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9月浙江全省通用任意城均可贷 申请异地贷款需8个条件

2020-05-14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3月8日讯: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根据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刚刚下发的《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从9月1日起,省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届时,宁波市民可以在省内任意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执行购房地贷款政策

据悉,异地贷款执行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规定。购房地中心提供异地贷款资金,并负责异地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抵押担保、发放及回收管理等。

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尚未结清前,因工作调动转移至新缴存地中心的,由新缴存地中心继续向购房地中心通报借款职工缴存及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

申请异地贷款应同时符合8个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5.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6.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7.符合购房地中心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开具证明。借款职工到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贷款申请。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提出异地贷款办理申请,并持有购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贷款资料。

审核审批。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贷款签约。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职工到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附属合同、单据等书面文件。

贷款担保或抵押。购房地中心负责办理并保管抵押(预)登记。

贷款发放。房屋抵押(预)登记后,购房地中心或承办银行收妥房屋抵押(预告)登记权属证明后发放贷款,并将《缴存证明》回执反馈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应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异地贷款备案。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购房地中心发放的贷款等情况均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备案并查询。

精选阅读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或

住房公积金,浙江省出台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省内任意城市均可提取使用


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门去年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后,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新规出炉。日前,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也就是说,从9月份开始,市民可以在省内任一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了。

在人们工作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当下,新规解决的是省内居民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异地购房之间的矛盾。根据《通知》,省内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均适用本办法;省内区域的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具备了省内公积金购房异地互认的资格。《通知》提到,省内各地要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建立异地贷款定期核对检查制度,其中异地贷款产生的收益归购房地中心所有,贷款风险由购房地中心承担。

借款职工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购房地中心提供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并及时协助购房地中心核实借款职工缴存账户销户及个人重要信息变化等情况。

此外,缴存地中心应确保职工办理异地贷款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含本金、利息及罚息),并协助购房地中心催收逾期贷款。缴存地中心还应依据购房地中心出具的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还款凭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具体按照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我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全省异地贷款政策,相关细则近日即将出台。之后将会在各地区全面推广。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经过央行的多次加息,商业贷款利率的提高,使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凸显。开始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但也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泰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泰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泰安市范围内所有已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本规定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对象(借款人)是已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泰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已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用地性质为出让住宅用地,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6、申请人同意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以保证人、担保公司作连带责任保证。

7、购买自住现房、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拆迁房的申请人,首期付款不低于拆迁合同差额价款的30%。

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须同意授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有未清偿大额债务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八月起湖州市内能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7月27日,湖州市出台《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意见》,开放异地贷款政策。也就意味着,8月1日起,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湖州人想回家买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一是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二是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三是持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符合上述三点要求的申请人,可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贷款仅支持省内异地。异地贷款和本地贷款相同,单次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为4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双职工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不超过55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必须持有湖州户籍,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湖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咸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凡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咸阳市行政区划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单位及个人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潍坊住房公积金市内八区均可通用


2013年11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市辖八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5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举行了联合签订销售方保证合同仪式,实现了市区中心与开发商合作协议的互认和信息共享,拓宽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选择范围,方便了职工贷款购房。

为减轻借款人负担,制定了《合作担保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对合作担保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合作担保公司从2家增加到5家,担保费率平均降低57.7%。大力简化贷款办理程序,重新设计了贷款申请表等材料。贷款程序简化后,每笔贷款需要职工签字数量减少了1/3。

据介绍,全市去年共为11万人次办理公积金提取20.8亿元,为9735户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9.7亿元。经测算,去年全市归集36亿元公积金,共产生购房等消费31亿元,比不归集公积金增加消费15亿元,增幅为93%。2013年全市上交财政公积金增值收益8295万元,专项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办理公积金贷款市民增多

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合理控制二套房、大户型等贷款发放的新政策,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2月25日,记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办理处看到,不少市民正在咨询相关业务。“年后明显感觉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多了,增加量还在统计中。”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正在办理贷款业务的市民张先生说,最近他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婚房。“今天我请了假,特地来咨询一下如何办理。”张先生说。

“近期山东省出台了新政策,随后青岛也发布了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按照青岛新政策,原本公积金贷款能贷60万元的单身青年,现在最多只能贷36万元。”在城区一家广告公司上班的刘晓峰告诉记者,他已经订婚了,计划今年夏天买房子。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办法出台后,他决定提前买房子。

