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十人九胃病,可以说胃病一直都是让很多人头疼的健康问题。现代人生活节奏快,饮食不健康、作息不规律,更容易受到胃病的侵扰。
你是否知道,这类非常普遍的疾病,对买保险也会有影响呢?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常见的胃病有哪些?这些常见胃病对投保分别会有什么影响?
一、常见的胃病有哪些?
常见的胃病类型主要有4类:急性胃炎、慢性胃炎、胃溃疡以及胃息肉。
急性胃炎一般是饮食不当、胃黏膜受刺激而引起的,一般比较容易治疗;
慢性胃炎是各种原因所致的胃黏膜炎症,可分为慢性非萎缩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两种;
胃溃疡指的是胃黏膜被自身胃液侵蚀形成溃疡,与十二指肠溃疡都被称为“消化性溃疡”;
胃息肉,就是胃内的息肉,即胃内表面长出的肉疙瘩。
这类胃病如果治疗及时、得当,多数不会是十分严重的疾患,但有一些胃病确实提高了胃癌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对胃病患者投保还是会有一定限制的。
二、胃炎
胃炎可以说是最常见的一种胃病了。其中,急性胃炎一般是应激反应,治疗后通常可以较快恢复正常,投保不会有太多限制。
而慢性胃炎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不是慢性萎缩性胃炎或者自身免疫性胃炎,重疾险、寿险一般都可以标准体投保;医疗险有些产品会除外承保,但也有部分产品只要不涉及到胃溃疡、胃出血等异常情况,就可以标准体投保,比如平安E生保。
而如果发展到了萎缩性胃炎,常会伴有肠上皮化生乃至异型增生,这种情况恶化为癌症的风险就很高了,通常拒保的概率比较大。
三、胃溃疡
胃溃疡只要治愈了,要投保并不难。
投保重疾险时,如果是单纯胃溃疡,无其他病变,治愈至今已有一段时间,幽门螺旋杆菌也已转阴,则往往可以正常承保。但要注意的是,不同产品对胃溃疡的核保标准不尽相同,比如达尔文1号、备哆分1号只要求溃疡治愈超过半年即可,但也有些产品要求最后发病至少要超过2年。
医疗险对治愈时间的要求会严格一些,如果距离上次发病超过2年,未有出血、梗阻等情况,一般可以除外承保,也有部分产品可以标体承保。
寿险一般没有相关问询,可以结合自身需求选择。
四、胃息肉
胃息肉如果病理结果为良性,投保重疾险一般还是比较宽松的,比如瑞泰瑞盈就可以直接投保。
医疗险一般也会要求确诊为良性,且手术治愈至少2年、无复发,即可标准体投保。
寿险一般来说健康告知不会问及,按需选择即可。
五、总结
一般的胃病投保重疾险、医疗险,虽然会有所限制,但还是相对容易通过核保的。当然如果是严重的慢性疾病,则投保时会遇到比较多的障碍。
另外要告诫大家,胃病发生很大程度上跟饮食习惯和幽门螺杆菌的感染有关,及时治疗幽门螺杆菌、注意饮食卫生和膳食健康,会对胃病的防范和治愈大有裨益。
如果在购买保险前已经确诊HIV病毒感染,那么基本就与人寿保险无缘了。
如果已经购买了保险,投保的时候符合健康告知,但是如果后面不慎感染了艾滋病,应该怎么办呢?分别来看一下各险种都是如何处理的。
重疾险从条款中得知:因艾滋病罹患轻/重疾是没办法获得重疾赔付的;因输血和职业关系导致的艾滋病,罹患重疾是可以获得重疾赔付的;如果重疾险含有身故责任,因为艾滋病身故,那么也会赔付保额的。
医疗险是人寿险种理赔门槛比较低的,但健康告知和免责条款都是比较严格的。翻阅了几款百万医疗险之后,发现在责任免除部分,明确写到由于艾滋病引起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定期寿险,如果已经买了定寿,在保期间内感染艾滋病怎么办?
