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身保险需警惕 应及时规避三大误区_保险知识

2021-06-09
人身保险知识

人身保险是一种从根本上获取家庭保障的手段,它将单个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可以说是一种社会风险共担的机制,同储蓄及其他投资方式有本质的区别。保险来保障生活,有钱更需要靠保险来保全财产。然而,不少人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存在种种误区,保险专家指出,大家应该正确的认识人身保险,让保险给自己的生活“添彩”。

误区之一:买保险不吉利

所谓的保险就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以防万一。要办保险离不开病、死、灾祸等代表某种灾难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又是人们不喜欢看到的。但孰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买保险是应付突发事件的必要手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讲买保险等于是买平安。

误区之二:买保险不为保障为投资

银行第七次降息之后,各家寿险公司纷纷调整险种结构。同过去以投资功能为主的旧险种相比,新险种更注重保障性,增添了许多非常有益于投保人的选择功能,如“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和“保额增加权益”等。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提供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变更权益的机会。其实,保险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契约关系使参加保险的人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退休后,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借以维持其正常的经济生活。注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必然偏重于人寿险的投资,而忽略人身意外和健康险的投资,是人寿险市场不成熟的表现。

一般来讲,人寿险的保费相对较高,低收入家庭承担不起,他们有了灾难保险却帮不上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科学理财观念的加强,人们会走出寿险投资的误区,投资适合自己的寿险险种,使生活真正无后顾之忧。

误区之三:买保险只注重为子女

特别是城市家庭,大多是父母加独生子女的三口之家模式。谈及保险很多人关心的是为孩子买保险,似乎为孩子买了终生寿险,才算是为孩子买了一份平安。其实,家长是家庭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一旦他们因意外、疾病等丧失工作能力减少或失去收入的时候,家庭将陷入困境。给“家长”买保险才能给孩子的学习、生活以保障,才能给家庭一份平安。科学家庭的寿险组合不但要为孩子买保险,而且要为家长买保险。现阶段我国医疗体制正处在改革阶段,更多的人开始寻求商业保险来保证正常的家庭生活。其实,低收入家庭最好考虑低保费、高保障的人身险险种。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则可考虑买身故保障和生存保障并重的两全寿险品种。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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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身保险几大误区须知_保险知识


保险可以保障人们的生活,人们通过保险来转嫁风险带来的家庭和个人压力,目前,市面上存在很多人身保险产品,专家提醒消费者正确投保获取保障。人身保险是一种从根本上获取家庭保障的手段,它将单个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可以说是一种社会风险共担的机制,同储蓄及其他投资方式有本质的区别。然而,不少人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存在种种误区,专家指出,大家应该正确的认识人身保险,让保险给自己的生活“添彩”。

误区之一:买保险不吉利

所谓的保险就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以防万一。要办保险离不开病、死、灾祸等代表某种灾难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又是人们不喜欢看到的。但孰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买保险是应付突发事件的必要手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讲买保险等于是买平安。

误区之二:保险一定“保险”

有些人在购买保险时认为,出了险一定都能赔。其实并非如此,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同时保险合同中还会约定不赔的情形。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比如,医疗费用保险一般对于政府规定的自费药品是不赔的。

误区之三:不出险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险费,而没有保险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互助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买保险怎样不吃亏,或者说怎样买“合算”,只有您购买的险种最适合您,才是最好的保险。

误区之四:买保险不为保障为投资

银行第七次降息之后,各家寿险公司纷纷调整险种结构。同过去以投资功能为主的旧险种相比,新险种更注重保障性,增添了许多非常有益于投保人的选择功能,如“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和“保额增加权益”等。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提供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变更权益的机会。其实,保险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契约关系使参加保险的人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退休后,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借以维持其正常的经济生活。注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必然偏重于人寿险的投资,而忽略人身意外和健康险的投资,是人寿险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一般来讲,人寿险的保费相对较高,低收入家庭承担不起,他们有了灾难保险却帮不上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科学理财观念的加强,人们会走出寿险投资的误区,投资适合自己的寿险险种,使生活真正无后顾之忧。

