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随着近日鹰潭、萍乡两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省内异地就医平台的对接,我省11个设区市全面实现到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其中,赣州、九江、吉安、景德镇、上饶5个设区市实现与南昌双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截止到今年11月底,我省已发放省内异地就医卡25309张,其中发放异地就医实名卡6304张。今年以来,已有32589人次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刷卡即时结算,发生医疗费用18593.45万元。目前,全省每天异地就医住院患者达500余人。
记者还了解到,在昌异地就医人员可以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胸科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及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益丰大药房等3家连锁药店的100多个门店实现持卡就医购药即时结算。
今后,江西将进一步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平台,加快推进省内医疗保险“一卡通”,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基础上,与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对接,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周到的服务。
治疗费每年高达10万元
“血友病患者被称为‘玻璃人’,他们不能磕碰,一旦磕碰便流血不止,就连拔颗牙齿也可能会送命。”昆医附一院血液科主任何争春介绍,血友病是一种先天遗传性出血性疾病,只会遗传不会传染。绝大多数情况是男性发病,女性则为携带者。发病机理是因为血液中缺乏正常凝血所需要的凝血因子,导致凝血功能障碍。
“血友病为终身性疾病,最有效的方法是补充凝血因子替代治疗。”何争春说,如果治疗得当,患者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然而,注射一针凝血因子所需费用是1200多元,血友病患者按照正常的预防和治疗,每年需要10万元。
对于昂贵的医疗费,小茂的爸爸选择了放弃。3岁时,来自镇雄的小茂被检查出患有血友病,当爸爸知道这种病有可能是妻子遗传给孩子时,离开了母子俩。妈妈带着小茂来到昆明,一边打工一边寻医。
现在小茂已经13岁了,血友病导致他的腿关节和脚掌严重变形,无法站立,仅上了一个月的学就休学回家了。不仅孩子看不到未来,就连妈妈也一筹莫展,直到现在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是血友病基因携带者。就因为小茂妈妈的不确定,5年前,她在昆明再婚了,第二年生下了小霆,然而不幸同样降临到了小霆身上,小霆今年3岁半,也已被确诊为血友病患者。
何争春告诉记者:“血友病患者家族中的女性,应该做血友病基因携带的检测,如果携带有血友病基因,在怀孕时应该进行产前的遗传诊断。”
云南省约有4500名患者
为更好地治疗血友病患者,省卫生厅指定昆医附一院血液科为云南省的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收集并上报全省血友病患者信息和凝血因子类制品供需情况。该中心成立15个月来,登记了153名血友病患者。但按照云南人口基数和血友病万分之一的发病率推算,云南应有4500名患者。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侯建红说:“很多血友病患者都在基层,但基层医生不能诊断血友病,使血友病患者发现率较低。今后,云南将加强对基层医生的培训,使每个州市都有能诊断、治疗血友病的医师队伍。”
今年起可报销门诊费用
了解到,去年年底,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特殊病门诊医疗费负担,最高可以报销70%的门诊医疗费用,这给血友病患者的治疗带来了希望。
“参加医保的特殊病患者,都有了医疗保障,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个省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居民医保处处长高志学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血友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癫痫)等8种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最高可以报销70%的门诊医疗费用。
据了解,成年人患血友病等8种特殊病,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报销65%,三级医院报销55%。学生儿童患血友病、白血病及恶性肿瘤,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5%;学生儿童患规定中其他的特殊病,门诊医疗费按成人的报销比例执行。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特殊病门诊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0%。
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待遇需要哪些条件呢?首先,患者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次,患者住院治疗的疾病诊断必须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然后,患者须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
此外,省人社厅还提高除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外的其他18种重大疾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包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住院报销比例达不到90%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到90%。取消住院治疗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治疗按各统筹地区现行门诊待遇政策执行,符合门诊特殊病范围的病种按照门诊特殊病待遇政策执行。
而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实行大病保障与医疗救助相结合。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还实行门诊特殊药品补助,患者可获得口服伊马替尼(商品名:格列卫)或尼洛替尼(商品名:达希纳)的药品补助。在每一个治疗年度内,患者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同负担前3个月药品,患者自付3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70%。后9个月药品由中华慈善总会进行援助,免费提供。
动辄几十万元医疗费用的肝移植手术,也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即手术项目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包括云南省诊疗项目中的异体供肝切除术、肝移植术、移植肝切除术+再移植术、器官联合移植术。参保职工因患肝癌进行肝移植手术的按照重大疾病住院保障待遇执行;其他原因进行肝移植手术的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20种重大疾病病种范围
肺癌
食道癌
胃癌
结肠癌
直肠癌
乳腺癌
宫颈癌
子宫癌
肝癌
胰腺癌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非霍奇金淋巴瘤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
血友病
急性心肌梗死
脑梗塞
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
脑出血
