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购买养老年金险需关注两大时限

2021-05-06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购买养老年金险需关注两大时限保险期间和保证领取年限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年金的给付方式非常重要,市民在选购时,就应格外留意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期间”、“保证领取年限”等直接决定年金给付的因素。

条款: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m.bX010.COm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条款:领取年金方式为按年领取,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十年为固定年金期间。在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十年固定年金后,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在领取年金日,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其受益人支付年金,十年固定年金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终止。

解读: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格外留意两个时限:保险期间及保证领取年限。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险在领取时间限制上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保险期间为终身,但没有最低领取年限保证,被保险人活得越长这一险种越划算。另一种保险期间可能是定期的,比如只能保到80岁或100岁,但设定了一个保证领取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如所列条款表明该产品保证领取期限为1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

条款:被保险人生存至领取年金日,被保险人凭身份证件、领取年金证件和户籍证明向本公司领取年金。

解读:有的养老年金表现并非到了领取年金的年龄,保险公司就自动给付,而是需要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凭保险单、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领取年金证件,才能开始领取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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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两大误区


购买意外险注意事项

对于意外险,一般人都会存在两大最常见的误区:一是少出门没必要买意外险;二是买意外险没出意外等于白买。提醒客户,这样的认知是错误的,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经济能力,适时地为自己购买一些意外险来防范意外。

少外出不必买意外险

对于个人而言,意外的风险分为两类,一类是共同意外风险,就是指无论这个人从事什么职业,而面临的相同意外风险。另一类是职业风险,就是指从事职业期间,面临的意外风险高低和职业有密切关联。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无论是办公室内的内勤或者是经过职业加费的高风险职业,总体风险概率是一样的,无论怎样,很多意外都会发生,不一定外出少就不会发生意外。

买意外险没出意外等于白买

在海外,人们出行时除了随身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以外,还带着具有充足信用额度的信用卡和针对自身人身安全的紧急援助救援卡(一般都是捆绑在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把意外保险看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保障工具,那么这些少许的消费能够带来的高额保障是非常值得的。

表示,意外险是家人最好的“保护伞”。根据统计,31岁~40岁是意外残疾赔付较集中的年龄段。由于这个年龄段正处于事业发展的时期,一旦发生意外,将对家庭生活带来致命的打击。人身意外险的保费并不是太高,一年只需几百元保费,就能获得较完善的意外保障。

保险理财,跨出两大保险的两大误区


◎方案提供:太平人寿理财规划师俞晔

魏先生现在的家庭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幸福的“三口之家”,这是目前中国最常见的家庭模式。就像人的成长周期一样,三口之家可以说跨过了“而立”之时,正逐渐步入“不惑”之年,家庭的保险理财规划也应该相应地做出调整,才能保证一家人的保障能够“不惑”。

在给出适合的保险理财建议之前,我们从魏先生描述的现有的家庭保险状况中看出他犯了“中国人保险理财六大误区”中的两个,也借此和所有读者分享。

误区一:单位买的保险足够了。

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惯性思维。目前,许多单位都为个人购买了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但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而单位购买的商业保险也属于短期险,一般时效为一年,所以这样的保障从本质上来讲不属于个人,一旦工作发生了变动或者公司决策发生了变化,这些保障都可能随时失去。

误区二:孩子重要,买保险先给孩子买。

孩子当然重要,但是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大人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首先为大人购买健康险、寿险、意外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保险理财建议

明确了正确的理念之后,我们也就很容易来为魏先生给出保险理财建议了。

首先,对魏先生家庭来说夫妻双方收入较平衡,没有明显的“顶梁柱”现象,所以魏先生夫妻两人都应该首先拥有健康险保障。对于年过30的年轻白领来说,工作压力和家庭压力所造成的亚健康状况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尤以重大疾病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为最重!所以30岁这个年龄可以说是购买重疾类健康保险的黄金年龄。

