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4个常见误区

2020-06-11
重疾保险规划

买重疾险,一定要学会避开这4个大坑:

大坑1:保险期限越长越好

重疾险的保险期限越长一定越贵,但期限越长不一定越好。你想想看,30年、40年、50年之后才出险,如无意外,到时候的物价水平会比现在高不少,保额相比之下就缩水了。如果你预算有限,建议优先选择定期重疾险,把保额做高,而非把保障时间拉长,让保额相对下降。

不过,在同样的保险期限内,缴费时间越长越好。因为随着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到后面每年交的钱其实是越来越少的。而且一旦出险,后面的保费也就不用再交啦。

大坑2:买带有分红的保险

分红型保险性价比跟单纯的消费型保险比起来,就弱多了。同样的保额、保障范围、保障期限,却会比纯消费型保险价格高出不少。这类产品是看准了很多用户追求多而全、且贪图方便的心理。买了可不划算。

大坑3:迷信香港重疾险

总有人说,香港保险理赔会很顺利,不像内地保险公司经常耍流氓。但是,理赔顺利有一个前提:主动如实告知。香港买重疾险的要求是主动告知,这可比内地保险的询问告知要严格多了。否则,一旦出险后查出你投保时有未主动告知的相关事项,香港保险是没有通融理赔这个说法的,那几乎就会100%拒赔。

大坑4:在月底投保

保险市场主要是代理人在开拓,而代理人每个月都有绩效任务的。一到月底,他可能会特别急切的给你宣传这个保险有多好,而不会告诉你它的弊端,而你往往也没时间好好看其中的条款了。这样可能造成草率决定,导致后面麻烦迭出,所以,还是谨慎为妙。

相关知识

买重疾险前,你必须知道的4个问题


为了防范因重大疾病造成的财务危机,重疾险应运而生。但重疾险种类繁多,有终身的,有定期的,有返还的等等,大多数人都挑的云里雾里,想找到一款适合自己的,实属不易。 一、为什么要买重疾险?

先带大家看一组数据:

根据国家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国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44.1%。在贫困户中,几乎一半是因病致贫。

一场重疾,轻则十几万重则几十万的花销,几乎是普通人一生的收入。

除此之外,治疗重疾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以及修复期间的调养费都是花销。

如果生病的人是家庭经济支柱,那么整个家庭在治疗期间和修复期间的收入损失,也是一笔变相支出。

所以,重疾险的功能,一方面是应对重大疾病造成的财务危机,另一方面是弥补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

二、重疾险保什么?

随着重疾险的升级换代,在保障责任上的PK已经有点白热化了,想占有性价比NO.1的宝座,着实有些困难。

也正是因为产品竞争日益激烈,我们消费者更要有火眼金睛,从众多产品中,识别出那些“货真价实”的好产品。

一款重疾险,如果我们只看两点来对比产品的话,就要看保障责任和免责条款。

保障责任告诉我们保什么,免责条款告诉我们不保什么,看懂了这两部分,也就搞清楚了一款重疾险的核心。

重疾险的核心保障一般包括重症保障、中症保障和轻症保障,这三者的区别如下:

1.重症保障

早在2007年,保险行业协会就制定了成人重疾险的病种标准,对25种常见重疾进行了统一规范,并且要求所有重疾险都必须包含高发的6大重疾: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

根据理赔数据,6大高发重疾占到了保险理赔的80%,25种常见重疾占到重疾理赔的95%,换句话说,这些疾病就是重疾病种的核心。

所以,直接给结论:

不管是保障80种重疾,还是100种重疾,核心保障区别不大,都包含25种常见重疾。

在挑选重疾险时,重疾病种并不是我们挑选重疾险的核心考量因素,仅作参考即可。

2.轻症保障

轻症是指那些没达到重疾理赔标准,但同样需要花费一笔钱的疾病,比如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度脑中风等。

轻症保障可以让我们早发现早治疗,缓解因治疗费用不足而延误病情、使病情恶化。

由于保险行业协会没有对轻症进行统一规范,所以轻症保障差异非常大,因此,一款重疾险产品是否包含高发轻症以及轻症赔付比例,可以作为我们挑选重疾险的一个比较重要的考量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产品还包含中症保障,中症是指那些比轻症重,但还没达到重症赔付条件的疾病,对于轻症和中症的保障,建议大家把重点放在保障病种及赔付比例上,相同条件下,赔付比例越高越好。

三、重疾险怎么赔?

