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推动城乡社会保险统一 造福百姓民生

2020-07-10
社会保险知识

上海市人社局今天透露,根据该局与上海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适应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将出台十项举措,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城乡统一。

据介绍,《实施意见》中的主要政策包括: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实施城乡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上海农村户籍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均按照与城镇户籍人员一致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户籍人员失业后,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筹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村卫生室纳入上海医保联网结算系统。实行联网结算后,村卫生室应基本保持原有的功能、规模、收费、服务不变。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还将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改革,完善就业、社保、人事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打通农民合作社等集体参加职保的渠道;实施离土农民促进就业专项扶持政策;强化对上海农民的职业培训和完善技能鉴定机制;进一步完善上海农业领域的职称政策等。

此外,上海还将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引进和稳定郊区公共服务人才的力度。如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卫生和农技单位专技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收入增长机制等。

失业保险的申领方法: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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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开征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税


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存在覆盖面窄、缴费率过高、地区差别大、管理混乱、统筹层次低、不少地方支付困难等多方面的问题,这妨碍了社会保障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既未能为市场经济提供一个有效的安全网,也没有体现其作为二次分配应有的社会公平。因此,在我国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势在必行。现实的选择是开征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税。

1、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目标选择--基本生活保障

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各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政策目标各不一样,目标的差异决定了整个社会保障税的制度设置的不同。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实行高福利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障税的项目多,费率较高。合计社会保障税率为41.6%。美国的社会保障税模式属于中等福利社会保障模式,合计社会保障税率为24.4%,适用性较强,既满足一般需要,又针对一些特定行业进行重点倾斜,效率与公平兼顾。英国社会保障的政策目标是救济贫民,其税种项目少,费率低,简便易行,体现社会公平,全体被保险人规定有相同的保险收益待遇,其数额能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平。综合税率不超过15%。

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按“五个统筹”新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主要是两个“二元结构”的转换即城乡二元结构的转换和东部先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后不发达地区的二元结构转换。一方面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二次分配”的“抽肥补瘦”作用,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我国社会保障税宜借鉴英国模式,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

2、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积累模式选择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有三种: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式、部分积累式。现收现付式即是以当期(一年或数年)收入支付当期的保障支出,不进行基金积累。其优点是现收现付,简便易行,费率较低,不必对基金进行长期管理。缺点是较长时期内可能出现因经济波动或人口结构变化造成的收支失衡。实行现收现付式的西方国家由于人口老龄化而出现社会保障资金入不敷出的境况,从而使财政背上负担。完全积累式即是把被保障对象在保障期内所需保障待遇总量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来确定缴费率筹集保障金。其优点是筹资快,较长时期内收费率保持相对稳定,缺点是初期费率高,须对基金管理运作以求保值增值。部分积累式即在满足当期支出的前提下,留出一定的储备以适应未来的支出需求。其特点是初期收费率较低,以后逐步提高,保持相对稳定,兼有前两种的优点。

我国在工业化尚未完成时就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并且老龄化趋势比较明显。若采用完全积累模式,据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课题组测算,缴费率要达到33%以上,完全积累式没有可行性。国际上将退休费用支付占工资总额的29%定为支付极限。按照现有养老金支付标准和未来经济发展进行预测,我国将在2025年突破这个极限。因此,从长期来看宜采用部分积累模式。但在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初宜采用现收现付式,待新制度运作成熟后向部分积累式过渡。

3、社会保障税的制度构架--中央和地方双层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保障税采取“分项纳税,专税专用”,“中央统筹和地方分税分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税在城市开征四个项目的税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在农村开征两个项目的税,即养老和医疗。养老保险税由中央税与地方税组成,中央税的税制由中央制定,相应养老金支付额由中央制定,收支标准全国统一,全民共享。地方税的税制和相应养老金支付额由地方决定,中央税和地方税两税统一征收,统一支付,分管分用。

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税由省级政府决定其税制,但与养老保障税统一征管,分税分用。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的“个人和统筹两个帐户”合二为一,即取消个人帐户,实行一个帐户。

这样,养老保险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城市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同时兼顾了地区之间基本生活水平的差异,公平与效率兼顾。开征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将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协调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提供一个有效的制度平台。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

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在生活方面给予照顾。

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专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住房公积金:即缓解买房屋的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提高职工的居住水平。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这几项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一是社会保险目的是保障被给付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于基本性的社会保障;二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者;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是补偿劳动者的收入损失;四是社会保险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雇主)、劳动者(雇员)依法缴费及国家资助和社会募集。

社会救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最低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和目标。一是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保障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需要;二是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失业者、遭到不幸者;三是社会救助的基本特征是扶贫;四是社会救助的基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及社会群体。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和目标。它的目的是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它把社会保障推上最高阶段;社会福利基金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和社会群体。

社会优抚安置是社会保障的特殊构成部分,属于特殊阶层的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社会优抚安置目的是优待和抚恤;社会优抚的对象是军人及其家属;社会优抚的基本特征是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社会优抚的基金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9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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