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指导意见或月底出台 报销比例不低于50%_保险知识

2021-06-18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太仓市人社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中国人保健康苏州中心支公司签订太仓大病再保险”项目,在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前提下,对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的住院个人付费部分,给予二次补偿”。

缴费方式

太仓市医保中心按职工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太平洋每人每年50元、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保费标准,向人保健康一次性缴纳购买大病保险。大病保险项目的资金来源则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基金不足时由财政补齐。

在太仓,大病保险报销实行分级累进补偿。即参保群众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由大病保险按53~82%的比例分段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上不封顶。

报销方式

一份衔接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正在中央六部委之间会签的文件,可能成为今后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的重要制度,这也意味着我国医保体系将从普惠”迈向普惠+特惠”。

一接近保监会人士介绍,如无意外,7月19日,由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于8月底发布。

江苏保监局人士透露,目前看,国家对太仓模式比较感兴趣,大面积推广的可能性较大。”

资金咋筹?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

国务院医改小组人士说,此次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蓖新农合相衔接,即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蓖新农合补偿后需要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根据《意见》,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将不低于50%,并将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即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但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在70%至80%之间。

对于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意见》明确规定可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蓖新农合年度筹资时解

决,逐步完善筹资机制。

怎样运行?政府招标选商业保险机构

此次开展城乡大病保险依然遵循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原则。即由政府负责基本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监管指导,同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即,由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

最低补偿比例等基本政策要求,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

扩展阅读

河南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比例将不低于50%


2014年1月1日起,在郑州、新乡两个试点的基础上,又有11个省辖市加入到大病保险行列,届时,参合农民一旦生了大病,新农合报销后,可申请二次报销。和之前两个试点略有不同的是,省卫生厅规定,今后,河南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比例将不低于50%。

11个省辖市加入大病保险试点

据了解,从4月1日起,郑州市正式启动大病保险政策,截至目前,郑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已补偿新农合参合人员10142人次,补偿新农合大病统筹资金3081.34万元,补偿金额最高为9.7万元。之后,新乡也正式启动大病保险政策。省卫生厅宣布,在郑州、新乡两市2013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经各地积极申报,2014年再选择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焦作、濮阳、许昌、南阳、商丘、周口、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2014年3月底前必须启动

“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说,为了让新增试点地区的参合农民尽快享受到政策,省卫生厅要求,新增的11个市必须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制订和报销程序的启动工作,更值得强调的是,不管各市从什么时候启动符合条件的二次报销,都从明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二次报销比例不得低于50%

按照政策,大病保险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患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将对其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报销50%。所谓个人累计负担部分,是指扣除参保年度内新农合累计补偿及各类社会救助等第三方支付金额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管起付线如何设定,最终要保证的是,老百姓二次报销的钱不能低于50%。

相关资讯:

河南新农合大病报销再扩15种

为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近日,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3年9月20日起,我省新农合大病报销再次扩大15种。《通知》中指出将苯丙酮尿症、双侧重度感音性耳聋、尿道下裂等15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而这些病种都是14岁以下儿童的常见大病。据悉,凡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人群,在省、市级医疗机构限额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分别按65%、70%的比例进行补偿;门诊治疗的患者,统一按限额内实际医疗费用的80%进行补偿。同时,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由当地民政部门再按住院和门诊费用的15%予以救助。

河南人在外省看病将能就地报销

今年,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将再“扩容”。省卫生厅厅长李广胜表示,在13个省辖市实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2个省辖市加入其列。省卫生厅厅长李广胜表示,大病保险原来是20多种,以后,要把包括儿童常见大病在内的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35种。此外,河南人去河北、山东看病,出院就能报销,这种便利我们即将享到。

大病保险,大病赔付不低于缴纳总额的85%


消息显示,广东省就大病政策再度召开会议。广东省大病医保意见稿要求,各地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在自负盈亏前提下,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的赔付率原则不低于筹资总额的85%。有参与人员透露,目前各项政策处于讨论阶段,各细则有待最终敲定。

据了解,此次大病医保意见稿中提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每年进行合理、动态调整。有相关险企负责人表示,最终筹资标准或将高于5%,以维持险企收支平衡。

内部人士透露,早前有文件指出,在大病医保实施中,险企的年度盈利率原则上为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2%左右,最高不超过4%。而此次,意见稿表述为,“在自负盈亏前提下,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的综合费率(包括盈利与经营管理成本)原则上不超过筹资总额的5%。”此外,意见稿还要求赔付率不低于85%,倘若低于85%,险企结余的资金将返还给资金账户,作为风险资金。

