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喝酒对买保险自然是有影响的,过度吸烟会引起肺部病变,过度酗酒也会加剧一系列的心脑血管疾病风险。
对于抽烟喝酒的“热衷人群”,很多保险公司是会设置投保门槛的,尤其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赔付标的的医疗险以及重疾险。部分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健康告知相对严格一点,就会问询到被保人的不良生活习惯,过度抽烟酗酒自然也在其列。
此外,寿险的健康告知相对宽松,健康告知对抽烟喝酒的问询没有重疾和医疗险那么严苛,但是部分产品对抽烟喝酒人群还是有一定限制甚至是“歧视”的,一些寿险还额外提高了吸烟人群的保费费率。
不过,有一项险种是不care你是否抽烟喝酒的,那就是意外险。尤其是一年期意外险。因为意外险的赔付定义是“意外”,而抽烟喝酒导致死亡大多属于“疾病身故”的范畴,意外险是不管的。所以,人家才不管你是不是爱抽烟喝酒呢。
但是,无论能不能买保险,过度抽烟喝酒终究是不好的,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还是克制一些为好。
抽烟喝酒对买保险有无影响,建立在对健康的影响基础上。
首先在保险公司的定价环节,会考虑人群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导致的出险概率等进行科学定价。用简单直白的话说就是,为什么男性寿险比女性贵、为什么老人意外险比成人贵,这些都是经过风险计算的。
目前在定价阶段对抽烟有提出限制的产品有弘康大白定寿等,包括了询问是否抽烟、每天抽烟的量这一条,来实现抽烟体育非抽烟体的不同费率。
其次是投保中的核保阶段,我国实行询问告知制,如果抽烟喝酒但身体依然健康,健康告知中也没有询问抽烟喝酒,那么依然可以正常投保,没有影响。
但是,长期抽烟患肺癌、口腔癌、喉癌的概率极高,喝酒容易导致酒精性肝炎、肝硬化甚至肝癌等,且整体免疫力下降,一旦健康发生了变化,在投保时的健康告知、核保环节容易遇上较多困难,甚至直接拒保。
据调查,很多居民抱怨看病难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居民看病难呢?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医疗费用的提高,大大加重了居民的负担,如何利用保险规划来减轻压力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
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人长期处于亚健康的状态下,稍有闪失,就会积劳成疾。提早准备好一笔健康专项费用以备不时之需是非常必要的。
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都有重大疾病保险,所以客户在选择时也在相互比较,但是比来比去永远也比不清楚,即使是专业的保险代理人也很难把各家公司的条款都了解清楚。
返还型VS消费型根据保险金领取方式的不同,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两大类。返还型重疾险在罹患重疾时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没有发生重疾,保险期满将返还所有已交保费;消费型重大疾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如果保险期满没有发生重疾,所交保费不予返还。相对而言,消费型重疾险保费更低。
根据保险期间的不同,还可以分为短期险和长期险。一般来说,短期险指一年期,长期险从3年到终身不等。短期险需要每年续保,保费根据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变化将会不断调整,长期险一般为固定保费。
保额宜介于10万~20万很多投保人都会以为,购买重疾险当然购买保障范围多的品种比较好,许多保险公司在宣传时也会强调保障疾病的种类。事实上,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
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的某些创伤类疾病,那么就没有必要花钱再去购买有交叉保障项目的重疾险。
选择重疾险时重在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这三大类基本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即便得到保险金也几乎没有机会生还,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
购买重大病险,还要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据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作一些适当的调整。
尽量年缴早缴重疾险的保险金还是年缴较好,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年缴还有利于估量家庭每年的支出状况,便于家庭理财规划。
不少保险公司都有“保费豁免”的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此外,投保长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因而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而且,很多重疾险超过55岁或60岁就不能再投保了,而在之前就投保的话,一般却可保障到晚年或直至终身。
面对健康险的变化,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又该注意哪些新问题呢?
