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术语,保险业也不例外,尤其是在投保时,更要注意保险术语的含义,以免一时失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介绍一下保险合同中常用的术语供您参考。
1.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6.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7.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8.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9.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10.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
11.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12.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13.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14.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旨(趸缴),年缴等不同方式。
15.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16.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17.保险费自动垫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
18.减额交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19.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七十,每次借款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0.可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我国《保险法》中对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如下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据缴费方式可分为期缴和趸缴;
承保:指寿险公司接受保户的投保并签发保险单的行为
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主险:又称基本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
附加险: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参加附加险的前提是必须购买主险。
保险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险单后10天内,反悔的,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一般收取10元的合同工本费)
保险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保险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交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交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或80%(各公司不一);
保险费自动垫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交
减额缴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本保单继续有效
标准体:是指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符合《生命表》的基本范畴。对标准体保险公司可不附加任何条件,而依标准保险费率承保。在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中,标准体应占绝大多数。
除外责任:指合同中事先约定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故意犯罪行为、故意自伤、两年内自杀或灾害(如地震、战争)等导致的保险事故,客户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中的除外责任条款。
各位,本人从事保险12年了,6年理财规划师经验,多少有点心得,看看无妨!
买保险从理财的角度来说是解决财务问题,不是为了买保险而买保险
步骤:
第一,先搞清楚自己的保障情况
第二,填补自己的保障空白(增加保额,扩大保险范围)
第三,选代理人
第四,我帮你选产品
第五,成交,我服务你一辈子
经验:
第一,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医疗(小磕小碰)是必买的产品之一(最好买卡式意外保险产品,原因:保险公司成本低,客户利益高,费用低,保障高)建议不要选择电话销售的那种(个人观点)原因不合适在这里说
第二,疾病基本是考虑重大疾病(主要是选择保额就是得了重大疾病能赔付多少万,至于疾病的种类,真的差别不大,讨论探讨没有太多必要)
第三,有社保的话,建议不用考虑住院方面的保险(津贴型的可以在40岁左右开始考虑,如果比较年轻的话就暂时不用考虑了)没有社保的话要加上附加险,费用不高,每年几百元吧
第四,预算(就是每年交给保险公司多少钱)一定要考虑好,专家建议是不超过收入的20%(因为保险大部分都是长期缴费的,最好是能长期交下去)
第五,保险业务员也就是我了,最能帮到你的是保险的领取和理赔,这个是我的强项,请放心,基本上所有种类的理赔都经历过了!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几年前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最新的一期保费忘记缴纳了,我该怎么办?现在补缴上可以不?也有人咨询小编,买的保险,如今没钱缴费了,是不是只能退保?还有什么别的办法不?
忘记缴费和没钱缴费对用户来说,是时常发生的事情,毕竟一份长期保险保费并不便宜和缴费长久,而且一交便是几十年,也是人之常情。所以面对这些个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保费忘记缴纳怎么办?虽然,目前保险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我们保单的续费提醒,也有的是通过保险代理人或业务员进行通知,但是我们一旦忙起来,总是会忘记,等真正想起来的时候,可能已经过了缴费时间,那个时候的我们可能就慌了 。
面对如此情况,我们也不必太过紧张,毕竟现在保单有一个宽限期,来保证我们的保单不会失效。
某重大疾病保险的宽限期
对于长期产品来说,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期,可以在宽限内的任何一天进行缴费,保障仍然在,如果超过60天的仍无法缴费,保单就失效了,从失效开始可申请两年内复效。
保单复效需要进行核保,不一定能够以原条件承保。这个方法很适合忘记缴费和短时间资金紧张的人群。
现在保险公司很机智,长期保单绑定银行卡,一般采用的是自动续费的功能。
某重大疾病保险的续费说明
其实,除了利用宽限期之外,还可以利用保单垫付的功能。
所谓保单垫付,就是用现金价值垫交保费。一般长期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大于你应该交的保费和利息,同时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事先有过约定,这样保险公司就会用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你应该交的保费。
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自动垫交功能
这里需要提醒一点:不是所有人寿产品都支持保单垫付的,具体还是需要咨询保险公司。
没钱缴费了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利用60天的宽限期,暂时缓解一下资金紧张;当60天时间不够时,我们还有2年的复效期,可以帮助中断保障缓解资金紧张,但是在2年的复效期间,保险合同属于中止,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障责任,而且2年内复效的话,并不能保证复效的时候还能按照原保单复效。
当然,宽限期时间不够,复效期又没有办法,怎么办呢?还有别的方法吗?
有!