说起重疾险理赔,有一个词很常见——确诊即赔,但在实际案例中,重疾理赔其实非常复杂,这也是让很多人心存疑虑的原因。

重疾险的理赔,准确地说,应该是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才赔。

以急性心肌梗塞为例,必须满足下列至少三个条件,才能赔付: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者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者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对于25种常见重症的理赔条款,不同的重疾产品略有不同,但差别不大,不存在哪家苛刻或者宽松,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哪款保险产品不赔的情况。

四、重疾保额买多少合适?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一场重感冒都有可能花掉上千块,何况重疾。如果重疾险只买了10万保额,大概率是不够的。

所以建议,重疾保额至少要买够50万,对于预算充足的人来说,100万保额保障更充分,也可以享受较好的医疗条件。

那么预算不足,该如何提高保额呢?

消费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一般不含身故,也没有储蓄功能,所以保费会相对便宜,建议预算有限的可以优先选择消费型重疾险。

缩短保障期限:重疾是一个多次配置的过程,如果短期内预算不足,可以选择保障到60岁或者70岁,等到预算充足,再搭配一款终身保障。

增加缴费年限:相同保费,拉长缴费年限,也可以提高保额。

五、总结

关于重疾险的挑选,搞懂了保什么和买多少的问题,基本上就已经解决了一半的难题,希望大家都能挑选到适合自己的重疾险。​

重疾险的购买误区


疾病都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然而我们却无法阻止,尽管医疗水平逐渐发展,但是昂贵的医疗费用仍然是一个普通家庭的重大经济负担。只有保险能再疾病面前为您撑起一片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饮食结构也随之变为以荤食为主,疾病表现为营养过剩,出现大面积的“三高”人群——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时间提前至三十岁左右。工作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改变,也日益影响着人们的健康。

生病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对许多人来说,得了重疾或许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因为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重疾的治愈率越来越高,存活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但这都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所以,得了重疾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时候没有足额的医疗开支费用。

有人说真是得了大病就是不治之症。对,的确有些疾病目前人类是无法攻克的,但可以肯定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大病的治愈率会越开越高。抛开这些不谈,疾病能否治好是医院的事情,到时候能不能有钱治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了。可以肯定,万一发生不幸,不管能否治好,我们会去积极的治疗,哪怕有一口气。巨额的医疗费用,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20万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这还不包括因重大疾病而引起的隐性损失,如因不能工作带来的收入损失,高额营养费和护理费等等。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一旦有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很可能意味着整个家庭因病返贫。五、十年甚至一辈子都无法翻身。

不要为自己找借口

有很多人为自己不买重疾险找很多借口,如罹患大病的概率会比较低;得了大病也就治不好了,买了重疾险也没有用;结余的钱还需给孩子买车买房,没有钱来买保险;家庭有长寿基因,没有遗传疾病;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可什么也得不到了;买保险不着急,等等再说吧;我想买但我爱人不同意等。下面来一一剖析这些借口。

误区1:大病一旦发生,也治不好

据专家说,80%以上的重疾都能治愈,前提是两个因素,一个是经济状况是否承受治疗费用,另外一个是心态是否平和。如果没有钱治病,相信心态再平和的人也会焦虑不安。即使没有治愈,还可以给孩子留下教育金、给父母留养老金,这笔钱可以尽该尽的责任。

误区2:结余的钱还要给孩子买车买房

没有私家车可以坐公车,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可以租房,只要调整好心态,生活照样幸福,但如果没有钱治病,根本谈不上幸福。而房子、车子的变现能力较弱,即使卖房卖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需要有一笔钱“专款专用”,而重疾险恰恰具备这一优势。