误区之五:年轻人不用买保险

在单身期间,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年轻不会生病”,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重大疾病也因现在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隐患等不可抗因素而越来越年轻化,意外和疾病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年轻人刚开始工作,没有很多的财富积累,万一风险来临而以自身的财力很难支付巨额的医药费用,甚至会成为家庭的负担。况且保险产品是健康人群才能购买的,需要提前储备预防,而且越早买保险费越便宜。所以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保险,而不是想用时发现自己还没有保险。

人身保险过度投保误区做三点提示

年缴保费——量入为出,不要超出家庭缴费能力目前市场上的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很多,既有突出保障作用的意外险、健康险等传统产品,也有突出理财功能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资险等新型产品。各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通过保险代理人、银行柜台等不同销售渠道走进消费者的生活,往往使人眼花缭乱。此时,一方面许多消费者更多根据个人主观喜好而非客观需求进行投保判断,导致保险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个别消费者投保随意性较强,往往今天买一种、明天买一种,没有养成对自己保单进行定期统合检视的习惯,导致年缴保费额度超出家庭缴费能力,不得不承担退保损失。在此要提醒的是:人身保险规划不要追求“一步到位”,消费者首先应分清各类保险产品的功能差异,按照科学的需求顺序在不同时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所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消费者应依据家庭收入状况判断各阶段年缴保费的总额度,通常使年缴总保费占家庭年收入的10%~15%为宜,建议最高不超过20%。

投保类型——费用型医疗保险不宜重复购买很多消费者认为,在消费能力足够的前提下,人身保险产品的投保份数越多越好,所谓“买得越多,出险后得的赔款越多”,于是在不同保险公司间重复投保某些相似产品。

这里请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人身保险产品中的“另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有些消费者也会习惯性地把这种产品称为“报销型医疗保险”)。与其他适用“定额给付”理赔原则的人身保险产品不同,“费用型医疗保险”的理赔适用“费用补偿”原则,也就是依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其目的是补偿消费者的医疗费,在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补偿范围与“社保”基本一致。在保障额度一定的前提下,对该类型保险产品的重复投保得不到重复赔付,很可能浪费资金并导致理赔困扰。

保障对象——未成年子女保额有限制孩子是一个家庭关注的核心,许多家长在做保险规划时往往会优先考虑孩子,甚至会给孩子买好几份保险。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并不可取。误区有二:

一是本末倒置。从家庭的风险需求分析来看,应优先保障的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通常为孩子父、母的一方),其次是主要经济支柱的配偶,第三顺位才是孩子;

二是给未成年子女的投保,某些产品的保额是有上限要求的。根据中国保监会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额上限为10万元。值得说明的是,这10万元的限额并非指一份保单的最高保额,而是指未成年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所有保单的累计总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如果出现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一旦未来发生保险事故,对于超过的部分,消费者可能得不到赔付。

投保人身保险几大误区须知


保险可以保障人们的生活,人们通过保险来转嫁风险带来的家庭和个人压力,目前,市面上存在很多人身保险产品,专家提醒消费者正确投保,才能获取保障。

人身保险是一种从根本上获取家庭保障的手段,它将单个的风险分散到整个社会,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可以说是一种社会风险共担的机制,同储蓄及其他投资方式有本质的区别。然而,不少人对人身保险的认识存在种种误区,专家指出,大家应该正确的认识人身保险,让保险给自己的生活“添彩”。

误区之一:买保险不吉利

所谓的保险就是为了应付突发事件,以防万一。要办保险离不开病、死、灾祸等代表某种灾难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又是人们不喜欢看到的。但孰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买保险是应付突发事件的必要手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讲买保险等于是买平安。

误区之二:保险一定“保险”

有些人在购买保险时认为,出了险一定都能赔。其实并非如此,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同时保险合同中还会约定不赔的情形。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比如,医疗费用保险一般对于政府规定的自费药品是不赔的。

误区之三:不出险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险费,而没有保险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互助作用。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买保险怎样不吃亏,或者说怎样买“合算”,只有您购买的险种最适合您,才是最好的保险。

