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机构,市民可在社保定点药店买奶粉化妆品

2020-06-05
人社局保险规划
有什么新变化?

首次详细列明定点机构应承担的义务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日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资格和条件,并首次详细列明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承担的义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引导定点机构遵守规定恪守诚信、规范运作,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办法》中还制定了定点机构的考评与信用等级评定考核办法。

《办法》中明确规定,将对定点机构执行法规政策情况、服务水平及费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定点机构实施分级管理,执行相应政策。其中,对年度考评总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和连续两年被评为D级的定点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如何影响生活?

市民可在社保定点药店买奶粉化妆品

如何保证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都是真药?又如何杜绝现在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在出售药品的同时违规出售日常生活用品的现象呢?

记者在查阅《办法》时发现,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与条件里要求,要申请成为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店,首先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要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办法》还首次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权限做出说明,明确了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按照此办法规定,参保市民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婴幼儿奶粉和化妆品都属于合规行为,但除此之外的生活日常用品都属违规行为。

“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评标准,对于发现定点零售药店有非法行医或销售《办法》规定以外的物品的,发现1例要扣2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办法》出台的明确规定,将更有利于稽查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在日常检查和处罚行为,从而减少和制止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售卖日常生活用品的现象。

怎么监督违规?邀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定点机构

定点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又是怎么样的呢?如何引导定点机构遵守规定恪守诚信、规范运作,提高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呢?

《办法》中提出将对定点机构实施信用等级管理,利用科学、合理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级标准,客观公正地对定点机构执行法规政策情况、服务水平及费用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该负责人介绍说,实施信用等级管理,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效率,有利于优化定点机构的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有利于社会监督,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定点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上,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机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核实和登记。此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对各定点机构进行监督,每年对各定点机构进行群众评议。

医保卡是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个人专用账户,应该专卡专用,用医保卡套现或买生活用品,说明大家健康保障意识淡薄。市民应合理使用医保卡,不要随便透支自己的“救命钱”。

扩展阅读

零售药店,严禁全省医保定点药店违规刷卡,药店违规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不得摆放和销售医保卡支付范围之外的商品。已摆放或销售其他商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出通知,严禁全省医保定点药店违规刷卡,若发现药店违规,将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前段时间,我省部分医保定点药店通过将商品清单打印成“中药、中成药”,让参保人用医保卡刷日用品违规套取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以昆明市为例,目前昆明市共有447家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306家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754家定点零售药店与市医保中心联网,医保参保人可持卡在上述近1500家“两定”机构进行就医购药,受人力、物力、财力等原因的限制,实时对定点药店进行监控目前还有一定的困难。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定点药店套取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在广泛调研、多次商讨并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正式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3措并举,从源头上保住参保人的“救命钱”。

3项措施

1、云南省医保中心主任熊武介绍,去年起,我省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已经从最初的就医购药扩大到“所有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注射疫苗”等领域。因此,三项措施之首就是要求各州市对申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严格的资格审定。凡申请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一律禁止摆放和销售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的商品,如日用品、化妆品等;对于已经纳入定点的零售药店,如果店内已摆放或销售医保卡支付范围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此类商品进行清理。

2、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参保人员合理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3、最后,在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上,我省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严禁药店允许参保人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规定范围外的商品。对于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坚决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零售药店,陕西新增网上办事 简化医保定点机构资格认定程序


随着全国医疗保险改革不断深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与此同时市民对医疗保险就医/报销的便捷性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陕西省人社厅决定简化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程序,规定:

凡在省级参保单位周边的医药单位,可持当地人社部门定点资格证书,直接到省医保中心申办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省人社厅不再重复认定资格。同时,符合条件愿承担省级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在网上进行新增定点申请和签订服务协议。

据悉,6月1日后,欲提出新增定点申请和续签协议的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点击“办事服务”-“网上办事”-“社会保障”,选择“省级医保两定医药单位服务协议签订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省医保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的新增医药单位,须办理入网手续,在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指定类别的医保服务协议书,报送省医保中心核准后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续签协议的,可按上述要求直接下载、签订申报系统指定类别的医保服务协议书。省医保中心将适时向社会公布协议签订情况和定点医药单位名单。按此流程,申请省级医保服务的医药单位可一次完成联网申请和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据统计,目前,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有100家,定点零售药店286家。而西安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608家,定点零售药店达1844家。通过简化资格认定程序,从网上签订服务协议,不仅极大地方便申办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意味着14.2万名省医保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范围更宽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6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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