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2020-06-10
保险业发展规划

世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一些权威研究资料表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竞争的白热化和联系的网络化的出现,未来若干年内,世界保险业的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外国保险公司在本国保险市场上的作用将增强。这表明, 在开放的保险市场中,各国保险业的竞争将比以前更为加剧;但另一方面,它也给各国保险业相互学习带来了很好的机会。

(2)政府在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中作为竞争者的作用将下降。 这从另一方面表明,私人保险、商业保险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3)为了提高竞争力,保险公司必须注重内涵式发展,也就是说,在其承保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注重业务的质量,保持保费规模的稳定增长,以便维持公司的稳定经营。保险监管机构在审批公司能否新增分支机构时,不能只将保费收入作为唯一的因素,而应当同时考虑续保率、净资产比例等指标。

注重保险业的国际化经营

中国的保险业从现在开始就不得不注重保险业的国际化经营,这样一种国际化经营至少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制度。

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基础、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不同,保险制度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保持自己的特性,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作为一种基本的制度形式,各国的保险制度也会表现出它们共性的方面。这些共性一方面是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保险制度时所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同时也是各国之间能够进行合作,特别是分保活动的前提。我国在发展民族保险业的时候,固然需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建立保险制度,但同时也应当遵循国际惯例。这些国际惯例体现在许多方面,如果从产品开发和合同制度等方面来说,目前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可保风险的条件。可保风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经济上的可行性;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有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损失是可以被确定和计量的;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②保险合同的特性。保险合同应当具有以下特性:最大诚信,机会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与个人性。并且在合同的语言方面要做到简洁、清晰、不易产生歧义。③人身保险合同中保护保单所有人的主要条款:完整契约条款,不可争条款,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宽限期条款,所有权条款,复效条款,不丧失价值的任选条款,受益人条款,保单贷款条款,自动垫交保费条款,保险金给付的任选条款等。④保护保险公司的主要条款:自杀条款、迟延条款、危险因素限制条款等。⑤保险产品的定价制度和准备金制度。在上述诸方面,我国保险公司的运作还存在许多缺陷,许多寿险公司的主要条款中甚至没有不可争条款、所有权条款这样一些非常重要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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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保险业应做哪些调整:我国保险业的资源战略重组调整(二)


(3)功能型产业政策的形成

保险产业政策对一国保险业的发展、 产业结构合理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及保险业功能的发挥及对保险制度安排的优化产生很大的影响, 尤其对我国这样一个正处在建立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且保险市场不尽完善及保险的功能受到抑制的国家。

产业政策的模式大体可以分为追赶型、 差别型和功能型三种,产业政策模式的定位, 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该国的经济体制,体现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根本上讲, 以 “三个有利于” 为标准, 实事求是, 尊重保险业的发展规律和 WTO 的压力会导致国家效用的转化, 市场经济中各投资主体、 供给主体和服务主体及需求主体的效用的变化及其博弈效果, 这些是导致产业政策必然发生转变的根本原因。WTO 的国民待遇使靠歧视性政策把其它资源转移到保险业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是不现实的。产业政策必然从单纯的追赶和差别化模式向更注意发挥比较优势、 强化市场功能和提供信息的方向转变。加入 WTO 后。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只能在 WTO 容许的限度内再以功能化的产业政策为主基调的前提下谨慎地使用, 完全依靠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是不现实的, 因为差别化产业政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所表现出的 “重商主义"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 WTO 的要求格格不入。差别化产业政策的理论基础之一的规模经济理论, 一方面在保险业中没有明确的数据予以支持, 另一方面规模经济的问题似应交由市场主体并辅之以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去解决。至于追赶产业政策, 则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代替市场, 欲速反不达。而功能型产业政策的根本特征即是提供相对稳定的信息导向, 建立市场秩序,规范交易制度, 提高效率,调控市场等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功能, 以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 国家效用目标

(1)金融安全。①保险业本身不乱, 偿付能力好; ②国家实力不强和国有资本的有限性导致国家不可能对保险业面面俱到, 因此国家对保险业的控制(防止外资的控制)、 国家对保险业的担保压力逐步减轻,税收的掌握将成为主要考虑内容。

(2)保险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的增强及保险产业的高级化。保险力度和广度加深、 保险布局优化是重点,而前提是保险业危机的化解、 创新和发展。目前保险业太小,每年保费 1200 多亿元,还不及国有大银行的不良资产, 保险行业导航目录