草案中还规定,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有结余的,若结余在合同约定盈利率以内的,归商业保险机构;若结余超过合同约定盈利率以上,在大病保险筹资总额10%以内的资金,作为大病保险风险金,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专账管理。大病保险风险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当年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20%,超过部分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大病保险,大病险赔付率不低于85%筹资总额


随着“大病医保”政策的逐步落地,各地细则将陆续出台。消息显示,广东省关于大病医保政策相关细则的讨论会议再度召开。广东省大病医保意见稿要求,各地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在自负盈亏前提下,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的赔付率原则不低于筹资总额的85%。有参与人员透露,目前各项政策处于讨论阶段,各细则有待最终敲定。

此次大病医保意见稿中提到,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城乡居民医保当年基金收入的5%左右,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每年进行合理、动态调整。有相关险企负责人表示,最终筹资标准或将高于5%,以维持险企收支平衡。

内部人士告知早前有文件指出,在大病医保实施中,险企的年度盈利率原则上为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2%左右,最高不超过4%。而此次,意见稿表述为,“在自负盈亏前提下,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商业保险机构大病保险的综合费率(包括盈利与经营管理成本)原则上不超过筹资总额的5%。”此外,意见稿还要求赔付率不低于85%,倘若低于85%,险企结余的资金将返还给资金账户,作为风险资金。

草案中还规定,年度大病保险资金有结余的,若结余在合同约定盈利率以内的,归商业保险机构;若结余超过合同约定盈利率以上,在大病保险筹资总额10%以内的资金,作为大病保险风险金,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专账管理。大病保险风险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当年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20%,超过部分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大病医保的指导意见出台 谨防陷入交强险式尴尬_保险知识


近日,关于大病医保的指导意见出台,同样由政府主导,且要求险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这一医保新规有望化解城乡居民与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难题。不过,如何把控收支平衡,有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仍待解。

交强险曾因暴利说引发市场一片哗然,而后又滑向了持续亏损的泥潭。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主导定价、险企自负盈亏,导致市场怨声一片,交强险的经营模式有些尴尬。近日,关于大病医保的指导意见出台,同样由政府主导,且要求险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对此,险企人士坦言,推行大病医保这一重大惠民举措,切勿如交强险那样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

大病医保要实现保本微利

近日大病保险新政出台,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不过,大病保险制度要遵循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的指导原则。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面对诸多人身健康不确定的因素,实现保本微利”犹如走钢丝一般。这与交强险的经营思路似乎一脉相承。

目前交强险的经营状况令各方都不买账,险企为连续亏损叫苦不迭,民众对此质疑不断,监管面对庞大的车险市场调整政策久思不决。此次大病医保指导意见的出台,如何达到政府、居民、险企多方面获益的平衡仍不得而知。

所不同的是,交强险是由政府制定费率和规则,广大车主出钱投保,险企经营中自担风险。大病医保是由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与险企协商制定规则,然后政府利用医保基金向险企购买保险服务,险企在承办过程中进一步增强对医疗机构的制约来实现保本微利”。

难点1费率制定欠精准

目前,各地经济水平、费用支出等均不一样,因地制宜制定费率并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实现保本微利”无疑对保险公司的精算是一大考验。

在指导意见出台前,政府部门曾在全国选取了1亿的样本数,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医疗费用水平的差异等多方面因素,对样本数进行了分析、统计和测算,大病发生的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数测算,全国大概是200万-400万人左右。这很可能是未来大病保险费率制定的数据基础。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指出,由于各地情况差异性很大,而且只是基于历史和静态数据的测算,大病保险真正运行起来还会面临一些风险。

难点2赔付风险难控制

目前,医疗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了70%。大病保险的政策实施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大病保险将再给予50%的报销。这无疑将进一步解决老百姓的大病费用负担。

但是,随着医疗费用的逐年上涨,意味着赔付标准不断提高,若赔付上不封顶,将给医保基金与险企带来较大的压力。一旦释放过去一些应治未治的就医需求,诱发不合理就医和过度医疗,很可能导致大病保险收不抵支难以为继。在这一点上,大病保险经营风险远高于交强险。

天津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如果赔付率过高,超过预期,就应从医保基金中划拨资金来弥补,一定要防止出现交强险那样的状况。

