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成为女性新时尚
当二字头的年龄划向尾声,以往无忧无虑的都市女性会突然发现生活里多了些不浓不淡的阴霾:生BB有多大风险?得了重病怎么办?未来的退休金又该从哪里来...30岁,怎样才能做到有险无惊?据统计,30-35岁的白领女性是中国女性保险支出最多的群体.
女性十大健康"软肋"
免疫力大起大落:女性免疫力的时强时弱是医学界至今未解之迷,但这样的起落无疑对机体有负面的作用.心脏更
易患病:更年期女性体内雌性激素减少,对心脏的保护功能也相对削弱.
妇科癌症凶险:女性健康的最大杀手.
韧带易受伤:与男人想比,运动中女人更容易拉伤膝关节韧带,而且一旦韧带拉伤,好几个月才能治愈.
新陈代谢缓慢:女人酒量普遍比男人小,因为女人肝脏对于酒精的分解作用能力弱且速度慢,以致大量未被分解的
酒精溶入血液中.
易患抑郁症:这主要是由于女人在生理上所承受的压力较大的缘故.
一半人可能得乳癌:研究表明,女人如果活到70岁,其患乳癌的可能性高达56%
消化系统弱:即便男女吃同量同样的食物,女性也要比男性花多得多的时间去消化它.
疼痛感更猛烈:很多的研究报告都指出,女人所经温受的疼痛感更要比男人来得更为猛烈,且更为频繁.
骨骼萎缩更普遍:晚年骨骼严重萎缩的女人要比男人多.
女性买保险的理由1
有资料显示:当代女性的平均寿命一般比男性长5至8岁,这意味着她们在养老和医疗方面将承担更多的风险.而白领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中要独立面对更多的挑战,承担的责任与压力更是日益增加,这不仅需要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心态,更需要良好的保险计划分担人生风险.
女性买保险的理由2
现代社会,女性疾病已经成为都市女性的一大困扰,许多重大妇科疾病已呈现出发病率提高,发病时间提前的趋势.据WHO统计,从1990年至2002年,在世界范围内,乳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增长了22%.它在各种癌症发病率中排第二,40-49岁为发病高峰,宫颈癌发病率是女性肿瘤中的第二位,全世界每年有20万妇女死于宫颈癌,我国每年新增发病人数超过13万.近年来,这两种癌症发病患者日趋年轻化,国内发现最年轻的子宫颈癌患者为26岁.这些数字不能不让一向重视安全感的女性朋友感到恐慌.于是,很多人都选择了购买保险作为自已保持长久健康与美丽的保障.
小编经常听到一些消费者抱怨买了健康险却无法得到赔偿,小编提醒,您在购买健康险时是否留意到了保险条款中的“观察期”了呢?保险公司设立观察期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有一些医疗保险合同对疾病发生的时间以及什么时间可以赔偿做了专门规定,即观察期。
在观察期内发生的疾病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观察期又称免责期或等待期,是健康类保险的特有条款。指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健康保险的保险合同在“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条款中一般都要加上“等待期”的约定,时间长短不一,短的只有3-5日,长的可达90日,比如疾病保险大保单中都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子自患病之日起,直到约定的等待期间届满以前,不能从保险人处获得任何给付。
例如您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免责等待期,一年期住院健康险为30天,重疾险为90天。这就意味着您购买此款保险后因疾病30天以内住院,是不受保险保障的,无法获得赔偿。而如果90天内患了重大疾病,也无法得到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免责期的期限规定是不一致的,最长和最短的有可能相差数倍。同样,如果您手上有两份健康保险可以供您选择,一份的免责期为30天,一份为60天,那么您选择哪个呢?一般来说肯定选择30天的更为划算,特别是那些只保障一年的健康类保险,相当于您的实际保障期限前者为11个月,后者为10个月。
通过以上案例,大家就可以明白了,我们要活用免责期规定,挑选免责期最短的健康险购买。同时免责期内保险事故是不赔偿的,因此对于健康来说,早投保比晚投保好,身体健康时候投保比身体不健康时候投保好。这里还有个特别要注意的地方,如果您不按时交纳保费,一般超过60天宽限期后,保险合同会中止,此时您可以选择在2年内,补交保费来重新恢复保险效力。但是对于健康保险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事情。因为即使您复效了,免责期会重新计算。