以家庭保障类保费支出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10%为原则,建议魏先生夫妇每人都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例如可以选择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11720元,如发生合同内的30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夫妻两人每人都可以得到至少20万元的一次性理赔,而且保险金额每年随分红自动递增,按照中档红利假设,到魏先生夫妇60岁时,保额将至少递增到40万元。同时魏先生夫妇所购买的这份保险也包含寿险,如果发生身故的情况,每个人也将得到至少20万元的理赔,保险金额也一样每年随分红自动递增。这样可以使魏先生夫妇家庭拥有一个40万元的健康账户,而且一直递增,同时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分红险来规避一些通货膨胀的影响。

此外,魏先生的13万元的活期存款使用效率并不高。在拥有了基本健康保障和孩子未来的教育金后,家庭可考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议留存适当存款,利用一部分资金选择一些稳健的理财产品,如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年金类保险或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等,这样既可以保证家庭资金的安全,又可以通过合理运用,使家庭资产保值增值。

建议还可以考虑一些稳健的理财产品作为长期的孩子教育金来准备。

总而言之,在有限的预算之下,在投保时首先要满足“健康第一”的原则,相信魏先生的三口之家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健康无忧,财务也可以越来越自由!

养老年金保险,走近养老年金保险:购买养老年金保险的原则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现代人愈来愈重视老年生活品质的提升,但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广覆盖、保障低的特点,退休金也就十分有限。如何在年老时还能保持期望的生活水平呢?养老年金保险作为规划退休后生活的一种稳妥的理财方式,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

何谓“养老年金保险”?

养老年金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并不以被保险人出现意外、疾病等事故为赔偿的条件,而是在客户到达一定年龄时(一般为退休年龄),开始定期向客户发放养老金。对于一般人来说,在事业奋斗期收入都会大于支出,年轻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看到自己未来二三十年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往往倾向于把节余的钱花光,当退休后真正需要用钱的时候,将会面临极大的困境。而如果换一种方式,在奋斗期比较充裕的时候,把节余的钱用于养老年金保险缴费;等到退休时,再从账户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可以补充由于不工作导致的现金不足。所以养老年金能够帮助我们对一生的现金流进行主动管理,确保每时每刻现金流都能保持稳定和健康,这是理财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购买养老年金保险的原则

1.组合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年金保险只是保障老年生活中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老年人容易出现较大的医疗支出,而年金保险不能保证这些大的费用支出的可行性。因此购买年金保险时一定要搭配一些意外、医疗保险,才能真正抵御风险。

2.综合比较原则。年金保险整个时间达到几十年,如果通货膨胀率走高,那么日后拿到的年金就会贬值。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给付型,即在投保时就已确定未来每年可领取的年金额度。太平人寿最新推出的“一诺千金”成长型年金养老计划,是国内首款成长型年金计划,它的特色在于保证资金安全增值的同时,无论在年金积累期或是年金领取期,都以分红的形式不断增加年金领取额度,并不设上限,可以充分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

3.及早购买原则。现在很多人都等到将近退休的年龄才开始考虑购买保险,但因为保费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那时购买需要支出相当大的费用,会给生活带来较大的负担。越早购买,负担越小。

保险知识汇总,城市统筹扫除社保户籍两大障碍


当土地已经不再是赖以生存的唯一依靠时,“城镇居民”身份的光环照亮了成都周边所有农民对未来的期望,“城市化”正成为成都市政府城乡统筹革的着力点。

但是进城农民面临的社保衔接、入户城市以及如何充分就业和获得住房保障,一直是成都面临的重大棘手问题。

这一问题,有望被突破。4月1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统筹委主任付毅说,《意见》的实施,是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改革探索。

“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是‘成都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大的意义。”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陈绍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出台的改革配套措施,是和现在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相连,如果说产权制度改革是在推,那么这次出台的政策就是在拉。”

陈所说的“推”是指:通过让进城务工劳动者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或者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转租,使得农民具有了进城的“前提”。“拉”是指:通过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突破,让农民具有进城的“保障”。

“让进城务工农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健生这样评价

城乡重点社会保障实现衔接

“这次我们一是主要完善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的对接;二是做好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随同进城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的衔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小江在会上说。

