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张掖市为支持创办小微企业,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在过渡期内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不变。5年后,由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新增部分,财政按照75%给予补助奖励。初创期小微企业可按0.2%-2%的比例,依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部分初创期小微企业一次性缴纳社保“五险”费用困难,但若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极易因发生工伤事故而导致创业失败。此项举措,旨在有效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为初创期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工伤保险小贴士: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张掖个转小微企业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另外相关部门还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月29日讯:用人单位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合同到期后受工伤无法得到赔偿,将员工辞退后不补交相关保险……4月27日,“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的原告都是劳动者,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合法诉求最终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2006年3月24日,20岁的周某某在达州某修理厂修理一双排座货车维修时,因千斤顶发生故障,货车的驾驶楼前倾,压伤周某某。诊断腰椎爆裂性骨折,神经受伤。2006年10月10日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做出工伤认定,2007年2月13日、2007年8月27日经达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护理依赖,并需配置轮椅。
事故发生时,某汽车修理厂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周某某向宣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2007年10月12日做出仲裁裁决。周某某不服该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修理厂解除劳动关系;修理厂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工伤待遇共计1198278元。
宣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汽车修理厂未给原告周某某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原告周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由被告某汽车修理厂承担。被告某汽车修理厂没有履行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法律义务,表明其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上应做出有利于劳动者的选择,防止因破产、解散而使劳动者应获赔偿费用得不到保障,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告周某某主张解除与被告某汽车修理厂之间的劳动关系、由被告某汽车修理厂一次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一审判决:解除原告周某某与被告某汽车修理厂之间的劳动关系;原告周某某的各项费用共计415797.75元,由被告某汽车修理厂负责赔偿。
此外,法院还公布了“合同到期,仍确定了劳动关系”、“借钱治病,法院判决借款不还”、“未签合同,酒店支付双倍工资”、“未缴保险,员工辞职后获赔偿”等四件典型案例。
提醒劳动纠纷维权需要这些证据
“新型劳动争议案件,在达州大量存在。劳动者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了申请劳动仲裁外,最重要的就是要保留、收集相关的证据。”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爱东提醒,无论是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纠纷,还是未签劳动合同的维权以及争取相关保险待遇享受、赔偿,都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据。
张爱东介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应首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应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维护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很多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产生了劳动争议纠纷,法院也是可以借助相关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张爱萍提醒,职工手册、培训手册、奖励奖状、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保记录、服务证、工作卡(牌)、押金条、其他劳动者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若双方有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有权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
11月20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景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叔叔景福生是一名环卫工人,不久前在工作中突然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此前单位没给景福生缴纳工伤保险,所以现在给景福生申办工伤补偿就成了难题。
据景先生介绍,他叔叔景福生今年56岁,生前受聘于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三所,清扫大街有4年多了。11月5日8时,正在扫大街的景福生突然感到肚子疼,便向带班领导请假后,前往乌兰察布市铁路医院进行诊治。随后,景福生因病情危急,从铁路医院乘坐救护车转院至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当日9时50分,景福生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景先生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因此,他叔叔景福生的情况完全符合这项条款。可是,当他去找当地环卫部门时,却被告知单位一直以来没给景福生缴纳工伤保险。
11月21日,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三所的李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景福生确实是在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病后前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由于该所没有给景福生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如何进行工伤补偿,该所也做不了主,只能由局里来决定。李所长还表示,此前也发生过类似情况,有一位环卫工人在工作岗位上死亡后,其家属获得十多万元的补偿,另有一位环卫工人工作岗位上死亡后,其家属则获得五六十万元的补偿。和景福生一样,这两位环卫工人也没有缴纳过工伤保险。
同样是在工作岗位上死亡,但是这两名环卫工人的补偿天差地别,问及原因,李所长说他也不清楚究竟是依照啥样的标准进行补偿的。之后,记者采访到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从他口中得知,环卫三所是独立法人单位,景福生的家属应该走司法程序,法院最终判定补偿多少,单位就给补偿多少。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千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到也觉得很踏实多了。
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同时又提出了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董事长抗辩道:“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要是不同意,当时可以不干嘛。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公司是否有权不为赵博士缴纳养老保险?
点评: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法规定的这种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2)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本案中,能否因为赵博士当初默许同意公司不参加养老保险,就可以免除公司的责任了呢?不能。因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当然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他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
综上,可以看出,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免受因违法而带来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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