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员,面对不同的保险准客户 有效开拓四大技巧

2020-06-30
保险规划的四个阶段

保险营销员每天面对不同思想、不同性格、不同脾气和爱好的客户,应该采取怎样更有效的办法走进客户、与不同的客户更加有效的沟通呢?对此,****理财网网小编精心整合的关于面对四类准客户的开拓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启迪!

一、性格开朗健谈型客户

在保险营销市场上我们不乏遇到这样的问题,当我们走到客户家中,每当提到一个话题,客户就会滔滔不绝,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这类客户多数是知识丰富、思维敏捷、有一定社会经验和阅历的行业能人,对于这类客户,营销员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尽量不要打断客户的讲话,待他讲话结束,然后用赞美的话语夸奖客户,让其在极度自信的感觉中和营销员接触。然后,再用借梯上楼的方法推介保险,通过谈话和多方了解,告诉其保险的重要性,客户一般情况下不会当场拒绝。笔者在对中国人寿山东省菏泽分公司100名营销员的调查中发现,70%的大单客户,是在营销员听到客户对其他问题的交谈后,认真总结分析、反复推敲后,找准突破口,选准着力点,用赞美方法营销一举成功的。

二、只听不说慢热型客户

保险营销员面对只听不说慢热型客户要抓住四个亮点:一是政策的推动点;二是保险公司的闪光点,比如可以是营销员所在公司的经营实力,这个闪光点也是打开客户相信公司的绿色通道;三是产品的推动点,即针对客户需求,讲出保险产品与同类金融产品相比的亮点,能够吸引住客户的特色之处;四是客户的需求点,不论客户的表情和性格怎样,只要能找到客户的需求点、产品适销的渗透点,对保险深入细致的了解后,顽石也能炼成金。

三、利益至上型客户

其实,对利益至上型的客户是最好经营的,营销员在实施公关前,掌握好公关的切入点、保障类型的需求点,营销中根据客户家中的人员结构、个人的爱好适当送些纪念品,做到每次到客户家中不空手,次次客户都能得到自己喜爱的东西,客户在思想上自然会认可营销员。

在产品推介中,要把产品利益最大化讲清楚,说明购买保险产品的安全性、保障的功能性。但一定不要硬性夸大保险的功能和受益,一旦做出承诺,客户将铭记在心,若不能兑现,那将惹来缠身不断的纠纷和麻烦。

四、善于钻牛角尖型客户

碰上善于钻牛角尖型的客户,保险营销员要掌握客户家庭的人员基本情况、事业发展、目前保障、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文化素质、爱好、生活情况等,在最大限度内加以了解,并做好认真的分析,掌握有利于营销员说服客户的一面;同时最好用辅助材料,用电脑将产品性能展示给客户,让客户感到营销员所介绍的情况真实、可靠。还要用好事例营销,用发生在身边感人至深的理赔案例来感染客户,说服客户,每一件事、每一个动作尽量尽善尽美,让客户没有毛病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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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营销员不同角色比较


一般而言,个人或企业可以由以下两种方式购买保险

直接联系保险公司业务员投保;

通过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代理人代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

以下,将简单介绍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及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含义,并比较其不同点。

一、代表主体不同

保险法第125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他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

保险法第126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单位。他代表投保人的利益

二、法律责任不同

保险法第130条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经纪人在讲解、销售保险产品时会追求专业、严谨。

保险法128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这难免会造成部分业务员对自己的言行不负责任而导致误告的出现。

三、业务范围不同

保险法第129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

保险营销员论坛是营销员的经验交流平台


今天我登陆了保险营销员论坛,受益匪浅,让我了解保险营销员的艰辛,也对一些保险知识的加深,也对保险营销员一些看法有所改观,下面我在保险营销员论坛上看的一些知识觉得很有意义,总结了一下与大家分享。

保险营销员越老越值钱,这是一个随着年龄及从业时间的增长,生存能力及竞争力越来越强的行业。

如果您靠专业素质在这一行业中生存三年以上,您将不担心因年龄增长被淘汰,因为您的客户越来越多,您的竞争力自然也会越来越强,收入自然也越来越多。

平凡的工作,神圣的事业。这是一个让人们充分展示爱心、实现人生价值最大化的事业。

也许我们不是政治家——然而,我们所提供给家庭的生活保障是社会安定的基石!

也许我们不是慈善家——然而,我们提供处理财务的建议将使人们不再依赖救济!

也许我们不是教育家——然而,我们可以让那些失怙的儿童享有平等的成长机会!

也许我们不是宗教家——然而,我们所签订的保险契约可使忧虑的心灵得到安详!

也许我们不是音乐家——然而,我们可以为千百对夫妻的晚年谱写最美的交响曲!

也许我们不是小说家——然而,我们可以让宿命的悲剧不可思议地以喜剧来收场!

当目睹自己所签订的保险单发挥功能,我们又怎能不为当初的职业选择感到欣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21世纪保险网共同打造的“保险营销员论坛”期待与你一同鉴证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并让你的选择无憾。

一个好的保险营销员要想得到客户的信任,必须为自己销售的产品负责,更为自己的顾客利益负责;保险营销员只有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精通产品的详细标准,并全心全意地能给客户投资方面提出最中肯的建议,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被客户信任。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险营销员,就必须掌好手中的责任“舵”,朝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并且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经得住困惑和诱惑的考验,时刻警醒自己,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

三种营销行为不可为

1,返佣=自毁前程在保险销售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保险营销员以返还佣金来吸引客户。提出返佣条件的保险营销员多是因为业绩不好又急于求成,才出此下策来应付考核。这类保险营销员最终会被淘汰出保险营销员队伍。

