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各地缴费年限将累计合并

2020-07-21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据悉,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纲要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探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纲要指出,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

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基金调剂和使用范围,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新农保实现省级管理。全面实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地(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

纲要强调,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探索建立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机制。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适应人员流动需要。

延伸阅读

生育、医疗保险将合并_保险知识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即将启动。近日,小编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有些地方对合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清楚,有的误认为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同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概括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推进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合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6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广开来,两险种合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一定捆绑。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社保报销额度比例低,新一站保险网企业团体意外险为企业减负,社保最佳的补充。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目前,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将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与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原有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不变。

上述专家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是在各地统筹,各地基金结余状况不同,需要各地探索之后总结经验,年底前或将会出台试点方案。解梦认为,项目研究应把握几个大的方面:要结合国家大的人口政策、妇女就业和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合并的重点是管理层面的合并,要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生育妇女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产假奖励政策进行细化,用数据支撑政策调整,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与国际经验的接轨。

600亿结余基金支出压力大增人社部社保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梳理了合并实施面临的问题:生育保险基金单设,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是否过大?费率叠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影响?待遇(医疗+津贴)直接并入,按原医疗保险费率筹资,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是否有压力?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否享受津贴待遇?部分待遇(医疗)并入,按原医疗保险费率筹资,生育津贴待遇如何筹资?合并实施涉及的一系列管理问题。

上述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合并最核心的问题是资金,生育假延长、二孩政策放开等,都会使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大增。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育的奖励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在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表示,条例修改后,有19个省(区、市)生育假奖励的天数有所增加,增加天数最多的省份为海南省,增加了75天。

同时,针对二孩政策的放开,孙洁算了一笔账:生一个孩子享受6个月假期,生两个孩子就享受12个月,这样一来,生育津贴的支出不敢说翻番,也会增长很快。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201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

很显然,与社保中其他“四险”相比,生育保险基金的结存最少,一旦出现支出量增大,基金被穿底的风险较大。孙洁认为,生育津贴的扩大支出,会给生育保险基金造成很大压力,滚存结余的600亿元基金也许很快会被消化掉,生育保险基金也会因此穿底。孙洁称,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生育津贴是否需要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即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从目前政策设计看,只有参保的城镇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城乡居民没有。下一步,生育津贴如何切分、如何支出,都是一个大问题。

为此,人社部社保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提出,放开二孩政策、产假延长及国家其他人口政策的调整对合并后的基金冲击不可小视,课题组将在研究中认真考虑。“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现在覆盖面较小,未来合并后所有医保覆盖的人群都可以纳入进来。”上述专家说,这样可以扩大生育保险的征缴面,如果仍旧不够可能就需要当地财政补贴。

保险知识,勿将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混淆


近日,社会保险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并分不同情况对这些险种的缴费主体和参保范围作了规定。

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虽然同样简称为社保,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是非常之大的,但很多人将此社会保险之社保,误读为社会保障之社保,进而对于这样的法规的性质意义产生误读,从而产生以社会保险代替社会保障,结果不能充分保障国民生存权之隐忧。

社会保障是一种基于社会共同体身份而对于每个人的保障,是人之为人尊严的基本保障,这样的保障是无条件的,如低保;而社会保险是因为某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存在而给予特定人的保障,这样的保险是特定的、有条件的,保险的承担者是寻求对价的,比如要缴养老费、保险金等等,说白了这样的社会保险,只不过是一种特殊化的保险合同,与市场保护并没有本质的差别。

社会保险虽然有着权力的介入,但其本质仍然属于市场行为,而社会保障对于公民来讲,则是一种权利。因此,从逻辑上讲,社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障。

广州:如何激活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功能


自今年5月,广州市医疗保险部分参保职工陆续领到新版社保卡,符合条件的新版社保卡医疗保险功能逐步激活。但是仍然有很多市民对新的社保卡如何使用存在众多疑惑,针对近期医保局接到的有关咨询,现在为市民提出的问题统一作出回答。

一、我已签收领到新版社保卡,如何激活其医保功能?

答:激活新版社保卡医保功能的步骤为:由单位经办人向发卡银行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且新版社保卡登记资料与原医保卡资料一致的,将在递交《汇总表》的次月25日至月底间启用医保功能。不需要本人办理。

二、单位经办人已提交《汇总表》,我的新版社保卡仍未能使用医保功能,怎么办?

答:在单位交《汇总表》后的次次月2日以后,若您发现手中的新版社保卡功能仍未激活的,可就近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查核原因及处理办法。在医保功能激活前,您可继续凭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或就医。如果无法确认新版社保卡是否成功激活,可同时携带原医保卡或旧版社保卡和新版社保卡到广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三、新版社保卡尚未激活启用就丢失,怎么办?

答:尚未激活启用的新版社保卡,在市社保卡系统为非正常状态,所以暂时不能办理挂失。待新版社保卡激活启用后才能办理挂失手续。办理挂失手续可到市民卡中心各个经办网点或各对应银行网点。

四、我跳过槽,社保卡在原单位制出,但原单位已将卡退回银行,要到哪里领卡?