误区3:家庭没有遗传疾病

现代人患病和遗传有关,但不是绝对的,因为患病还和自身的免疫能力、工作生活压力、生活习惯等有关。没有遗传疾病只是风险相对低一些而已。

误区4: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怎么办

与银行相比,保险公司更安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挽救了含有保险业务的AIG,却没有挽救没有保险业务的雷曼兄弟,可见每个国家都把保险公司列为最重要的金融机构。通常保险公司的寿命比每个人的寿命要长,即使哪家公司破产了,也会有其他保险公司接手,投保人的保单利益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误区5:买保险不着急等等再说

每个人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前,有谁能预测到灾难的发生。身边经常会发生有的人今天身体还好好的,明天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竟然发现是癌症。因此,未雨绸缪才是硬道理。

误区6:我想买保险,但我爱人不同意

夫妻作为家庭的两大经济支柱,只需要一个人做出正确决定就可以了,因为每个人接受理念和知识不同,让每个人都有风险意识是需要时间的,但风险不会等我们都明白了以后再发生,俗话所说的措手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误区7:重疾险理赔比较难

重大疾的定义式由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学会联合确定的,是比较公平公正的。只要符合一些必要条件就能得到理赔。最令人害怕的并不是罹患重大疾病,而是得了大病却没有钱治疗,而这也正是重疾险的价值所在。

为孩子购买保险是父母的责任,为自己购买保险是体现对家庭的责任和关爱。只有让家人都得到足够的保障,我们的心才会更加踏实和平静。

以下是购买重疾保险,应遵循几个原则:

1、 看清保险公司的实力。投保时看清所要购买的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长期成长。实力雄厚的公司,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的保障范围会相对大一些,赔付能力也相对强。

除了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之外,消费者如果还需要对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险利益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考虑购买一些附加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搭配起来购买,得到更加周全、费用更合理的保险保障。

2、 如实告知。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合同约定,在投保过程中,对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麻烦。

3、 量力而行。购买保险产品,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有数据显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2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20-30万元左右较为合适。同时,在买了保险后,应定期拿出来检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所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资金充裕时,还可以适当加保。

4、 投保宜早不宜迟。一般在投保长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而且健康就是资本,年龄越大,健康的成本自然也就越大。

5、 接触专业的保险代理人。重大疾病保险也会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把能够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客户有其知情权,完全有理由让保险代理人详细解释保险条款,对于不专业的代理人要断言拒绝,绝对不能因为是亲戚或朋友而觉得不好意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险有详细的定义,这里的定义与一般普通大众所理解的重大疾病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份重疾保险,保证我们万一发生不幸,有足额的、及时的费用,不至于让家人东奔西走,即使治不好,我们也了无遗憾,因为我们没有给家人留下巨额的债务,使他们不至于失去我们的同时,还要承受经济的压力。

当心重疾险的几个常见陷阱-重疾险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顾名思义,重疾险即是用来保证严重疾病的。跟着医学水平的进步,患严重疾病的人“有救了”。不少人采购重疾险,可是一不当心就进入了圈套中。那么重疾险都有哪些圈套呢?

圈套一:补偿按身故并不是按大病

在身故保障金补偿的规则上,很多公司都按照保障金额赔付,但有单个公司会把身故保障金规则为交还已缴纳的保障费。身故不补偿仅仅交还保费,其实是把客户应享有的三项保障职责中的“身故”一项随便抽调了。这关于投保人来说是不公平条款。

圈套二:医治办法不符合保障条款规则则不赔

现实生活中,若不可罹患大病,病人必定首要采用医师主张的医治办法。但很多保障公司列出的保障条款却通常请求病人必须按条款请求的手术办法医治,才会给予赔付,而这些手术医治办法又通常是现已过期的医治办法。

