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规定的指定医院 不了解清楚 可能拿不到赔偿金

2021-05-26
教育金保险规划的流程
大家在看保险合同的时候经常会看见要求二级或二级公立医院就诊,有的保险公司甚至明确规定各个地区的医院清单。如果在这个指定条件以外的医院就医,可能得不到保险理赔。

买保险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定点医院的情况进行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医疗服务,减少理赔纠纷发生。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指定医院的相关知识!

一、医院有等级之分?

我们经常听到有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那这个级别到底是如何划分的呢?

国内的医院一半会按照经济类型分为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按医院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未定级医院,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1、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

公立医院是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医疗服务体系主体,收费有严格的规定。

2、民营医院

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相反,是指非政府公办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也称为私立医院。

民营医院大部分是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

一级医院

一级医院也叫初级卫生保健机构,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一级医院一般为乡镇、社区医院,没有特别的等级划分。

一级医院医疗资源有限,若有疑难重症的病人会对其做好正确转诊安排。

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是地区性医院,一般为县市区医院,有甲乙丙三级。

二级医院面向多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病人,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

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是全面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三级医院跨省市及面向全国各地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并接受二级医院转诊病人。

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级,一般为省市直属大医院或医学院的附属医院。

说了这么多,大家可能还是有点晕晕乎乎,那小编提出几个大家容易混淆的点。

1、二级医院、三甲医院、定点医院不一定是公立医院

医院评级无论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是可以参与的,所以那些听起来级别很高的医院不一定是公立医院。

很多人被级别迷惑了,去私立医院看了病,不符合理赔条件,就不能报销了。

而医保定点医院也不一定就是公立医院,定点医院只是指该医院纳入了当地社保部门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目录管理。

2、看清保单要求

看清楚保险公司的要求是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还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在医疗险中需注意,大部分都限制为公立医院,个别产品也会放宽限制为普通部(即公立或私立都行)。

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个鉴别医院的小窍门,有个识别小窍门,我们可通过医院的名称来判别,一般二级以上的医院多叫某某市医院,某某区(县)医院、某某人民医院等。

例如深圳市人民医院是三级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是二级医院

民营医院一般都叫博爱医院、仁爱医院,而且民营医院一般是专科医院。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大家就诊之前还是要对医院的等级及情况核实清楚,避免造成无法理赔的情形。

很多保险公司不仅有限定医院,甚至还有限定地区,看保单的时候,也要看看自己地区的医院是否被限定了。

二、为什么有指定医院?

对于患者来说,什么地方看病都是看病,最多不过是医院好坏的问题,那为什么保险公司有所要求呢?

小编整理了一下,保险公司严格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保障医院的正规性

保险公司除了对医疗机构基本级别有约定外,也会有自身签约的定点医院。

保险公司约定的医院相对来说比较正规,医疗水平有保证,对病人和保险公司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

2、防止恶意收费

有些民营医院收费高而且乱收费,以此来牟取暴利,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沉重的复担,不利于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行。

而公立医院作为政府设立的医院,收费有严格约定,价格公正,合理用药,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最好的。

所以大家在治疗的时候也要遵医嘱,医生说如何治疗就如何治疗,防止理赔纠纷。

3、防止恶意骗保

我们经常看到医患联合恶意骗保的事情发生,为了防止恶意骗保,保险公司只能限定条件。

不仅限定医院还要限定地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保险公司除外的地区应该是经常有“群体性骗保”,是骗保的重灾区,被列入了保险公司的黑名单。

小编还是想说一句,人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和善良,大家千万不要为了钱丢掉自己的诚信,骗保不可取!

三、不同保险的限定要求

不同的保险对医院有不同的限定要求,我们就按照保险险种来看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要求吧!

1、重疾险

重疾险对于确诊医院一般要求是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但对于治疗就医的等级没有要求。

因为重疾险是给付型,确诊合同中规定的疾病即可以获赔的,至于得到理赔金后你如何就医,并没有很严格的规定。

2、医疗险

对于医疗险来说,保险公司肯定希望需要报销的金额越少越好。

医疗险一般要求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部,有的保险公司甚至对购药都有约定。

公立医院对于各项医疗服务、医药价格都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3、意外险

通常涉及到医院的有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责任。

一般来说,意外身故需是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意外残疾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意外医疗则需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4、寿险

寿险责任一般为身故或全残,对身故和全残的鉴定医院与意外险相似。

寿险一般要求是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才可以,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危及生命时,一定要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可以就近抢救。