(通讯员林毅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作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项重点工作,放在发挥医保效能的重要位置来抓。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有1200余人次在省定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直是困扰医保职能有效发挥的瓶颈,也是全市广大参保人员的迫切愿望和期盼。本着“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市人社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医保中心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方法途径,经过半年的联网测试运行,于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这项利民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过去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先行垫付,出院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系列繁杂程序。
在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中,市医保中心以畅通医保运行机制为目标,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制定社保“一卡通”就医结算办法,实现了医保患者不再为医疗费用结算而跑远路、费身心;对异地结算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业务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并实行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医保惠民政策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据了解,由于退休返乡、驻外工作、或因病需要转诊到省城就医的患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政策了。现与我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省城定点医院有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山西中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心研所)、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分)、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部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64医院等25所和部分地市定点医院30所。
12月23日上午,朔州市职工医疗保险转往太原、大同就医的参保职工分别在太原市山西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数据上传测试成功,这意味着朔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将实现医疗费联网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启动后,朔州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其他地市到朔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除自付部分外,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费用垫付多、负担重、报销不方便等问题。目前朔州市首批确定的四家定点医院为: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以全省“社保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市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把为老百姓办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工作出发点,在实现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市医保中心早安排、早部署,于10月份启用了全省“三个目录”统一编码,并成功接入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经办机构实时联网,并对县区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为一下步全市正式启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下了基础。
首先,完成省级统筹,最主要的是破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在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条件下,缴费达法定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如果这一部分人员转出,这就意味着参保人在转出地缴纳的费用增强了当地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而转出与转入之间的空额则需要转入地的基金支付,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地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异地医疗设置诸多门槛。因此,政府要应发挥其宏观统筹的作用,设置一个专门的异地转移准备金,厘清各地方的利益纠结点。
其次,完成省级统筹后,省际统筹就应该纳入议事日程,从国家方面看,如果参保人将医保关系从经济发达地区转到不发达地区,则会存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医保金额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情况,那么在转出相当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医保数额后,会有一定比例的余额,这一部分基金便应进入国家的专门准备金账户。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需要从制度政策、信息系统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今年内我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另外,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广州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广州—云南)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至此,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
在正式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后,广州与云南省的参保人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据悉,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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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缺口政府将“兜底”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大重要的变化,一是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二是明确规定当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条例》规定了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按规定,在《条例》实施后的10个月之内须出台相关执行细则,目前人社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力争提前出台细则,明确《条例》执行细节。