圈套三:附加的很多额定职责仅仅噱头

很多公司的保障职责以外还有额定职责,但事实上,很多额定职责并没有实践效果。比方有些保障公司将“大病后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障费”作为额定职责,可是严重疾病类赔后,合同职责就终止了,底子用不着豁免未交的各期保险费。

圈套四:大病保证规模不是越广越有用

保险公司为了抢夺客户,通常在大病保险上大做文章,将严重疾病的品种分为数十种或许上摆着。可能很多投保人会觉得保的严重疾病越多越高,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在赔付额度上,各公司的规则也有不一样。有些保险公司会将大病区分为两大类:罹患“一类大病”赔付保额的80%,罹患“二类大病”赔付20%。怎样了解呢?即是说首次患上大病后,本该赔20万,可是之恩能够获得16万,剩余的4万要等投保人再次患上“二类大病后”才干赔付。

提示:综上所述,严重疾病保险的圈套主要有补偿按身故并不是按大病、医治办法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则则不赔、附加的很多额定职责仅仅噱头、大病保证规模不是越广越有用这四大点,我们一定要当心。

大保额重疾险的主要投保误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普通人罹患重大疾病已出现低龄化趋势。某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76%的重大疾病理赔发生在30~49岁之间,11.6%的重疾理赔案例甚至不足30岁。这一阶段的中年人普遍处于事业的成长期和和收入的高峰期。一旦确诊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将遭受重创。而重大疾病的发生概率已经进入低龄化,乳腺癌、肺癌、结肠癌、甲状腺癌等发病低龄化趋势明显。投保一份额度合适的商业重疾险,是个人和家庭抵御重疾所导致的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重要险种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种。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很多原来的不治之症已经找到了治疗的方法,但昂贵的治疗费用却让人望而却步,重大疾病保险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金,解决其面临的经济困境。

现代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保险诞生于1983年的南非,随后其他各国纷纷仿效。1985年和1987年,英国和澳大利亚分别推出各自的重大疾病保险,其后逐步进入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在30年的发展过程中,重大疾病保险在国际上不断创新,成为各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是世界上的福利国家之一,其医疗保障体系是由英国国民卫生服务体系(简称NHS)、社会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三部分共同构建。其中NHS是主体保障,覆盖全体国民,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救助只是补充。英国NHS体系覆盖99%的国民,商业健康保险组织只能小范围地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市场。英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是针对消费者个性化的保险需要,为高收入人群所提供的丰富的健康保险服务,其中重大疾病险是最重要的险种。

美国医疗保险分为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两部分。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群体一般自行购买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在内的保险产品。低收入群体和60岁以上的老人则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其社会医疗保险也包含重大疾病保险,当参保者罹患规定的重大疾病时,政府将为其支付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1995年,重大疾病保险被引入中国市场,最初只是作为寿险的附加险,对投保人所患7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瘫痪和重大器官移植术)给予保障。1996年,我国推出了保障重大疾病终身的主险产品。如今,重疾险产品已成为我国人身保险市场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走出误区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由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组成。那么,我国的社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已经拥有了保障,还有必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吗?

事实上,如果发生重大疾病的话,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外,还会产生以下三方面的费用:一是后续治疗费;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费用;三是发生重疾后的营养费、护理费等。而社保以及单位的福利保障能覆盖的仅仅是医疗费用,并且还只是一部分的医疗费用。我国基本医保的设计原理是低水平、广覆盖,注重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首先,医保是报销型保险,先花后报,若遭遇高额医疗费用,只能先自己想办法筹措;其次,医保报销有很多限制,如起付线以下不报,封顶线以上不报,不符合医保目录的部分不报,符合医保目录部分按比例报销,责任事故不报;最后,很多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而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特点是保额由自己选择,投保人一旦被确认为患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将保额一次性全额给付,不让投保人陷入无钱看病的窘境。重大疾病保险还可以帮助投保人解决重大疾病期间大量自费药和治疗重大疾病后几年的康复费用,补充投保人在患病期间影响到的收入。因此,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作用并不多余,是社保的有效补充。