保险业,概述(四):我国保险业发展阶段及面临的形势分析(二)


(二)2009 年保险业面临的新形势

2009 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集中实施、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同时,受全球经济金融危机的影响,也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 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保险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夯实发展基础,防范潜在风险,积极开拓市场,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宏观政策环境

2009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将进一步深化。 从国内看, 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化解。中央明确提出 2009 年的工作重点是“增信心、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深化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修订的《保险法》进一步体现了科学发展、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要求,将引导保险业走科学发展、诚信经营的道路。2009 中国行业年度报告系列之保险目录

法国银行保险业发展的启示


1973年,全球最早的两家银行保险公司出现在法国。此后,银行保险发展迅猛,法国的银行在保险市场所占份额迅速上升,并逐渐向非寿险领域进军。无论在经验、管理、技术上,还是银行保险的市场成熟度上,法国均首屈一指,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管理体制,银保合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银行保险已开始成为保险业务的重要销售渠道,已与个人营销、团体业务成三足鼎立之势,但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我国在发展银行保险业,结合法国银行保险发展实践,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

法国银行保险业的发展经验

随着法国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对便捷、高效且集储蓄、保险和投资为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需求迅速增长。储蓄逐渐从银行存款账户转移到寿险产品,银行保险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其保费收入占金融资产比重大幅增加;金融监管的放松为银行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上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发生剧烈变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风起云涌。法国等西方国家纷纷放松金融管制,使得银行能够进入保险领域。法国等欧洲国家都已允许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100%控股。

政府以优惠税收政策支持银行保险发展。法国政府在法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中均占有股份(尽管私有化已经改变了这种状况),并引导双方的联合,进一步发展银行保险。在法国,被称为“契约资本化”的保单税收优惠为银行在寿险市场取得市场份额作出很大贡献,这些产品的税收优惠对顾客具有很大吸引力。

银行进入保险业的门槛较低。法国堪称保险意识最强的国家,其保险业最大特点是国家强制保险比例较高,一直缺乏竞争,银行很容易进入保险业。保险代理人曾联合抵制银行保险公司以保护他们特权地位,但最终没有作用。银行进入保险市场后,保险代理人数目迅速下降,从1980年的4万人减少到1987年的2万人。

保险公司不失时机介入银行领域。保险业经过数百年发展,传统营销手段已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业务上的突破,必须开拓新的营销渠道,而银行庞大的客户网络无疑是最好资源。借助银行资源提供新的服务,可以降低成本,加大保险公司的市场开发深度。

银行保险的发展与各国立法、历史、税收等多重因素有关。虽然各国发展水平并不均衡,也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遵循,但发展银行保险却是一条能够实现多赢的道路,是金融业发展的潮流。

我国该如何发展银行保险业

放松制度约束,构造银行、保险多赢的合作机制。建立产权一体化的金融控股集团,已成为金融行业融合的有效形式,这是符合金融发展规律的。针对我国银保合作层次偏低、合作短期化、随意性强、恶性竞争严重等问题,我们应适当放松产权监管控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对现行分业经营的立法限制进行修正,通过产业组织形态的重组,将保险业务充分整合于银行销售模式中,促进银保向纵深发展。

优选适合银行网络销售的保险产品,提高银行保险产品的成功率和吸引力。银行保险的整合通常由寿险业务开始,逐渐纳入财险业务。

以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银行保险发展。我国对保险的税收优惠十分有限,尤其对个人保户几乎没有任何优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户对保险的需求。借鉴法国的做法,我国应考虑加大对保险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加强对银保合作的监管。在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分别受银监会和保监会监管。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银行业与保险业日益融合,势必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及时调整监管模式和监管机制,促进银保企业共同发展。

银行保险业——相关资讯广西银行保险业联手规范保险代理市场

9月8日,广西保险行业30家省级会员保险公司总经理和广西银行业18家省级商业银行及部分政策性银行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广西银行保险业业务代理联合自律公约》。此举是为进一步规范银保秩序,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建立银保业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合作关系,建立行业内部和行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理性竞争和诚信经营,协调处理银保业务违规问题,共同处理和化解各种风险。据悉,银行业、保险业联合开展业务自律活动在全国尚无先例,是广西银行业和保险业自2001年建立代理销售关系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地开展整治市场秩序的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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