例如,您3年前购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免责期为1年。但是今年因为手头紧张,60天没有交纳保费,保险合同中止了。现在您又补交了保费,重新开始生效。但是,您在3个月后,确诊得了重大疾病,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结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很简单,如果您复效的话,免责期重新开始计算,您还需要再过一年才能真正享受到重大疾病的保险保障,即使在之前您已经经历过了免责期。因此,投保健康类保险,尽量不要延迟交保费导致保险合同中止需要复效,不然就会影响您的保障权益。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金很快就没了,妻子只得变卖房子还账。王太太一下子从衣食无忧变成流离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说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给自己和孩子买的10年交的保险,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她不得不将其退掉…
编后: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保一家之经济支柱就是在保一个家庭,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因为经济支柱对一个家庭的意义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险规划时要切记谁最该保?谁最先保?那就是给家庭带来主要收入来源的那个人。而对于经济支柱本身来说,你所承担的责任就在于,你要给你的家人作好充分的准备,尤其是当你不能挣钱了的时候怎么办,而寿险就是给家人最好的一道生活安全屏障。
什么是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EuropeanSchengenVisa),源于1985年6月14日在卢森堡申根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该条约由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达成。协议规定了单一的签证政策,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可以多次进出其会员国,而不需另外申请签证。因此,前往西欧德、荷、法、比、卢5国旅行,只需获得其中一国的签证即可。
随着欧盟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申根协议国也不断增加。1990-1992年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相继加入。1994年12月22日波恩会议决定次年申根签证生效。1995年3月26日德、法、荷、比、卢、西、葡7国正式实施。以后意大利、奥地利、希腊也相继批准实施;前年3月25日北欧五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和冰岛)也正式参加此协议;去年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等9国也正式加入。因此,目前申根协议国的范围,覆盖了西欧、中欧、北欧和南欧等24个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只有中欧的瑞士除外。
申根公约的突出贡献,在于赴欧洲的费用成本降低,作业时间大大缩短,行程计划弹性增加。
申根签证为什么必须购买保险?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向申根国家对申请去该区域旅行的中国公民提出了强制性的保险要求,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提供等值于3万欧元保额以上的、含有全球紧急援助功能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和复印件。保险的保障内容应涵盖紧急救援、医疗费用及因医疗原因遣送回国的费用。最低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即三十万元人民币。另外,该保险必须在申根区所有国家生效而且保险时间必须包括在此次境外停留的全部时间。
申根签证保险有什么要求?
申根签证保险也可称为旅游医疗保险。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根据申根协议,必须在申办签证时就提供医疗保险。在入境申根国前所有申请人必须购买并出示医疗保险,否则后果是被禁止入境。
购买时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1、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医疗费用至少3万欧元;
2、旅游医疗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也就是说购买保险时出行日期以及回国日期两天都应涵盖;
3、在出行的目的是为了看病治疗的情况下,须单独证明谁承担费用。
人生是长途跋涉的旅行,既然注定会有坎坷和崎岖,何不给你的车加满油,准备好备用胎?