很多投保人望文生义,认为买了重大疾病险,所有大病都可以保。事实上,保险业对“重大疾病”有明确的界定。在保监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其中包括最常见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等。各家公司会自行添加一些病种,一般在30种以上。

还有一些投保人因疾病险的“兆头不好”而不愿意购买疾病险,这也是投保的误区。和保险公司其他险种相比,意外险、寿险、疾病险等保障型保险应是投保人首先要考虑的投保险种。因为一旦发生类似风险,将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冲击。在保障齐全的情况下再考虑万能险、分红险等理财型险种。保障型保险的作用是“雪中送炭”,而理财型的保险则属于“锦上添花”。

先保孩子后保大人也是误区之一。买保险要分清主次,排在第一位的应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收入最高的人发生重大疾病而无法工作,家庭生活将会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这时重疾险就能发挥其“雪中送炭”的作用了。因此首先应是保证家庭中的成年人健康得到保障,再考虑给孩子买保险。

投保要点

越早投保越好。保费支出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保障责任相同的情况下,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应该尽早购买保险。一般来说,20~35周岁是购买重疾险的最佳时期,保险公司通常不接受60岁以上的投保人。现在虽然也推出了一些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产品,但从保费方面计算,老年投保人的保费较高,因此越早投保越合算。

保额的确定。消费者可以根据年收入水平,以及被保险人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度来确定重疾保额。比如,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人群,建议选择重疾险保额10万~20万元。年收入在12万~30万元左右的人群,建议重疾险的保额至少要达到30万元。而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被保险人,特别是被保险人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建议保额选择在50万元,以保证家人生活品质不会因被保险人的疾病而严重下降。

最好选择长期缴费。对于重疾类产品,交费时间越长越好。道理很简单,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患病几率会大大增加,如果不幸生病,且在交费期内,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费。所以,重大疾病保险选最长的期限最合适。

定期VS终身

我国的重疾险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两种。定期重疾险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周岁、70周岁或者80周岁时保障就会终止,但投保人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以一定保费的形式或既定金额返还保险金。终身重疾险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有效期直到身故为止,不受年龄限制。一旦罹患重病,就可以获得保险金赔付的支持;若一直非常健康没有罹患重病,那么等到身故后家属可以获得一笔身故保险金。

在相同的保障额度下,定期重疾险保费一般为终身重疾险保费的30%左右。同时,年龄越高,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也越高。因此在重疾险的选择上,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如果收入较低,可以选择定期重疾险;如果保费预算较充裕,或者被保险人年龄已经超过30岁甚至35岁,那么建议选择可保障至终身的重疾险产品。

纯保障型VS分红型

现在国内不少重疾险是与分红险相结合的。分红型带有理财的功能,保费高于纯保障型产品。投保应当尽可能选择消费型或是不分红的产品,以达到花最少的钱,获得最高保障的目的。

一次赔付VS多次赔付

一般的重疾险都是只赔付一次的,投保人一旦罹患重疾,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之后,保险合同随即终止。由于其有了病史,无法再次投保重疾险,而一旦再次罹患重疾,就会陷入没有保障的境地,给本已受损的经济状况再次造成沉重打击。多次给付重疾险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设计的,可以给付两次甚至更多次。目前常见的多次给付重疾险产品形式是将重疾险能保障的所有重疾种类分成几组,限制条件是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所患的重大疾病要在不同的组别里才能获得赔付。另外两次确诊重疾间隔需达到一定的时限,如有的产品规定是1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增加了保障范围,赔付成本高,费率也要高10%左右。经济条件好、预算充裕的消费者也可根据家族病史综合考虑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综合重疾险VS防癌险