与保险公司联系报备后,等急救情况稳定,再及时转入前述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

当然,每个产品约定不同,大家一定要认真看保险合同,投保或理赔时需留意,避免因为医院不符合规定而得不到理赔。

一般情况下大家要尽可能的遵守指定医院,因为法院在判定时也是会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指定医院来判定的。

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到指定医院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证明,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拒绝理赔。

大家就诊前要记得查看保单,注意指定医院,让自己处在更加有利的条件。

小编建议大家学会未雨绸缪,没有生病的时候就提前确定好附加可以去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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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这些,建议你先别买意外险


面对意外,我们无法改变现实,但我们可以提前做好保障,不让突发意外扰乱生活秩序。 一、 意外险有什么特别之处?

意外险是很多人认识保险的入门险种,看似简单,实际上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高杠杆以及伤残保障上。

高杠杆:一般几百块钱就能买到几百万的保障,可以说是保险产品中杠杆率最高的产品。

伤残保障:针对意外造成的伤残,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付,这是其他保险都不具有的功能。

除此之外,部分意外险还有意外医疗保障,这样不管是由意外导致的住院还是门诊,都可以报销。

另外,大多数意外险都不需要健康告知,从0岁的娃娃到80岁的老人,在满足职业类别的前提下都可以购买,适用范围非常广。

二、意外险的分类有哪些?

意外险按照保障期限来分类,可以分为:短期意外险和长期意外险。

1. 短期意外险:

短期意外险是市场上最常见的意外险,大多数产品都属于这类。

这类产品的保障期限一般是一年期或者更短,一年期意外险的保费一年也就几百块,保额从几十万到100万不等,交一年保一年,性价比非常高。

对于大多数工薪家庭来说,一年期意外险都是非常适合的。

2. 长期意外险:

长期意外险一般作为重疾险的附加险而存在,小编从市场上找了一款比较畅销的重疾附加的长期意外险测算了一下:

附加长期意外险:保额30万,缴费期限20年,每年保费1470元;

一年期意外险:意外身故保额50万,交一年保一年,每年158。

从保费来看,长期意外险的保费将近是一年期意外险的10倍,性价比非常低,所以不建议普通家庭购买。

意外险除了可以按照保障期限来分类,还可以按照用途来分类,常见的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高危职业意外险等。

一般意外险:就是常见的综合意外险,不管是交通事故、火灾、溺水、触电等都可以保障;

旅游意外险:专门针对旅游设计的意外险,可以针对高风险运动、境外医疗、境外证件丢失等进行保障,有些甚至还包括海外救援等等;

高危职业意外险:高危职业,顾名思义,比如高空作业、易燃易爆品加工制造工人等都属于高危职业,这类人群由于风险高,通常不在一般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内,所以建议这类人群购买高危职业意外险。

三、意外险身故、医疗保额买多少合适?

1. 意外保额买多少合适?

意外险按照适用人群,可以分为成人意外险和儿童意外险。

成人意外险:意外险的保障责任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由于成人需要承担的家庭责任较重,所以建议成人意外险的意外身故保额尽量高一点。

市场上比较常见意外身故保额一般是30—100万,大家可以根据家庭负债、孩子的教育支出、老人的赡养费用等综合情况确定意外身故保额。

儿童意外险:由于银保监会规定,10岁以下未成年人,身故赔付不能超过20万,10—17岁,身故赔偿不能超过50万。

所以针对10岁以下儿童,就算买了50万意外险保额,如果发生身故,也只能赔偿20万。

所以建议,对于10岁以下儿童(不含10岁),建议购买20万意外身故保额就够了,而对于10—17岁的大孩子,购买50万保额即可。

2. 意外医疗怎么选?

在意外事故中,身故或者全残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小磕小碰、轻微擦伤更为常见。这时意外医疗就派上用场了。

意外医疗主要分为两类:

仅限社保内用药:只报销社保目录范围内费用,对于进口药和自费药,则无法报销;

不限社保范围用药:不限制用药范围,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有一笔钱,意外医疗是不报销的,那就是免赔额。免赔额和医保起付线有点类似,在免赔额以内的费用是不报销的。

对于成年人来说,家庭支柱倒下所造成的收入缺口对家庭影响更大,所以建议重点关注意外险保额,意外医疗保额作为挑选次重点。

对于孩子和老人来说,因为没有家庭责任,所以保额可以不作为重点,但小磕小碰的意外却时有发生,所以挑选重心建议放在意外医疗部分,建议选择不限社保范围的以及免赔额更低的意外医疗。