恋爱时,爱是风花雪月,是甜言蜜语。生活中,爱是真真切切,是实实在在。让家人随时随地感受到爱的关怀,即便你不在身边,爱一样陪伴他们。
人生不打无准备之仗,一个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人总是未雨绸缪,在出发前就做好准备。
拥有信心,我们创造成功;拥有亲情,我们感受温馨;拥有保险,我们享受安定的生活。
晴带雨伞,饱带干粮。出发前做好准备工作,任何事情就会从容不迫,保险正是人生中这种从容不迫的准备。
对安全有正确认识的人都知道,开车时系安全带是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不管你开的是什么车,以什么速度行驶。生活中也是如此,不论我们收入多少,生活负担多重,都应该为自己系上一条安全带--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
一路顺风时,它带给我们安心与经济上的收益,备而有用;遇到坎坷时,它能避免使我们遭受最坏的可能,得到安全的保障。
生活中,常常有些意外毫无征兆,不期而至。如果我们事先选择了适当的保险,那无异于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有些不幸就只会成为一种经历而已,犹如大海中的一次退潮,而不能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
人生有太多的等待,但有些事是不能等的,比如保险,因为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不知道哪一天会发生意外。止血胶布、红药水、针线包是每个家庭必备的,可以多年不用,却不可一日不备,因为我们知道这些东西虽小,却会在关键时刻派上大用场。其实保险也一样,买的时候,觉得多余;意外时,却后悔买得太迟,买得太少。与其将来后悔,不如现在行动!
""泰坦尼克""沉没了,带着豪华与悲哀,因为豪华的船上,竟没有足够的救生艇。家庭也好比一条船,一家之主,就是船长,也许你有十足的把握令家庭之舟安然,幸福的航行,但仅凭一人之力,很难抵挡突如其来的意外撞击。作为船长,我们怎能不为自己的船准备足够的救生艇?作为家长,我们怎能漠视风险的存在?尽应尽的责任,维持不虞匮乏的生活,保全既有财产,作为一家之主,更有责任为家庭做好风险规划,用投保来转移自己肩上的风险。
进入社会就象跨过一个大门槛,做父母的要想孩子长大后有出息,就要给他预留一些本钱,让他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为了让孩子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保险可让你提早以较少的支出保证子女日后必不可少的费用:
它是孩子的教育基金
它是孩子的成长费用
它是踏上社会的本钱
它是成家立业的基础
它会在您遇到重大变故时替您完成心愿,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孩子的每一步成长中都有您的影子。
如果我们能预知未来,我们就可以等待,但没有谁能做到。所以,只有预先准备。保险就是为明天做准备,在你失意的时候能够帮助你,不至使你的生活滑入深渊,让你能享有安逸的生活。一份真正握在手中的保障,是你坚强的经济后盾。
人生就像一片汪洋大海,隐藏着无数危机,如果我们只一味关注金钱的收益,而忘了自身的保障,当风暴来临时,家庭就沉没于人生的汪洋中。只要我们拿出一点钱来买一份保险,目前看来收入好像少了一点,但它可以保障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计划;使家庭收入永不间断;保全事业和保障债务清偿;保障应急费用,使家庭成员一生拥有安定生活的保障。”
财富积累不容易,谁都希望自己的财富不断增长,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太多的风险,我们即使拥有财富也不能安枕无忧。意外的灾难,银行的贷款,对手的陷阱,加之有时儿女的不孝,到最后属于自己的资产少之又少,一旦我们无法充分掌握财富,我们的心血会一点一滴流失。
保险,是一份真正的资产,不光是购买和领取时可以保有财产,同时在公司遭遇不测时,保单不会受影响,可以完整保留,使辛苦积累的财产不至于一夜之间化为乌有,籍此可以成为东山再起的资本。
对安全有正确认识的人都知道,开车时系安全带是最基本的安全措施,不管你开的是什么车,以什么速度行驶。生活中也是如此,不论我们收入多少,生活负担多重,都应该为自己系上一条安全带--买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一路顺风时,它带给我们安心与经济上的收益,备而有用;遇到坎坷时,它能避免使我们遭受最坏的可能,得到安全的保障。
人在一生中最难赚的钱,就是风烛残年的苦命钱。我们年轻时所赚的钱,本来其中10%是为年老时使用所准备的。现代人在年轻时不得不拼命工作,其实这样是在用明天的健康换取今天的金钱,到年老时逐渐逝去的健康也许要用金钱买回来。所以,如果您想在年老时依然精神抖擞的周游列国,请您务必:
1、注意自己的身体;2、现在就把本该属于晚年的钱安心放在保险公司里,到那时必然会有一个风光和快乐的晚年等着你。
保险具有双重功能。在您平安时,它是您的备用金;在万一遇到事故时,它又能挺身而出,替您支付巨额费用,弥补意外损失,使您得以维持以前的生活品质。
孩子几乎是我们每个结婚后谈论话题中最多的对象,甚至有时候冷落了自己的另一半。
其实很多人认为孩子小,没有必要购买保险,等孩子大了以后再说.