11情形可直接提取公积金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潍坊市进一步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套房首付在50%以上

潍坊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潍坊市出台的规定,2013年度潍坊职工月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0242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100元。按照最高不高于24%,最低不低于12%的缴存比例。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辖八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的一家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各中心不相互认可,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选择房源较少的问题。以上是有关潍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讯,如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潍坊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申请资料


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申请资料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二)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能正常缴存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四)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建造住房的,工程进度须在二层以上;以期房作抵押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办事处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五)有办事处认可的担保方式;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夫妻双方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没有未解除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且个人信誉良好,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还款记录;

(八)夫妻双方在过去1年内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九)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交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银行代发工资存折、个人信用报告(必要时提供住房情况证明);女方申请的,另需提供法定退休年龄证明;用房屋产权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产权证正本及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用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及担保人(出质人)夫妻双方(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二)专项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开发商的银行存款账号及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的税务票据和契税完税票证;

2.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借款人与合法的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合同)、补交款票据、开发商或拆迁单位的银行存款账号;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存款账号,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票证(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契税完税票证及办事处认可的所购房屋评估报告,先行报批贷款金额);

4.建造住房的,提供借款人与承建方的建房协议(含建房造价预算)、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号。其中在国有土地上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提供当地建造住房全部合法报建批准文件和借款人夫妻一方的当地农村户口簿;

5.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翻建、大修的房屋产权证、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借款人与施工方的翻建、大修房协议(含翻建、大修房造价预算)、施工方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号;

6.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票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书、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的证明及贷款余额凭证(或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还贷扣款账号(在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商业性贷款,须提供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

同住一处的父母、未婚子女需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出具同住一处证明。

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住房公积金,兰州新政出台:住房公积金缴6个月以上可申请贷款


取消商品房套型和面积限制

取消居民在兰购房套数限制

取消境外购房限制

取消申办预售许可证形象进度限制

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契税降至1%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分为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多措并举形成推进合力共三大部分二十六条。为进一步激活市场、促进消费,《实施意见》提出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并已实际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含本市远郊区县和兰州新区),均可在本市办理购房人家庭及其无业的配偶、未婚子女的落户手续。

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下)以及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住宅作为改善型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对购买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给予50%优惠、按1.5%征收。继承房屋不计入个人及家庭住房套数。

对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贷款

《实施意见》也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5年内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贷款本息,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或贷款余额。

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凭无房产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在手续办理、土地供应、货币安置、征收工作、规划建设等多方面出台了相对系统的举措。其中提出,在国有土地棚户区改造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确定,并给予货币补偿金额30%奖励。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一律按首套房认定,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通过网站、专题房交会、现场巡展等方式,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商品房的通道,并鼓励公开房源信息供被征收人选择购买。

刚刚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释放出一系列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信号,也从政府层面对不符合规律的抑制性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购房契税

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下)以及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住宅作为改善型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对购买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给予50%优惠、按1.5%征收。

“钉子户”

项目征收范围内的“钉子户”,将按照国务院令相关规定,由各县区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委托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强制征收,并取消对被征收户的所有奖励和政策性补助。

对“钉子户”依法强制征收并取消所有奖励和补助

《实施意见》要求县区政府要严格征收程序,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在实际征收中严格坚守政策底线,决不允许突破或变通。项目征收范围内的“钉子户”,将按照国务院令相关规定,由各县区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委托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强制征收,并取消对被征收户的所有奖励和政策性补助。对人多地少、改造无效益、投资商不愿介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区政府直接承担进行改造。

此外,今年8月1日前,全市将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项目进行梳理、规范和统一,对可能存在重复收费的营利性收费项目进行整合和删减,对所有涉及行政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规范和公示,将所有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向社会公布。成立兰州市房产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加大对我市商品房预售和房地产中介市场、保障房建设、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今后,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将被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并对房地产发展指标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

据市房产局负责同志介绍,这次通过的《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两条思路,一是围绕贯彻全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政府有关实施意见,在兰州市以前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并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可操作性措施。二是立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能定位,着眼于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点任务。提交会议讨论之前,《实施意见》广泛征求了县区、部门及房地产企业等的意见、建议。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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