误区之四:买保险不为保障为投资

银行第七次降息之后,各家寿险公司纷纷调整险种结构。同过去以投资功能为主的旧险种相比,新险种更注重保障性,增添了许多非常有益于投保人的选择功能,如“减额交清”、“保单借款”、“可转换权益”和“保额增加权益”等。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提供给投资人更多的选择、变更权益的机会。其实,保险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保险这种契约关系使参加保险的人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退休后,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借以维持其正常的经济生活。注重保险的投资功能必然偏重于人寿险的投资,而忽略人身意外和健康险的投资,是人寿险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一般来讲,人寿险的保费相对较高,低收入家庭承担不起,他们有了灾难保险却帮不上忙,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相信随着科学理财观念的加强,人们会走出寿险投资的误区,投资适合自己的寿险险种,使生活真正无后顾之忧。

误区之三:年轻人不用买保险

在单身期间,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年轻不会生病”,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重大疾病也因现在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隐患等不可抗因素而越来越年轻化,意外和疾病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年轻人刚开始工作,没有很多的财富积累,万一风险来临而以自身的财力很难支付巨额的医药费用,甚至会成为家庭的负担。况且保险产品是健康人群才能购买的,需要提前储备预防,而且越早买保险费越便宜。所以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保险,而不是想用时发现自己还没有保险。

人身保险过度投保误区做三点提示

年缴保费——量入为出,不要超出家庭缴费能力

目前市场上的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很多,既有突出保障作用的意外险、健康险等传统产品,也有突出理财功能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资险等新型产品。各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通过保险代理人、银行柜台等不同销售渠道走进消费者的生活,往往使人眼花缭乱。此时,一方面许多消费者更多根据个人主观喜好而非客观需求进行投保判断,导致保险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个别消费者投保随意性较强,往往今天买一种、明天买一种,没有养成对自己保单进行定期统合检视的习惯,导致年缴保费额度超出家庭缴费能力,不得不承担退保损失。在此要提醒的是:人身保险规划不要追求“一步到位”,消费者首先应分清各类保险产品的功能差异,按照科学的需求顺序在不同时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所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消费者应依据家庭收入状况判断各阶段年缴保费的总额度,通常使年缴总保费占家庭年收入的10%~15%为宜,建议最高不超过20%。

投保类型——费用型医疗保险不宜重复购买

很多消费者认为,在消费能力足够的前提下,人身保险产品的投保份数越多越好,所谓“买得越多,出险后得的赔款越多”,于是在不同保险公司间重复投保某些相似产品。这里请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人身保险产品中的“另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有些消费者也会习惯性地把这种产品称为“报销型医疗保险”)。与其他适用“定额给付”理赔原则的人身保险产品不同,“费用型医疗保险”的理赔适用“费用补偿”原则,也就是依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其目的是补偿消费者的医疗费,在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补偿范围与“社保”基本一致。在保障额度一定的前提下,对该类型保险产品的重复投保得不到重复赔付,很可能浪费资金并导致理赔困扰。

保障对象——未成年子女保额有限制

孩子是一个家庭关注的核心,许多家长在做保险规划时往往会优先考虑孩子,甚至会给孩子买好几份保险。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并不可取。误区有二:一是本末倒置。从家庭的风险需求分析来看,应优先保障的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通常为孩子父、母的一方),其次是主要经济支柱的配偶,第三顺位才是孩子;二是给未成年子女的投保,某些产品的保额是有上限要求的。根据中国保监会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额上限为10万元。值得说明的是,这10万元的限额并非指一份保单的最高保额,而是指未成年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所有保单的累计总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如果出现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一旦未来发生保险事故,对于超过的部分,消费者可能得不到赔付。

买保险需警惕八大误区_保险知识


很多人购买保险,却对保险的本质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也不了解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比如如何填注保单、交纳保费以及发生变动时怎样处置等基本常识。这就需要我们对保险进行一个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确保对保险的投入真正获得實效,避免失误而造成损失。

对保险的误解不外乎以下几種:

一是把保险当投资。保险是消费,是对未来的人身和财产的保障,是未雨绸缪,与投资大相径庭,不具有可比性,那種视保险为投讓嵞宣传和认识都是不切實紝嵞;