答:未能在原参保单位集中发放期签收领卡的参保人,可在广州市医保局网站、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网站上查询个人领卡通告,并可查询参保人社保卡的具体领卡地点。参保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领卡地点领取社保卡。

五、单位经办人已经按通知领了卡,但领卡数与单位实际参保人数不符(有些人不在本单位却有卡、有些人在本单位却没卡),不知是何原因?

答:本次领卡对象是截至2012年12月,未满60周岁且制卡所需信息完备的职工医保参保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2012年12月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退休人员,另有发放安排。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导致领卡数与单位实际参保人数不一致:1.部分在职职工由于制卡信息不完备,如无相片、身份证信息错误等无法制卡,请告知其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并等待下一阶段领卡通知;2.因制卡所取时点数据为2012年12月,距发卡时已有几个月时间,因此有部分参保人已离职也有新的参保人加入,故会出现有些参保人不在你单位还领到卡、有些在你单位却没领到卡的情况。请尽量通知原在你单位下参保的职工回来领卡,告知2012年12月前在其他单位参保的职工回原单位领卡,如属于2012年12月后首次参保的,请告知其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并等待下一阶段领卡通知;

六、通过非医保渠道申领的新版社保卡,能激活启用医保功能吗?

通过街道或非医保服务银行渠道申领的新版社保卡,暂不能作为医保待遇凭证,参保人仍使用原医保卡,激活启用时间需等待市医保局下一步通知。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相关资讯广州公务员社保卡医疗保险功能暂不开通

10月31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和科信局了解到,今年9月开始,广州市公务员与普通市民一样,陆续领取社保卡。但公务员的社保卡暂不开通医保和养老金领取功能,仅作为就医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也是广州市民,领取了社保卡后,可以享受便民措施。”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公务员有了社保卡,公费医疗也将纳入类似医保的信息化管理之中。但是近期公费医疗还用不到社保卡,如何使用正在研究。”

11月份南通市区居民社保卡医疗保险功能启用

从现在起,市区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卡代扣居民医保费。市医保中心10月31日消息,市区参保居民均可在自愿前提下,将需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通过ATM柜员机、江苏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以确保扣款成功。居民医保费可用社保卡缴费的对象都是个人按年度、按缴费标准正常缴纳医保费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家庭人员,以及需要补缴往年个人缴费或享受区财政缴费补贴政策的人员,都不属于银行代扣的实施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居民要在11月15日前,凭本人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社保卡代扣居民医保费手续,并及时到江苏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各个营业网点,向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存入不低于今年公布的个人缴费标准的居民医保费。除本人申请终止,或因社保卡资金不足等原因扣款不成功的,代扣手续一直有效。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计算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问题很重要,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了解的,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直接关系到缴费者所以缴纳的额度同时也关系到缴纳者能否正常享受合法权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计算?

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等如何查询

国家政策规定,正规公司需要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为了相应国家的这种号召,如今社会很多公司都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险知识而不知如何去查询它。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查询余额,如何查询个人消费记录以及个人及单位缴费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具体介绍下究竟如何查询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在那里大多问题都能得到详细的回答。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准入与提出审查不严 造成社会保障资源浪费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目前全国社会保障机制已经基于完善,但在社会保障准入和退出审查方面还存在“漏洞”。

以苏州地区为例,虽然多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但是“搭便车”、“蹭福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外地人员以“高龄就业”、“带病参保”等方法,加入苏州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获得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导致每年都会不同程度地浪费苏州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

因此政协委员王俊华指出:苏州应健全社会保障准入与退出审查综合管理,建立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身份鉴定体系。那么,如何既要保证参与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成员(不分户籍)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又要有效遏制道德损害行为,降低社会福利“洼地效应”?

王俊华建议,健全社会保障准入与退出审查制度,制定合理遏制非法参保的准入门槛,减少道德损害的渠道。不符合参保条件者,及时清退;设立审定社会保障参保资格的专门机构,一方面要求“应保俱保”,即通过有效监管,让该参保的社会成员实现人人都要参保,并严格掌握审查参保条件,减少社会保险资源不良流失。

另外,建立参保社会诚信体系平台,以加强社会力量对社会保障资源的有效管理。同时该平台应与人口居住管理、就业管理网络链接,实现综合管理,确保合理利用苏州地区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有哪些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仅仅关系到职工要缴纳的数额问题,同时也关系到职工能不能正常享有相关保障的问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如何规定?

首次参加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未满十五年的,继续参保缴费满十五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后,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该条例实施前已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满十年且在本市累计缴费满十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不再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何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即规定每一个参保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足够年份的医疗保险费,才能在退休后免缴保险费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将有利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及时参保和连续缴费,有利于参保人之间的公平,也有利于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同时,还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各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采用终身缴费制,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退休后不再缴费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也是导致职工与城乡居民(农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之间的医疗保障待遇差距过大的一个因素。从长远发展趋势看,社会医疗保险目前的三个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将走向统一,因此,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在医疗保险待遇和缴费等方面逐步推进。确定一个合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适当增加职工的缴费,符合社会医疗保险发展趋势。

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10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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