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指标创历史新高。通过强力归集、及时落实国家新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更为完成全年各项计划指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上半年以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3亿元,同比增长44%;个贷率为65.5%,位居全省第二;实现增值收益(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93%(比去年全年总额还多289万元),首次半年突破亿元大关。
捷报频传,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归集力度、新政及时落地、简化流程、优质服务密不可分。今年大部分县(市)区财政供养单位的公积金缴交比例提高到10-12%,使县(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大幅度增长。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积极落实国家新政,并因地制宜地发挥各项效能,重新修订了《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及《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实施意见》。在提高公积金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同时,也合理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和公积金个贷政策,有效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更好地提高服务效率。为进一步给缴存人提供便捷服务,今年的服务窗口实施了综合柜员制,每位前台柜员可办理包括个人提取、对公归集等所有业务,不仅提高了柜员办理业务效率,也提升了业务办理速度、优化了服务质量。为了简化流程,更加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取消了公积金提取时留存复印件的环节,只需将客户提供的原件进行高清扫描存档。电子档案的建立不仅缩短了办理时限,还节约了成本。同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办理实现“零收费”以及国家几次降低贷款利率等,不仅激发职工贷款积极性,也使贷款成本大大降低。
进一步增设的服务网点,惠及了更多的外县(区)缴存人。在克山成立办事处,业务覆盖克山、克东、拜泉、依安四县的基础上,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设了龙江县办事处,专门负责龙江、甘南、泰来三县及碾子山区的各项业务。接下来,还将增加富裕办事处,负责讷河、富裕等县(市)的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所有的县(市)区全覆盖,更加方便缴存人办理各项业务。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年限30年。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职工家庭范围扩大为夫妻双方及同户籍子女。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视情况分别确定:
1、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2、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批准开工文件取得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自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四、执行国家异地贷款政策。职工或配偶户籍在我市,在其他城市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期限视情况分别确定:
1、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自《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之日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2、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自批准开工文件取得之日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两年。
六、职工还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本息两年之内及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两年之内,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户口迁出该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职工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后,允许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八、职工通过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借《包头市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和加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章”的《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房屋交易首款凭证》办理贷前提取。
其次,对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再次,相应降低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再对套型面积作限制。如,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手房”,房龄低于10年(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手房”,房龄低于10年(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房龄超过20年“二手房”的,仍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据介绍,对此前有关支持“棚改”和旧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等城镇化建设中拆迁安置缴存职工住房而使用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在执行中将相应调整为以上首付款政策。新的政策出来都会有一段时间的争议,但是如果是一个非常利民的好政策,相信会一直持续下去的。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黔南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公布
近日,记者从黔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9月1日起,黔南州已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作出了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首先将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上市发售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全部调整为不低于20%,取消原90㎡以上首付30%的规定。
其次,对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再次,相应降低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再对套型面积作限制。如,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手房”,房龄低于10年(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手房”,房龄低于10年(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房龄超过20年“二手房”的,仍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据介绍,对此前有关支持“棚改”和旧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等城镇化建设中拆迁安置缴存职工住房而使用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在执行中将相应调整为以上首付款政策。
沧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人及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二)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三)购买住房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
(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资料。
(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积金查询,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个人资信、担保状况、购房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不准予贷款的,说明原因,退回借款人申请资料。
对准予贷款的,借款人与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依法办理担保手续。
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资金划入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对购买住房的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借款人与管理中心共同认定的银行账户内。
经过央行的多次加息,商业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凸显。开始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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