二是把保险等同于基金。基金的收益绝大部分是用来分红的(达99%),而保险公司扣除管理费后,只将利润的70%分給客户。买保险的真正目的就是预约一份可靠的保障,是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你的财富锦上添花;

三是以为同类型的保险各家保险公司保障范围相同。其實,每家公司品種都有各自的侧重点,并不完全一致,需要你在投保前就区分清楚;

四是不顾需要乱买保险。保险范围极广,医疗、大病、养老、教育、婚嫁、意外等包罗万象,应选择自己最需要的才能事半功倍;

五是注意主险而忽略附加险。其實附加险应特别留意,比如已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购买附加住院险就沒有實际意义,不如选择住院津贴类的补贴险種;

六是热衷于购买人情保单。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理念和投资能力才是你选择的关键因素,不要仅仅因为人际关系而购买保险;

七是贪便宜。须知一分钱一分货,价格便宜的保险,其保险责任、保障范围、缴费期限都不同,不是越便宜越划算的,需要认真研究,根据需要和经济能力而定;

八是买了保险就一劳永逸了。购买保险后,要妥善保管好保单和缴费凭证,每年定期检查,并及时交纳保费,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

那么,购买保险又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首先,要确认保险代理人身份,可以请其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必要时可打电话到公司确认;

第二,在选定险種后,在保险公司专业人员的幫助下填写投保单,注意投保人、被保险人一定要亲笔签名;

三是对于自己、直系亲属过去或已经发生的疾病,都应该向保险公司如實告知并经核保同意,才能确保能获得赔偿;

四是提供详细资料如单位、联系电话、地址、联系人等,如有变动也应及时告知;

五是注意保单正本的保存,它是投保的重要凭证,对于保险理赔也非常重要;

六是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按期交纳续期保费,避免保单失效;

七是精心选择代理人,代理人的素质决定了你未来的收益。

投保人身险要关注四大环节 及时续费防失效_保险知识


近期,北京保监局在处理人身险消费者投诉中发现,大多数消费者在投保后将保单束之高阁,对保单内容及状态关注不多,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为了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北京保监局近日提醒,购买人身险后应关注“四环节”。

及时续费防失效

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费。人身险缴费方式一般分为趸缴和期缴,趸缴是一次性缴纳全部保费,期缴需要定期缴纳保费。需要定期缴费的产品通常约定有宽限期和复效期,超过宽限期仍未缴纳续期保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复效期内补交保费后可与保险公司协商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为此,投保客户应关注每期保费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缴纳续期保费,避免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保险报案有时限

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告知。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人身险合同通常会设置保险事故通知条款,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投保客户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交所需的理赔材料。

出险勿忘办理赔

按约定领取保险金是人身险消费者的重要权利。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有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三种。三种保险金分别指被保险人生存之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年龄时,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依约领取的保险金。因此,为保障投保客户的切身利益,请在确认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申请领取保险金。

个人信息变更应告知

及时办理联系方式变更。为了使消费者了解自己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保险公司通常会提前通过信函或短信通知消费者缴纳续期保费、领取年度红利或生存保险金等保单权益。因此,如果投保客户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与客户联系,更好地提供服务。

保险知识,投保少儿险需远离三大误区


保险是爱与责任的体现。伴随着保险观念的趋于成熟,各种少儿险成为家长送给孩子的特殊礼物,如意外险、健康险、教育金保险等。保险专家提醒,“六一”节来临,为孩子提供完善的保险保障必不可少,但要避开投保误区。

完善家长保障是前提

为了表达对孩子的关爱,不少家长考虑为自己的宝宝购买一份保险,来搭建宝宝未来的健康和教育保障体系,而忽视了自身的保障。实际上买保险最基本的原则是,先保家庭经济收入最高的人,一旦家庭经济支柱丧失经济能力,将直接影响家庭生活质量,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也将受到直接影响。

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规划保险之前,应首先考虑自身的保障是否齐全。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应该拥有一份充足的家庭保险计划,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经济后盾。

目前,市场上有不少以家庭为投保单位的产品,通过一份保单来为子女做好教育规划,同时为夫妻做到充足保障。

教育金勿排少儿险首位

通常情况下,家长对孩子未来前途的关注胜过对现实风险的关注,总是愿意投入更多的资金为孩子未来的高中、大学甚至出国留学储备学费。不过,专家提醒,勿将教育金排在少儿保险的首位。