小编下面所说的方法,并不是所有保单都适用,具体还是需要咨询承保保险公司。
第一种方法:保单垫付
小编就不多说了,上面有详细的说法。需要提醒一点:保单垫付的前提需要你的保单现金价值>=当期保费才可使用。
第二种方法:保单贷款
某重大疾病保险保单贷款
是将具有保单贷款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用此获得的资金来付保费,所欠本息没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的保障功能就不会丧失。但这样的操作也有一定风险,所以要考虑清楚,是否能在规定日期支付本息。否则一旦借款本息超过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
这个方法和上面宽限期的方法适用人群相似,比较适合出现资金紧张,一时交不起保费的人群。可以利用保单的贷款功能来盘活保费,也可以避免保费一时紧张所带来的损失。这里提醒一点:如果投资能力比较强的话,可以利用,如若不然,不建议使用,毕竟保单贷款的利息也是很大的!
第三种方法:减额交清
这个办法要怎么理解呢?简单说,就是利用你保单现在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付清保费购买同类保险,但是保额降低。
缩短保障时间:这个方法比较不划算。原理和上面的减额交清,都是用现金价值来缴满保费,这个办法缩短了保险期限,却在保障期间内还可以享受原来保单上所有的保障权益。
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如果仅仅是不想要交那么多保费而后悔,但是又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这个时候就可以通过这个办法来调整自己的保单计划。这个方法是最为划算的办法,也不会因退保产生过大的损失。
这三种办法很相似,原理差不多,都是对保单做出调整,不过,不是所有产品都支持这个办法,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
第四种方法:退保
这是最不划算的一种方法,不仅我们会有大的损失,还会失去了保障。具体的小编也不多说了,大家且保障且珍惜吧。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出的注意,大家可以自己的保单和实际经济情况做出选择。
【释义】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的东西。对于保险购买人,在购买保险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读懂保险合同,只有读懂了保险合同才能够真正了解到底自己买的是什么,权益是什么,这种保险主要负哪方面的责任。但是,保险合同中所用专业术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般是不用的,因此,多数人都不一定了解其意义,所以要想完全读懂保险合同是比较困难的。为此,这里笔者详细把保险业常用的专业术语介绍给您。希望您能明明白白买保险。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如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
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趸缴: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所有保费一次性缴清。
年缴:也是一种缴保费方式,指每年缴一次。
现金价值:是指保户在退保时可取回的现金。由于长期寿险通常采用均衡保险费,投保人缴费若干期后,将会形成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因此,在解约退保时,退保人需将这部分“负债”返还给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正是以责任准备金为基础计算的。因投保初期投保人缴费少,保单成本摊销大,所以前期现金价值很低。
保险期间:根据寿险合同,寿险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间仅为一个航程,如果是终身寿险,保险期间则指被保险人的有生之年。
缴费期:又称供款期,即在寿险合同中预先约定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期间,按缴费方式不同可分为一次性缴费(趸缴)、年缴等不同方式。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赔偿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
核保:指寿险公司对保险对象的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保户的投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来接受投保的过程。
保险费自动垫缴:分期缴付保险费的保单,在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险费的,如本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缴到期应缴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缴该项欠缴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被称为“保险费自动垫缴”。
减额缴清: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缴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保单借款:在保单有效期内,如果本保单已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一般不得超过该保单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每次借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可转换权益: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于该保单生效满两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将该保单转换为保险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但新保单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且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转换后的新保单将于转换日开始生效,并将按原保单核保等级、转换之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新保单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怎样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专家表示: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消费者在买保险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一、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二、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三、近因原则:近因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四、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专业术语小贴士:
1、什么是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通俗地说,就是买保险交钱的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人身或其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通俗地说,就是被保险所保障的人。
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俗地说,是日后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资格的人。
2、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很多人对于买保险的印象还是停留在我看好一款产品,然后付钱即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或者说并不是完全如此,拿重疾险来说吧,如果您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那么,有很大可能会被拒保,如果保险合同是由别人代签,则这份合同很有可能是无效的。那么,我要怎么买保险呢?什么情况下能够核保通过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为您一一解答。
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什么和不保什么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上都会规定列明很多项规定,而我们消费者主要关注的内容应该是“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了解这些,能够帮助自己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获得保障、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并且要逐条阅读,有不明白的,及时询问销售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投保中——如实填写投保单,做好被拒保的准备
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两大点来说,第一点,如实填写投保单,看过保险合同的都会知道,合同中规定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投保人没有履行该项义务,轻则保险合同无效,重则不退还保险费,所以,投保人应该将被保险人的情况做到“知无不言,有问必答”。另外则是需要自己亲自签名,不管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都不能让他人代签(未成年人除外),从合同法上来说,代签的合同是无效的。
第二点是做好被拒保的准备,就向文中一开始就说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投保,以重疾险来说,有过病史的人会需要做一个体检,根据体检结果会有以下3种情况:
1、如果体检没问题,则正常投保,按照标准保费缴纳。
2、有风险,加费承保或除外承保,这一情况是表示被保险人曾经的病史可能会影响到身体健康,但这个结果是在保险公司的接受范围内的,通过增加保费即可完成投保。或者是将您病变的某一部位或者某一器官作为除外责任,即因这一器官导致生病,保险公司不付责任,但因别的原因导致生病,正常给付。
3、第三种可能则是拒保,当然,如果您和保险公司沟通,愿意花更多的钱来购买保险,相信也是可以的,不过这就不能体现保险的意义了。
投保后——明白犹豫期内的权利,核实所有权益
投保后是指您通过核保,并且完成保费缴纳。在这一时间内,您一般有10天(银保渠道15天)的犹豫期来考虑要不要购买这款产品,因为在犹豫期内退保,可拿回所交保费,犹豫期过后投保,则只能拿回保单现金价值,一般比所交保费少很多。另外,收到保险单后,消费者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此外,消费者还应注意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的回访电话,向回访者询问所购保单情况,核实是否和代理人所说的一致,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被侵犯。
请记住一点:保险不是我要您买的,因为您的生活与我无关,但是保险确实可以帮助您实践对家人的承诺,使您拥有丰盛未来。
“保险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这句话常常从保险代理人那里听到。市民的风险意识如今越来越强,很多人开始认同商业保险的作用,但面对市场上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看来看去,选来选去,依然是一头雾水。
想买保险,但又不懂,该怎么办?