难点3大病定义判断难

从商业保险角度来看,风险与费率相对应,一旦保险责任扩大,费率也将随之上调。

恰恰是这一报销范围成为大病医保政策的一大亮点和突破。徐善长指出,城乡居民患大病时,在治疗手段和用药种类上,一般都会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这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文件中规定的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高额医疗费用。

据了解,《指导意见》中所讲的大病与商业健康险中的大病的概念迥然不同,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是否会因病致贫、返贫。

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是关键

别于交强险目前的“大一统”做法,大病医保政策在许多方面没有设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比例,如筹资标准、合规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等的界定,都由地方政府来确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则将成为大病医保顺利推行的关键。

据了解,各地将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未来,试点大病医保的省份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扩大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选择几个地市开展这方面的试点。在大病保险工作推进中,须同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加强对医疗费用、医疗行为和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大病医保是以政府招标采购方式进行,费率前期制定后,后期并不会采取强制性的方式责令险企执行。符合政府设置的条件的险企也可以考虑自己的经营实力、人员配备、风险把控能力等来决定是否竞标。这是双向进行的交易,如果政府出价太低,险企有可能不买账,也有可能使项目搁置。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将是大病医保项目自然落入愿意经营、有实力经营的险企手中。

同时,大病医保需要前期规则制定合理化,经营过程实现医保基金与险企共同参与,严格控制大病支付比例。

不过,大病医保在推进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必不可少。控制风险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在事前辨认哪些人带病投保,事中对治疗费用的控制以及事后的结算。一旦事前做好居民的健康管理,这将有利于节约治疗开支。保监机构正在制定的风险管控实施细则备受险企关注。

再则,“保本微利”中的“本”如何界定也是险企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险企人士设问,“本”是指直接的人力成本和技术成本,还是包括后台运行所分摊的技术成本、职场成本等。市场预测,一旦在商谈时政府处于强势地位,限定的“本”较死,商业保险公司很有可能做大大病医保的专属费用。

住房公积金,盐城出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公积金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精神,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现对我市各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市各类企业必须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企业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由现行的各8%-12%暂时调整为各5%-12%,具体比例由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企业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调整为12%。

三、缴存基数仍按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四、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1、单位连续亏损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4%;

2、单位连续亏损满1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3%;

3、单位连续亏损满18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2%;

4、单位连续亏损满24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缓缴

1、单位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2、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单位停发工资的。

(三)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具体程序和材料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多地大病医保实施方案出台 报销比例超90%成趋势_保险知识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只要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年人均收入,参保(合)人可再次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多地实施方案陆续出台,从已有效果来看,患大病后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家庭负担减轻。

保险公司承办重大疾病保险,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2012年12月1日,青海省率先落实该指导意见,截至2013年1月14日,累计为552位城乡居民大病患者结报医疗费用,金额达301.46万元。陕西、福建、浙江、广西、安徽、山东、辽宁、吉林等省份已出台方案,其他各省方案也将陆续出台。其中,青海、福建、山东等9

个省份在全省推广实行,其余省份先试点后实行。按照意见的要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是保障对象,山东省先在新农合参合人当中实行,购买商业保险服务,对20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住院发生的高额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对于承办方式,各地明确由保险公司承办重大疾病保险,并普遍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青海、山东、重庆等省份实行统一招标确定两家以上保险公司,分区域承办。报销时,青海、广西采用“一站式”服务,建立经办信息平台,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机构按照基本医保

制度规定给予报销后,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给予大病医疗费用报销,不用再跑到商业保险机构报销。

很多大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难题。对此,各地提出,发挥保险公司全国网络优势,提供异地结算服务。有些地方对必须转诊到异地的就医给予同等报销待遇。

筹资水平人均20元以上,多数地区不设封顶线

总的来看,大多数地区筹资水平在人均20元以上。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要求的,其实际报销比例均不低于50%。

青海筹资水平较高,人均50元,起付线5000元,也就是说,只要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就可以再次报销50%。吉林城镇、农村居民筹资为人均60元、50元,起付线为8000元。有些地区人均筹资标准按照基本医保筹资的5%来确定。也有一些地方起付

线略高,这样报销比例会低一点,受益的人群也会少一些。各省区对报销比例有细化的要求,比如青海规定,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达到80%—90%。广西要求各试点市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不少地区采用分段报销

法,如宁夏对年度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6000元的,按照50%—81%的比例报销,费用越多报销比例越高。虽然多数地区设定了报销的起付线,但也有个别地区设定了报销上限,即封顶线,比如山东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报销不高于20万元。更多的省份对报销上限没有作出

