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怡享年金保险是中华联合人寿新近推出的一款热门理财险,那么它主要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大家答疑解惑。
现今中国国民的保险意识还不够强,还是很多人认为没必要花钱在保险投资上,其实选择保险与其说是投资,不如看成是一场未雨绸缪的自救。钱是花在自己身上和在乎的人身上的。那么要投保就需要先了解保险产品的方方面面,以下小编为你讲解中华怡享年金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中华怡享年金保险保什么?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满 5 年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则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起至年满 100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已交保费的 5%给付养老保险金,并保证给付至被保险人年满 100 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在保证给付期届满之后,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养老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向保证给付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所交保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中华怡享年金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赔?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 1 项情形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形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责任:
1.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投保人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投保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投保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海拔 3500 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理财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比较陌生的一种保险。毕竟就投资理财来说,保险的收益还是不太吸引用户的。不过,理财险的稳妥收益,还是让许多人动心,那么这款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中意永续金生年金险保什么?一、年金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年金。
二、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5、10、15和20个保险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三、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险单周年日按照当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金。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向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意永续金生年金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中意永续金生年金险是标准的理财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
说到年金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国寿瑞鑫年金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国寿瑞鑫年金保险保什么?(一)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金
自合同约定的祝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祝寿金。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的现金价值。
国寿瑞鑫年金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总结
国寿瑞鑫年金保险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年金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说到中意乐保宝很多用户可能不是很了解,这是一款特定疾病保险,主要是为一些特定疾病提供保障。那么接下去会给出相关资料,让用户们更加了解这款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中意乐保宝保什么?1、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8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生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8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少儿特定疾病时已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2、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9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9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成人女性特定疾病时未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3、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10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10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成人男性特定疾病时未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中意乐保宝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证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车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总结
中意乐保宝是一款十分优秀的特定疾病保险,在少儿特定疾病、成人女性特定疾病和成人男性特定疾病方面保障的十分齐全,如果有需要在这方面加强保障的用户,那么这款保险,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什么是寿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说到中荷人寿的话,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那作为旗下的产品中荷传家保又怎么样呢?
中荷传家保保什么?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中荷传家保什么情况下不赔?若被保险人的身故、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中荷传家保是一款终身寿险,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是十分标准的。终身寿险适合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对于一些私营企业主,保险也是规避债务的方式。用户们如果选择了这款产品,也可以搭配其他的保险进行更全面的保障,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用户的自身权益。
理财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比较陌生的一种保险。毕竟就投资理财来说,保险的收益还是不太吸引用户的。不过,理财险的稳妥收益,还是让许多人动心,那么这款保险有什么不同呢?
富德生命聚财点金年金险保什么?一、生存保险金给付
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5 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合同期满日前最近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被保险人仍生存,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4%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满期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保险单上所载明的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将按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和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富德生命聚财点金年金险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故意自伤;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8. 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主险合同终止,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 至8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主险合同终止,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富德生命聚财点金年金险是标准的理财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用户收益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结合了寿险的保障内容,是大家不容错过的优质保障,希望大家在选择保险上,应该多多考虑适合自己的保障。
这款平安百万随行是款两全保险,保障了生存和身故两个方面,赔付优厚,而且有现金价值、贷款、垫交等权益,借助着平安的品牌效应和自身的品质成为一款热门的保险产品。那么这款产品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呢?下文为你讲解。
平安百万随行保什么?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满期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2、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6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至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4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3、其他的各类保险金
平安百万随行两全险还有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步行或骑行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等保障。
平安百万随行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疾病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全残、意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所有意外全残及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猝死;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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