始实施。
结算项目范围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包括耗材,以下简称三个目录),暂按就医地医疗项目执行,待全省三个目录统一后,按省统一目录执行;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实行之前,跨统筹区到外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异地定点药店购药,扔按各地原政策规定执行。
应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均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但河北省先启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生育保险、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按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分长期和临时两种情况。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在省内跨市级统筹区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所限,按照逐级转诊制度,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培训或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抢救病种),需临时在省内跨统筹区紧急诊治的(以下简称急诊)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应事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需变更或终止异地就医时,也应该按照参保地有关政策规定,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省内跨统筹区就医、购药及医疗费如何结算
异地门诊(购药):参保人员在临时外出期间,在省内跨统筹区使用个人账户门诊就医和购药的,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门诊就医、购药,使用社保卡在任何一家就医地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直接挂号就医,在就医地定点药店购药,发生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个人账户用完后,就医结算按参保地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异地住院
1、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住院。须到本人居住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应首选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在居住地选择的医疗机构,为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本人在居住地选择的医疗机构,为非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现金结算,回参保地按规定审核报销。
2、急诊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因患急诊抢救病种,按急诊办理异地住院的,所住医疗机构为省内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且参保地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临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所住医疗机构为非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现金结算,回参保地按规定审核报销。
3、转诊转院异地住院。须到本人所转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转医疗机构为省内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按参保地政策待遇标准直接结算;所转医疗机构为非确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使用社保卡现金结算,回参保地按规定审核报销。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胡大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正文:
近年来,人口流动加剧,异地就医现象普遍存在。通过向不同医保统筹地区人口开放医疗资源,异地就医看似提高了百姓就医的公平性,但并不能保证就诊“方便最大化”。对长期居住在外地、参保地和就医地医疗资源集中程度类似的患者而言,异地就医确实能发挥便民作用。但对参保地和就医地医疗资源集中程度差异较大的患者来讲,前往医疗资源优质集中、人口密度高的大城市大医院就诊并不能方便就医。因为这些医院仅是承担本地患者的就医需求,就已存在医疗资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外地患者前来就诊将增加医院服务压力、延长就诊排队时间、降低就诊质量,给本地患者和异地患者都带来不便。也就是说,异地就医能否方便百姓,要综合考虑医疗资源集中程度和人口密集程度。同时,异地就医患者异地消费医疗资源、由参保地医保基金买单,中间缺少诊疗监督环节,就诊过程中医院的诱导需求行为和患者的道德风险行为不受付费方监督,将导致参保地医保基金的流失和浪费,影响基金的可持续性。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能消除个人垫付、事后报销的弊端,减轻个人负担。但异地就医过程中出现的医疗资源紧缺、患者就医压力大的问题,并不能完全通过即时结算得以解决,相反,放开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会进一步加剧京广沪及省会城市三甲医院异地就医需求的快速膨胀,造成医疗资源更加紧张,老百姓看病更加不方便,所以说,即时结算并不是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治本之道。
笔者认为,要解决异地就医诸多问题,需重点关注如何实现异地就医过程中的医疗分流,保障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并确保参保地和就医地政策、信息和监管渠道的通畅。(详见《中国医疗保险》第七期23页)
另外,好的医疗资源往往集中在大城市,比如北上广以及一线发达城市的省会城市,这样形成了医疗资源没有合理的分布,所以对于一些二线城市以及较发达的三线城市,也应当加强重点医院的建设以及医疗资源的分配。这样在减少一线城市就诊压力较大的同时,也可以带动三线城市经济以及居民生活水准的发展。
截至目前,山东已有8市62家定点医院启动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模式,通过联网系统异地安置、常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可实现异地直接结算,省去先垫付后报销的繁琐程序。
据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体系近日已正式启动,实现了与省内青岛、淄博、泰安、潍坊、日照、烟台、济宁双向结算。目前,这8个城市已有62家定点医院进入该联网系统。
医保联网年底将覆盖全省
据介绍,此次医保异地联网即时结算主要适用于三类人群,即异地安置、长住外地就医人员;异地安置、长住外地限于医疗条件需转诊就医人员;符合市转诊就医条件的省内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对于烟台市而言,其中最主要的人群,是在烟台市办理医保但退休后回老家常住的人员和因工作原因在济南、青岛、潍坊、淄博、泰安、日照、济宁等7市长期出差的人员。适用人员须在出差所在地常住一年以上,根据计划,到年底,医保联网将覆盖全省各个市。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要所在单位或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携相关手续到市社保局个人账户管理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如果有职工没有办理备案,个人也可以到个人账户管理处进行备案。
一年内不能更换定点医院
虽然在8个市共有62个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但每个参保职工一年内只能选择一所定点医院,并且在一年之内不能更换。
对于异地就医的流程,知情人士介绍说,异地安置、长住外地人员需住院的,应由本人、单位或家属在办理住院手续之前通过电话办理备案登记)。
而对异地就医后出现需要转院的情况,根据规定,转院前需通过传真将异地就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市社保局,符合条件,可马上办理。
经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以上专科医院同意转诊到省内其他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应持经上述医疗机构审批同意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转院备案表》到市社保局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办理完上述备案手续后,需持居民身份证在选定的联网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出院时,仅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另外,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广州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广州—云南)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至此,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
在正式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后,广州与云南省的参保人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据悉,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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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缺口政府将“兜底”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大重要的变化,一是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二是明确规定当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条例》规定了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按规定,在《条例》实施后的10个月之内须出台相关执行细则,目前人社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力争提前出台细则,明确《条例》执行细节。
广州医保趸缴见底 缴费年限上调5年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经过2年多的审改,已获得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对此,陈敏解释说,调整最低缴费年限,目的之一是确保基金的收入规模和适当积累。“目前广州市医保基金积累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参保人一次性缴付的保险金,按照目前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10年过渡金仅够退休人员3年使用,基金支付的压力越来越大。”此前,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已经“穿孔”,2009年度至2011年度,基金缺口累计约为2.7亿元,因此2013年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额度已经提高。但新《条例》在资金投入、政府补贴、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特别指出,当医保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政府兜底。
从10月开始,我市医保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前相关工作按计划推进,即将开始试运行。据悉,全市将有近5000名异地就医重点需求人员率先体验,感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监管、全省统一清算”运行模式,目前已开展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数据清理,认真做好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居住人员等人群基础信息摸排工作;
开展医保目录对码工作,完成首批接入平台的16家医院药品库、材料库的对码工作;利用“金保专网”,完成市中医院并网测试,实现与省级平台数据传输;
组织合作银行网点重点面对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社保信息的收集及社保卡的制作和发放,做好了对长期居住外地、患有重大疾病有跨市转诊转院需求及异地就医需求高的老年参保人员等三类人群优先发放社保卡工作,同时对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了业务培训。
据悉,目前,已发放社保卡138万余张。其中,异地就医重点需求人员近5000张,近5000名重点需求人员将尝到异地就医的“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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