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婆婆:我是一名南充的退休人员,现在跟随子女搬到了成都生活,但是我的社保关系还在南充,如果我想在成都通过医保看病,应该怎么办?
据记者了解,现在像罗婆婆这种流动生活人口已经很多了,有些老人为了帮助子女照顾后代,搬离了以前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为此,他们在居住地的就医也就成了一件具体的事情。为此,按照四川省社保条例的相关规定,异地居住人员只要办理了相应的社保手续也就能够享受异地医保就医待遇。
据悉,目前四川省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范围包括,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和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的就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或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并提供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动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退休职工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首先应填写一式两份的《××市(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本人签名。若为单位退休职工,还需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对于户口已转回当地的提供户口复印件,未转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的长期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签名。
(通讯员林毅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作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项重点工作,放在发挥医保效能的重要位置来抓。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有1200余人次在省定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一直是困扰医保职能有效发挥的瓶颈,也是全市广大参保人员的迫切愿望和期盼。本着“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市人社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医保中心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方法途径,经过半年的联网测试运行,于今年1月起,实现了全市所有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省城、部分地市之间转诊就医,划卡就可即时结算的畅通惠民新模式。这项利民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过去参保职工异地就医,先行垫付,出院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系列繁杂程序。
在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中,市医保中心以畅通医保运行机制为目标,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制定社保“一卡通”就医结算办法,实现了医保患者不再为医疗费用结算而跑远路、费身心;对异地结算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了业务流程的学习和培训,并实行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医保惠民政策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据了解,由于退休返乡、驻外工作、或因病需要转诊到省城就医的患者,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就医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政策了。现与我市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的省城定点医院有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第三人民医院)、山西中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心研所)、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分)、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部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64医院等25所和部分地市定点医院30所。
12月23日上午,朔州市职工医疗保险转往太原、大同就医的参保职工分别在太原市山西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数据上传测试成功,这意味着朔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将实现医疗费联网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启动后,朔州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其他地市到朔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除自付部分外,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地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费用垫付多、负担重、报销不方便等问题。目前朔州市首批确定的四家定点医院为: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第三人民医院。
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以全省“社保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市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把为老百姓办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工作出发点,在实现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又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了推动这项工作,市医保中心早安排、早部署,于10月份启用了全省“三个目录”统一编码,并成功接入省级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与经办机构实时联网,并对县区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为一下步全市正式启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打下了基础。
从10月开始,我市医保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前相关工作按计划推进,即将开始试运行。据悉,全市将有近5000名异地就医重点需求人员率先体验,感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监管、全省统一清算”运行模式,目前已开展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数据清理,认真做好异地安置人员和异地居住人员等人群基础信息摸排工作;
开展医保目录对码工作,完成首批接入平台的16家医院药品库、材料库的对码工作;利用“金保专网”,完成市中医院并网测试,实现与省级平台数据传输;
组织合作银行网点重点面对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社保信息的收集及社保卡的制作和发放,做好了对长期居住外地、患有重大疾病有跨市转诊转院需求及异地就医需求高的老年参保人员等三类人群优先发放社保卡工作,同时对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做好了业务培训。
据悉,目前,已发放社保卡138万余张。其中,异地就医重点需求人员近5000张,近5000名重点需求人员将尝到异地就医的“甜头”。
截止到今年11月底,我省已发放省内异地就医卡25309张,其中发放异地就医实名卡6304张。今年以来,已有32589人次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刷卡即时结算,发生医疗费用18593.45万元。目前,全省每天异地就医住院患者达500余人。
记者还了解到,在昌异地就医人员可以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中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胸科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等12家医疗机构及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开心人大药房、益丰大药房等3家连锁药店的100多个门店实现持卡就医购药即时结算。
今后,江西将进一步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平台,加快推进省内医疗保险“一卡通”,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基础上,与全国异地就医平台对接,推动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周到的服务。
针对12333热线中本市市民提出的异地就医报销三大热点问题,昨天市社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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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需要转外地
责任医院出证明
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转出医院应为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
审批手续:参保人员或委托人持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填写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等登记材料,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埠住院登记手续,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转往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指定的外埠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往非指定外埠医疗机构就医的,还需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转外埠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转外地住院、急诊留观转住院的,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结算办法:①参保人员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后转诊至外地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生的属于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②医疗服务项目单价高于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价格的,按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价格报销;单价低于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项目价格的,按实际价格报销。③所用药品通用名称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而药品批准文号不在异名库的药品,参考本市异名库中同类药品价格报销。当药品价格高于异名库同类药品价格的,按异名库同类药品最高价格审核报销;低于异名库同类药品最高价格的,按实际价格审核报销。
便民措施:为方便本市边远地区参保城乡居民异地转诊转院的就医需求,今年已经将武清区人民医院、宝坻区人民医院、宁河县医院、静海县医院、蓟县人民医院和汉沽区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范围。老五县和汉沽区参保城乡居民到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医院、友谊医院以外的北京市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可直接到本区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新农合服务中心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情况应每月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参保城乡居民因此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参保患者先自负5%,其余费用再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
首先,完成省级统筹,最主要的是破除地方利益。地方利益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在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条件下,缴费达法定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如果这一部分人员转出,这就意味着参保人在转出地缴纳的费用增强了当地社会统筹基金的支付能力,而转出与转入之间的空额则需要转入地的基金支付,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地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异地医疗设置诸多门槛。因此,政府要应发挥其宏观统筹的作用,设置一个专门的异地转移准备金,厘清各地方的利益纠结点。
其次,完成省级统筹后,省际统筹就应该纳入议事日程,从国家方面看,如果参保人将医保关系从经济发达地区转到不发达地区,则会存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医保金额高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情况,那么在转出相当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医保数额后,会有一定比例的余额,这一部分基金便应进入国家的专门准备金账户。
国务院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需要从制度政策、信息系统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今年内我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另外,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广州市医保局与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广州签订《泛珠三角区域部分省及省会城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广州—云南)合作协议》,共同启动两地间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至此,广州已分别与海南省、云南省、南昌市建立了相关合作。
在正式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后,广州与云南省的参保人在办理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在对方的异地就医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联网直接记账报销,无需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后再回原参保地办理零星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据悉,2009年开始,广州便先后通过不同的模式在部分医疗机构实现了广佛、广肇、穗莞等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州参保人在周边部分城市间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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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缺口政府将“兜底”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大重要的变化,一是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二是明确规定当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条例》规定了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按规定,在《条例》实施后的10个月之内须出台相关执行细则,目前人社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力争提前出台细则,明确《条例》执行细节。
广州医保趸缴见底 缴费年限上调5年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经过2年多的审改,已获得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退休人员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年限由10年调整为15年,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对此,陈敏解释说,调整最低缴费年限,目的之一是确保基金的收入规模和适当积累。“目前广州市医保基金积累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参保人一次性缴付的保险金,按照目前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10年过渡金仅够退休人员3年使用,基金支付的压力越来越大。”此前,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已经“穿孔”,2009年度至2011年度,基金缺口累计约为2.7亿元,因此2013年年度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额度已经提高。但新《条例》在资金投入、政府补贴、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特别指出,当医保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政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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