目前,我国市场上能“保”癌症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含癌症在内的普通重疾险,另一种是专门针对癌症的“防癌险”。防癌险是否值得“额外配置”?癌症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普通重疾险大多只赔付一次,有些即使可赔付两次甚至四次,也要求每次是不同病种,对于罹患癌症的投保人起不到很好的保障作用。而且,普通重疾险针对癌症的保障主要是恶性肿瘤,原位癌之类的轻度癌不在保障范围内。而防癌险在提供各类恶性肿瘤保障的基础上,不少产品可提供对原位癌的保障,这就弥补了重疾险在此方面的不足。由此,建议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的基础上,考虑选择保费低廉保障高,并可附加特定防癌险作为补充,如可投保30万元重疾险和20万元防癌险及5万元轻症险,这样保障面广,额度充足,能在控制费用支出的同时获得最大补偿。

国际经验借鉴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仍存在相似度较高、市场不够细分等问题。英国的重大疾病保险发展较早,产品创新更加灵活,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一些经验,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丰富的选择。

英国重大疾病保险分为两种产品:一种是只保障6~10种基本疾病的保险;另一种是包括30种或更多种疾病的综合保险,投保人可自由选择。这两种产品一般都提供残疾保障和收入损失保障,能够给患病的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英国重大疾病保险的一大特点是能够用来抵押贷款,当被保险人患病时,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拿去银行做抵押,从而避免了在患病治疗期间或收入损失期间还要承担的还款压力。目前英国60%以上的重疾保单与贷款相关,超过20%的英国工薪人群拥有重疾保单。另一个特点是回购式选择条款。回购式选择是为了弥补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的缺陷而产生的。在提前给付型产品中,被保险人若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其死亡保障保额相应减少。一般情况下,由于被保险人在患重大疾病后其死亡风险增加,保险公司不会再向被保险人提供死亡保障保险,从而导致了被保险人死亡保障不足。回购式选择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身患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死亡保障保额相应减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某段时间后仍然存活,则可以按照一个固定费率买回原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如25%,死亡保障保额增加;如果被保险人再经过一段时间继续生存,那么还可以按固定费率再买回原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如25%,死亡保障再次增加;这样经过2~5次回购,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障保额就会恢复到原来购买保险之初的水平。

英国近些年还推出了阶梯式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即保险公司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若干档次,根据不同档次规定不同的保险给付金额,如心脏瓣膜置换50%,瓣膜切开术10%,瓣膜修补术5%等,剩余的保险金额则用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其他重大疾病。不过,全部给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这种给付方式使被保险人除了在一些小手术时能获得充分的保障,在随后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

重疾险投保时所需注意的误区


等待期

保险公司免责期,少则90天,长则一年。重疾险保费对等待期的长短很敏感,90天的比180天贵。当然,对于客户,这个时间越短越好。刚听说一单理赔,就是在买了重疾险以后3个多月的时候查出来的(90天等待期刚过),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逆选择吧?事实证明不是。如果客户买的是等待期180天的产品,那么就不能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只能返还保费。

所以如果有两个产品,一个重疾种类40种,一个50种,前者等待期90天,后者180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前者。

轻症疾病

轻症疾病是顺应医疗发展趋势,将先进治疗手段(如微创介入、不开胸)纳入保障范围,将原本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如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客户尽早安排治疗,降低患重疾的可能性。

轻症疾病的赔付一般以重疾保额的百分比如20%出现,如重疾保额50万,得了轻症可能就赔10万。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要注意,这个10万赔了以后那个50万是继续50万还是减少为40万,两种情况对保费的影响自然也不同。

当然,轻症疾病的赔付额度通常不会太高,所以,如果你看上了某个公司重疾险,但是不带轻症,问题也不大,因为这部分风险自担也OK.

癌症额外赔

重大疾病赔付里,有百分之七八十都是癌症,所以,部分产品会在赔付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对癌症进行额外赔付,以提高关键疾病的保障额度。当然,记住,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反过来讲,如果你嫌重疾险太贵,那么买单一的防癌险也可以,毕竟,把最大的风险点规避过去,也就差不多了。

身故赔付

有人会问,如果没有得重疾身故了呢?这里分三种情况,第一是身故没有任何赔付,第二是返还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第三种就是身故和重疾一样都是赔付保额(当然只赔其中之一啊,哪个先发生赔付哪个).