意外险产品的相似度非常高,大多数人都觉得不需要花费什么力气,但有一些细节还是要根据需求来区分的。

购买万能保险你不得不了解的常识


万能保险是指包含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保险公司不断推出新的万能保险产品,我们在投保之前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险种,充分了解保险特点及知识,对自己以后的利益有一个保障。

万能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缴费灵活,收费透明。一般来讲,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可不定期不定额的支付保费,同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所收取的各项费用。(不定期支付注解:是指所交的保费在支付初始费用,保障成本等费用后的保险合同中的保单价值足以支付到您经过不定期后的缴费年度!如果经过不定期的缴费年度时,您的保单价值就会归于零并且保险公司已不再承担保险责任!最好不定期的缴费方式不要去使用!)

第二、保障可调。账户资产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灵活支取,按照条款,投保人通常可以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

这里的约定的条件下灵活支取主要是指领取金额和领取后的保单账户的价值是要符合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的要求,在合同中有说明的。

第三、通常最低的保底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是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最低保证利率以上的投资回报,可以在平安官网查询得到每月结算利率!如果您对特定保单年度的扣费额度提出质疑,可以要求平安保险公司对该保单年度的每月结算情况及其累积向您书面答复数据的来源,客户享有费用扣除的知情权,同时也不要忘了您拥有消费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力。)

如果投保人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投保人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保人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收益的测算纯粹是描述性的,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购买万能险之前也要注意在不同阶段调整好保额,减低风险。

一、要清楚初始费用、提取手续费用等必须支付的部分,看清楚利益演示表。

一般在投保万能产品的时候,营销人员都会提供一份利益演示表供客户参考的,虽然这只是演示收益,而并非真实收益,但也能够从中看出自己账户的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问清演示收益率以及历史收益率。

在看演示利益表的时候,最好能够问问高、中、低档的演示利率各为多少,并且自己粗略核算一下;另外,了解一下该产品的历史收益率如何。这么做的目的是避免一下子被表格上的数字所迷惑,毕竟,表上仅是演示收益,有的公司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更加有吸引力一些,演示收益会做得很高,与真实收益有一定的差距。

三、注意合同中的一些保险公司保留调整权利的条款,如有的产品对保底利益有时间限制,有的是以当时一年期定存利息为标准,有的对账户管理费保留有调整权等。

四、注意风险保费。

不要认为万能险本身的寿险额度是赠送的,要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虽然你可以自己设定寿险额度,但是相应的风险保费也全是自己支付的。万能寿险的风险保费采用的是自然费率的形式,也就是随着年龄的不同,每年对应于同样保额的费用是不同的,当然,年龄越大越贵。

如果到了60岁以后,每年的风险费用是相当厉害的;如果你恰好又在万能险上面附加了重疾,那么每年风险费用就要扣掉几千上万块,这都是消耗掉的!所以,一定要在适当的时候调整保额,甚至结束掉这份保险,把账户里的钱拿出来。

赔偿金,工伤认定半年后,赔偿金却迟迟未拿到


今年22岁的市民李先生曾在经开区长春福斯汽车电线有限公司工作。去年3月一天的下班途中,李先生遭遇交通事故,后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下来一年半了,但单位却迟迟不给赔偿金。”6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与“福斯电线”沟通,但工作人员均称需要向领导汇报。“汇报也用不上一年多的时间,真是让我伤了透心。如果得不到赔偿金,我也只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

无奈签下离职协议

据李先生介绍,去年2月23日,他被招入福斯电线担任操作工,因单位班车不到家附近,他要坐一段班车再坐出租车回家。

去年3月1日9时许,李先生下夜班坐出租车回家,经过东环城路与昆山路交会处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他严重受伤。“我被送到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部外伤,胼胝体压部改变,胸部外伤、腹部闭合性损伤、腹腔积液。”李先生称,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他无任何责任。

李先生表示,他入院治疗后,母亲曾多次到“福斯电线”与相关人员商议他的工伤事宜,但单位方面一直推脱,称需要领导研究后才能决定。

去年5月,李先生再次来到单位与领导商讨工伤事宜。“在商讨过程中,单位领导以我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为由,让我签了离职协议。”李先生表示,为了得到工伤赔偿金,他只能签下离职协议,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签完离职协议后,对方仍让自己继续等待。

权威部门认定工伤

“福斯电线”不认可

去年8月19日,因迟迟得不到“福斯电线”的答复,李先生来到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后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伤害的”规定,认为李先生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其受伤属于工伤。

