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司没给交社保,离职了还能要求经济赔偿吗?

2020-05-26
保险经济资本规划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公司没给我交社保,但是因为我的个人原因就离职了,公司也给予批准了,那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有人说能,有人说不能。

小编先把用到的法律条款摆在这: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用户的这个问题,摘出重点:用户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

有人说能的原因在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地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不论劳动者是否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人说不能的原因在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理解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无需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条规定情形之一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不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又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补偿。

而用户是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用户又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

简单说就是:用户并未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理由去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用户又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

所以,故不支持!

对于,这两种说法,要问小编支持哪一种。

小编会支持第二种。原因在于必须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当然,虽然劳动者以个人原因为由提出辞职后,不能再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发现用人单位未为给你缴纳社保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去跟公司协商,让公司之前没有缴纳的社保给及时补交!如果单位拒绝,那就去劳动监察部门及时举报,或者是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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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主动离职,能领到赔偿金?原来是真的!快看是否符合这6种情况?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我是因为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公司也给予批准了,但我有什么赔偿金可以拿吗?我现在一时没有工作!

小编之前的文章中有说过:员工被裁,所在单位需要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赔偿,而且这位职工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如果职工是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的,是拿不到任何赔偿的;有的职工还可能因为未经单位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因个人原因的正常离职,真的拿不到任何赔偿吗?

不是!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损害了你作为员工的权益,是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例如,以下这6种情况: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简答说,职工所在的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所约定安全环境,如不是,职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简答说,职工在付出相应的劳动后,应该拿到应有的劳动报酬,如果所在单位未给予全额报酬或拖欠等行为,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劳动补偿。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理解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无需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简答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来说,当发现用人单位未为给你缴纳社保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所在单位未足额或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话,职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简单说,职工所在单位的规章制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过程中更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举个例子: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关于员工试用期的规定。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试用期超过六个月的话就可以认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举个例子:招聘劳动者时,单位承诺给予工资与实际工资严重不符,属于欺诈行为。像这种情况下,所在单位对劳动者就是一种欺诈,所以,职工可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这一项不用说,一有发生,职工就可主动辞职并且要求所在单位赔偿。

所以,只要单位存在上面任何一种情况的,我们都可以无条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所以,朋友们如果遇到公司的不公平对待,如被无故辞职。辞职后可别着急走,你还有一笔经济补偿金可以拿;同时,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去捍卫自己的权益,千万别忍气吞声不说话,不然吃亏受罪的都是我们自个。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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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社保号,医保卡离职后还能拿到吗?


日前,一名市民打进读本热线咨询,他之前在凤凰湖工业园区厂上班,当时在单位有缴医保的费用,但却没有领到医保卡,离职后要怎样才能拿到医保卡?

对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查,该市民目前已暂停参保,且未申办社保卡。如果是参加的居民医疗保险,则由本人在参保期内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蓝底或红底证件照片一张到参保地社保所申办。申办社保卡需25元工本费。制卡后如变更参保险种、参保单位或参保地,都使用同一张社保卡,不需要重新制卡。

【相关知识】

重庆社保卡如何申请?

由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制作和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区县医疗保险中心为社保卡代办机构。

社会保障卡为五保合一的卡,以后将一卡通用,原医疗保险卡将作废,所以各参保人员必须办理。关于发放社保卡的文件为渝劳社办发[2007]268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放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社保卡办理,首先由各单位经办人到各区医保中心社保卡发放窗口领取《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个人数据确认表》(单位参保人员每人1张),然后交给办卡人本人进行数据核对确认,按照要求确认无误并粘贴照片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交回医保中心后进行社保卡的制作。

对于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的问题,需要首先查明该人员拥有的多个社保号是分别用于何种社会保险、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是否还是正常在参保,如果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均还需要使用,那就需要做将几个社保号进行合并操作(注:不同险种的社保号合并只能在公共业务大厅办理,其他各专项险种窗口无法办理。),如果只有某1个社保号需要使用,其他号均未使用,则可以对其他未使用的社保号进行退保(注意:必须要退保,暂停参保不行。)

对于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的问题,需要首先查明该人员拥有的多个社保号是分别用于何种社会保险、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是否还是正常在参保,如果每个社保号所参加的社会保险均还需要使用,那就需要做将几个社保号进行合并操作。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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