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2)加盖单位印章和提取人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或书面提取申请。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4)购房人子女或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原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附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时,须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交规定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须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准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或者办理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和一年以内的缴纳房款凭证。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
(5)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及支付费用凭证。
(6)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农业户口簿、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及相关费用发票。
(7)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及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8)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0)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1)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12)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资料、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及收入证明。
(1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4)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证明。
(1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属证明、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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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提取程序
【提取凭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下列证明: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售房单位账号;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手续;
(四)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交易证明和契税发票。
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要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职工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近期偿还住房贷款的凭证,用于清偿剩余贷款。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提取人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者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程序】
职工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职工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和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身份证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承办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职工夫妻一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办理代领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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