但“福斯电线”却认为,李先生下班时乘坐班车中途站点下车后打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地点在东环城路与昆山路交会处,而李先生的家住在欧亚卖场附近,此路线不是回家路线,他们不认同为工伤,并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去年11月14日,政府部门经过审理后认为,“福斯电线”对于李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地点非回家路线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认定李先生的工伤决定不无不可。

“在申请认定工伤过程中,‘福斯电线’还辩解称我不是他们的员工,我提供工资等证据才确定我是他们单位的员工。”李先生表示,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他又曾多次联系‘福斯电线’人力部门的工作人员,但对方却依旧称,要向领导汇报,具体情况需要领导决定。”

2日上午,李先生来到位于大连路的“福斯电线”,希望能够见到相关负责人商讨工伤赔偿金事宜。“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在门卫室呆了3个多小时,相关领导也没有接待我。”李先生说。

门卫室等待近一小时

得到拒绝采访答复

6日9时许,记者与李先生一起来到长春福斯汽车电线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在该单位的门卫室,工作人员联系相关部门后表示,李先生可以先去人力部门询问,记者则要在门卫室内等待,因为接受媒体采访需经过领导同意。

当日10时15分许,在记者等待近一个小时后,李先生回到了门卫室,记者也得到确切的答复,公司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他们问我的要求,我说就要单位给予工伤赔偿金。”李先生告诉记者,对于他提出的要求,对方称要向领导汇报,让他耐心等待,而且还不给出具体的回复时间。“我还会与福斯电线方面沟通,如果迟迟得不到答复,我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工伤保险是国家以及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基本安全保障,单位应按照要求旅行职责,及时为员工负责,也是对公司负责,避而不见并不能解决问题,还将为自己带来官司。

不得不了解的社保卡办理流程


社保卡办理流程您知道吗?社保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它涉及我们个人社会保障方方面面,是我们每个人的福利保障。社保卡的办理,分为个人办理和单位办理。

社保卡办理流程

1.对于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其社保经办人申请社保卡办理流程(包括新办卡和补办卡):

1)在网上登记手机号码和核对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地址、电话、邮编等);

2)在网上申请制卡,打印制卡清单;

3)凭制卡清单(后附排好序的《社保卡》回执)到社保制卡中心(或各社保基层经办点)缴交制卡费(20元/张)。缴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到原缴制卡费窗口取卡。

2.对于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其社保经办人申请社保卡办理流程:

1)对于新增参保人员,申请制卡的流程:

首先,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填报时应按要求填报新办卡、社保经办人的姓名、手机电话、单位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同时应附上需制卡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社保卡制卡回执》;

其次,凭《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到社保征收业务窗口进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到社保制卡中心(或各社保基层经办点)缴交制卡费;

最后,将已缴费盖章的《申报表》递交给社保征收业务窗口。20个工作日后到缴制卡费窗口取卡。

2)对于重新申请制卡的参保人员,申请制卡的社保卡办理流程:

首先,填写《申报表》(在表上注明补办原因),附上需制卡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社保卡回执》;

其次,凭《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到社保征收业务窗口进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到社保制卡中心(或各社保基层经办点)缴交制卡费;

最后,将已缴费盖章的《申报表》递交给社保征收业务窗口。20个工作日后到缴制卡费窗口取卡。

3.社保征收业务窗口受理《社保卡》制作须知:

1)受理单位申报材料后,应当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指引单位缴交制卡费用;

2)收取单位申报材料并确认是否已缴费,并在当天完成录入工作;

3)打印制卡清单,与《社保卡回执》一并移交给社保制卡中心制卡。

4.制卡中心收费:

1)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张,同时在单位申报表上盖章确认并注明缴费人数。

2)将制卡资料分类打包并编号,打印一式三份的《社保卡交接登记表》附于包上。(请勿手工填写)

3)各点应设立一式两份的《汇总登记表》,登记每包资料的数量,并汇总出该批制卡的总量。

4)按包进行交接,清点包数并签署收单日期及收单人,《社保卡交接登记表》)《汇总登记表》及制卡资料一并交与制卡中心收单员。

5)卡制好后,制卡中心制卡员认真登记各点的《社保卡交接登记表》及《汇总登记表》,对每份制卡清单实际做出的卡数进行详细的登记,并汇总出每包卡的总量;对每批的卡数按包进行详细的登记,并汇总出每批卡的总量,确保每批卡数准确无误。