成都市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保体系是从2003年开始的。

2003年初,成都为农民工专门推出了“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等三大块,交费比较低,但是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待遇。

2004年初,针对征地“农转非”劳动人口,成都推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

2006年,成都开始在金牛区、金堂、双流三地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项险种专门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

2007年初,尚未失地农民开始参加“新型农民养老保险”。

但是问题也随之涌现:在如此众多的险种和庞大的社保体系间,当农民身份转变时涉及到的衔接问题,似乎从来就没有解决。

“既然建立起了这么庞大的体系,那么体系之间相互衔接的环节就一定要打通,否则,就将导致一个失败的结果,并且造成一种新的社会不公。”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胡务说。

综合这次的《意见》,有如下几点突破: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非城镇从业人员失业后,可以参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每月295.75元);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因患病住院后的报销标准,改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为了鼓励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府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4.5%给予用人单位三年的社保补贴;对于综合保险转为基本社会保险的,政府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6%给予用人单位三年的社保补贴;随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城居住的农村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可以转为城镇医疗保险。

“综合社保中的老年补贴完全是靠个人账户积累,几乎没有统筹的部分,而基本养老保险则采用统账模式。所以,如果一次性户籍转化的数量很大,那么因为综合社保中的老年补贴缺乏基金的积累,基金支付的风险很大,所以一般而言,转化之后的账户中,养老这一块,要么就干脆没有,要么就很少。”胡务说,“而政府此次给予用人单位三年的社保补贴,是一个进步,对于解决基金难题是一个突破。”

根据胡务的介绍,在全国其它城市,农村劳动者因病住院,医疗费的补贴标准一般都有1/2或者1/3的“打折”。

“但是,这次成都市出台的《意见》,让农民工和城镇职工拥有了相同标准的基本医疗报销标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进步。”

在住房保障方面,《意见》也有亮点,即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标准程序方面,和城镇职工一样,而且更优惠,城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购买房屋,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在租房过程中也可以使用。”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宋学明为记者解读该项政策

另外,只要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者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首次在城镇购买住房的,可享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的政策。在城镇规划建设面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政策性安居住房,以低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向已有偿转让或已经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定向销售。

户籍改革:突破“城市病”障碍

《意见》另外一个最大的看点,是户籍制度改革。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全国部分省市开始渐进推行户籍改革,放宽城市准入门槛。但由于基本属“单兵突围”,相关配套政策没有跟进,农民转成居民后还是享受不了相应的待遇,户籍改革普遍陷入“深水区”。

本来人口规模已位居全国城市第四位的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更面临挑战。成都市委副秘书长金嘉祥说:“要让农民跟市民一个样,首先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而户籍问题,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

以往,成都农民向城镇集中主要分3种类型:在5个中心城区建设完全与城市接轨的农民新居工程;在郊区以重点镇为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城镇新型社区工程构成重点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远丘区山区,根据区情适度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结合城乡一体化举措,成都的户改新政重在解决“农转居”后农民的后顾之忧,防止“城市病”。

2006年10月,成都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综合来看,其主要的突破有:租房买二手房可入户;大专生有单位就可入户;城镇新型社区可办国土证等。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解志勇曾经评价:“成都户籍制度改革走出‘单兵突进’的困局。这些措施为使城乡户口‘附加值’趋于平等创造了条件,使转变身份后农民的利益和待遇有了切实保障,也促进了原来二元结构形成的歧视渐渐消解。”

但是门槛依然存在。何健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阻碍他们向城镇转移过程中在户籍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租房入户政策要求应具有合法产权房屋或者租赁指定的房屋,而且租住时间要达到一年以上。”

因此,本次《意见》中,将个人租赁性住房纳入到可以登记入户的范围,且无租住时间的限制。

按照何健生的解释,只要满足租住房屋有私人产权、成套房屋一房一户和房主本人同意三个条件,租住房屋的住户就可以在成都入户。

“这样,彻底的打破了用货币筑起的农民向市民转变的障碍,实现了农村务工劳动者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使户籍登记和居住地相一致。”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4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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