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永远不要放在同一只篮子里,大家如果理解了这句话,就会明白保险才是永远的财富的道理,年金险具有强制性、安全性、长期性等特点,是家庭理财最好的金融工具!当危机来临时,已做好准备,就可以安枕无忧地渡过难关了。 泰康幸福享佑保什么?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保证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保险公司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合同终止。
泰康幸福享佑什么情况下不赔?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给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其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年金在安全性上的独特优势就成为了防守型资产不可多得的好选择:保本、保息,每一分收益都白纸黑字地写进合同里。面对充满迷茫与变数的未来,只有年金100%的确定性才能给保险公司最大的安全感。泰康幸福享佑这款年金保险约定时间可领取生存金,还有身故保障。对于投保人来说,这款产品不仅可以带来理财收益,还有人身保障。
说到中意乐保宝很多用户可能不是很了解,这是一款特定疾病保险,主要是为一些特定疾病提供保障。那么接下去会给出相关资料,让用户们更加了解这款保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中意乐保宝保什么?1、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8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生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8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少儿特定疾病时已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2、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9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女性,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9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成人女性特定疾病时未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成人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3、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10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且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合同第10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确诊成人男性特定疾病时未满18 周岁,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成人男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中意乐保宝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证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车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总结
中意乐保宝是一款十分优秀的特定疾病保险,在少儿特定疾病、成人女性特定疾病和成人男性特定疾病方面保障的十分齐全,如果有需要在这方面加强保障的用户,那么这款保险,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什么是寿险?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说到中荷人寿的话,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那作为旗下的产品中荷传家保又怎么样呢?
中荷传家保保什么?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中荷传家保什么情况下不赔?若被保险人的身故、全残由下列原因之一所致,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原子或生化武器。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中荷传家保是一款终身寿险,可以说在很多方面都是十分标准的。终身寿险适合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对于一些私营企业主,保险也是规避债务的方式。用户们如果选择了这款产品,也可以搭配其他的保险进行更全面的保障,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用户的自身权益。
重疾类保险是保险产品中主要的组成部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重疾险的重要性,认为自己只要身体健康不可能会被病痛困扰。其实,谁不是希望自己无病无灾的一直到老呢?但生活中,本来就有无限的可能,选择保险与其说是投资,不如看成是一场未雨绸缪的自救。
珠江康盈终身重疾保什么?1、身故保险金
珠江康盈终身重疾的身故保障有一个18周岁分水岭,18周岁前返还保费,18周岁后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
2、轻症保险金
珠江康盈终身重疾这款产品在轻症方面还是有挺大优势的,45种病种,还有3次赔付次数,每次30%基本保额,累积就是90%基本保额,可以说力度还是蛮大的。
3、中症疾病保险金
珠江康盈终身重疾这款产品在中症方面,有25种病种,不仅有2次赔付次数,并且赔付金额为50%基本保额,其实很多重疾险对于中症疾病这方面做的还不够,这款可以说是十分优秀了。
4、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重疾方面,珠江康盈终身重疾也是不错的,虽然只有1次赔付次数,赔付100%基本保额,但是有120种病种,在病种种类方面还是十分的完善的。
5、终末期疾病保险金
在终末期疾病方面,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终末期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终末期疾病保险金,用户需要注意的是,终末期疾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只能选择一种进行赔付。
6、轻症或中症疾病豁免
除了有疾病保障外,珠江康盈终身重疾还自带轻症疾病和中症疾病豁免保费,被保人只要确诊患上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就可以豁免剩余保费,算是十分人性化了。
珠江康盈终身重疾什么情况下不赔?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保险公司向除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总结
珠江康盈终身重疾是一款十分标准的重大疾病保险,在轻症、中症、重疾、终末期疾病、身故方面的保障十分完善,自带轻症、或中症豁免,免责条款也少,说明这款产品适合大多数人进行购买。相信选择了这款产品绝对不会后悔,不过最终的选择权还是在大家手中,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重大疾病保险可谓是健康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会问,有必要购买这样的保险吗?选择一份保障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而选择之前,弄清楚产品本身的内容就至关重要。
百年康惠保超越版保什么?1、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您选择投保“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且被保险人所患重大疾病非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则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您选择投保“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且被保险人所患重大疾病为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则您无须继续交纳恶性肿瘤确诊日后保险费,保险公司仅继续为您承担合同“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合同现金价值降为零,合同中其他责任效力均终止;
如果您未选择投保“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责任,合同效力终止。
2、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的50%向受益人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效力终止。
合同的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中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中症疾病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3、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效力终止。
合同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次的给付比例分别为 30%,35%,40%,合同的基本保额不变,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4、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给付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保险金后,保险公司将豁免该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确诊日后余下各期的本合同保险费,此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5、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无息)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6、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这个是可选的,赔付也是很优厚。
百年康惠保超越版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14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合同约定的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这款平安百万随行是款两全保险,保障了生存和身故两个方面,赔付优厚,而且有现金价值、贷款、垫交等权益,借助着平安的品牌效应和自身的品质成为一款热门的保险产品。那么这款产品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呢?下文为你讲解。
平安百万随行保什么?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满期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2、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6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41 周岁保单周年日)至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4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含 61 周岁保单周年日)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上述“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3、其他的各类保险金
平安百万随行两全险还有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法定节假日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步行或骑行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等保障。
平安百万随行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疾病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全残、意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所有意外全残及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猝死;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终身寿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一种保险。不过因为市面的上的同类型保险很多,因此,在寿险的竞争问题上,很多保险不见得有所优势。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为大家好好介绍一下,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障的项目。
渤海人寿京心保保什么?一、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被保险人每月在合同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如果该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每月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5%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
二、祝寿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向祝寿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此项责任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渤海人寿京心保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2)至(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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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渤海人寿京心保是一款优秀的终身寿险,不仅有常见的身故保障,还附带有养老金、祝寿金,在人寿的保障效果上还是非常不错的。用户们如果要投保这款保险,相信一定可以满足需求。
平安福19Ⅱ终身寿险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保障,身故保险金给付条件如下:
1、基本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达到运动标准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起2个保单年度内,参加指定的运动记录平台活动,达到以下运动标准,被保险人在第3个保单年度开始后身故,可按照合同约定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3、发生特定轻度重疾后身故额外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不含70周岁),发生过满足平安附加平安福19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条件的特定轻度重疾,可按约定额外给付身故保险金。
平安福19Ⅱ什么情况下不赔?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两全险在很多情况下,其实责任上跟一般的保险有很大的类似。要么与寿险十分相像,要么就是重疾险的翻版,很多人更愿意将两全险看作是某种保险种类的完善版,下面就来看看这款保险,有怎样的保险责任吧!
弘康弘福保万能型保什么?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之日合同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18 至40 周岁为160%基本保额,41 至60 周岁为140%基本保额,17 周岁(含)以下或61 周岁(含)以上为120%基本保额。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满期日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弘康弘福保万能型什么情况下不赔?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如果投保人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2 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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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弘康弘福保万能型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
生存年金
保险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自保险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 40%给付生存年金;自第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年金。
保险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自保险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 80%给付生存年金;自第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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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什么情况下不赔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4)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网小结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属于年金险,而年金险的本质上还是偏向理财功能,所以在免责条款方面不是很多。不过正因为是理财功能大于保障功能,所以小伙伴们在投保的时候更加需要注意,要在充分理解产品的基础上再投保,不然等到产品买了之后后悔,此时又过了犹豫期,那退保的损失就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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