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贵大麦2.0国内首款可选全残扶助金的定期寿险

2020-05-30
教育金保险规划的流程

华贵大麦2.0不得不说是目前定寿市场上,费率已经接近地板的优秀产品。作为华贵人寿保险公司的重磅产品于今年11月7号在平台首批上市。华贵大麦2.0再一次创新了定寿的形态,引领行业进入定期寿险产品2.0阶段。接下来我们慢慢揭开产品的神秘面纱逐步呈现给朋友们,看看升级后的华贵大麦2.0与老款究竟有哪些不同,都升级了哪些方面,是否能让我们眼前一亮?

一、价格

我们先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保费问题,以30岁男性,投保100万保额,30年缴费保30年为例子,老版价格为1510元,新版价格为1312元,差价198元,大麦定寿2.0对比老版便宜了15%左右。

二、新增全残扶助金保障

最重要的一点相比于老款保障责任增加了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全残扶助保险金是当被保人因保险事故导致全残且仍生存,那么每年可以获得一次全残扶助保险金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是保险合同到期。

我们来说说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的意义吧!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导致定期寿险的意义将不再局限于“为家人留下一笔钱,保障家人经济生活”。从经济角度考虑,一个人全残对家庭的负面影响是远大于身故的,因为全残就意味着失去经济收入,会增加家庭负担,仅靠全残保险金是不足以弥补的。

而大麦2.0定期寿险,除正常的全残保险金外,每年最高还可领取10万元全残扶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或被保人身故),被保人“正常领工资”,不会消耗本应留给家人的全残保险金,从而保障家庭经济生活不受影响!而且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还具有超高性价比:10万/年的全残扶助金,最低仅需0.41元/年!

三、投保要求宽松,且保额提升50万

华贵大麦2.0健康告知宽松仅3条,相比于老款共4条健康告知来说,减少一条升级诚意满满。另外健康保2.0可投保额增加至350万,比老款增加了50万哦。

四、保单转换定寿转终身寿

华贵大麦2.0保险合同剩余保险期间>5年时,可以行使保单转换权利,将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并且不需要再次进行健康告知。这样可以在预算有限时先买定寿作为家庭责任的保障,在收入增加,家庭负债逐渐减少之后,转化为终身寿险,作为资产的传承,并把在这个过程中因年龄增加健康情况发生变化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五、减保功能

市面大部分寿险,都是一旦购买则无法调整保障情况。华贵大麦2.0的又一大亮点,是能提供减保服务。如果被保险人,将来经济状况出现问题,但又不愿意失去这份保障,可以选择将保障的额度调低,用在这个额度下前期多交的保险费来代替后期的保险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可以申请减保,并领取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华贵人寿规定的最低标准,减保后的保险费按公式计算。华贵人寿会按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则不得申请减保。

通过简单的对比,总体来说华贵大麦2.0竞争力有小幅提升,但是性价比超高。尤其是新增全残扶助金保障的创新让定寿产品更上一个层次。如果现在还在寻找定期寿险的亲们还在犹豫不决的话,那么可以直接考虑购买华贵大麦2.0这款产品。

扩展阅读

产品升级!华贵大麦2.0定期寿险产品解析 有哪些亮点?


华贵大麦定期寿险2.0是基于大麦定期寿险的升级版,大麦定期寿险2.0最大的升级亮点是新增了可选全残扶助保险金责任,保费也比原来的更低了。

华贵大麦2.0定期寿险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5/10/20/30年交,交至60/65/7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至60/65/70周岁

等待期:90天

职业要求:1-6级

保额:基本责任组稿350万;可选责任最高10万

健康告知:3条

责任免除:3条

保险责任:

一、基本责任:身故/全残保险金:按基本保额给付

二、可选责任:全残扶助保险金:每年按基本保额给付至身故或至合同期满。

华贵大麦2.0定期寿险有哪些升级?

升级之后的华贵大麦定寿2.0与老版本基本保障内容是一样的,只有保费价格以及新增可选责任的区别。

1、保费上:以30岁男性,投保100万保额,20年交费,保20年为例子,老版价格为1030元,新版价格为893元,差价137元,大麦定寿2.0对比老版便宜了15%左右。

2、可选责任:新增全残扶助保险金,全国首创,最高限额补贴10万每年,只要还在责任期间被保人未身故都会一直给付。全残这种情况基本上一直会处于被照顾的状态,这个保险金可以很好补贴被保人全残后的护理费用,增加保障力度,而且也不贵(每年就多交几十块钱)。

华贵大麦2.0定期寿险产品亮点

除了以上保费与新增创新保障这两大亮点,华贵大麦2.0定期寿险还有以下亮点:

1、交费非常灵活:可以做到交“至60/65/70周岁”,交多少年保多少年,就相当于买了一份保证续保的寿险,且保费不随年龄增长而增加。

2、健康告知非常宽松:就三条健康告知,喝酒、吸烟、怀孕、累计保额等都不问,而且还不问过往是否买保险时被“除外、加费”承保过。

3、责任免除非常少:免责就3条,恐怖袭击、战乱都可以赔付,业内最高标准。

4、保单转换权:定寿转终身寿

只要保险到期时间≥5年,投保人随时可以申请把买的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而且不需要健康告知。这个功能很好,年轻的时候买份性价比高的定期寿险,年纪大了身体差了换成终身寿,这样相当于是提前锁定了一份保障终身的保障,完美的延续爱与责任。

总结

华贵大麦2.0版健康告知宽松,免责条款少、保障额度高、保费低,新增全残扶助保险金更是人性化设置,非常适合有需求的消费者投保。

华贵大麦2.0如何退保


我们买了一款保险有些时候,可能会有我买错了的感觉,所以这个时候就会用到退保,那么华贵大麦2.0如何退保,退保又需要哪些资料呢?请继续往下看。我们要告诉您的是,您可随时申请退保,退保可能会有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 20 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电子保险单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本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20 日的期间。

请您在犹豫期内认真审阅本合同,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本公司自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解险:本合同生效后,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可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手续及风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为零。除另有约定外,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本公司自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华贵大麦2.0保险责任


华贵大麦2.0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您后续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则我们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一、基本责任

1、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基本责任的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含)非因。外伤害 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可选责任

在投保时,您可以选择本可选责任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

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若被保险人在身体全残之后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本公司给付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以下列条件最先成就时为止:(1)至被保险人身故时为止;(2)至保险期间届满时为止。

三、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和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注: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猝死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属于疾病身故。猝死的认定,如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件、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等,则以上述法律文件、诊断书等为准。

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指您依据本合同已经向本公司交纳的保险费。

身体全残指下列情形之一:(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导致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度,且病程持续超过 180 天(眼球缺失或摘除不在此限),并由本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

关节机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至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

华贵大麦2.0能减保吗


如果将来经济状况出现问题,但又不愿意失去这份保障,可以选择将保障的额度调低,用在这个额度下前期多交的保险费来代替后期的保险费。能减多少这要视情况而定,一般选择减少的额度把后期的保费交清。减出来的是保额,也就是选择减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赔付少了。所以华贵大麦2.0能减保吗?我们接着往下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可以申请减保,并领取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标准。减保后的保险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减保所对应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减保比例减保后的保险费=本次减保前的保险费-减保所对应的保险费本公司按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您不得申请减保。

另外您还拥有转换权,在本合同剩余保险期间不小于五年时,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可以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相同或较低基本保险金额的本公司在售的终身寿险,而不需要提供健康证明文件。若申请转换,本合同将视为解除合同,您可将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抵扣转换后产品的保险费。本公司将按您申请转换时所选定的保险产品的费率及被保险人当时的实际年龄计算保险费。

[]华贵大麦2.0上线啦!大麦定寿2.0有哪些升级点?


熟悉保险的朋友想必对大麦定寿并不陌生,这款产品自去年上市以来,凭借高性价比、宽泛的投保规则,成为备受欢迎的“大卖”产品,至今依然销量火爆。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则好消息:大麦定寿2.0版就要在上线啦!对比老款大麦定寿,升级后的华贵大麦2.0无论保险责任、保费价格,都让人眼前一亮。接下来,带大家全面了解升级后新品:华贵大麦2.0定期寿险。

一、投保规则

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设有门槛,在购买之前,先要了解其投保规则。总体来说,大麦定寿2.0健康告知宽松,保障期限和缴费方式选择多样,具体如下: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限:根据需求可选保10/20/30年,或保至60/65/70周岁。

保额限制:最低10万,免体检保额最高300万!年龄偏高、无社保人群最高保额受限,但大多可达150万保额,能够满足保障需求。具体参见下表:

如果购买过其他公司的寿险产品,投保华贵大麦2.0不累计风险保额,非常适合有更高保障需求的朋友加保。

职业限制:大麦2.0承保职业为1-6类,除少数高危职业外均可投保。

健康告知:仅3条,是目前健康告知最宽松的产品:

大麦定寿2.0投保免体检,最高保额可达300万!此外,升级后的华贵大麦2.0延续了老款健康告知宽松的优势,甲状腺疾病或结节等常见病未做告知要求,还取消了对孕期女性的额外健康告知项。此外,对吸烟、喝酒等未做告知要求,是目前健康告知最为宽松的定期寿险之一。

二、保险责任

华贵大麦2.0保险责任包含身故/全残,可选责任为全残扶助保险金,等待期90天,免责条款仅3条,具体说明如下:

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是决定理赔与否的两大要素。定期寿险保险责任较为简单,即在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赔付保险金;但免责条款差别很大,有的只有3、4条,有的多达近10条。因此选择定期寿险时,免责条款更值得我们关注。

免责条款少,理赔时也会变宽松不少。而大麦定寿2.0免责条款仅3条,更加人性化。具体如下:

此外,华贵大麦2.0新增全残扶助保险金责任,如果被保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在保障期间内,每年可领取全残扶助金,既能减轻家庭负担,又体现了对被保人的关怀。