对于少儿来说,由于免疫力低、身体发育还不健全、风险抵抗能力弱,意外和疾病发生几率较高,投保顺序应以意外、医疗、重疾为先,其次再考虑教育金及其他投资型产品。

“教育金是10年或者20年需要花的钱。”保险理财规划师表示,首先应该规避的是目前可能出现的风险,即意外、疾病。意外险和重疾险是必备的保护伞,并附加住院医疗险,以备因意外、疾病而支付治疗费用,然后根据家庭经济条件适当为孩子“零存整取”储备教育金。

不过,针对少儿不同年龄段的不同特点,投保应有所侧重:对于0至4岁少儿来说,发生呼吸系统疾病概率较高,保险理赔率也较高,应首先考虑疾病方面的保障;对于5至14岁青少年来说,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应优先考虑意外险;对于15至18岁未成年来说,读高中、大学甚至出国留学所需的大笔教育金需求迫切,因此应在意外、健康保障基础上,考虑教育金的规划。

保费豁免不可忽视

保险理财师指出,在购买少儿险时,记得选择附加保费豁免功能。保费豁免,顾名思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最常见的是“重大疾病保费豁免”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保费豁免附加功能与少儿险的组合搭配最为常见。

作为主要缴费力量,家长都应考虑购买一份保费豁免附加险,来确保一旦不幸发生,给孩子的保险保障仍然可以继续有效。保费豁免功能可以说是为儿童险上的安全锁。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保费豁免附加险并不是无条件豁免保费,多数是因投保人(如父母)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才能豁免保费,同时享受保险保费豁免防止功能。

保费豁免不可或缺,但如果家庭风险来临,单薄的保费豁免功能是远远不足以为孩子构建一个妥善家庭保障的。因此,上述保险专家建议,制订完善的家庭保险计划是必不可少的,这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经济后盾。

投保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

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请见条款规定),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4)复效条款

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后,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5)不丧失价值条款

投保人在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6)误报年龄条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还投保人。

7)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领取。

投保分红险三大误区需提防_保险知识


分红险兼具保障与理财的双重功效,是很多追求稳健收益兼具保障需求目的客户的选择,但有很多人在选择分红险时可能会产生误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分红险。

三大误区需提防

专家指出,虽然分红险兼具保障与理财的双重功效,是很多追求稳健收益兼具保障需求目的客户的选择,但投保分红险也要规避三大误区。

1、当成高回报的短期赚钱工具其实,分红保险不适合用作三五年以内的短期投资。购买分红险后,如果短期内冲动退保,累积红利不多,现金价值也不高,就会出现投入的资金损失。分红保险看重的就是时间性,时间越长,保险价值越高。

2、认为分红每年都有虽然分红险属于稳健、持续的收益返还型产品,但分红险的分红利率是不确定的,因为红利来源要依据产品的投资收益(利差益)、费用结余(费差益)和人的寿命的延长(死差益)而定,这些数据都是不确定的,所以分红险产品说明书上的演示利率是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假定,并不是最终的保证分红率。

3、认为投保分红险可拥有全部保障人的保障需求是多层次的,不能认为有了分红险,什么保障问题都能解决。分红保险也需要添加一些附加险种,如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及住院保险等,一旦遇到意外事故或因疾病住院,才能得到更周全的保障。

通货膨胀和分红保险

所谓通货膨胀是指在以纸币为流通手段条件下,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从而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上涨的现象。换句话说,当货币数量的增长速度大于实物数量的增长速度时,就会出现通货膨胀。打个比方:货币总量是100元,实物总量是100个苹果,那么,一个苹果价值就是1块钱;如果第二年苹果生产增加了100个,也就是市场上有200个苹果,而货币增加了200元,也就是货币总量为300元,那么第二年每个苹果的价值就是1.5元了。推及到整个经济实体运行,物价水平就上升了,于是就出现了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的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也就是平时所说的“供”小于“求”。

所谓分红保险,简单的说就是投保人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可以分享到保险公司红利的保险险种,有现金分红(美式分红)和保额分红(英式分红)两种模式。