重大疾病险
了解“重大疾病”定义
首先是重大疾病险。从保障年限来看,现在的重大疾病险一般分为终生和定期两类,前者在价格上比后者要昂贵许多,但保障的范围也大得多。在选择重大疾病险时,除了应该考虑必要的费用、疾病种类、交费方式外,对重大疾病定义的了解也相当重要。许多投保人正是因为忽略了各个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不同定义,到了需要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在投保范围内。
意外险
主要看价格是否实惠
意外险是一种比较简单的保险产品,费用一般和年龄关系不大,因此在选择的过程中,价格是主要的参考因素。在相同的保障条件下,投保费用越便宜越划算。
住院医疗保险
留意“霸王”条款
住院医疗保险和住院补贴保险,这两种保险常常被保险公司组合在一起,成为“综合住院保险”。选购这类保险产品时主要需要考虑价格、报销上限、报销比例、观察期长短,以及是否保证续保等因素。尤其是住院医疗保险,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针对同种疾病,在第二年增加额外条款,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霸王”条款,市民在投保之前就必须仔细斟酌了。
A:独身期
这时,刚踏入社会,收入还不太稳定,最主要的意外疾病险。由于年轻,缴费一般较低,而保障却较高,若发生意外,父母也能老有所养。目前市场上有一种类似于安全保障卡的保险很畅销,它每年只要交很少的费用(如100元),购买方便快捷,一年内如发生意外和医疗费用,则可以理赔。此外,也可以稍微考虑养老险,具体有普通寿险(保障型)、养老型险、生死两全险等多种可供选择。
B:家庭期
这时,小孩将出生、受教育、不断成长,而自己也不断变老,上有老,下有小,面临的各种蛇也最多。这时就应该把家庭成员当作一个整体来统一考虑了,不同的成员有不同的保险需求,具体如下。
第一,购买意外疾病险,其中家里的经济支柱是重点投保对象,也就是说给赚钱最多的人买最好最多的保险。首先为其买意外疾病险,万一遭遇不幸,赔偿金将给家庭设置了一个保险屏障;其次可以为其购买人寿保险,如果不幸去世,所投保的寿险也会全额给付养老金。再次,可为其他家人选择重大疾病和医疗保险,以保证万一患病时不致对家庭经济造成冲击。医疗险有普通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保险,可按照每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项乃至多项。
第二,为了退休养老,年金类产品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它能保证在退休之后不致为生活费而发愁。保险公司的此险种产品目前有的是按年支付年金,有的是逐月支付,可根据自己的偏好做出选择。此外,还可以把一些分红保险作为家庭长期储蓄的一部分,在拥有保障的同时,享受到专家理财的特色服务。
第三,若是为了筹备子女的教育经费,则可以选择教育金等储蓄性的商品。子女还小时,可以购买一些有关儿童保险的复合险种。这些险种能够覆盖孩子的教育、医疗、创业、成家、养老等,能有效保障孩子的方方面面。
在具体搭配时,可根据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的不同决定投保的主次轻重。如果夫妇收入相当,则可以各用家庭保险预计支出的40%购买保险,孩子则用20%的资金。如果家庭中男主人收入较高,则对其的保费甚至可以达到家庭保险预计支出的一半。千万不能只给孩子买保险,而忽视了家里的顶梁柱。否则顶梁柱一倒,经济来源一断,孩子就只有受苦了。
C:养老期
这时,一般子女已经成家,经济上相对宽松,不妨考虑购买医疗险。老年人身体已大不如前,有可能患上各种慢性疾病,医疗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得早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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