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需更换社保卡,换卡手续按照社保卡办理流程: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芯片损坏、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持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2、卡面照片发生变更的,持卡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照片回执的办理与社保卡申领中照片回执的办理方法相同,即持卡人自行到已列入东莞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名单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网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领取照片回执。

3、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持卡人需先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再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和换卡手续。

赔偿,责任险保险合同


在我们的案例中, 法庭判决亨利对亚历山大遭受的伤害承担责任, 赔偿 235 000 美元。法庭判亚历山大获得赔偿, 于是亨利要求其保险人支付赔款。亨利发现,个人汽车保险单的 A 部分为此提供了保障。该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险公司未赔偿的索赔负有责任, 而且他还要承担额外的辩护费用, 因为保险公司的抗辩义务在赔偿达到限额时结束。

有足够的限额是很重要的。什么是足够的限额 ? 这个限额应当足以补偿车辆造成的任何损失。如果 1 个人开车撞死了 1 个每年收入 400 万美元的医生, 或者使校车翻出路面, 从而使 30 名学生全部受伤, 或者让 1 辆装载 100 台 50 英寸的彩色电视机的卡车翻车(可能所有这些都是由于一个疏忽行为造成的) , 他将要面对 1000 万美元或更多的索赔。

因为造成大额损失的情况是很容易想到的, 所以专家通常建议确定高的责任保险限额。

而且, 提高由州财务责任法规定的最小限额(整体上是不充足的) ,几乎与保险金额增加的比例相同, 但不导致被保险人全部保费的增加。

一些评论家认为, 人们购买责任保险的数额应该是他们拥有的财富的函数,即 1 个富人会比 1 个穷人购买更多数额的责任险。然而,每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司机都希望能给予潜在受害者以足够的补偿, 这种心态就会使司机购买足够的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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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


一、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的全部事项;后者是指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从保险合同的结构上看,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和其他声明事项等四大部分。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保险条款中。保险合同的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是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要记载的事项;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增加了附加条款即意味着扩大了标准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根据合同约束力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法律规定必须列入保单的条款被称为法定条款;保险当事人根据需要列入保单的条款被称为任选条款。

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明确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是保险合同履行的前提。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费的缴纳,危险事故的通知,保险金的给付等,均须有明确的对象。所以保险合同中必须列明当事人及其有关情况。

(二)保险标的

在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协议。我国把合同亦称为契约, 并且把契约作为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主要根据。合同是调整商品交换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一般地说, 合同有三个基本特征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

根据协议, 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和债务关系。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损失。

在法律上, 以合同由哪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分类, 有民事合同、 经济合同、 劳动合同和行政合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以下简称 《经济合同法》 ), 保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法》 明确规定了适用经济合同的主体和经济类型。

适用经济合同的主体, 该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 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

适用经济合同的经济类型, 该法第八条规定: “购销、 建设工程承包、 加工承揽、 货物运输、 供用电、 仓储保管、 财产租赁、 借款、 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均适用本法的规定。 ”

综上所述, 除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 经济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由经济法调整的、 经营九大经济类型的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 属于经济合同。

签订合同的主体, 限制在法人之间, 也包括法人与特定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主体之间签订经济合同, 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相互之间产生债权和债务关系, 权利与义务对等。

依法成立的经济合同受经济法保护。

在保险活动中,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通过订立合同确立的, 这种合同就是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保险知识,了解保险合同的通用条款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花一些时间了解这些条款是很有好处的,当再阅读各家寿险公司的险种条款时,即可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该险种最重要的部分--保险责任(保险收益)与保险费(保险支出)。

1、不可抗辩条款

西安平安保险人士表示,人寿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理由解除合同。这是一条有利于保户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重要事实,只能在二年内以此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解除合同,超过两年的可抗辩期,这个权力即告丧失。

需要说明的是,“不可抗辩条款”的应用在国际保险业中非常普遍,但在我国,该条款目前的效力还仅局限于对被保险人年龄的误报上。对健康状况不实告知的可抗辩期间,我国《保险法》尚没有明确规定。

2、自杀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3、宽限期条款

对于分期缴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按期交费,保险公司给出一定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具体时间请见条款规定),在这段时间内保单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予负责。如超过宽限期还没交纳保费,则保单有可能失效。

4、复效条款

若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二年之后,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经过保险公司审查同意后,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可恢复效力。

5、不丧失价值条款

投保人在效足二年以上保险费后,保单会积存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这种准备金不因保单效力的变化而丧失其现金价值。投保人若要退保,这部分现金价值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给投保人。

6、误报年龄条款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还投保人。

7、受益人条款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为一人或数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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