2,纯推销产品已经落伍有些保险营销员一见客户就热情地介绍公司又推出了什么新产品,如何如何有价值等,讲得天花乱坠。这样反而会引起顾客的不满,只有通过合理的沟通交流,把客户当作朋友,用心做好每一个订单。

3,爱打击别人难得信任有的保险营销员不仅擅长“老王卖瓜,自卖自夸”,还动不动就把其他公司的产品贬得一文不值。其实,这是保险营销员恶性竞争的表现。相反,一个好的营销员不仅不会诋毁其他公司的产品,如果确实其他公司有更好的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需要,他还会推荐客户买,这样更能得到客户的信任。

总之,在产品营销过程中,保险营销员只有切实地衡量好其营销手段的利与弊之后,把更多的利益留给客户,让每一个客户都成为你的个人业务拓展的宣传者,让客户为你的下一个订单传递口碑。在保险营销员正确行使自身义务和责任过程中,“保险营销员论坛”这个保险营销员的大家庭,为每一位营销伙伴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探索的舞台。

在一个保险营销团队中,有第一名,也就有最后一名。保险业务人员如何在众多的行销人员中脱颖而出如果你很不幸的处于靠后的位置,甚至是“吊车尾”的位置你也不用太担心!只要曾经努力,现在努力,将来也很努力,那第一名很快就是你的!

现在就来一起分析一下,你为什么总是“吊车尾”?

第一点:你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客户,更直白的说就是,你想把你的保险产品推荐给哪些人?社会上的精英分子、高端人士?中薪阶层?亦或是一般的中下层老百姓。你只有了解你的目标客户,才能更深度地剖析他们的需求,从而准确地推荐相对应的保险产品给他们。

第二点:你是否经常被称作“老好人”?在与客户交谈中也是这样。由此,在营销谈判中,往往是你的客户占据了主导地位。“吊车尾”的你,要明白一点:是你在进行营销,而你的目的就是要把你的保险产品推荐给你的客户。所以,你必须学会观察,观察客户的举止行为,猜测客户可能有的想法。从而引导客户去购买你的产品。

第三点:对于自己办不到的事情就要说“不”。你不能为了与你的客户拉近乎而去办一些你办不到的事情。中国有句成语很好,叫做“量力而为”。你的拒绝只能说明你对客户的负责。当然,说“不”是需要一些技巧的。你要站在客户的角度上去想事情,委婉地说出,为什么你办不到?在后面的时间,你会努力去做到。

在保险营销中总是在“吊车尾”的你,还想知道更多的原因吗?那就去访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21世纪保险网共同打造的“保险营销员论坛”,在那里你或许会得到你想要的答案,还能跟更多的同行进行对话。

您还想知道更多的保险营销知识吗?那就保险营销员论坛吧。

营销员,保险佣金大解读


大规模席卷式的“人海战术”,曾一度为寿险业缔造了业务规模呈几何倍数膨胀的神话。在掠夺式营销渐行渐远之后,消费者不再像上世纪90年代那么“老实”、“听话”和“顺从”了。“买保险也能讲价”已经从城市扩散到乡村,从开始赠送小礼物发展到直接返佣。

尤其是一位客户受到了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拜访之后,营销员祭起返佣大旗的目的常常在于营销之外:击败对手,而非“惠顾”客户。

保险佣金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收入的规定。为区别佣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对佣金的概念作了规定,即“本规定所称的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保险法》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险人,保险公司应依法支付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手续费(佣金)。佣金是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报酬,与投保的保户不发生直接关系。

佣金通常仅指首期佣金和续期佣金,还包括附加佣金(即业内通常所说的OR),附加佣金通常是以增员奖金、管理津贴的形式出现。根据不同险种,保险公司给付营销员的佣金有所区别,但支付的佣金率要经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在寿险方面,大部分是长期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有的要从儿童开始一直到终身,长达几十年。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只是在首年多些,然后逐年大幅度降低,最多支付5年。如果将营销员的佣金平均到几十年,实际上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是很有限的。

保险营销员资格怎么查询?


根据《保险法》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和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展业证书,才能具备从业条件,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本文将介绍保险营销员资格认定及查询方法。

保险营销员

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是以保险这一特殊商品为客体,以消费者对这一特殊商品的需求为导向,以满足消费者转嫁风险的需求为中心,运用整体营销或协同营销的手段,将保险商品转移给消费者,以实现保险公司长远经营目标系列活动的从业人员。

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认定

保险营销员必须通过国家保险会的资格考试,考取《代理资格证书》,签订《代理合同书》,取得《展业证》才能具备从业条件,才能依法合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考取《代理资格证》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简称《代理资格证》)。《代理资格证》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由保监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组织。一般采取集体报名方式,由各保险公司或经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向所属考点组委会报名。《代理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参加由保险公司组织的保险继续教育,有效期过后须重新换证或重考。

签订《代理合同书》

保险营销员取得《代理资格证》后,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简称代理合同书)。

取得《展业证》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保险营销员资格查询方式网站查询:登陆保险中介监管系统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右侧中部的“查询平台”,在“资格证书持有人”或“营销员”模块中任意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资格证书号码或展业证编号四个查询条件中的一个,即可实现对资格证书或展业证书相关信息的查询。电话查询:查询号码为010-58369090,电话接通后用户按照语音提示输入指令即可进行资格证书或展业证书信息查询。保险营销员资格查询——相关资讯独立代理制:营销员体制改革辟蹊径

近年来,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一直是行业的热点话题,面对营销体制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和弊端,改革已成共识。但如何改,行业上下正在探索。从试点呼声较高的员工制和产销分离两种模式看,不少公司已有尝试,但从实际效果看,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8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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