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复保险的分摊
2. 责任限额( Limit of Liability ) 分摊
这种分摊方式又称独立责任法( The Independent LiabilityMethod) , 是指各保险人的分摊额不是以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作为分摊基础, 而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 单独应负的最高责任限额的总和作为分母, 以各保险人的最高责任限额作为分子, 按比例分摊损失金额。
例如, 某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为30 万美元, 投保人分别向两个保险公司投保, 其中保险人A 承保的金额为10 万美元, 保险人B 承保的金额为40 万美元。该保险标的的损失为20 万美元。若按责任限额方式分摊该损失, 则:
保险人A 应赔偿的金额为:
10/(10 + 20)×20 = 6. 67 (万美元)
保险人B 应赔偿的金额为:
20/(10 + 20)×20 = 13. 33 (万美元)
目前, 国际保险市场上使用这种方式进行分摊的较多。
3. 连带责任( Joint Liability) 分摊
这种方式是指,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 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 被保险人有权向数个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个或全体请求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只要被保险人向其中的一个保险人提出请求, 该保险人即有义务将所有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赔付。该保险人履行了赔付义务后, 对其他保险人享有请求权,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 仍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别计算。由于这种方式是保险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因而对保险人不利。
4. 顺序责任分摊
这种方式是指, 按重复保险合同的订立先后顺序分摊赔偿责任。由最先签发保险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 只有在最先签单的保险人依照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后, 若有剩余损失或前一保险人无力承担的损失, 才由后签单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依次类推。
5. 平均分摊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责任保险中。在该保险中, 虽然不是经常性的, 但有时也会出现重复保险。在责任保险中有时没有规定保险金额,一旦出现重复保险, 各保险人对保险责任一般平均分摊, 而不是比例分摊。在英国保险中, 责任保险的分摊也可以采用独立责任法进行。
四、代位追偿原则
根据保险赔偿原则,保险是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当保险标的物发生了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并且这一保险事故是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承担责任时,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又重复向第三者责任方取得补偿,获得额外利益,在保险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又产生了代位追偿的原则。
(一)代位追偿的概念
代位追偿是指当保险标的物发生了保险公司在支付赔款时,一般都要求被保险人签具“收款及权益转让书”
(Receipt and Subrogation Form)。
(四)代位追偿权限
依据法律规定,保险人履行了赔付责任后,有权取代被保险人的一切法律及合同权益,但保险人要求取代请求的数额应以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为限。由于国外一些国家规定,若以代位追偿原则向第三者责任方提起诉讼时,必须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因此法院判决的追偿金额大于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案件经常发生,保险人原则上只能占有自己赔付数额的追偿权,超出部分应归还给被保险人。
返回: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目录个体中:保障产品优先投保原则。风险不因男女或老少、富贵或贫穷而存在,对每一个个体而言,都是平等的,所以首先应该安排本身最急需的保险种类,也就是必须考虑到保障型产品的优先性。这个最急需的保险种类如何界定?关键是看哪一类保险事故可能对个人带来的经济危害最强。通常,我们将发生几率低、但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家庭财务平衡的风险放在首位,其顺序先后为:身故(对整个家庭带来的经济风险最大)、残疾(失去劳动和收入能力)、重大疾病(昂贵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支出)。而孩子的教育费用,不一定局限于保险产品,应该在家长安康基础之上的其他理财手段来实现。
两个“十”原则:保险“双十”原则是计算保额和保费的一种参考方法,即年收入的10%用来购买保险,风险保额应该是年收入的10倍以上(风险保额是指以生命为标的保险产品,比如意外保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等,保险责任为身故或全残。)当然,在实际的购买过程当中,每个家庭因为有着各不相同的财务状况,不能够都按这么一个标准来计算。比如两个家庭都是10万年收入,一个家庭有50万的房贷,有个小孩子要抚养和教育,另一个家庭却没有孩子,也没有房贷的支出。
因此第一个家庭所需要的保额要很高,必须要能够覆盖房贷的额度和孩子将来受教育的费用额度,但保费支出可能要求比较少,可能要低于10%,因为其家庭财务的构成中可支配的现金流较少,保险不能占用太多现金。第二个家庭则可以投入更高额的保费(比如年收入的20%-30%)来进行保险规划,因为其可支配的现金流较多。同时,家庭当中收入较多的那个人,所得到的保障也应该较多,因为他/她如果发生不幸,对家庭的财务影响是最严重的。可按每个人在家庭总收入当中所贡献的比例来分配保费的开支。
风险保额的计算公式:家庭总负债(房贷,孩子上到大学所需教育费,孝养父母的费用,家人未来固定年限的生活费用等)-家庭总资产(储蓄,有价证券,投资性房产,已有风险保额,配偶未来工作所能得到的收入)=风险保险的总额。
重疾险额度的计算公式:A:有社保。在社保当地的最高限额之外增加20-40万重疾,建议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与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结合起来购买,以增加保额,短期的可占比例高些。B:无社保。30-50万重疾,同样终身重大疾病和定期的重疾险结合起来购买,终身的重疾险比例应高些。
另外,无论是否有社保,30岁以内的投保者,定期重疾险的占比高些;超过30岁后终身重疾险的占比要调高。三个风险保额的配置原则:意外保险、寿险、健康险为风险性保险,合理配置也有讲究,通常情况下:意外险的保额占总保额的50%,这样的安排是基于保费低、保额高,起到以小博大的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如经常出差人士、高风险职业者可将这个比例调高。寿险的保额占总保额的25%,寿险保额的安排将个人的各项人生责任统计出来,必须大于或等于自己各项人生责任的总和。人寿责任包括:10年的家庭基本生活费用、孩子的成长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负债总额等。当家庭仍有负债,那么就应该适当提高定期寿险的比例。健康险的保额占总保额的25%,这里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含津贴型保险),由于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所以这类保险要求定期检视保额,及时补充增加。当被保险人因病而长期无法工作时,这笔保险金即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尽到各项“人生责任”的义务,亦能够让被保险人拥有选择日后是否仍要工作的权利,过着有尊严的生活。
三步投保法:第一步:提供资料;如个人基本资料、参加投保资料、家庭财务资料、资产配置类等等。
第二步:沟通了解沟通是咨询者与保险理财顾问共同制定保险计划的关键,咨询过程中,咨询者要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整个投保方案是否符合当前家庭的需要;二是对每个产品的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缴费方式、缴费年限、产品细节等要进行详细的了解。
第三步:选择决定一家优秀的保险公司必然有着完善的客户服务系统,最直接地体现在其客服电话方面。消费者可以尝试在周末或者晚上某个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并要求人工接听,以验证电话服务是否全人工接听。可以提出自己对保险产品的任何问题,看能否得到专业的答复。购买保险前,勤跑多问,寻找实力雄厚、服务优质的公司,可减少日后的麻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偿付能力、服务水平、附加服务等应重点了解。
做到以上几点便能让您明明白白买保险,充充足足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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