无论是意外、疾病还是自然身故,定期寿险都是会赔付保额的,只有在免责条款里面的身故是不赔的。而查询了某款产品之后发现艾滋病并不在免责条款中。所以就算因艾滋病去世,定期寿险也会赔的。
那么我们再说说另一种情况,得了艾滋病为什么不赔?由于艾滋病的特殊性,并且没有全面详实的统计数据,保险公司难以估算成本,也就无法设计合理的费率。这一疾病存在不可治愈性,同时也是一种长期性疾病,涉及高昂的医疗费用,且最终理赔大都是死亡理赔,保险企业要付出很大成本。许多保险公司因此谈“艾”色变。
通俗地说,保险公司为艾滋病人提供服务是一笔赔本的买卖。艾滋病人几乎不可避免的会发生重疾,可预见性的会在一定时间内死亡。
除极个别寿险企业曾为特定人群等设计过有关艾滋病的保险产品外,保险行业几乎不提供与艾滋病沾边的保险服务。
总结:如果在重疾险、医疗险保障责任期间感染了艾滋病,考虑及时退保减少损失。而定期寿险则可具体查看保险条款及免责声明再做考虑。
绝大部分人身险的责任免除中都列明“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不保。艾滋病是洪水猛兽,但涉及到保险为什么却要拒保?这是对人权的歧视还是利益的自保?
也许你还不清楚,艾滋病到底是什么。艾滋病(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HIV)引发的全身性疾病。艾滋病通过破坏人的免疫防线,让人体在面对病菌侵害的时候毫无还手之力。最后致人死亡的不是艾滋病,而是其他疾病。目前的医疗技术来说,艾滋病几乎是绝症。
研究认为,艾滋病起源于非洲,后由移民带入美国。1981年,美国疾控中心世界上第一次有关艾滋病病例的正式记载。1985年,一位到中国旅游的外国人患艾滋病入住北京协和医院后死亡,这是我国第一次发现艾滋病病例。
艾滋病的传染源主要是人的体液: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羊水等。
传播途径有以下三点:
经性接触:不安全的同性、异性和双性性接触。
经血液和血制品:包括共用针具静脉注射毒品、不安全规范的医疗操作、纹身等。
经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分娩时和哺乳传播。
艾滋病潜伏期平均6-8年,可短至数月,长达数十年。从初期感染HIV到终末期是一个较为漫长复杂的过程。90年代我国医学技术尚不发达,医疗水平差,对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普及几乎为0,这就导致了在某些集体医疗事件上有大面积感染的风险。
目前艾滋病仍是“不治之症”。全世界范围内缺乏根治HIV感染的有效药物,现阶段的医疗手段只能抑制患者体内病毒复制,降低HIV感染与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异性性传播大于同性性传播。每次出现艾滋病医疗事故或新闻,总有部分人群或媒体会乾坤大挪移的把艾滋病矛头指向同性恋群体。不可否认,男同性恋者之间艾滋病传染的几率的确高于艾滋病的其他几种传播方式。但尽管男男同性传播感染艾滋病者逐渐增多,异性传播感染者仍占大多数。
性传播仍然是我国艾滋病的主要传染途径。2018年一季度的HIV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25358例(69.2%);同性性传播7762例(21.2%)
;注射毒品传播1945例(5.3%);母婴传播404例(1.1%)。在往年的统计当中,异性性传播的数例也远多于同性性传播。
值得注意的是,艾滋病的新发正在趋于年轻化。青年学生新报告感染人数从2008年的527例,上升到2011年的1154例,再到2014年2695例。2011-2015年间,中国15—24岁的青年学生中感染者年均增长达35%。在相应年度的青年感染总人群中的占比从2008年的5.77%上升到2017年的23.58%。这一数值已经超过了国际艾滋病10%的“重灾区”认定感染红线值。
在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某些艾滋病人已经可以通过药物延长生命,有些甚至可以存活四五十年。除了身体较弱,日常生活与常人无异,那么艾滋病人也有买保险的需求,是否可以投保呢?
提及艾滋病,不仅常人避而远之,保险也是十分抗拒的。
2009年以前,各家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产品合同中免责条款均有一条:“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病毒(HIV呈阳性)”。
该条款饱受争议,2009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要求各保险公司删除“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除外责任。虽然这是保险行业内部的文件,但仅为“推荐使用”,并无强制拘束力也无法律效力。
“说白了,示范写法不是必须遵守的,只是保险行业内的一个规范。如果有保险公司不愿意遵守,它在法律上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当时的业内人士如是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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