限定,以更好地帮助参保(合)患者减轻大病负担。

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商险结合提高保障实效

目前,不断完善制度衔接,筑起多层保障体系,成为各地推进大病保险的一大趋势,提高了保障实效。青海省实施三道保障线:一为常规保障,即按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政策进行常规报销;二为大病保障,对超过5000元起付线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按

80%的报销比例给予二次报销。三为医疗救助,即通过以上两个渠道报销后,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按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报销,使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福建规定,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

式,民政救助对象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此外,省红十字会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对存在医疗费用负担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的大病救助对象给予再一次救助。国务院医改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

勤认为,把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商业保险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多层次的全民医保体系,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疾病风险的机制,将对保障“病有所医”发挥重大作用。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该项制度仍有待完善,如新农合统筹区域多在县一级,而意见要求为市一级;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工作推进和协调存在一定困难。此外,为防范资金透支风险,也需要尽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对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有效监

管。

保险男女有别 男性保费或低于女性


随着保险产品的增加,各种保险产品琳琅满目,其实保险也是男女有别,男性和女性对于保险的需求不同,要区别购买。在保险行业中,很多保险企业都针对于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特点推出了不同的险种,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

国外有一个新规定,从2012年12月21日起,欧盟境内的保险公司将不分男女采用相同的费率。而在国内,实际上还存在男女保费有别的情况,如重疾险和养老险,但也有一部分险种如意外险、医疗补贴险会采用男女均一价格。

欧盟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3月1日裁定,从2012年12月21日起,欧盟境内的保险公司将不得在计算保费时考虑性别因素,即不分男女,适用相同的费率。

据了解,实际上,目前国内如养老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不少险种都存在重女轻男的问题。

一、养老险:男性不一定比女性低

养老险:

同龄男性价格有优势

买同一款养老险特别是养老年金险产品,男性买会比较便宜,而女性购买则相对稍微贵一些!

通常而言,女性群体的平均预期寿命比男性要长一些。因此,如果是养老险特别是养老年金险,如果是不限制领取次数的产品(比如领取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那么同龄投保女性的可领取年龄比男性很可能会多上几年,这也就是相对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在养老险产品上,保险公司更愿意向男性“让点折扣”,同时向女性收取较高的费率。

定期寿险:

女性购买更便宜

由于同龄女性的死亡率相对低一些,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价格体系中,定期寿险或房贷寿险两类保单中,女性购买则相对男性更便宜。

不过,并不是每张定期寿险保单都是女性比较便宜。不少公司的定期寿险,就不分男女采取同一费率。其中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除了依据生命表,各家保险公司还会根据自己多年运营下来,实际统计的男性和女性理赔发生率有关。

二、重大疾病险:女性约为男性九折

在健康类保险方面,重疾险是近年越来越受关注的险种——毕竟以癌症为首的重大疾病的发生率正在上升中。而在保险费率的制定上,性别差异对保费的影响就比车险更大。

无论是从生理角度还是从社会角色上看,男性与女性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生理上,男性的平均寿命低于女性,而女性疾病的发生率高于男性,尤其是在婚育以后,所以从25岁开始到54岁这个阶段女性的保费都要高于男性。但在社会角色上,男性比女性承担更多的责任,工作压力、竞争压力等社会因素导致男性的健康风险大于女性,比如男性进入55岁以后死亡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女性,加上男性本身的平均寿命比女性短4岁。因此从55岁开始到69岁,男性的保费比女性高。

针对男女性别的差异,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始推出专门针对女性的健康险产品。保险专家表示,女性健康险不仅涵盖了普通寿险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还针对女性生理特征设立相关的险种,有的女性健康险还去掉很多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

理财专家建议,购买健康险要与收入水平相匹配,一般来说,年缴保费占年收入的5%这个比例比较恰当。另外,健康险早投保早得益,趁年轻的时候购买,费率相对会低一些。

三、意外险:男女投保都一样

在身故保障方面,除了保死保全残的寿险外,意外险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险种——尤其是意外险对于残疾的保障。不过,因为意外险仅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不涉及人的自然寿命,因此其保费的厘定和寿险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投保意外险的价格都是一致的,而且其往往也不受年龄的影响。

就网上热卖的意外险来说,无论男女都是统一价格。而由综合意外险衍生的诸如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也遵循同样的原则,男女投保都是一个价格。

和意外险一样采用男女均一价的,还有医疗补贴险,即对因病住院给予每日固定补贴的险种。此类保险由于不涉及医疗报销,因此影响价格的唯一因素就是年龄。

四、“专享”险种:

直指男女特性差异

除了养老险、定期寿险等一些险种上,因为人群的平均预期寿命、死亡率情况不同,男性和女性投保同一款产品时会表现出差异,在保险产品本身的特性设计上,保险公司也纷纷做足了“性别营销”。

比如,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女性险”,一方面更有针对性,增加了一些女性特有疾病(如女性特有的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和女性特需护理时期的保障(如结婚、妊娠、生育期间)以及女性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需接受整形手术治疗时的费用保障等,另一方面也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保费相对更合理些。

家庭投保案例:男女可以适当区别

王先生和王太太是大学同学,今年都是35岁,结婚已经七年,膝下有一5岁小儿。如今,王先生在民营企业担任高级经理,收入很不错,经常出差,多应酬;王太太则在一家国有企业任科长,收入不如先生,主要任务还是相夫教子。

按目前这个情形,王先生就应该加强寿险方面的高额保障,以满足自己家庭“顶梁柱”的家庭责任所在,还要为自己经常奔波和应酬加强高额意外险的保障,并配以足够的健康医疗险。

而王太太所处的情况,主要还是在既有的社保之外,增加一下健康医疗险方面的保障,比如添一份女性健康险,然后可能要测算一下自己的养老金,看看是否要加点养老险(虽然女性投保养老险价格不低,但保险产品养老的优势也比较突出,就是未来领取可以比较确定和有保障性)。至于高额寿险和意外险,作为家庭收入来源的次要角色,她这方面的需求并不强烈。

很多家庭在购买保险时,也要根据家庭角色选择不同种类的保险,不能一视同仁。目前很多保险公司还专为女性推出了特色保险,全面保障了女性的各个方面,也是不错的选择。

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增加


为了降低居民看病负担,上海市社保局修改了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为居民看病治疗带去保障。记者从上海市医保办公室了解到,上海正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制定本市大病医保政策,进一步减轻市民负担。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上海将进一步加快医改进程,对公立医院的自费药物、耗材等使用予以一定限制,在保证医疗需求前提下逐步降低自费比例;对一些使用量大的医用耗材器械,将组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成本。

城镇职工医保方面,目前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92%,总体报销比例约85%;门诊个人账户段和自负段以外部分费用,由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报销,最低报销50%,最高为90%,总体报销比例超过80%。居民医保方面,目前本市居民医保门急诊支付比例,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50%;住院按不同人群,起付线以上部分费用,报销比例从55%至85%,总体支付水平为70%。另据市卫生局介绍,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去年达到1300元,为全国最高。

1、上海大病医保如何办理?

如果你问的是门诊大病登记的话,各个区县的医保事务中心,以及街道社区都可以办理登记,带好在医院开出的大病登记单,和病人社保卡即可。

2、上海市大病医保自付部分是否能一半报销

(1)在2008医保年度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2)具体情况建议您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询问。

3、上海大病医保单子遗失怎么补

如果是医院开出来的门诊大病申请表,则去医院里补办。如果是医保给的那张门诊大病登记回执,则去开出登记回执的地方补办。

4、什么是大病医保?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5、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范围

城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个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镇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6、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镇保人员至定点区县的医保中心或服务点,下同)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7、门诊大病医疗机构的选择

门诊大病患者因治疗项目不同,可按规定选择相应的门诊大病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镇保人员在定点区县范围内的一级、二级门诊大病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恶性肿瘤的相关治疗限于2所医疗机构,同一治疗项目只限于1所定点医疗机构。

在登记有效期内参保人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原办理登记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先申请撤销原门诊大病登记,再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与近日公布,根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容,今后,我国凡是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一旦患大病,除原有报销外,还将享个人自付部分报销至少一半以上的大病医保政策;所需资金从基本医保基金中筹集,个人不需额外缴费。

惠及10亿多参保人口

《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根据《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根据发改委网站数据,这部分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为这一庞大的参保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五、承办方式

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不以病种区分

根据办法,大病医保的保障对象为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居民住院基本医保参保人。参保人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或收入中筹集。因此,参保人无需额外新增缴费。据三水区人社局预计,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后,三水将有超过40万人受惠。

如何才能享受到大病医保的保障呢?据介绍,大病医保不会简单按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判定是否会因病致贫、返贫。参保人一个社保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不足2万元部分由个人承担;累计超过2万元至5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累计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由其支付70%;累计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由其支付80%,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50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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