分红险适合收入稳定人群

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分红险虽然比较稳健,但也并非人人都适合。分红险比较适合家庭较富裕、有稳定收入,且不太急于用此部分资金的人群,可以为未来资产保值或者给孩子储备未来的生活资金。此外,也适合要抚养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家庭,如残疾智障儿。残疾儿或智障儿由于身体的因素,很难买到其他保障型的险种,且不适合拥有太多的现金,通过年年定额返还年金可以满足他们的一部分需求。

以下3类人群在购买分红险时要慎重:一是短期内需要大笔开支的家庭。因为分红险变现能力较差,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只能按保单的现金价值退钱。二是收入不稳定的家庭。三是从保障需求出发的人。这3类人需要综合考虑收入情况、风险偏好等,可优先考虑购买保障类险种,以及选择一些保障期较长、保障功能较强的分红产品,而不应对短期的收益率看得过重。

分红保险肯定有分红吗?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对该险种实际经营的成果与当初费率厘定时预期的差益。但一般分红保单的红利大部分来源于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的多少又取决于保险公司实际业务经营能力状况,换句话来说,保单红利可能有,也可能没有,还有可能“负有”,如果有人向你保证肯定会有分红,且一定会高于银行储蓄,不可信以为真。

合理家庭保险规划应警惕8大误区_保险知识


中国有很多家庭由于接触保险比较少,保险观念并不成熟,在认知保险上产生了很多误区。保险专家认为,只有避开这些误区补足缺口,才是健康保障。

误区1:重投资轻保障

虽然很多人有购买保险的意识,但是对于购买什么产品却意识混沌。很多人会主动找代理人谈保险,但是最后还是将重点落在收益上。本质上他们看重的还是投资,而并非保障。投资是在个人有能力的时候,钱生钱;保险是在人无法应付的时候,钱生钱。

误区2:自我掌控买保险

有人觉得过早规划养老是杞人忧天,但其实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提前考虑不仅产品费率低,而且有更多的选择。另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健康险,如果家庭不能在该阶段中全面规划健康险产品,那么到了50岁之后,即使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也会出现高额的加费情况,甚至发生保费和保额的倒挂。

误区3:给财产投保不给自己投保

很多事业有成者对大宗财产投保意识浓厚,会主动为车、房产购买保险,但往往个人连最基本的意外险都没有。大众往往过度重视财产本身,而忽略创造财产的个人。

误区4:偏好趸缴型产品

保险的这一优点最好的体现就是期缴型产品。其实,购买保险的意义就在于在短期内,用小钱购买保险公司的大信用,如果一次性支付,看似获得费用的优惠,其实是将未来风险转嫁在自己头上。

误区5:三口之家保险分配不合理

对于家庭中谁保险更多,这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而言,男性是家庭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很多男性热衷于为妻子、孩子、老人购买保险,却单单忘记自己。所以一个家庭的保障规划应与收入成正比。

误区6:保单只看有无不看覆盖面

当家庭处于稳定期时,更关键的问题在于保障的全面性。即使过去没有买过任何保险,也应该在这个阶段中尽量全面覆盖;如果过去已经有了一些保险,那么可以在险种上拾遗补缺,或是在原有程度上加保。因为任何的保险不是一款独立的产品,而是根据个人需求计算出的一个产品组合,只有合理的配置才是最为有效的。

误区7:靠保险产品规避通胀

有些保险产品会将“规避通胀风险”作为卖点,虽然分红险以及万能和投连产品可以部分规避通货膨胀,但是由于收益率有限,无法规避所有风险。

误区8:保险买一次保障终身

有很多人认为一次性购买终身保险就可以一生无忧,这种想法其实也是误区。家庭进行保险费用支出时,应该对整体支出有一个比例设定。对于一般家庭而言,10%比较合适,如果经济能力更强的家庭,也可以适当放宽到20%。然后根据家庭年收入的变化来相应地调整保险费用支出。

提示:合理的保险规划,应把人生分为单身、家庭初创、家庭稳健等时期,按照各个不同的时期,制定科学的保险规划的同时,还应注意给家庭全面的保障。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9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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