而这三种情况,当然对应不同的保费,而且差距还挺大。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就好,没有好坏之分。

是否有豁免

这不是八卦姐第一次讲到豁免了,实在觉得这是个好东西,保费豁免的意思是,如果你得了约定的保险事故(如重疾/身故或者全残),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保险利益不变。

豁免在什么情况下有用呢,就是夫妻互保或者你给小孩买保险的时候。这样,除了被保险人得重疾可以获得理赔之外,如果投保人(就是交钱的人)出了约定的事故,以后就不用再交保费了,但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变,所以,保费豁免又称为保险的保险。

免体检限额

这不是产品中的规定,而是各保险公司内部的约定,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经营策略相关。对于客户来说,当然是免体检限额越高越好啊。虽说咱也不想逆选择,也不担心身体有什么大毛病而通不过理赔,但这社会,谁愿没事跑医院或体检中心啊。

当然,这里再提醒一下,一旦过了四十,免体检限额就会直线下降,20岁的小鲜肉可能买50万甚至70万都不用体检,但是40岁的大叔可能30万就要体检。没办法,男人四十一道坎啊,重疾理发生率上也是。

最后,提醒一句,现在保险监管那么严,各家公司的产品不会天差地别的,关键是一个字,早买!

重疾险投保五大误区


疾病来临时人们要面临的不仅仅是疾病带来的痛苦,还有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面对日益增长的昂贵费用,专家称提前为自己购买重疾险是很重要的。那什么是重疾险呢?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险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消费型的产品,不带任何资金返还;还有一类则是带有储蓄性质的返本产品,或是用寿险类的主险产品附加一份重大疾病险。

消费型的重疾险,比较实惠些,我们说,买消费型的健康险,更像是租房。消费成本低,可选择余地大,觉得不喜欢、不合适,就可以换一个,退掉它的损失也不大。

消费型重疾险每年缴费较低,灵活性也比较强。一份一年买一次,或是每隔3~5年买一次的短期重疾险,就好比一年期或五年期的一份租约,"租金"便宜,觉得不合适自己了,只要不续保就行。

而一份保障期限为十年、二十年,或是约定保到60岁为止、70为止的长期消费型重疾险,就像一份长期的住房租约(当然类似这样的租房合约,在现在的居民住房市场已经很少,在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中较多些),可以使用一二十年,甚至三四十年,但是只要每年缴少量的"租金",虽然最后的"产权"不属于你,你也不能通过取得产权然后将房子卖出换回货币,但是已经满足了你在一定期限内的保障或使用需求。

购买具有返本条款的储蓄型重疾险则好似"买房",二三十年之后如果你还生存,就可以收回一笔资金,但是每年的缴费压力比较重。

走出五大误区

提醒投保人,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投保重疾险还需走出五大误区:

并非保了就能赔由于重疾险只有在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内,并符合赔付条件才能获赔。因此,购买重疾险产品时,投保人要看清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对部分重疾设置一定的年龄限制,如患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老年痴呆症、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和语言能力丧失6种疾病,保险公司可仅承担在某年龄之前或之后的保障责任,但要在保险条款中进行特别说明。对此,投保时需特别留意。

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投保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1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较为适中,不能低于10万元。

并非是癌症就能保据了解,大多数重疾险的索赔都是由癌症引起,因此,有些保险营销员在招徕客户时称“买了重疾险,是癌症就会赔”。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癌症都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例如,女性的原位癌和皮肤癌在很多产品中就属于免责范围。因为原位癌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癌症”,在医学上与恶性肿瘤有较为清晰的区别定义。所以,国内外大多数重疾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

不可隐瞒以往病史投保重疾险的过程中,投保人应主动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和无法履行,在理赔时会产生麻烦,导致理赔纠纷。

并非合同生效后就能获赔由于在保险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此观察期的长短也应成为选择重疾险产品时需要考量的标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7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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