笔者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在投保之前货比三家,选择服务好、运营规范的保险公司。
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需要的健康保险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选择健康医疗保障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具体情况,其次要考虑的是应该拿出多少钱来投保。购买健康险的一般原则是每年花在医疗保险上的费用是年收入的7%至12%,如果没有社会医疗保障的话,这个比例可以适当地提高一些。比较理想的险种搭配是:有社会医疗保障的,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加住院补贴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加住院费用保险。
一、保险责任类
1、身故责任:应选择100%保额赔付的。另外也有按所交保费赔付或其他比例赔付的,交差不多的保费得不到足额赔付,差距就出来了。
2、重大大病责任:同样应选择100%保额赔付的。当发生重大疾病时,无论对个人还是家庭,都是不小的打击,经济上也是沉重的负担,你是否需要最多的理赔款?还是需要20%、50%、80%?3、返还责任:有病保病,无病还钱,这肯定是我们希望的;但是返还保额还是保费又将拉开很大差距,所以应该尽量选择终身返还型的。
二、额外责任
真实有效的额外责任:终末期疾病、特种疾病等无效的额外责任:全残等(大病病种里已经包含若干全残责任,如失明、失聪、肢体缺失等)
三、理赔标准
谁都希望在理赔时标准越宽松越好,目前已知的癌症就有五百多种,未知的就更不知道了,可能都一一写在条款中吗?举例说明:
心梗:诊断标准若有5选3和3选3的,当然5选3的标准要宽松。
中风:时间越短越好,是等发病6周还是等6个月才赔!器官移植:常规的有5项,有的公司包括7项瘫痪:是所有的都赔还是四肢瘫痪才赔。
老年痴呆:越来越多的脑力劳动者或管理者提前把精气神用完了,WHO报告老年痴呆患者数量在提高并年龄提前,是要赔到65岁还是到终身,里根就活到了90岁。
良性脑肿瘤:是不开颅也赔还是必须开颅才赔,技术先进了,γ到手术就能解决。
AIDS:爱滋病的发病率在上升,对于那些无辜者,谁来保护他们?四、其它客户交费是否固定,还是随时都有调整的可能,如果投保几年后再要求加费,是继续交费还是退保?更多内容无法完全对比!
四、在新险种推出后,年轻人可选择纯保障型的单一健康险,以较低的保费先换取高额医疗保障,待工作稳定与收入宽裕时,再适当购买附加投资连结的保险或综合类险种,而成家立业、拥有稳定收入的人则可考虑在购买纯保障型健康险的同时选择一些具有投资功能的其他险种,形成保险理财组合,从而可以既得到健康保障,又获取理财回报。
中年人肩负着家庭和工作的双重重担,是家庭支柱,因此中年人因更加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如果不幸生病,一来会断绝家庭经济来源,二来医疗费也会为家庭增加负担。为了杜绝这一情况的出现,大家保建议中年人可以购买一份家庭重大疾病保险。
家庭重大疾病保险保单是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方式,也是理财的选择之一。将一部分钱用于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医疗险,出险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不出险最终也能收回本金。中年人购买家庭重大疾病保险可在客户确诊重大疾病后提前给付保险金,在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候得到保障。
中年人在购买家庭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要注意保单的四大内容。
1.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你买了这张保单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你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条款。
2.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条款内容会在合同中以列举方式规定。
3.保费缴纳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
4.保险金的领取。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客户应如何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索赔,特别要注意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哪些文件等。
此外,大家保提醒各位,有两种家庭重大疾病保险不适合中年人购买,在购买时要尽量避免。
1.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可以考虑不买。
投保人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家庭重大疾病保险重要的不仅是表面上的数量,还有它确实能够提供保障的疾病种类。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这类保障其实没有实际的意义,可以考虑不买。比如,老年痴呆症和帕金森,不少保险条款规定,这两种病要在65岁以前诊断出来才给赔付,而实际上,这两种病在65岁以前发病或者发现的几乎没有,一般都是70岁以上甚至80多才发生。
2.还有些疾病投保时已经不可能患,也就没有投保的必要了。
如有的公司给保脊髓灰质炎,也就是小儿麻痹症,这个病成人根本不可能得了;而有的公司保的糖尿病限定必须是I型,也就是先天性的,这个可能性几乎没有。
低收入家庭购买家庭重大疾病保险,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划:
1.关注低保费高保额的定期险种。终身寿险虽然保障时间长,但保费高,因为保险期的长短直接影响保费。低收入的家庭在寿险理财上,可重点关注意外险、定期寿险、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比终身寿险费率低,对很多收入低的家庭来说,在有房贷、债务压力和家庭资金积累阶段,拥有一定的保障,也就达到基本的投保目的了。
2.以保障型险种为主。投保应选先保障后投资的险种,也就是先投保没有消费型的短期险种,在经济上比较充裕时,再考虑投资型险种。而在投保消费型险种时,也需要分清主次,要先考虑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障,然后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考虑养老险的保障。
3.保额与保费要匹配适度。低收入家庭投保,每年支出的保费应该以不影响家庭生活品质为基础,不给家庭支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家庭保障需求。通常保险费预算占家庭收入的10%到20%是比较合理的。
之前著名歌手叶凡因乳腺癌不幸去世,又一次激发了广大女性朋友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和爱护,又一次促使女性朋友认真审视自己的身体状况。
有关调查显示,妇女最喜欢的保险是健康险和养老险,经济基础好的会考虑理财险。
健康险:
在生理方面,女性承担着生育和哺育后代的使命和责任。无论科技多么发达,女性仍然承担着压力和责任之危险性。
心理方面,现代社会中,由于就业压力、
社会竞争激烈、家庭关系协调以及子女教育等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和关系,女性往往比男性承担着更多的压力和责任,因此女性在健康方面出现风险性的可能性要多些,他们有着独特的生理风险和心理风险。
女性的健康险主要分为两个种类:
一、重大疾病险。不同的公司对于女性重大疾病的设置不同。有些将女性重大疾病独立为一个险种。有的是和普通的重大疾病相结合的。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从1990年至2002年,乳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增长了22%,全世界每年有20万妇女死于宫颈癌,其中,我国每年新增发病人数超过13万。女性的健康问题得到了多方关注。
二、生育险。每个女性都要经历怀孕、分娩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于大人和孩子都有一定的危险性。比如说中国宫外孕造成女性死亡率大幅上升,最近两年死亡率已超过0.4万,而10年前这个数字是0.保健专家疾呼,现代女性应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保险公司开发出专门的保险,为女性生育、母婴安全等提供保障。
养老险:
由于生理、生活习惯、工作性质等原因,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要长。女性的养老问题要比男性严峻很多。现在社会养儿防老可能性很小,因为子女们压力都很大。靠社会保险,杯水车薪。因此,女性朋友们用现在收入的一小部分做养老金的规划,便可以使您拥有一个自尊、丰富的老年生活!
