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5大注意事项

2020-06-16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利息低,所以很多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如果有条件都会选择公积金。因此,提前了解些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注意1

1.公积金贷款的首套住房如何认定?

缴存职工家庭无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注意2

2.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限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户为单位,夫妻双方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连续缴存满2年的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方最高40万元。

注意3

3.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是几年?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限。

注意4

4.当银行与公积金中心首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时,组合贷款中的贷款比例怎么确定?BX010.CoM

由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致,导致首付款标准不同。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时,首付款采取就高原则。

注意5

5.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25%,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75%。商业贷款利率:5.10%和5.65%。公积金具有明显的保障性。是购买住房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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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买房贷款注意事项


受制于存货比的考核及贷款结构的调整,当时银行贷款额度整体仍趋紧,多数银行新申请房贷业务仍未开闸,仅个别银行为抢客户提前松动,下面我们介绍下青岛公积金买房贷款注意事项。

青岛公积金买房贷款注意事项:

已受理登记的仍执行原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面已受理登记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前已受理登记的借款职工,仍执行原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动态调整,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另外,自今年2月1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额度测算器将上线运行,借款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主页“便民工具”栏,通过测算器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由于受“国五条”和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增长双重因素的影响,全国多数城市楼市成交量大幅攀升,带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放量增长。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向29586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00.59亿元,年发放额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发放笔数、发放金额分别是2012年的1.38倍和1.71倍,创我市历史新高。

受其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现阶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采取资金按计划调配、贷款发放轮候等措施。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现状和业务实际,进行了本次贷款政策调整。

失业两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修改外,我市还对公积金提取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据悉,自3月10日起我市将实施新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条件、提取人范围、提取额度和监督管理等提取业务进行了全面规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对低收入职工适当放宽提取条件,新增了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取情形,将失业3年方可提取改为失业2年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后,其父母及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含具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等。

另外随着住房公积金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部分不法投机分子搭车套提、骗提公积金现象日益突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造成重大冲击,针对上述情况,新修订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增了相关监督条款。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帐号查询方法及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帐号怎么查询呢?

住房公积金帐号查询

住房公积金有两个帐号:一个是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另一个是在这个帐号下的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帐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个拥有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缴纳人办理过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卡,类似于银行存折(但不能提现)。按规定应由缴纳单位发给个人。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可在缴费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劳资人事部门查询。单位办理的时候公积金中心会打印个人帐号,所以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帐号可以咨询单位。如果已经停止缴纳公积金,则需要带着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询。住房公积金帐号查询具体有哪些方法呢?

上海住房公积金帐号查询方法

方法一:如果你已经在上海缴纳公积金,每年7月份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邮寄给你一份公积金帐户清单,上面会有你的公积金帐号,请留意并注意保存。

方法二:带上身份证去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查询。

方法三:问本单位人事部门

最后,在你知道公积金帐号后。百度搜索“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打开网页,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进行按照要求进行新会员注册,设置你的用户名和密码,然后就可以进入个人公积金帐户,有关你个人公积金所有情况都在这里记载,查询十分便利。

住房公积金帐号查询注意事项

进入你所在的城市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缴存在你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在首页上点击“公积金账号查询”,出现新的界面,界面上会告诉您有两种查询方式,第一种是声信电话,第二中方式就是网上查询。接着,输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共21位))或身份证号码(15位、18位均可)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卡号,至少输入两项以上内容,点击“查询”即可。如果您输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不正确,系统会自动提示您重新输入正确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

如果您还没有领取住房公积金查询卡,请到您本人所在单位领取。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中没有录入身份证号码或录入的身份证号码不正确,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正手续。

详解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办理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相关资料?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提供资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网上预约流程以深圳市为例

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

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预约注意事项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排队机取号,办理相关业务。

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3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7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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