以30岁男性为例,假如投保全残扶助保险金,按照30年缴费,保至60岁的方式投保,每年只需58元,就能买到10万全残扶助保额。一旦因疾病或其他非意外情况导致身体全残,每年可领取10万元全残扶助金!这笔持续稳定的保险金能给予被保人呵护,减轻被保人及家属的经济负担,这是其他定期寿险不具有的功能。

三、保费比较

相比于老款,华贵大麦2.0保费下调了13%左右,男性保费更具竞争力,几乎是市面上的地板价。

为了直观反映保费水平,我们选择了旧款大麦定寿,以及热销的瑞泰瑞和升级版、中荷简爱定寿,进行保费横向测评:

对于男性来说,无论被保人年龄多大,保障方案、缴费方式如何选择,华贵大麦2.0都更具优势。

再来看看女性费率,30岁以下女性选择“保30年,20年缴费”的方案,大麦定寿2.0更具优势;在其他保障方案中,瑞泰瑞和升级版略有优势,但相差不大,两款产品都可供选择。如需加保全残扶助保险金,选择大麦定寿2.0更优。

四、大麦2.0升级点

与老款大麦定寿相比,大麦2.0不仅费率更优,附加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还新增以下两项功能:

1.减保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出险,可申请减保,领取减少保额部分的现金价值。

我们知道,买保险就是买保额,只有买足保额,保险才能发挥价值。定期寿险保额至少要覆盖未来5年家庭主要开支,如有房贷、车贷等债务负担,需要根据情况提升保额。但在特定情况下,减保具有一定用途,比如:

30岁的小王投保了大麦定寿2.0,由于背负房贷、车贷,且工作压力较大,他购买了200万基本保额。10年后,小王的房贷、车贷已还清,生活相对富足。没有了债务压力,小王觉得100万寿险保额足够,于是申请减保100万,退还一部分现金价值,剩余的100万保额持续有效,对于房贷、车贷一族,减保功能可以减少偿还贷款后的保费压力。

2.终身寿险转换权

对于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家庭,定期寿险不能满足其资产传承的需求,大麦定寿2.0解决了这部分人群的担忧。

如果剩余保障年限不少于五年,且未发生理赔,可将本产品转换为华贵人寿在售的终身寿险,无需再次进行健康告知。申请转换视为解除合同,可将本产品此时的现金价值抵扣终身寿险的保费,解决了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的现实需求!

五、总结

华贵大麦2.0保费极具有竞争力,对男性格外友好。健康告知宽松,免责条款少,是定寿界极少数“低门槛、高品质”的全能型产品。附加责任“全残扶助保险金”完美解决全残被保人的家庭经济问题,可谓定期寿险的又一创新。

在购买时,保障期限建议选择保至60岁,或保至退休前高收入的黄金年龄;缴费年限尽量拉长,实现保险效益最大化。

想要进一步了解新品华贵大麦2.0,或了解更多保险资讯,欢迎登陆!

华贵大麦2020定期寿险保险条款详解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贵保险,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7年2月成立的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总部注册地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州省贵安新区。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华贵大麦2020定期寿险保险条款,据了解,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条款、如何交纳保险费、宽限期、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犹豫期、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退保等,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详细介绍。

一、华贵大麦2020定期寿险保险条款。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您后续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则我们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若您后续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则我们将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身体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后(不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和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二、如何交纳保险费。

这部分讲的是您如何交纳保险费,如果不及时交费可能会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1、续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如到期未交纳,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将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您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的,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合同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经本公司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这部分讲的是发生保险事故后谁来领取保险金、怎么领取保险金。

1、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为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⑴、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⑵、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⑶、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2、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保险金的申请:

①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身故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应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②申请身体全残保险金时,由身体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③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金申请。

4.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四、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何退保,这部分讲的是您可随时申请退保,退保可能会有损失。

1、犹豫期:

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 20 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电子保险单或按照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方式对本合同进行确认之日起 20 日的期间。请您在犹豫期内认真审阅本合同,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合同解除条款以及如实告知条款等内容。若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公司自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除另有约定外,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本公司自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华贵大麦2020定期寿险保障内容及适应人群


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本保险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双方认可的书面协议构成。

1、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范围:除另有约定外,凡年满 18 周岁、不满61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2、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且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3、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本合同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免除本公司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将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上述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发生错误按下列方式办理:(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如已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5、合同内容变更。

您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本公司。如您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6、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⑵被保险人身故的。

⑶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

⑷本合同因法律法规规定及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7、欠交保险费及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在办理给付保险金、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退还本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等事项时,若您有欠交的保险费、其他未还清款项的,我们将扣除上述款项及相应利息,再办理相关手续。

8、失踪处理。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失踪,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9、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华贵大麦2.0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发生保险事故后谁来领取保险金、怎么领取保险金呢?

一、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二、保险金的申请

1.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身故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应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申请身体全残保险金或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时,由身体全残保险金或身体全残扶助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如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金申请。

4.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三、保险金的给付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且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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