我们对孩子的爱,没有办法去衡量,但是可以一张保单来体现。
等他(她)有一天也成了父母的时候,就能体会到父母的一片爱心,在从小一直呵护她长大。使孩子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能不是很迷茫。
或许大家都只知道拥有保单最多的国家是日本。2002年,人寿保险的投保率高达540%,相当于每个日本国民手里拥有5.4张寿险保单。而同年度,韩国和我国台湾、香港.人均约13张寿险保单。看一个国家老百姓的保险意识,主要是看寿险保单。
而我们的孩子正式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更应该提前有一个保障。
我们一起来看看为孩子提早买保险的理由有哪些?您就会一目了然
1、孩子年龄小----保费便宜;
2、孩子很小有拒保加费情况----承保机会最大;
3、望子成龙是每位父母的愿望-----为孩子的教育费用作准备;
4、提前规划----为孩子的结婚费用作准备;
5、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孩子的创业金作准备
6、一张保单能提供年轻的单亲家庭一笔稳定的资金照顾子女的生活;
7、培养子女的责任感;
8、保险给付完全免税;
9、想在孩子年幼时为他准备一项保障及储蓄计划,给孩子一个终身的礼物,亲情无法用金钱来购买,但可以将亲情架构在保单之上,体现爱心;
10、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增加保障,让您可以高枕无忧!
中国人寿不能购买爱和责任但却能把您的爱和责任最好的体现出来,何乐而不为呢?
相信我们的爱,孩子看得见,而且她也会让这份爱,散播到四方,传播到每一个人身上。
您为什么需要保险?
我们经常在说人生的三大神圣职业:医生、牧师、寿险顾问。医生是治疗人们的身体,让人们不让病魔折磨、牧师让人们的心灵得到寄托、而寿险顾问呢?它给人们什么?是为了让人们经济得到富足、不受损失、保险给您保障。提起保险,有人可能会想:保险和我有什么关系?我需要保险吗?其实,保险是人类化解和转移风险的有效方式,也被看作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而且将伴随我们一生。例如: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伤害、战争、财产损失等。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进一步形成了我们对更多人生保障的需求(养老保险)。技术进步,带给我们的并不全是福:汽车越来越多,交通意外与日俱增;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引发的疾病愈来愈多;更多的食品被查出质量问题,给我们的身体带来严重危害(重大疾病保险);我们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大,风险系数也不断增加……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人们的生活习惯、工作压力等而造成严重亚健康,免疫系统的降低而这些仅仅只依靠自己的力量,当风险发生时,我们是很难抵御……就只有已考医院(医疗保险)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已成现金家长最为关注的话题,可现在的教育费用不断上涨,普通教育、各种培训班、技能特长以压的家长们喘不过气来。(教育保险)活得太长的风险:如果我们20岁工作,60岁退休,活到100岁,60岁之前的40年我们有收入,60岁之后的40年是没有收入来源的。如果仅仅依靠之前的40年收入节余来维持退休后40年的生活,生活情形可想而知。
活得太短的风险:拿著名演员洛桑来举例,正当其事业顶峰时期,却因车祸不幸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且不说父母为他成长过程中所做的各种投资付诸东流,在他去世后给父母晚年带来的创伤是无法衡量和弥补的。
至于活得太惨的风险:不言而喻,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到正常的生活质量,例如因为疾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等等,也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情形。
因此,不断寻求保障、规避风险是人的本能。风险发生在未来,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性的,但一旦发生就必然会带来损失。那么,如何来化解风险呢?方法有三种:一是独立解决,二是依靠救济,三是集合多数人的力量互助解决。第三种化解风险的方式就是保险,也是所有办法中转移和化解风险最有效的方法。
从古到今许多睿智的人都极其推崇保险。例如:前英国首相邱吉尔就曾说过:“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把“保险”这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每一个公务员的手册上,以及每个公司团体的章程上。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务员,每一团体只要付出微小的代价,就可以避免永劫不复的灾难”。胡适也曾说过:“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做是现代人”。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疗、经济、人文变迁,人们要冒的风险越来越多,平安活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当不幸发生时,你可以依靠的只有你自己,你不再是家人的资产,而是他们的负担。保险让生者拥有强大的经济力量和保障,支持家人走出悲情走向重生!有人说,父母为子女做准备,是真慈爱生时为死时做准备,是真豁达。无奈的是,人们往往已到发生在自己身上是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个平时看不见、摸不着的保险,在紧急时刻,却能发挥雪中送炭的效果!