女性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拥有不同的保障需求。
第一阶段:小女孩
18岁之前的孩子没有经济压力,没有社会责任,同时也缺少社会保险等保障。这个阶段应该考虑的是重大疾病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教育保障(用分红型教育险或者万能险来保障教育金)。
第二阶段:单身年轻女性
这时候的女性关心身体健康以及未来的生活品质。应该选择妇科疾病保险,普通重大疾病保险,养老保险。因为单身女性最担心父母的养老问题,因此定期寿险或者意外险也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第三阶段:结婚后的女性
这个时候的女性肩负着家庭的责任,肩负着生儿育女的责任,同时也要负担自己在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他们比较关心身体健康和生育健康以及老年的退休养老生活。根据科学论证,70%以上的已婚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妇科病,且女性得病的几率远远高于男性。她们应该选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妇科疾病保险、普通重大疾病保险、定期寿险。
第四阶段:中老年的女性
这个时候子女也已经长大成人,自己也临近退休。奋斗了一生,这个时候也有了一定的财富积累。她们最关心的就是如何对于积累的财富进行安排和分配,一方面有利于晚年的幸福生活;另外一方面可以更多地照顾好晚辈的生活和事业。她们应该考虑补充一定的健康险,选择终身寿险(避免遗产税)、万能保险(作为老年生活的生活费或者娱乐费用)。
为了让女性朋友们更加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笔者推荐给女性朋友一些资料。
附:资料一、女性疾病的治疗费用呈现增长态势
☆妇科癌症8万~20万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5万~15万元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3万~10万元
资料二、女性重大疾病解析
☆乳腺癌发病年龄较低,30岁开始增加,40~45岁进入高峰,亚洲女性发病率高达4%~7%.
☆宫颈癌是妇科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多见于中老年女性,现也有年轻化趋势。10年前,宫颈癌患者占女性癌患者的40%,而最近已升至60%。
☆卵巢癌可发生在任何年龄,高峰年龄为40~50岁,到70岁以后逐渐下降。其发病率在女性常见恶性肿瘤中占2.4%~5.6%,近年来其发病呈上升趋势。
☆子宫内膜癌是妇科恶性肿瘤之一,发病高峰期由原来的35-45岁,提前至30岁左右,成为中年女性的致命杀手,发病率达2.5%~5%.
注意:
保险作为礼物是好事。丈夫在为妻子投保时,千万不可以代妻子签字。保险法规定,代签字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您一定要作为一份惊喜,您可以为自己做一份高额保障,受益人写您的妻子。这种方法也是很不错的。
相关热词: 保险 保障 自己踏进诊疗室,大约一平方米的沙盘便映入眼帘,旁边还有铲子等小工具。房间墙壁处,整排人偶、微型建筑、花草树木等设列其中。沙盘游戏,是模拟内心的一片净土,通过沙盘,将人偶、家具、建筑模型等搭建出自己心中的乌托邦,以此构建人们内心的理想空间,来缓解情绪中暑。
据统计,目前,全国正常人群中,各类精神疾病患者近1亿,但实际住院治疗的不到1.6%。尤其在夏季,约有16%的人会出现“情绪中暑”症状,平时压力过大、情绪易波动,及高温心烦又不善沟通的人最为常见。而在沙盘上摆出的世界,投射出体验者的内心真实感想。在做沙盘游戏时,起初不明自身情绪反常行为原因的,会豁然开朗。
据悉,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新开的心理诊疗室被纳入医保行列,为情绪中暑治疗提供方便。
综上所述可知,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关注参保人员的精神健康,上海虹口区首次将在回龙观医院正式推出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疾病纳入到医保报销的范围内,并计划2007年内陆续向其他精神病专科医院推广。该办法目前仅适用于在职职工。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2 使用原则
2.1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2 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
2.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
2.4 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
3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3.1.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1.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1.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3.1.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3.1.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1.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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