广州医保趸缴见底 缴费年限上调5年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经过2年多的审改,已获得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对此,陈敏解释说,调整最低缴费年限,目的之一是确保基金的收入规模和适当积累。“目前广州市医保基金积累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参保人一次性缴付的保险金,按照目前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10年过渡金仅够退休人员3年使用,基金支付的压力越来越大。”此前,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已经“穿孔”,2009年度至2011年度,基金缺口累计约为2.7亿元,因此2013年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额度已经提高。但新《条例》在资金投入、政府补贴、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特别指出,当医保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政府兜底。
近日,记者在德阳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市医保局从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条件、实现服务下沉5个方面优化20项医保经办措施。
减少办事环节。特殊疾病认定申请需单位或社区盖章规定取消;个人申报结算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由以往先拨付给单位再发给本人改为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卡;对外伤人员住院,经医疗监管人员调查受伤原因后,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纳入医院联网结算,参保人员不再申请和垫付医疗费用。
简化办事程序。对补办医疗保险卡的,由以往须到参保地办理,简化为可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局办理,实现了全市“无障碍”加磁补卡;对个人申报异地就医费用,不再要求单位申报,可由个人将有关资料直接寄送审核科室,审核完成后将报销费用划入本人银行卡。
缩短办理时限。特殊疾病门诊补助乙丙类认定时间由一个季度认定一次,改为每月进行认定,从认定次月起享受待遇,参保患者可及时享受待遇;个人申报异地就医医疗费,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定点医院申报医疗费,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个人门诊账户死亡退费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精简申请要件。对代办医保卡的,不再提供丢卡人的委托书;个人异地就医报销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取消提供复印件;定点医院申报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取消提供发票、出院证。
实现服务下沉。积极利用“金保工程”开发联网结算管理系统,在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门诊特殊疾病前端结算的基础上,开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联网结算软件,实现生育医疗费、工伤医疗费的医院前端结算,对甲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也将下放至医院,从而减少参保人员垫资压力和报账麻烦。
此次医保局的5个方面优化20项医保经办措施,从市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保补助申请的基本服务出发,精简了申请材料,大大方便了德阳市民。
医保卡可以异地刷吗?近日,长沙、武汉、合肥、南昌四地实现医保卡、公积金互认,简单来说,就是四地可互刷医保卡,异地就医也能进行及时结算。不过并非所有参保人都能享受以上服务。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能够参与医保卡异地使用的人群要注意些什么。
1、哪类人可以享受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以武汉地区参保人员来看,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一是医保关系安置地(长驻地)在其他三城市的参保人员。比如有些已退休的参保人,之前在武汉参保,退休后搬到外地的儿女家,居住地不在武汉。这样的参保人,如果医保关系的安置地在合肥、南昌、长沙三城,可以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二是需从武汉转院到长沙、南昌、合肥三市治疗的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参保人在本市3级甲等医院难以确诊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三是因公出差、探亲或在法定假期期间突发疾病,需临时在其他三城市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紧急抢救并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四是在武汉参加职工医保,到其他三城市就业的人员,需在三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长沙、南昌(市本级)、合肥三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在武汉享受四城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2、四市医保异地就医刷卡的医院有哪些?
长沙市: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
武汉市: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五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
合肥市: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昌市: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
3、医保卡异地使用的城市有哪些?
目前,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个长江中游城市可实现医保卡异地互刷,医保结算系统平台也实现了互连互通,参保人员可持参保地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在其他三市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即时结算。
除此之外,深圳、惠州、东莞三地社保定点医院从5月1日起,可以联网结算,三地市民可以互刷医保卡,享受三地市内同等医保待遇,不必再回原地报销。
以上就是“医保卡可以异地刷吗医保卡异地使用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更多社保知识欢迎大家关注。
罗婆婆:我是一名南充的退休人员,现在跟随子女搬到了成都生活,但是我的社保关系还在南充,如果我想在成都通过医保看病,应该怎么办?
据记者了解,现在像罗婆婆这种流动生活人口已经很多了,有些老人为了帮助子女照顾后代,搬离了以前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为此,他们在居住地的就医也就成了一件具体的事情。为此,按照四川省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异地居住人员只要办理了相应的社保手续也就能够享受异地医保就医待遇。
据悉,目前四川省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范围包括,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和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的就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并提供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动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退休职工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的《××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本人签名。若为单位退休职工,还需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于户口已转回当地的提供户口复印件,未转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的长期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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