人寿保险的理财功能远远优越于储蓄。在投资理财时,我们希望能够承担更小的风险,获得更多的收益,为此我们可能会征求会计师、税务专家、投资专家的意见,他们会给我们很多专业的分析和指导,但是他们往往会忽略了一个最大的风险--你个人面临的人风险,万一因为意外事故造成收入中断,没有“财”可理时,我们的生活该怎样继续?
那么是否需留出足够的钱以保证万一收入中断,全家人仍然能维持现有的生活。你只需要每年支付一小笔的保费,就可以得到比较高额的保障,而其余的资金你仍然可以拿去投资获利。
储蓄是一种“爬楼梯”式的逐步积累资金的方法,它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目标。如果储蓄不够多时,真有意外或疾病发生,只能干着急,因此储蓄算得出利息,却算不出风险,用储蓄的手段来防御人生风险,只能是“四两拨四两”,很难安然度过人生难关。其次,银行利率的不断降低和利息税的开征,使储蓄的增值空间已非常狭小。因此寿险顾问成为人生三大神圣职业,一点也不为过。
身为父母,最令您感受到骄傲,最使您觉得珍惜的肯定是您的孩子,对吗?
您可爱的孩子有权利在最佳的环境下健全地成长,您同意吗?
假如我的妙方能够确保您的孩子的将来,您是否乐意即刻采取行动?
对您可爱的孩子来说,人寿保险是一份最珍贵的礼物!它能为您的孩子带来:
1、教育
2、储蓄
3、保障
4、爱心
--教育
古人说:養而不教,父母之过!
但教育费用是非常昴贵的,当您的孩子准备就读高等教育学校,您是否为他准备足够的资金和费用呢?
--储蓄
钱虽然不是万能,
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
求学、创业、结婚、成家等,都需要运用到一大笔的钱,对吗?
未雨绸缪,事先为您的孩子建立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使他更易立足社会,这难道不是您的心愿吗?
--保障
轮椅并不是只为成年人而设计的,小孩也有残废的可能性,对吗?
每一位父母都有责任为他的孩子提供最好的生命保障。
您同意吗?
--爱心
您喜不喜欢得到红包?
假如您55岁时得到父母给您的一封由保险公司派来的大红包,您将会有什么感受呢?
您肯定会感恩不尽!对吗?
请为您的孩子多储蓄一些钱,让他在退休的时候,能得到您给他另外一份惊喜一个大红包,一份爱的礼物,对吗?
请清事实
孩子的保单一点都不贵,贵的是栽培一名有成就的孩子,您同意吗?
尽心尽力让您的孩子成龙成凤,肯定是您的心愿,您同意吗?
今天就立即采取行动,送给您孩子一份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礼物
--人寿保险,好吗?
刘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要为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买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核查后告诉刘女士不能为自己的儿子买人身保险。对此刘女士不是非常理解。那么,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一下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精神病人的特殊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您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
当然,您完全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
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因为,这种变化属于意外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保险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但是,如果在上面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而自杀的,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因为,我国《保险法》第66条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或者在早已经打算自杀的情况之下,购买保险,为自己的亲人赚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只有是故意时,保险公司才不赔保险金。而被保险人在患精神病之后自杀的,显然自杀行为不足出于故意,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所以,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面自杀的,不论合同成立是不是已经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都应当赔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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